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
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坚持把就业促进行动摆在十大暖民心行动中的首位,聚焦“就业难”与“招工难”突出问题,从重点群体和市场主体实际出发,进一步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让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感受更多暖心服务。
(二)具体任务。1.帮扶社区居民就近充分就业。以社区为载体,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社区居民就近就业。2022年力争全市4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25年全市7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促进人力资源供需精准对接。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短缺等难题,畅通人力资源供需信息的对接与匹配。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1500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9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3500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3.推动“53353”拓岗行动落地落实。募集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因疫情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2022年开发青年见习岗位650个、短期见习岗位378个、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360个、公益性岗位342个、临时性专项岗位342个,岗位开发在9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措施
(一)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助力“家门口”就业
1.创新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常态化开展“送岗进社区”等贴近群众需要的服务。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加大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鼓励各地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加强对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岗位需求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二)以扩容提质为关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4.支持高校毕业生本地就业。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回桐留桐就业创业为导向,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人才引进与培育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镇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每年募集青年见习岗位650个,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开发378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村医定向”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360个。
6.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为有创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指导,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激励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7.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2022年残疾人就业扶持工程,对残疾人自力更生、自主创业给予资金扶持;扎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开展残疾人种植、养殖、农村电商等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定(稳)岗就业援助等活动,引导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
(三)以供需匹配为抓手,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8.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机制、用工保障服务应急解决机制、联动服务机制、校园招聘及校企合作机制,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规范化、服务化。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用工包保责任制。将一次性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新开工投产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加强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联席会商,实现“重点交办”“快速反应”,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让企业用工有保障、缺工有缓解。
9.扩大劳务合作成果。充分利用“两皖”劳务对接中桐城与萧县之间合作机制,强化劳务合作密度,提升劳务合作效能。同时积极走出去,到人力资源丰富地区探索新建劳务合作基地,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招引企业急需的技能员工。
10.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用工形式多元化和用工需求的差异性,2022年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3家,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积极鼓励本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输送、技能培训、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12.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社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补贴性培训3200人次以上。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稳步扩大系统培养技术工人规模,提高高级工培养比例,每年稳定向社会输送400名合格技术工人。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职业学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推进以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年新增技能人才15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50人。
(四)以提升质量为支撑,深化多元服务机制
13.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积极鼓励支持本地竞争力强的3A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一批聚焦主业、能引进紧缺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积极作用,依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内部治理,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14.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对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困难行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训留工稳岗。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高标准推进就业促进行动,打造“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社区居民就近就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对达到省级、市级、县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标准的,分别给予社区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庆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招工引才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经纪人招引返乡或市外人员到重点工业企业或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承担300元/人,其余部分由市财政依托人才基金统筹解决,每户人力资源企业享受补贴不超过10万元/年。
(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资金承担。
(六)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对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安置人数,按规定由省级财政给予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把“就业促进”行动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属地责任,真抓长抓、快干实干,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重点群体就业、企业用工服务等已纳入年度就业创业考核和年度绩效评价内容,要共同推动任务逐项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就业促进暖民心工程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服务保障。就业促进行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企业等分类宣传,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022年,全市4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年,全市7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举办“2+N”特色招聘会,加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服务。
年均开展招聘会不少于9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3500人。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基层服务岗位。
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42个左右。2022年,在镇(街道)、村(社区)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342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
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各镇(街道、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支持高校毕业生市内就业创业。
2022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50个左右。2022年,开发378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留桐就业率。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团市委、市税务局,各镇(街道、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2022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00人次以上。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
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残疾人就业扶持工程,开展技能培训,拓宽就业岗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按职责牵头,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
7
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
2022年,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经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
每年新增技能人才1500人。
市人社局
9
深化两皖劳务对接。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进一步扩大与萧县的常态化劳务对接机制。2022年引进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后每年新增1家。2025年达到签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以上。
10
加大政策性岗位开发。
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村医定向”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360个。
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省、安庆市《“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方案》,结合桐城特色饮食文化、特殊厨艺传承,丰富桐城派文化内涵,着力将桐城“新徽菜”打造成为代表安徽美食文化的特色“名片”,让徽菜品牌在传承创新中发扬光大。
(二)具体任务
2022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84人次,组织开展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安庆市首届十大“名店名菜名厨”活动,争创安庆市十大“名店名菜名厨”;2023年起,每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90人次。
力争到2025年,全市各地特色徽菜品种专项标准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35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低于35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不低于30%;推出桐城市特色美食旅游线路2条,打造5个桐城市特色美食街(村);培育新增本土徽菜连锁企业1家、徽菜餐饮连锁店3家,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等餐饮企业就业1500人,有效促进全市餐饮业人员技能技艺提升、就业创业提质、收入水平提高。
(一)开展徽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
1.实施精准职业技能培训。面向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面向餐饮企业在职徽菜师傅,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等级水平。结合桐城特色、饮食习俗、产业业态等因素,梳理桐城群众认可度高、就业创业带动性强、代表本地饮食文化特色的地方名特小吃品种,遴选认定徽菜师傅培训项目。
2.构建徽厨培训平台。依托技工院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在符合消防、建筑、卫生防疫等要求前提下,在特色徽菜美食店铺、餐饮商家及小吃摊点等市场经营主体,遴选一批定点培训单位,广泛开展徽菜技能培训。
3.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鼓励企业申报省内徽菜系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构建徽菜师傅“地方特色指标+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从业的徽菜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徽菜餐饮企业、餐饮行业协会商会申报烹饪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授予“技术能手”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二)支持徽菜师傅就业创业
4.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依托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开展徽菜师傅创业培训,为徽菜师傅提供个性化创业指导,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开展徽菜师傅创业创新竞赛,在就业人才招聘活动中,举办个性化、小型化专场招聘会,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对门店的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
5.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要求,支持建设地标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对街区内创业企业加大租金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徽菜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打造“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徽菜打卡地、商业圈。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引导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申报“安徽老字号”品牌。
6.助推产业链提质升级。支持我市徽菜餐饮企业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生产链、供应链。加快构建菜品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就餐环境标准化等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强化品牌餐饮企业标准化操作、工厂化生产、集团化运作。鼓励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
(三)推广徽菜餐饮文化品牌
7.挖掘徽菜文旅资源。探索“桐城名特小吃+旅游+市场”发展路径,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的衔接融合,推出2条桐城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5个桐城特色美食街(村)。支持符合条件的桐城名小吃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探索本地特色餐饮美食文化发展路径。
8.传播徽菜文化故事。通过参与各地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徽菜专项技能竞赛、制作桐城名特小吃宣传材料等形式,推介桐城徽菜师傅烹饪制作技能技艺,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围绕“乡土、乡情、乡愁”,加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我市文旅资源开发有机衔接,吸引更多在外务工人员回桐学技、回乡创业。
9.塑造徽菜特色品牌。每年组织开展桐城市“徽菜名厨”评选表彰和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与安庆“十大名店名菜名厨”评选活动,发掘我市特色的名店、名菜和名厨,塑造徽菜特色品牌,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兴业。鼓励加强桐城徽菜特色文化品牌推广,加强与省内外交流对接,新建或改(扩)建徽菜餐饮特色店铺,让更多本地特色徽菜美食走出去。
(一)落实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1200元/人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鼓励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二)强化创业帮扶。根据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街区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每年评选认定10名桐城市“徽菜名厨”,给予1万元/人奖励。对举办市级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和徽菜专项技能竞赛的,给予适当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评价补贴直接补给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
实施精准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徽厨培训平台、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2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84人次。2023年起,每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90人次。力争到2025年,全市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35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低于350人,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等餐饮企业就业1500人。
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对“新徽菜名徽厨”的品牌培育统筹安排品牌推广、宣传等活动经费,自2023年起,增加“徽菜名厨”评选活动经费。
市财政局
推出2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5个市级特色美食街(村)。
2022年底前,推出2条桐城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不少于3个桐城特色美食村;到2025年,持续加大特色线路宣传推广力度,打造5个桐城特色美食村。
市文旅体局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引导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申报“安徽老字号”品牌开展“新徽菜名徽厨”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新徽菜名徽厨”的品牌培育。
到2025年,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1家、新增徽菜连锁店3家。每年评选认定10名桐城市“徽菜名厨”。
市商务局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建引领,以市、各镇(街道、园区)和民政局实施“老年助餐”书记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
2022年底,全市建成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共78个,其中对外开放养老机构食堂29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23个、农村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26个。
2023年,根据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老年食堂(助餐点),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一)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1.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2.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二)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3.推动将政府存量办公用房、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下房产用于建设标准化老年食堂。到2022年底,全市至少打造6个标准化老年食堂。其中城区每个街道打造至少1个标准化老年食堂;副县级镇打造至少1个标准化老年食堂。
4.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5.鼓励养老机构食堂对外开放。全市29个养老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在满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应向社会老年人开放。
6.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
(三)强化老年助餐服务监管
8.强化信息化应用。逐步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精准结算。探索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对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应通过签字、记账方式准确记录每餐就餐人次。
9.加强部门监管。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
10.保障场所安全。强化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切实消除消防、建筑物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探索实施公众责任险,减低老年人在场所内摔伤、跌倒等意外伤害风险,营造安全有序的就餐环境。
(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品质
(一)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动员社会慈善力量,设立“桐城市老年助餐慈善基金”,市财政每年可安排部分资金注入老年助餐基金。整合中央、省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奖补,打造老年助餐服务资金池。
(二)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三)完善运营补助政策。对运营满一年且年底考核良好及以上的老年食堂(助餐点),按就餐老年人每天每人1元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运营补助。省、安庆市以上补助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承担。
(四)完善就餐补助政策。对在老年食堂(助餐点)用餐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1元/次的就餐补助。补助不可叠加使用或转赠,每餐补助一次。支持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省、安庆市以上补助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承担。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执行,支持各镇(街道、园区)结合自身财力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附件:1.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服务任务指标分配表
附件1:
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2022年6月底前,完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
市民政局
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强化信息化管理。
到2022年底,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定期检查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就餐补助等扶持政策。
2022年10月底前,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扶持政策。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扶持政策。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家价格政策。
市税务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服务任务指标分配表
辖区
任务数
其中,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数量
总数
对外开放养老机构食堂
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
农村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
新渡镇
双港镇
青草镇
范岗镇
金神镇
嬉子湖镇
孔城镇
吕亭镇
大关镇
唐湾镇
黄甲镇
龙眠街道
15
文昌街道
龙腾街道
双新产业园
合计
78
29
23
26
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全市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时落实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的要求。
2023年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至少有一所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口腔科成为为民服务样板科室。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5人,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2%,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30%以上。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所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5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95%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95%以上。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依托市口腔卫生中心,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30%的适龄儿童。
2.健全牙病预防体系。成立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积极发挥其技术指导和行业规范作用,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建成市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构建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以抽烟、饮酒等口腔疾病危险因素为重点,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促进口腔疾病的早诊早治。在社区配备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组织发动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主动参与口腔卫生保健宣传“三进”、义诊等活动。
(二)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及时落实全省统一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类型,启动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鼓励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自愿参加,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按上级要求,及时落实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和价格管理。
(三)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四)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1.大力构建口腔医联体。构建与上级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
2.强化基层口腔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口腔医师。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开展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工作,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简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能干好。
2.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安庆市级培训。依托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人,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3.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结合实际,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根据省市统一要求,2025年底前积极融入市、县互联互通的远程诊疗中心,加强基层技术指导。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省、安庆市统一部署,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持续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健康口腔行动。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要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建设。按照省、安庆市统一部署,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30%适龄儿童。
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
2024年底前,基本健全市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
市卫健委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2023年6月底基本覆盖。
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2022年8月制定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扩大医保集采范围。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落实2022年底前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口腔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鼓励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自愿参加,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市医保局、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2023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午间门诊、晚间门诊。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
2022年底前,建立与上级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85人,医护比达到1:1.1。
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积极组织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安庆市级培训。本级培训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2人。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2022年底,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11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实施。
12
开展专项整治。
2022年启动。
13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14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2022年底前启动实施。
根据统一部署,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统一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市医保局
16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基层医疗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2023年起,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到2025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全市千人口托位数达4.6个,总托位数达2730个。2022年新增托位数705个,2023年新增托位数553个。
(二)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到2025年,新增公办学位200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2022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00个,无证幼儿园全面消除;202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800个。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到2025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2022-2025年,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按照不少于150个托位,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建设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建设公立医院托育点不少于1个,县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按照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将省级补助资金拨付至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二)补齐配全小区托位。从2022年开始,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与交付。到2025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三)多渠道提供托育服务。安心托幼立足桐城市情,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鼓励民办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并向周边托育机构提供育儿支持。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优先落实托育机构和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和非营利性幼儿园,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依托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地方高校,开展婴幼儿保育专业培训,构建托育从业人员一体化培训体系。
(四)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2022年,全市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占比不低于18%。到2025年,托幼一体园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30%。原则上,公办幼儿园托班应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专题调研,深化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加强托幼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落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及补助补贴等政策,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五)优化县域学前教育布局。各地要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优化县域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城镇幼儿园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在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聚集区、工业园区,加密规划布局一批幼儿园。严格落实省定居住(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
(六)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充分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幼儿园。
(七)支持民办园普惠发展。出台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吸引力,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九)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延时服务一般由本园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全市幼儿园要坚持“一园一案”,将桐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园本课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市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卫健、工会、妇联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市级统筹,强化推动力量。
(二)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安心托幼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安心托幼行动的支持措施,强化属地责任,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安心托幼行动落地落实落细。
(三)强化调度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加强工作调度,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安心托幼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各镇(街道、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要报告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建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2022-2025年,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公立医院托育点不少于1个,县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
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022年不低于18%,2023年不低于22%,2024年不低于26%,2025年,不低于30%。
市教育局牵头,市卫健委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2022年底前。
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参加延时服务的幼儿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市财政局牵头,市卫健委、市教育局配合
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幼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市委编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快乐健身行动实施方案
到2023年,全面完成全市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基本实现城镇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新建全民健身步道30公里,实现体育元素与城市功能、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互联互通,有效激发城市活力。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按照《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科学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
2.补齐已建小区健身设施短板,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
3.加强新建小区健身设施建设,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
4.强化行政村健身设施迭代更新,常态化进行健身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5.完善体育设施电子地图。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6.根据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7.启动城市健身步道互联畅通工程,逐步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
(三)加强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9.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应开尽开”,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开放条件设计和建设,已建成学校可实施体育场地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强化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的政策落实。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0.加强对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和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7千人次。
11.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镇四级联赛,打造全民健身“一县一品”特色品牌。常态化举办赛事活动,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3.4万人次,经常锻炼人数不少于24万人次。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13.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14.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5.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按照省、安庆市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桐城市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
16.制定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
按照《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科学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
2022年12月底。
市文旅体局牵头,市资规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补齐已建小区健身设施短板,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
202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5年实现全覆盖。
市文旅体局牵头,市住建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新建小区健身设施建设,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
2022年完成40%,2023年完成60%,实现全覆盖。
市住建局牵头,市资规局、市文旅体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行政村健身设施迭代更新,常态化进行健身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持续推进。
市文旅体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体育设施电子地图。
2022年底完善城区体育设施地图任务。
市文旅体局负责
根据《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市资规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启动城市健身步道互联畅通工程,逐步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27公里。
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应开尽开”,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开放条件设计和建设,已建成学校可实施体育场地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强化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的政策落实。
2022年底,推动和扩大学校体育场地开放。
市教育局负责
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冰雪和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7千人次。
市文旅体局牵头负责
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镇四级联赛,打造全民健身“一县一品”特色品牌。常态化举办赛事活动,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3.4万人次,经常锻炼人数不少于24万人次。
市文旅体局牵头,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比照体育强市考核指标落实。
市文旅体局牵头,市融媒体中心、桐城网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文旅体局配合
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市财政局牵头,市文旅体局配合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按照省、安庆市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桐城市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
市资规局牵头,市文旅体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文旅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停车难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通过盘活资源、收费调节、审慎执法、科技赋能、规范配建等措施,解决停车管理领域痛点问题。
据统计,按照机动车保有量与泊位数1:1.1的比例计算,城区停车泊位缺口约为5000个。2022年,城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6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00个以上;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50个以上;到2025年,城区累计新增城市停车泊位4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300个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盘活资源
1.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有偿共享,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到2025年,盘活共享停车泊位300个以上。
2.扩大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对城区公共停车场项目以外的停车资源进行摸底调查,由市城管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做好运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城区停车收费一体化运营管理。到2025年,新增纳入市场化管理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
3.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等项目,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块,增加停车资源供给。建议在主城区偏远地段或开发区建设2—3处货车等大型车辆公共停车场;在城区边角地、闲置地块建设3—5处小型汽车公共停车场。
5.加强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增加停车资源供给。鼓励老城区医院和学校建设立体停车场。到2025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200个以上。
6.深入挖掘停车资源,有效增加供给,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在人行道及周边空地等资源,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新增停车泊位400个以上。延伸共享单车服务范围、增加布点数量、科学增加共享单车数量,尽可能方便广大居民的中、短途绿色出行需求,减少机动车的使用频率,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压力。
(二)收费调节
1.充分调研论证,适时对城区停车场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微调,结合实际,对部分路段路内泊位免费停车时限进行适当延长,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办事。通过优惠折扣等方式,引导市民使用独立公共停车场停车。
2.适时修订市住建局人防办针对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低住宅小区配建非人防工程停车位的出售价格和租赁价格,适度下调人防车位租赁价格最高标准,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物业管理小区停车位对外开放临时停车业务,到2025年开放临时停车泊位1000个。
3.完善城区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结合实际统筹出台城市停车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提高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促进停车资源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审慎执法
1.保障行人路权,原则上城区人行道不再新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根据路段停车管理和人行道通行情况,逐步减少现有人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对确需保留且条件适宜停车泊位,统一纳入收费管理。
2.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医院、银行、商业综合体以及公共服务办事机构要履行日常管理责任,加强门口周边停车秩序引导。
3.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公共服务办事机构周边违停车辆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免罚。
(四)科技赋能
1.依托城市停车一体化项目,结合智慧交通项目建设,2023年建立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城区各类停车资源动态数据。
2.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细化停车分区管理,提供停车智慧诱导服务,对条件适合的停车场进行无感化收费改造,鼓励错时共享有偿停车,盘活个人、公共机构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的闲置停车资源,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五)规范配建
2.新建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停车位。医院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1.5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配建标准为4.0车位/100㎡建筑面积;综合商场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1.2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配建标准为4.0车位/100㎡建筑面积。老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
3.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大力推进独立停车场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充电。
(一)加强统筹调度。根据《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桐城市暖民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作和工作统筹,建立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定期调度和研究解决便民停车行动重难点问题。
(二)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充分挖掘城市停车资源,坚持市场思维,运用资本力量,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好市场调节机制和资金撬动作用,确保社会效益与可持续性相结合。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文明规范停车宣传,提升市民有偿停车意识。完善政策制定,做好政策解读,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有偿共享,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到2025年,盘活共享停车泊位300个以上。
市文化发展中心牵头,市城管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扩大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对城区公共停车场项目以外的停车资源进行了摸底调查,按照市场化运作思路,由城市停车一体化公司进行市场化经营。到2025年,新增纳入市场化管理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
市城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文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桐城乡发展集团、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等项目,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块,增加停车资源供给。
市住建局牵头,各单位、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梳理城区收储闲置地块,结合地块开发时序和区域功能定位,重点对居住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符合条件的地块进行平整改造,设置临时停车场。到2025年,城区闲置地块累计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00个。
市资规局牵头,文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桐城乡发展集团、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增加停车资源供给。鼓励老城区医院和学校建设立体停车场。到2025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300个以上。
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深入挖掘停车资源,有效增加供给,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在人行道及周边空地等资源,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压力。
2023年底。
市文化发展中心牵头,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安桐城乡发展集团,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充分调研论证,适时对城区停车场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微调,结合
实际,对部分路段路内泊位免费停车时限进行适当延长,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办事。通过优惠折扣等方式,引导市民使用独立公共停车场停车。
2022年底。
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物业管理小区停车位对外开放临时停车业务,到2025年开放临时停车泊位1000个。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完善城区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结合实际统筹出台城市停车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促进停车资源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保障行人路权,原则上城区人行道不再新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逐步减少现有人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对确需保留且条件适宜停车泊位,统一纳入收费管理。
长期坚持。
市城管局牵头,文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桐城乡发展集团,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医院、银行、商业综合体以及公共服务办事机构要履行日常管理责任,加强门口周边停车秩序引导。
市文化发展中心牵头,市卫健委、银保监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公共服务办事机构周边违停车辆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免罚。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城市停车一体化项目,结合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建立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城区各类停车资源动态数据。
市城管局牵头,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文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桐城乡发展集团,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细化停车分区管理,提供停车智慧诱导服务,对条件适合的停车场进行无感化收费改造,鼓励错时共享有偿停车,盘活个人、公共机构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的闲置停车资源,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
市城管局牵头,文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按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市资规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各镇(街道、园区)配合
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家政服务需求,根据省、安庆市“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桐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突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健全标准,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工作推进思路。到2025年,全市家政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家政从业人员14590人次,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从业人员3880人;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2022年培育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一人一证一码”全面推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2022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4870人次,培育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有计划地提档升级现有家政服务企业,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推行“一人一证一码”。2023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5345人次,继续推行“一人一证一码”。2024-2025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4375人次。2023—2025年,每年评选出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从业人员。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引导家政从业人员爱岗敬业诚信。
(一)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1.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力度。发挥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家政服务通识作为新上岗家政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必需内容,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统筹抓好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妇联巾帼创业就业培训、乡村振兴就业培训项目等。推动“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推进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认定,畅通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争取在岗家政从业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
3.树立家政行业典型。组织家政从业人员参加省、安庆市、桐城市举办的家政服务业技能等大赛,选拔一批家政行业能手,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充分挖掘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标杆。开展年度“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从业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家政从业人员爱岗敬业诚信,形成放心家政管理的长效机制,建成有一定影响力的本地家政特色品牌。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推进家政平台建设。建设家政大市场,开展一站式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家政孵化+双创、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从事家政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效。
5.做大做强家政龙头企业。培育本地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家政企业,提升家政服务发展水平。引导员工制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推出一批金牌月嫂等家政服务、健全品牌营运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探索以资本市场融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以连锁经营、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互联网+家政”方式拓展服务网络。
6.加快中介制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有实力的中介制企业转型为员工制企业,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发展“互联网+家政”新模式,推动家政与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着力强化诚信建设
7.完善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配合省、安庆市有关部门推动建设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落实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
8.健全家政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实施《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四)着力推进服务创新
10.促进业态创新。探索“家政服务超市”模式,推动家政服务与养老、育幼、物业、护理等融合发展,探索家政企业开展网上下单、上门服务、便捷支付等一站式服务。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在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免费设立服务窗口。推动家政服务向社区延伸,加大品牌家政企业宣传力度,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深入推进“放心家政进社区”活动。
11.创新管理模式。支持家政企业引进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加大家政职业经理人、家政培训师引进、培养、管理力度,提升家政师资质量。
12.开展区域合作。鼓励家政企业建立与周边县(市)劳务供需合作机制,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对接家政服务需求、定向培训,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
(三)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建立家政服务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探索推广契合家政企业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探索推进家政领域具有劳动关系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逐步推进家政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四)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从业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享受人才政策补贴。
(一)提高思想认识。放心家政行动是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事关千家万户的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工程之一。各镇(街道、园区)及各责任单位要增强一体化认识,充分把握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家政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园区)及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放心家政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勇于担责,主动作为,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四)定期调度通报。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放心家政行动工作专班将对各镇(街道、园区)及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视情报送市委、市政府,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镇(街道、园区),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单位和镇(街道、园区),视情采取约谈等措施。
??????2.桐城市家政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3.桐城市家政从业人员新增计划推进表(2022-2025)
落实时限要求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2022年培训4870人次;2023年培训5315人次;2024年培训2435人次;2025年完成目标任务。
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校企产教融合,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2022年实施,持续推进。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2022年继续开展,持续推进。
市总工会牵头,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档升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2022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2023-2025年持续培育。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按省、安庆市部署要求落实。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标准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2022年启动实施,
市商务局牵头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新兴服务。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市妇联牵头,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桐城市家政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镇街
全市家政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人次)
2022
2023
2024
2025
岗前培训
回炉培训
160
245
80
365
40
120
115
170
55
255
30
85
135
200
65
300
35
100
145
220
75
330
110
105
235
25
20
290
430
640
70
215
310
465
155
700
230
320
480
50
总计
1950
2920
970
4375
485
1455
安庆任务
附件3:
桐城市家政从业人员新增计划推进表(2022-2025)
文明菜市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暖民心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文明菜市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省、安庆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有效解决菜市场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市所有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阶段目标。2022年,按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将现有投入使用的红星路菜市场、东关菜市场、中一路菜市场、和平路菜市场、清风市菜市场、兴尔旺菜市场、新渡菜市场、双港菜市场、练潭菜市场、青草菜市场、范岗菜市场等纳入改造提升范围,启动东城菜市场(乌石路菜市场)易地搬迁重建工程。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东城菜市场(乌石路菜市场)建成投入使用。2024—2025年,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和改造标准
实施范围:桐城市文明菜市行动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菜市场。已经明确列入规划拆迁的市场不列入创建范围。
改造标准:新建或具备条件城区菜市场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执行,镇区菜市场参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执行。
三、重点工作
(一)改造硬件设施
1.完善通风设施。督促对通风条件不良的菜市,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由市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市场开办者分工负责)
2.健全排水系统。督促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改造,做到渠道通畅。(由市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市场开办者分工负责)
(二)加强卫生保洁
5.加强清洗消杀。菜市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设备,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监督、指导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以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卫健委、各镇<街道、园区>、市场开办者分工负责)
(三)规范秩序管理
7.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严禁在市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市场开办者分工负责)
8.规范停车管理。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菜市内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标识标线,加强巡查管理。加强菜市周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尽力满足群众停车需要。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由市城管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市场开办者分工负责)
9.引导文明经营。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将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由市城管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市场开办者分工负责)
10.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市场开办者分工负责)
11.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让违法失信者受惩戒,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发展中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分工负责)
(四)东城菜市场(乌石路菜市场)易地重建工程
按照就近选址,方便群众的原则,启动东城菜市场易地搬迁,完成农贸市场选址、规划、建设等工作,彻底解决骑路市场脏乱差等问题。(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资规局、市住建局、龙眠街道、文都控股集团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桐城市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由市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发展中心、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文都控股集团及各镇<街道、园区>为成员单位。
(二)争取资金支持。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等有机结合,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省级层面重点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安庆市级组织开展2022年、2023年每年评选“十佳”菜市场,每个菜市场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镇(街道、园区)属地责任,压实市场举办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加强督查、调度、考核,确保城区、镇区菜市场达到标准要求,实现长效管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暖心,真正取信于民。
附件:1.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2.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以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销售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主要销售果蔬、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及其制品等。
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
(一)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手续齐全。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二)建筑
鼓励新建菜市场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4.5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三)面积
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m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菜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四)装修及场内布局
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识清晰。
四、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1.供水设施
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5749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
(二)供电设施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置配电室。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三)通风设施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2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的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
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
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四)卫生设施
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菜市场应按GB/T17217的要求建设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五)消防安全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和GB50222的要求;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不得在市场交易场地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六)营业设施
1.柜台
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高度宜为0.7m-0.8m。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
2.冷藏设施
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脱节。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7℃。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2000m2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菜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五、商品管理
(一)进货管理
(二)入市检测
菜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
(三)劣品清退
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
(四)禁营项目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禁营商品;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
(五)零售加工
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菜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六)商品陈列
1.蔬菜类
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2.鲜冻肉类
3.水产品类
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4.豆制品类
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藏设施中贮藏。
5.熟食卤品
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6.酱腌菜类
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侵害。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7.清真食品
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民族政策。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七)包装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不应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明码标价。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肉、鱼、豆制品、腌制品及熟食卤品应采用食品袋包装。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六、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
菜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菜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菜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菜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二)设施卫生要求
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菜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
(三)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七、市场管理规范
(一)制度规范
1.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菜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菜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菜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2.菜市场应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计量器具台账、校秤记录台账、不可食用肉回收台账等。
(二)证照管理
1.场内的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许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三)价格管理
1.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2.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计量管理
1.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五)人员培训
1.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
2.菜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
(六)公共服务
1.菜市场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公平秤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3.菜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
(七)信用管理
1.菜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
2.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的发生。
3.市场举办者应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可以清退出场。
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为针对性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制定本指引。
一、加强排风控源
1.菜市要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
2.城区菜市、镇室内菜市宜保持窗户通风,保证空气顺畅对流。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3.按标准建设菜市公共卫生间,大门不宜面向交易区开设,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有条件的菜市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
4.对卫生间应加强保洁力度,勤刷、勤冲、勤洗、勤用空气清新剂、盘香、卫生球等去异味措施。
5.菜市应配置统一的分类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收集点;每个经营户应配备垃圾桶(箱)。蔬菜、水果等经营区使用带盖垃圾桶,肉类、鱼类、海鲜等经营区使用密闭垃圾桶并配置专用垃圾袋,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桶清洁。
6.肉类下水加装油水分离器,水产海鲜类下水加装防鱼鳞设施。
二、实行分区管理
8.有条件的镇室内菜市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雨水管道共用。
9.排污管道(沟)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10.菜市柜台外地面应根据经营特性需要设置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排水槽,并设地漏。
11.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吹干机,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
12.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13.菜市内水分较大的海鲜、水产等产品应单独成区,集中设置,且与熟食、粮油、干调等对空气敏感度较高的商品明显隔开。
14.海鲜水产区域应配备上下水设施,宜采用或改造使用地面镂空装置,确保宰杀处理产生的污水往下流而不往外流。
三、加强清洗亮化
15.保持菜市外立面和内墙清洁干净,杜绝破损现象。
16.菜市内地面应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宜采用地砖铺设。
17.菜市地面每天退市后及时冲洗干净。肉类、水产、海鲜类下水道每周至少打捞1遍,保持畅通。
18.菜市其他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窨井口每月至少疏通1遍,保持畅通。
19.对菜市内鲜肉、活禽、鲜鱼等摊位、用具及排水沟每天清洗1遍,每周清洗、消杀至少1遍,保持无污渍、无异味。
20.根据建筑面积和高度安装充足的灯具,保障场内照明舒适感。
四、推进规范管理
21.推行划行归市,根据市场功能,可按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副食品、熟食卤品等交易区,面食、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设置。
22.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应集中划区,活禽类经营户应一律在全封闭式宰杀隔离销售区经营,并与其他交易区物理隔离,配套有独立的通风、冲洗等设施;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白条”上市,禽类产品经营户应提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设施。设置熟食卤味隔离柜罩,配置防腐、防蝇、防尘用具,实行干湿分离、生熟分放。
23.城区菜市应设置服务台、公平秤、广播、顾客休息专座,设立公共电子显示屏、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设置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镇区菜市场参照执行。
24.保障通道和出入口畅通。严禁在市场出入口堆放杂物、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25.规范设置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合理设置市场周边各类停车泊位,禁止各类车辆在市场内外乱停乱放,加强路面管控,维护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附件3
名称
地址
类别
牵头责任单位
备注
红星路菜市场
红星路
主城区菜市场
2022年
文都控股集团(城投公司)
东关菜市场
明秀路
市市场监管局
中一路菜市场
中一路
和平路菜市场
和平路
清风市菜市场
公园路
文都控股集团(文都建工)
兴尔旺菜市场
兴尔旺大市场
东城菜市场
乌石路
2022年启动,2023年完成
龙眠街道、商务局
新渡农贸市场
镇区菜市场
新渡镇人民政府
双港农贸市场
双港镇人民政府
练潭农贸市场
双港镇(练潭)
青草菜市场
青草镇人民政府
范岗农贸市场
范岗镇人民政府
孔城农贸市场
2023年
孔城镇人民政府
金神农贸市场
金神镇人民政府
黄甲菜市场
黄甲镇人民政府
大关菜市场
大关镇人民政府
老有所学行动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2025年前,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达到3.57万人左右(线下学习3.36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由2021年的0.3万人达到3.87万人左右(线下学习3.76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30%以上,覆盖市、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其中:2022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达到1.58万人左右(线下学习1.50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89万人左右(线下学习1.84万人左右)。
到2023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达到1.98万人(线下学习1.92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28万人左右(线下学习不少于2.22万人)。
具体目标:到2025年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教学点分别达到1500人左右、500人左右、100人左右规模(老年人口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推动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教学点创建省、安庆市级老年示范校建设。
二、主要措施
为实现2025年的最终目标,我市工作措施主要是在“三个一批四个加强”下功夫。
(一)扩容增量
1.盘活一批。在现有老年教育资源的基础之上,重点面向各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按照全覆盖要求,盘活现有办公用房、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改扩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补齐老年学校、老年教学点。
2.拓展一批。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3.新建一批。发挥省、市、县三级老年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依托桐城开放大学,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提质增效
1.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托桐城师专和市级老年大学创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立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按照老年教育课程指南,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充分挖掘“六尺巷”“桐城歌”“裁襟励子”等桐城传统文化、非遗文化等地方教育资源,开发建设一批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3.加强智慧教学。依托桐城开放大学和远程教育教学平台,建立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收集整理“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4.加强示范学校建设。对照示范老年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内涵能力,推动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教学点争创省、安庆市级老年示范校建设。
(一)加大财政投入。按财政供给渠道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省《行动方案》关于财政保障的标准。市财政对升级改造桐城开放大学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市级老年教育资源分中心予以经费保障。
(二)鼓励社会办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闲置的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队伍。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依托老年大学、社会各类人员组建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完善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工作。
四、有关要求
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3.57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87万人左右。
2025年底前。
市教育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桐城市老年大学,镇(街道、园区)老年学校,村(社区)老年教学点建设,到2025年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教学点分别达到1500人左右、500人左右、100人左右规模(老年人口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推动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和老年教学点创建省、安庆市级老年示范校建设。
市老年大学牵头,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盘活现有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改扩建为老年学校(分校)办学场所。按照全覆盖要求,补齐老年教育学校、老年教育教学点。
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旅体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市教育局牵头,税务局、人行及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桐城师范专科学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开展老年教育,同步创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桐城师范专科学校
制定出台《桐城市支持老年教育发展师资建设方案》,建立桐城市老年教育兼职教师库。
《方案》2022年底前出台;兼职教师库2023年9月底前建立。
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市老年大学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体局和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桐城开放大学,升级改造市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老年教育资源分中心。
2025年底前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
桐城开放大学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
市老年大学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市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
市人社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就业促进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新徽菜名徽厨”咨询机关:桐城市商务局??????????????
3.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民政局??????????????
4.健康口腔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安心托幼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教育局??????????????
6.快乐健身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7.便民停车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8.放心家政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妇联???????????????
9.文明菜市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商务局??????????????
10.老有所学行动??咨询机关:桐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