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环顾周遭,像上述新闻报道的那样,“超龄”水桶仍在“服役”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何也?
按照塑料包装容器国家标准《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的规定,新PC水罐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无化学品及有害、有毒物品污染的仓库内;贮存期从生产日期起不超过2年。该标准只是对水桶的贮存期提出要求,但没有对水桶的使用年限有明确规定。而且,此标准为轻工业行业标准,非国家强制执行标准。而国家标准《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只是规定,循环使用的桶必须由PC材料制成,以保障多次回收后桶的完好质量;严禁使用废料和回收旧PC料制成的桶或瓶。对水桶的使用年限似乎也没有涉及。
正因目前无明文规定,一只塑料桶究竟能用多久,完全成了企业的自说自话。据说比较正规的桶装水生产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每年对水桶进行一定数量的更换淘汰,有的也会力求避免继续使用超过3年以上的水桶。而那些不正规、不自觉的企业又靠什么来监督?只要没坏,只要消费者不反感,就会一直使用。有媒体甚至报道称,不少水桶十四五年还不坏,就一直被小水厂用着,“想用多久就用多久”,消费者的健康被置于严重漠视甚至损害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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