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惯例,销售模式一般分为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
直接销售,指客户直接使用或消耗所采购的产品。如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或单位,客户取得产品的目的为自用,或,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直接销售模式下,客户不再将产品对外继续销售。
间接销售,指客户不消耗或使用所采购的产品,只是中间商。经销商和贸易商都属于间接销售,属于中间商。
结合各公司销售模式案例,贸易商与一般意义上的经销商不同,具体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2)贸易商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ODM模式为主,采用买断式销售的方式将按客户需求设计开发或自主研发的产品向海外的区域品牌商、区域工程商直接销售。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对经销业务进行充分核查,并对经销商模式下收入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主要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2)发行人报告期内经销商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费用承担原则及给经销商的补贴或返利情况,经销商模式下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发行人经销商销售模式、占比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5)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6)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
(7)结合经销商模式检查经销商与发行人的交易记录及银行流水记录;
(8)经销商的存货进销存情况、退换货情况及主要客户情况,经销商所购产品是否实现终端客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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