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ofhomecareservicefortheelderly—Part11:Servicesatisfactionevaluation
2021-12-28发布2022-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1
5测评对象1
6测评范围2
7测评方法2
8测评处理2
附录A(资料性)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1598《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第11部分。DB11/T159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助餐服务;——第3部分:助医服务;——第4部分:助洁服务;——第5部分:助浴服务;——第6部分:助急服务;——第7部分:康复服务;——第8部分:呼叫服务;
——第9部分:精神慰藉服务;
——第10部分:信息采集与档案管理;——第12部分:巡视探访服务。
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北京龙振养老服务中心、爱侬养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慈爱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明夷红心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诚和敬投资有限公司、顺义马坡花园一区养老服务驿站、顺义宏城花园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毅、李红兵、李绍纯、臧美华、田阳、董欣、尹杰、关佳慧、汪凯、宋立新、梅雪云、丁立、高淑萍、胡一帆。
1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的基本原则、测评对象、测评范围、测评方法、测评处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服务组织对居家养老服务满意程度的测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1598.1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服务满意度servicesatisfaction
3.2
服务满意度测评servicesatisfactionevaluation
服务组织为了解服务对象对其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策划和设计获取服务对象满意信息的程序,实施调查,计算并分析满意结果的过程。
4基本原则
4.1测评应客观、公平、公正、真实。
4.2测评的方法应科学、规范、可操作、可持续。
5测评对象
2
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监护人。
6测评范围
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测评和对每次服务进行现场测评。
7测评方法
7.1现场测评
7.1.1在每次现场服务完成后采用电子或纸质测评问卷形式对当次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
7.1.2测评分为“满意”和“不满意”两项进行评价。
7.1.3现场测评的满意率按公式(1)计算:
…………………
(1)
式中:
L1——现场测评的满意率;
M——参加测评的满意次数;N——参加测评的总次数。
7.1.4现场测评的满意率≥90%现场测评的满意度为“满意”。
7.1.5现场测评的满意率90%现场测评的满意度为“不满意”。
7.1.6现场测评应每月合计统计一次,计算现场测评的满意率。
7.2定期测评
7.2.1服务组织应选取不低于服务对象总量的30%进行满意度测评。
7.2.2服务组织应向选取的服务对象分发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