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年投诉量增47倍!直播带货屡“翻车”,问题出在哪儿
近来,安徽的王蓓有些苦恼。
她的家人沉迷于某短视频平台的一位情感主播,而在这位主播直播间内,一些普通材质的手镯、吊坠常被主播宣传为玉石、翡翠等上好材质,吸引老年人花钱购买。可当王蓓找到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发现家人买回来的商品,“都是假的。”
记者采访了安徽、河南、浙江等多地消费者,他们普遍表示,在刷到一些网红带货的直播间时,往往被直播间的气氛所吸引并购买商品。同时,他们都买到过质量不佳、货不对板或不合格产品,有些产品还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甚至有的属于“三无”产品。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12315平台接收网购投诉举报1261.1万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56.1%,平台接收直播带货投诉举报同比增长52.5%。此外,直播带货投诉举报量逐年上升,5年间增幅高达47.1倍,主要问题集中在购买到“三无”产品、货不对板、售后维权困难等。
直播间网购产品问题频发
今年8月份,河南的王新在某知名主播直播间买了一款女包,该主播在直播间宣称,“这款包包质量非常好,材质细腻、摸起来很顺滑,背着很有档次,是卖了很久的爆款,抢得慢就没了。”
王新称,出于对该网红主播的信任,她果断下单。等了一周她收到商品后发现,包的肩带链条多出一截,存在明显做工和质量问题。
浙江消费者朱燕同样表示,该网红主播间购买女包后发现,金属扣是歪的,而且生锈,包上面还有污渍,无法清洗干净。
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直播带货主播间购买的产品存在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残次品及虚假宣传等情况。此外,普通食品和保健品虚假宣传情况较多,这类产品通常被宣传为具有改善和治疗疾病等功效。
带货直播“翻车”背后
近年来,明星和网红直播带货频繁“翻车”,对此,中国电子商务专家服务中心副主任郭涛表示,直播带货问题频发,主要源于多方面因素。
首先,为了高额佣金,部分网红和明星不惜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其次,直播带货作为新兴销售模式,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给不良商家和带货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产品质量把控上,带货者缺乏严格选品和流程,难以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此外,许多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来不及甄别产品信息,给了不良带货者售卖问题产品的机会。
闫闯是国内奢侈品类直播带货网红。在他看来,明星和网红直播带货频繁“翻车”主要原因在于“非专业的网红博主去干了专业的事”。
闫闯透露,以奢侈品为例,目前,一些明星带货不懂产品真假和行情,包括明星的团队。但是,因为明星流量大,同一款包可能上链接时,需要卖出几百件,可能会提前去二级市场找供货商。供货商则可能会到处搜集九成新的包,然后去翻新,变成“全新”进行供应,这已成为灰色产业链。
网红主播张博指出,除了部分网红可能一夜之间“红起来”,有着“捞一把就不干了”的心态,或者有些网红为了较高佣金铤而走险,在网红背后的公司和供应商等诸多环节也可能出现“翻车”漏洞。
比如,有些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在选品时,倾向于带来好处的产品,这可能牵涉公司内部腐败问题;有些直播带货公司规模壮大后,每天有很多货要带,但却无检验检测部门,导致产品把关不严。
同时,在现实中还会存在一种情况,即有些小主播看到大主播带货某产品,认为没问题,也跟着带货,轮到小主播时,货就有问题了。因为,对于一些影响力不够的新主播、小主播,商家有时会发一些残次品。
罚款太轻难以震慑?
俞军是一名食品类网红带货主播。以他的经验来看,在选品中,一定要求自己所带货的产品是自己亲自用过的,二是协议条款应明确包含商品质量条款、售后条款、主播个人形象、双方义务和责任、活动时长等细节事项,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带货的产品在质量、信誉、口碑、价格等方面必须真实,即甲乙双方必须保障第三方消费者的权益,并非甲方无条件要求乙方为甲方直播,“不是你给我报酬,我去做就完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监管部门应加大惩处力度
陈音江说,如果平台明知主播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平台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在监管过程中,可能没有发现平台存在明显问题的证据,对平台处理较少。因为平台不仅拥有对主播和流量的控制力,而且通过直播带货获取了相应利益,所以应进一步强化平台责任。此外,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提高辨别能力,不被夸大宣传和低价所迷惑,仔细查看产品信息和评价,谨慎购买可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