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努力为服务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工商部门牵头任务:
1、开展食品企业整治,在全市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10户。
2、开展粮油市场整治。以开展地沟油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经销非食用油行为。工商部门牵头,市粮食部门配合,共同在市区创建“放心食用油”示范店6户。
(二)工商部门配合任务:
2、配合区、郊区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小区。以整治和规范主次干道、校园和市场周边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其经营环境,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为重点,在区、郊区范围内建成2个食品安全示范小区。
三、工作措施
1株洲市儿童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1.1食品环节基本情况
从学校食堂情况看,我市城区范围内(含行政区下辖的乡镇)共有408家對学生供餐的学校、幼儿园食堂。持有有效证照的341家,占总数的83.6%;无证的67家,占总数的16.4%;正在办证的15家。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结果评定,A级(优秀)单位13家,B级(良好)单位141家;C级(一般)单位144家;待评定28家。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都有一名分管副校长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并组织检查,食堂加工能力与就餐人员基本适应。
1.2监管环节基本情况
1.2.1组织管理有序
1.2.2学校管理有方
市、区教育局及各院校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还制定了《株洲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从“食堂设施与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与教育”、“监督责任”、“人员培训”等方面详细制定了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均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设了相应的功能间及有关卫生设施。同时,大力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经营环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标识等。
1.2.3执法整治有效
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普查,建立了=企业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强制检验,食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食品加工企业巡查回访、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等制度。组织开展了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节假日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行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對未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现场卫生状况恶劣的企业,严加惩处。完善了检验检测体系,株洲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是全市唯一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CMA、CAL双认证,能开展各类食品安全项目检验的法定检验机构。经过23年的建设和运行,具备所有28类525种食品429个参数和68种食品添加剂的技术检验能力。
2我市儿童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1学校食堂存在“三个不到位”
2.1.1日常管理不到位
2.1.2硬件设施不到位
绝大部分学校食堂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具清洗消毒等操作环节在一个空间内完成,无独立隔间。就餐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食堂,均采用蒸饭箱蒸饭,多数食堂通风排气设施不全,易导致病原性微生物滋生。大多数学校室内装修不符合规定,防蝇防虫设施不全,不利于场所清洁,易导致食品及原料污染。
2.1.3责任意识不到位
部分学校第一责任人對本校食堂现状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了解,仅依靠分管负责人或总务主任對食堂进行管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不明确,有职无权,不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个别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松散,缺乏培训,导致纪律散漫,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不强,操作行为受习惯左右。
2.2学生儿童存在“三个不强”
2.2.1儿童自律意识不强
因为儿童活动量大、消耗量高的生理特点,零食作为三顿正餐外的营养素和热能的补充渠道,已成为小学生每天必须做的事情。但广大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好奇心强,自制力低,往往都是买很便宜的、味道好却不利健康的食品,饮食安全意识薄弱。
2.2.2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
不少经营户为了获取盈利,购进一些三无产品,以鲜艳的外包装或附带小卡片、小玩具吸引学生购买,严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成为儿童食品安全的隐患。
2.2.3家长饮食安全卫生意识不强
现在的家长往往过分溺爱孩子,“只给零花钱,不主动监管”的现象突出,使得孩子乱买零食的几率大大增加。
2.3企业市场存在“三个差距”
2.3.1产业化程度有差距
株洲市的食品生产品牌企业少名牌产品少,产业化程度低,大部分企业以生产传统食品为主,企业缺少优势核心技术,产品在市场没有核心竞争力,食品加工业发展后劲不足。同时,食品生产企业近80%都是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这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往往素质普遍偏低,缺乏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2.3.2基础条件有差距
我市加工水平普遍不高,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许多获证企业虽然都配备了出厂检验设备,但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出厂检验很难确保到位。特别是很多学校里的超市、商店所进的糕点、面包大多是无证、甚至是伪造QS证号的小作坊的产品。
2.3.3群众安全意识有差距
食品科学常识还不够普及,传统的饮食陋习没有根本改变,群众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和自我维权意识亟待进一步加强。
2.4监管执法存在“三个难点”
2.4.1主体经营随意性、流动性大,监管面临很大挑战
2.4.2儿童食品种类多、监管成本高,难以实施“重典治乱”
儿童食品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基层工商部门受到食品监管手段比较落后、抽检费用高等因素的制约,执法人员无法进行多品种和多批次的抽查,往往只能通过外在包装看是否有厂址厂名、是否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去判断是否合格,因而對于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存在定的瓶颈。
2.4.3消费群体法律意识欠缺
大多数儿童消费者几乎缺乏食品消费常识,而许多家长對食品消费知识知半解,對假劣食品的识别能力较差。在购买儿童食品时,多数不会索要票据,往往出现纠纷后难以取证。加之儿童食品价值较小,即使明知被侵权也不愿去投诉举报,對监管执法和维权工作配合不主动、不积极,使些不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和查处。
3做好儿童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3.1强基础,注重规划引领
重点抓好《株洲市食品安全工作“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未来5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同时要不断完善和配套地方法规,要在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中实行票否决,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2强监管,重心要前移
3.3要注重宣传,提供思想保障
于学校而言,一方面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小学生维权意识,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中小学每学期都要安排食品安全知识讲课。另方面应加大家庭教育力度,提高家长對孩子行为引导能力,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家庭的经济状况,计划孩子每月的开销。對孩子的消费,家长应给予积极正确的引导,尽量少带孩子逛商场和游乐场,而多带孩子去郊游,去看望老人,或起做家务等。
于社会而言,要针對儿童食品消费市场现状充分借力报刊、电视、网络等切可以利用的宣传载体,扎实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普法宣传活动。要定期公布食品信息动态,消费警示,提高社会整体的认识水平。
于企业而言,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加大對主要负责人、原料采购员、生产配料以及食品检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食品生产加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的增强。要加大投入,提供经费保障。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
(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会议。区食安委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协调工作,针对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全年组织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2次,联络员会议2次,抗震救灾食品安全整治专题会议2次,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题会议4次,召开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专题会议4次,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沟通信息,推动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了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交流及时,实现了我区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共享。全年,共编撰《食品安全工作简报》22期,其中,被市局办公室采用8期,市食安委办采用10期,公众信息网采用4期。
(五)邀请区人大、政协对《食品卫生法》和《药品管理法》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4月25日和9月24日,区政协、区人大分别就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区人大、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在听取区食安委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汇报后,深入企业实地视察。认为:我区在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中,从机构和制度建设方面加大了力度,区政府和区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思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食品放心工程得到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食品安全形势较往年有所好转,已形成了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区人大、政协领导要求各监管部门还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重点突出,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一)牵头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国庆”、“中秋”、“8.30”震后及问题奶粉事件等食品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二)区食安委各监管部门与辖区10家重点商贸企业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联合执法检查。于1月15日至18日对辖区各大超市、专业市场、宾馆、景区景点、农家乐、生猪定点屠宰场、餐饮企业等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邀请部分企业负责人参与其中,搭建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了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了食用菌添加荧光增白剂联合执法行动,协助市食安委联合检查组对我区华山农贸市场进行的突击检查,对5个食用菌批发商经营的食用菌进行了现场检验,收缴添加有荧光增白剂双孢菇75公斤。
(五)针对我市周边地区出现猪蓝耳病疫情,为防止个别不法商贩从市外盗卖病疫猪肉到我区的一些餐厅、学校、建筑工地等食堂,确保辖区食用猪肉安全,各监管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区内生猪屠宰、猪肉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禁止疫区生猪和疫区猪肉流入我区。
(六)组织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分集中整治、回访和针对薄弱环节再次整治三个阶段,共出动车辆32台次,人员166人次,清理违规流动摊贩115家。同时,检查学校食堂21家,对个别存在饭菜留样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的食堂,现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突出食品安全“三进”活动的开展
四、齐抓共管,重在治本,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2、加强市场监管,严禁无检疫证明、无检疫印章、无产品合格印章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销售,共出动市场监督238人次,查处销售不合格上市猪肉4头,并督促银江镇兽医站严格按照检疫“四到位”原则对辖区内两个农村集贸市场(五道河市场、倮果市场)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严禁未经检疫的肉品上市销售。
3、加强市场复检工作,市场复检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在市场复检中,共检疫牛肉2100头,羊750只,活鸡147000只,活鸭7500只,白条鸡69000只,白条鸭196500只,冻制品352500公斤,腌腊制品46500公斤,复检猪肉6235头。严格做到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屠宰检疫率100%,耳标、证明回收率100%,对检疫出来的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4、加强对出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截止到11月15日,共检疫鸽子245只,犬只33只,驴肉250公斤,猪肉2150公斤。
5、结合市每年春秋两季开展的执法大检查及日常监管,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对辖区农资市场开展了多次拉网式检查;每个季度对辖区内的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动物医院、宠物诊所进行拉网式检查。
6、开展农贸市场和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检测,组织对西海岸市场、旺客隆超市、九附六农贸市场、华山农贸市场现场监测4次,监测蔬菜品种65个,合格率100%。配合市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完成了饲料监测采样、瘦肉精监测采样和兽药残留监测采样任务,饲料采样7个,瘦肉精监测采样100个,兽药残留监测采样30个。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力度,有效制止违法行为重点对辖区内饮用水、饮料、面条、米线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杜绝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及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8.30震后加大了对抗震救灾急需食品米、面、(瓶、桶)装水、食用油等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查,确保抗震救灾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对发往灾区的食品协调企业组织生产,配合市质检所进行抽样检验,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灾区。全年来对辖区内的食品企业巡查、检查126家,查处违法案件9件,违法货值金额2.5万元,处以罚没款1.8万元。规范了一批小作坊。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积极深化食品安全责任网建设。
一年来,我镇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年初,我镇就在认真搞好调研的基础上,科学拟订并及时下发《*镇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确保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可操作性强。班子会上,镇主要领导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好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分管镇长围绕各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先后五次主持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并多次带头深入一线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狠抓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食品安全从“田野到餐桌”,工作链长,覆盖面广,监管难度大。我镇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创新工作,积极落实监管措施,努力抓出监管工作实效。
(一)兽医站协同各行政村积极落实禽畜检验、检疫措施。认真吸取供沪生猪瘦肉精事件的教训,给每户养猪户发放宣传资料,并与其签订保证书,同时,强化对屠宰上市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力度。积极配合农经、经贸、工商等部门整治生猪屠宰秩序,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严防各类问题猪肉流入市场,确保了我镇群众能吃上放心肉。
(二)质监站积极做好本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巡视巡查及食品抽检工作。我镇共有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体涉及糕点、饮用水、酒类、饮料及食品包装容器等的生产加工。一年来,质监站对这8家企业全部进行了巡检,共出动检查人员216人次。通过日常巡视巡查,实现对每一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料把关、添加剂使用、到出厂检验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数据库,实现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长效动态管理。同时,在日常巡查中,他们还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起票证档案和进销货台帐,从而有效地防范了各种违法食品进入市场。其次是做好食品中微生物、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指标监督抽检工作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努力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对于连续二次抽检同一种食品不合格的企业,他们进行加严检验,加大执法检查和后处理力度。二次以上抽查不合格则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
(四)今年以来,镇卫生部门切实加强了餐饮业、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及以防控急性肠道传染病为中心的食品安全管理。从3月起,镇卫生监督员坚持每月对全镇40多家餐饮店及5家学校食堂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卫生隐患,积极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份,对全镇610名食品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年度体检,参检率达到近100%。8月份,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本镇辖区内的39家餐饮单位量化评分,为全面推行餐饮业分级量化管理打好基础。10月份又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了“餐饮业鲜肉品专项检查”,积极防范问题肉品端上餐桌。另外今年还着重抓好了豆制品加工经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及专项整治工作,共对全镇8家豆制品加工店进行了检查,关闭了1家加工作坊,为配合上级部门扎实推进“豆制品”放心工程创造了条件。
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各有侧重的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镇食安办协调各方力量,协同作战,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对本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整治活动,以期更好地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完善综合执法机制,从而更好地保障本镇食品安全。
三、完善网络,下移重心,着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
一是积极抓好群众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下移监管重心。农村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最薄弱的地方,为改变这一局面,我镇在今年切实加大了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员和消费维权联络员队伍建设,举全社会之力,打食品安全之基。5月,镇食安办联合卫生部门对各村的监督员进行了农村家宴指导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8月,根据县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我们又组织全镇的食品监督员参加了县级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另外,今年上半年,镇消协分会还对全镇各村的维权联络员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全镇食品监督员队伍的业务知识得到更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群防群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增强。群众监督队伍建设的日臻完善,大大充实了农村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下移了监管重心,减少了监管盲区,扩大了监管的覆盖面,增强了监管的时效性。一年来,各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和消费维权联络员除了做好食品监管法规、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消费争议的调解工作外,还积极履行食品安全教育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并上报涉嫌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案件线索,确保了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建好区域配送中心,积极深化放心店长效管理。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今年,镇食安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我镇建成了海盐县首家区域配送中心——*镇大众商行。该商行与浙北配送中心紧密链接,大部分商品从中心进货,质量有保证。目前,该商行二次配送已覆盖我镇及周边80多家农村放心店和其他商店,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农村群众消费安全。为巩固深化“百村放心店—示范商店”创建成果,实现放心店长效管理,今年镇食安委协同工商部门对已验收通过的“百村放心店—示范商店”,在“五个统一”的基础上,又建立健全了示范商店督查、退出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经营业主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规范经营意识,让每一家示范店真正成为农村群众放心的消费场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关键词高职;食品检测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评价高职教育的成功与否取决于高职教育在运行机制、办学模式、教学过程,甚至校园形态之中是否真正融入了“行业、产业、企业、职业、实践”等五大要素[1]。近几年来,“瘦肉精”“三鹿奶粉”“苏丹红”等食品安全问题凸显,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轰动,也为国内外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包含了强制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及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规定[2],食品行业的企业整改由此全面拉开;与此同时,对食品安全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标准。笔者所在课题组通过几年的课题研究,重点解决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问题,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建立课程体系,并建立重视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教育思想,以培养食品行业技能型与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优化整合传统“专业学科”课程,形成了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设置,形成“职业学科”。
1职业教育发展方向与食品检测专业人才培养的关系
2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食品检测专业与企业人才共育的实践及探索
汉职院地处秦巴地区、服务于汉中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面向全国的地方高职院校。汉职院食品检测专业应在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中,科学把握区域产业发展规律,努力在人才共育的过程中融入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实践五要素,主动破解与区域产业融合的壁垒,形成特色鲜明、适合秦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共育”有效机制。
汉职院食品检测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更加注重培养动手实践能力。基于工作过程的食品检测专业课程体系构建是汉职院食品检测专业课程建设的起点,也是学院加强内涵建设的迫切需要。食品检测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面,一直坚持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构建,从行业、企业专家讨论归纳,到对专业就业岗位群的分析,进而分析专业岗位群岗位技术及应用,然后对技术人才职业岗位所具备的技能要求进行分析,随后确定专业核心能力,然后是设计职业课程、构建课程体系以及开发课程,最后形成教学模式。最终实现“实训就能获证,见习就能上岗,实习就能顶岗”的教学目标。
3“校行企”三方互相联动开发高质量“职业技能核心课程”
4食品检测课程开发讲求“三效”
食品检测、食品安全控制等岗位的工作内容应当满足食品行业企业的具体要求。基于目前食品产业链的职业岗位分工以及当前食品检测专业课程的设置情况,笔者所在课题组在制定激励机制的同时,组建专业技能核心课程开发团队、对课程教育资源进行整合;通过联合多家食品类骨
干企业(如陕西秦洋酒业集团、陕西汉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等)共同开发职业技能实习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包;坚持检测能力为主线、职业能力和职业资格标准分析为抓手,以学生为中心,营造良好的实训教学环境;设置与之对接的食品分析检测技术学习领域,分别构建技能型、应用型课程体系,以满足职业教育对职业核心技能的具体需求。与此同时,汉职院食品检测专业课程设置应当紧随工作岗位需求更新节奏,在课程开发上全面从效率、效果、效益等多方面提升,做到可持续发展,培养一大批食品检测与质量控制的高技能型人才。
5“校行企”合作共同进行课程开发与建设
6参考文献
[1]陈学忠.高职涉农经贸类专业职业能力结构模型化研究:以农产品经纪与专业为例[J].职教论坛,2013(3):63-67.
[2]林淑清.高等职业学校课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5):40-41.
[3]郑雅萍.再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构建与完善[J].中国成人教育,201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