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9日10时至2022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关林北路3号小区17幢3-101,面积:73.37㎡。
评估价:692610元
起拍价:490000元;保证金:49000元;增价幅度:4900元。(单位:人民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未看样(视频、照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中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按主管部门规定的主体承担,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物业费、水、电、气以及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如预售房面积与实测面积可能存在误差,需补交差价,以及有关贷款、户口等事项,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自行解决,上述事项非法院执行内容,与拍卖人无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