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标题:山东省胶州市2023拆迁公告:海尔胶州中央空调制造项目、5G基建设备及特高压铁塔生产项目、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塑料加工设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胶州市胶西街道土地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胶征预公告〔2023〕1号
一、山东省胶州市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大行三村,东邻大行三村土地,西邻大行三村土地,南邻青岛海尔暖通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北邻青岛海尔暖通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大行三村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小行村,东邻小行村土地,西邻小行村土地,南邻小行村土地,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小行村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寺前村,东邻道路,西邻寺前村土地,南邻寺前村土地,北邻寺前村土地、青岛鸿运通床垫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寺前村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小行村,东邻青岛秋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西邻西外环路,南邻道路,北邻小行村土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大行三村,东邻青岛瑞莱斯重工有限公司,西邻道路,南邻道路,北邻胶州西路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大行三村、小行村,东邻大行三村、小行村土地,西邻大行三村、小行村土地,南邻小行村土地,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大行三村、小行村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小行村,东邻马铁路,西邻小行村土地,南邻小行村土地,北邻小行村土地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仉家庄村、肖家洼村,东邻道路,西邻仉家庄村、肖家洼村土地,南邻肖家洼村土地,北邻仉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仉家庄村、肖家洼村
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车家孝源村,东邻车家孝源村土地,西邻车家孝源村土地,南邻道路,北邻车家孝源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车家孝源村
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雷家孝源村,东邻雷家孝源村土地,西邻雷家孝源村土地,南邻雷家孝源村土地,北邻雷家孝源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雷家孝源村
地块11位置范围:位于仉家庄村,东邻道路,西邻仉家庄村土地,南邻道路,北邻仉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仉家庄村
地块12位置范围:位于雷家孝源村,东邻雷家孝源村土地,西邻雷家孝源村土地,南邻朱诸路道路,北邻平安南路道路
地块13位置范围:位于寺前村、史家店子村,东邻史家店子村土地,西邻道路,南邻道路,北邻寺前村民委员会、史家店子村民委员会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寺前村、史家店子村
地块14位置范围:位于尹家店二村,东邻尹家店二村土地,西邻西外环路,南邻尹家店二村土地,北邻尹家店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尹家店二村
二、山东省胶州市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海尔胶州中央空调制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5G基建设备及特高压铁塔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3拟用于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4拟用于塑料加工设备制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5拟用于电力铁塔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6拟用于风力发电筒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7拟用于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8拟用于砂轮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9拟用于树脂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0拟用于乐器配件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1拟用于橱柜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2拟用于水处理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3拟用于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4拟用于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胶州市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I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胶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