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在保价服务上栽了跟头。快递一份价值980000元的设备选择20000元保价,损坏后事主只能得到250元的赔偿;快递620000多元的货物选择20100元保价,损坏后只赔389元,当这样的事实摆在眼前,消费者也确实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北京钟先生身上,他通过顺丰邮寄了一台价值980000元的医疗设备,选择了20000元的保价,保价费为100元,比快递费本身还贵。但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了,维修需要10000多元,但顺丰回复只能赔250元,反复沟通答应最高赔偿1000元。钟先生不能接受:“我们当时理解这两万块钱是这个东西的赔付上限是两万,如果真出现意外,最多赔付两万块钱。如果实际不到两万元,是多少就赔多少,所以当时做了两万的保价。”
“保价”保多少?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教授分析:“‘保价’是承运人在运输货物过程当中给货物造成损害的时候,应当承担的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如果购买了20000元的保价服务,损失达到了18000元,那么承运人就应当承担18000元的责任,超过20000元以上的也就不赔了。”
但是快递公司“保价”赔付规则与法学理论上的理解却不一样。顺丰速递专员按照“足额”和“不足额”给出了计算公式,“比如在‘足额’投保的情况下,假如物品价值10万元,您保了10万元,后期损坏维修费用是1万元,咱们这边正常情况下1万元能全额赔付给您。如果这个物品价值10万元,您保了1万元,这种属于‘没有足额投保’,后期维修费用也是1万元,那就会产生一个赔付比例,这个比例是由您保障的金额除以物品实际价值,再乘以您的实际损失。98万元,保了2万元,完全按照比例的话,赔付的金额是215.97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分析:“所谓的计算公式是‘偷梁换柱’的概念,这跟消费者最初投保的东西不是一回事,快递公司的解释是无效的。用户也是消费者,他们具有知情权,如果真有这套公式,那么该套公式应当在消费者投保时就向消费者说清楚,如果没有说清楚,属于格式条款,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格式条款如果必须要解释的话,也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刘俊海建议消费者,收集保留好证明自己所寄物品价值和实际损失的证据,比购买“保价”更重要。刘俊海说:“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法》的规定,承运人有义务把消费者交寄的商品安全地、及时地运达目的地,没有安全寄达目的地,就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要对消费者承担全部的实际损害赔偿责任。”(记者孙莹景明江苏台记者徐仁飞顾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