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畜禽繁育、营养与饲料及特色动物生产等研究方向上形成区域特性鲜明的研究优势。尤其是牛羊种质资源保护与繁殖更新及功能基因挖掘为代表的畜禽种质资源创新利用、生猪产业关键技术创新,梅花鹿、狐貉及淡水鱼等长白山特有动物健康养殖等领域特色明显。同时在"新农科建设"、"乡村振兴"、"富民兴边"、"一带一路"战略等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方面成果显著。
二、培养目标
三、研究方向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以提升家养农业动物高效生产的营养调控水平与饲料资源利用效率为立足点,围绕农牧交错区、粮食主产区、山区半山区等区域的养殖业发展方向和自然资源优势,揭示农业动物生命活动中所需营养与遗传及环境的互作关系,不同动物物种在特定环境下营养需求特点与调控机制,不同生命阶段营养供给模式、功能性营养素与饲料资源的合理配置策略;构建提升饲料资源利用效率的调制、加工技术体系。已在不同种属动物利用大豆日粮个性化差异机理揭示与高效利用机制、东北寒区不同猪种的营养需要与饲养模式优化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与优势。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并重。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责任制,鼓励实行以导师科研团队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文献阅读报告、科研进展汇报及学额为论文全程指导,对交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组成交叉学科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导师应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3、课程学习与实践、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要认真学好理论课,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考核要求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教学实践活动。
六、课程体系
1、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学分
学位课学分
必修环节
27-29
21-23
13
2、课程设置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前沿
3、教学方法
①教学内容要注重理论与科研实践相结合,由系统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对硕士研究生倡导启发式、探索式、参与式教学方式。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4、考核方式
①课程考核课程考试可采用不同方式,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课程论文、学生做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学位课70分为及格,其他课程60分及格。
②必修环节考核分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实践教学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具体要求见必修环节。
七、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完成开题。要求查阅文献资料100篇以上,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40%以上,外文文献不少于50%,并根据综述内容提出学位论文题目和选题报告。开题报告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并由本学科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组织学科专家二次论证,具体方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方法》执行。(1学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各学科方向组织。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状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1学分)
3、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2学分(听学术报告记1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举办的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1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5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分会或省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0.5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3学分);在全校或学院作学术报告计0.3学分(听学术报告计0.1学分);参加国家或学校公派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视为考核合格。学术活动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2学分。书面记录材料由研究生秘书以试卷形式进行存档。
4、教学实践(1学分)
可采用协助导师担任助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形式,硕士研究生至少完成6学时教学实践,教学实践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5、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习、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八、发表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按《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及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予农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