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切实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各地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不协调的地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调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特别是贫困县、连片贫困地区、“三区三州”等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教育脱贫攻坚责任,实施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在联合招生、互派教师、共建专业、资源共享和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畅通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到东部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渠道。要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和内高班招生工作。
三、服务稳定就业,办好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中等职业教育
四、严格公示学校招生资质,切实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五、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六、做好招生宣传,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2019年继续实施招生通报制度。请各地于2019年6月1日前,将东西协作招生计划函报教育部职成司;于8月至11月的每月月底前,将东西协作招生进展情况(见附件1、2)、中职招生进展情况(见附件3、4)函报教育部职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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