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非国有企业员工性质)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学历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社会人员);
(五)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六)未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国有企业员工性质),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的薪酬标准执行。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2188室(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及相应岗位所需提供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一式两份的《余姚市舜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或填写)。部分岗位还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附件2,表格自行下载填写)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对应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现有我市国企员工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表格自行下载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办法
3.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4.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新入职员工三个月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3、本次招聘委托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