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体同学: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学习、交往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内宿舍生活区正常秩序,有效防范校园内各类伤害事件,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修订)》等文件,学院将开展学生宿舍各类违禁品清查清缴专项治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明令禁止在宿舍区内饲养各类宠物,存放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携带、藏匿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违禁品清单见附件),请全体在校住宿学生于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前将违禁品带离宿舍并自行处置。
二、学院将在4月14日后对学生宿舍进行集中检查,发现违禁品一律收缴。
附件:
一、宿舍禁养宠物名类清单
二、宿舍违禁大功率电器清单
三、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清单
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4年4月10日
哺乳动物
猫、狗、兔、鼠、刺猬、蜜袋鼯、貂、狐狸、猪等
爬行动物
蛇、蜥蜴、蜘蛛、蝎子、螃蟹、蝾螈、蛙类等
昆虫类
昆虫纲、多足纲、腹足纲所有爬虫
鸟类
所有活体鸟
大功率电器:电流增大,电线发热,负荷越大,发热就越快。原则上单个电器使用功率超过1200W即为大功率电器。
电磁炉、热得快、电煮锅、电饭锅、电炉、电热杯、大功率卷发棒、电热毯、熨烫机
(一)禁止私自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各类军用枪械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塑料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钢珠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禁止私自携带以下爆炸物品类
各类有杀伤力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禁止私自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类短刀、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已开刃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水果刀、菜刀、美工刀、武士刀、斧子、铁锤、锹、镐、棍棒等利器、钝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禁止私自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氮、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禁止私自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禁止私自携带以下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异味的物品;活禽和猫、狗(导盲犬除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校园秩序的动物;未防护到位的尖锐物品;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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