2023年,我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市局决策部署,以坚守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不断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区产品(食品除外,下同)在2023年全年省、市、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基本情况
(一)生产领域
1、基本情况
2023年全年,省市区共计抽查我区117种371批次产品,不合格15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4.04%,同比(3.24%)上升0.8%。其中:省级监督抽查41种105批次产品,不合格5批次,批次不合格率4.76%,同比(1.03%)上升3.73%;市级监督抽查81种193批次产品,不合格6批次,批次不合格率3.11%,同比(3.31%)下降0.2%;区级监督抽查26种73批次产品,不合格4批次,批次不合格率5.48%,同比(6.56%)下降1.08%。
2、具体情况
2023年全年省市区共抽查我区生产领域117种产品,批次不合格率为4.04%,从抽查产品质量状况看,壁纸、齿轮、非复合膜袋、钢化玻璃、内墙涂料、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等104种产品批次不合格率为0%,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88.89%,质量稳定;批次不合格率在50%以下的有电线电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晴雨伞、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羽绒制品等6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5.13%;批次不合格率在50%及以上的有电动工具、家用燃气灶、课桌椅、无缝钢管等7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5.98%,质量问题较多。
(二)流通领域
2023年全年,省市区共计抽查我区流通领域(包括线上抽样)158种902批次产品,不合格87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9.65%,同比(12.22%)下降2.57%。从抽查产品质量状况看,车用汽柴油、安全帽、背提包、床上用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及锂离子电池、家用燃气灶等126种产品共815批次不合格率为0%,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79.75%,质量稳定;批次不合格率在50%以下的有电动自行车、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日常防护型口罩、洒水喷头、卫生纸、烟花爆竹、移动电源等21种产品共67批次,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13.92%;批次不合格率在50%及以上的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砂轮、水溶肥料、塑料购物袋等11种产品20批次,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6.33%,质量问题较多。
二、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分析
3.羽绒制品等特色产业产品质量略有下降。2023年全年共抽查我区11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羽绒制品(包括12批次羽绒被和7批次羽绒服装),其中3批次羽绒被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为15.79%,与去年同期相比(0%)有所上升,质量状况略有下降。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分别为2批次、1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识标签上:“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未明显体现产品的特性;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标注不正确。纤维含量不合格则是羽绒被面料标注的纤维含量与实测结果不相符,原因在于生产企业没有做好标注管理。而相较于前几年羽绒制品抽查存在的填充物品质、充绒量允许偏差项目不合格情况本次抽查均未有出现。
三、后处理要求
1.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综合治理。针对监督抽查反映出来的质量比较差的产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析问题原因,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要加强对产品标准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标准规范生产,督促经销商做好进货验收制度;要加强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完善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等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要加强产品质量风险防范和预警,防止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出现。
2.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期落实整改;加强对产品标准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按标准规范生产。
4.要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管,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帮助企业增强质量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
2023年萧山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汇总表
2023年萧山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