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于2021年2月28日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着力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化解消费争议、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亮点凸显。
维权渠道网络不断畅通,消费者投诉更加便捷
构建多方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提升维权效能
深入推进12315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规范管理,强化行政指导和监督;加快ODR平台(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依托ODR平台在线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多行业、多领域的特邀调解制度,提升消费投诉解决率和满意率。2022年1月至6月共接到需调解处理的案件2692件,受理2649件,办结2551件,调解成功2401,调解成功率突破94%。
注重消费教育引导,大众消费理念更加科学理性
加大消费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宣传推广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提升消费维权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积极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在重要节点、时段集中开展消费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以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技能培训,培训、交流办案知识、经验,提升维权队伍素质和能力。通过与传统媒体、新媒体协作,积极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增强辨假识假的能力;同时在重点消费领域开展消费体察、调查及消费监督工作,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知识,提升维权能力。截止日前,共举办“月月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63场次,组织普法活动38场次,开展咨询宣传活动48场次,制作节目29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册)。
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积极推广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高于法定要求的措施。参与创建活动的生产经营者16000家,共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12条;全市大型商场、市场、移动、联通、电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共计516家已完成“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者投诉站”两站放心消费承诺书、维权制度上墙悬挂工作,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提升自律意识,维护良好经营信用。
消费维权永远在路上。未来,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将继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消费市场的引领者、守护者,努力为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