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4.11.16
本文为大家梳理了近期欧盟针对化妆品发布的最新法规,请各出口化妆品企业注意!
2024年2月20日,欧盟委员会更新了《化妆品法规(EC)No1223/2009适用化妆品产品(边界产品分组)工作组手册》。
新增2个条目:
1、用于固定假指甲、假睫毛、牙齿上的珠宝等物品的胶水和粘合剂;
2、磁性眼线笔。
这意味着这2类产品被纳入欧盟的化妆品范特,将受到欧盟化妆品法规的监管。
2024年3月4日,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对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EthylhexylMlethoxycinnamate,EHMC,CASN0.5466-77-3/83834-59-7,ECNo.226-775-7/629-661-9)进行安全评估,该物质用于防晒产品中。
2024年3月5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羟丙基对苯二胺及其二盐酸盐(A615)(Hydroxypropylp-phenylenediamineanditsdihydrochloridesalt,CASNo.73793-79-0/1928659-47-5)的最终安全意见(SCCS/1659/23)。
SCCS认为,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A165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为2%。同时,无法排除测试物造成轻度至中度眼部刺激的可能。基于动物数据,A165属于中度皮肤致敏物质。
2024年3月5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乙酰化香根草油(Acetylatedvetiver0il,AV0)的初步安全意见(SCCS/1663/24)。
在考虑了所提供有关吸入毒性和总暴露量的数据后,SCCS认为,在以下最大预期使用浓度下使用乙酰化香根草油(AVO)(含1%a-生育酚)是安全的:
泵式芳香喷雾(0.9%,w/w)、除臭喷雾(0.05%,w/w)、发用喷雾和身体乳喷雾(0.1%,w/w)。使用Mucilair进行的体外研究结果也支持这一结论。
2024年3月11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己酯(HexylSalicylate)的最终安全意见(SCCS/1658/23)。
在考虑了潜在内分泌于扰性质的情况下,SCCS认为,在以下最大浓度下使用水杨酸己酯是安全的:
水醇基香精(2%),淋洗类产品(0.5%),驻留类产品(0.3%),口腔护理产品(牙膏和漱口水)(0.001%)。
此外,SCCS并未对3岁至10岁儿童产品中该原料的使用提出额外的担忧
2024年3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4/858,宣布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1223/2009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附录II)和限用物质清单(附录III),禁用多个纳米材料并新增对羟基磷灰石(纳米)的使用限制。
法规将于2024年4月4日生效,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2月,英国非食品及非医药消费产品化学安全性科学咨询小组(SAG-CS)发布关于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Methylsalicylate)的最终安全意见。
6个月一1岁儿童:除不适用该年龄段的产品外,水杨酸甲酯最高含量不超过0.02%时是安全的,同年龄段儿童牙膏中最高含量在2.52%时是安全的;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青少年,也给出了适用该年龄段不同产品中水杨酸甲酯最高含量;
成人:在评估给出的各类化妆品中最高水杨酸甲酯含量都是安全的,例如洗手液类产品最高为0.6%,口腔护理产品中为0.6%-2.25%。
2024年3月12日,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新增了25个化学物质至英国强制性分类和标签清单(MCL)中,其中包括化妆品原料用途成分:
2-乙基己酸及其盐类(归类为CMR物质,生殖毒性1B),二甲基氨基甲苯(归类为CMR物质,致癌性1B)。英国将把这两个原料加入英国化妆品法规附件II中,禁止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