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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TDG专家委员第65次会议将于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在日内瓦举行。本次会议将针对货物分类、包装、定义等方面的提案进行讨论。
上期解读,小编已就电池产品涉及分类的联合国提案做解读。本期解读,小编就其它化学品和物品分类修订重点提案做一个介绍,帮助大家及时掌握未来危险货物分类可能修订的方向。
图1.可穿戴式安全气囊系统
可穿戴式安全气囊系统通常包括小型锂电池、惰性气体充气罐和1.4项烟火物质,也可以作为车辆的安全装置。目前看来UN2990救生设备,自动膨胀式和UN3268安全装置,电启动均适用此类产品。
因此意大利专家建议在UN2990或者UN3268条目下新增豁免普货特殊规定内容如下:
图2.可穿戴式安全气囊系统豁免要求
德国专家针对苄基甲苯(BT)作为有机氢载体(LOHC)划入UN3082条目,给出限值要求。
图3.液态有机氢载体(LOHC)运输过程
●“LOHC+”表示富氢形式的氢载体;“LOHC-”表示脱氢形式的氢载体
氢化是化学或食品工业中常见的反应,例如用菜籽油生产人造黄油。现有的基础设施例如管道、油罐车、油轮等都可以用于运输LOHC+和LOHC-。
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对液态有机氢载体苄基甲苯进行了风险评估,评估物理溶解的氢气是否会从LOHC中脱气,从而导致爆炸危险(详见UN/SCETDG/65/INF.5)。
研究建议在运输前使用惰性气体(例如氮气)进行处理会提高LOHC的运输安全,并给出限值0.5L(H2)/kg(LOHC)的LOHC产品是适合运输的。
提议UN3082条目新增特殊规定,气体含量超过0.5L(H2)/kg(LOHC)则不能在UN3082条目下运输:
图4.LOHC含有氢气的限值
德国专家此前在第六十三届会议上提交文件ST/SG/AC.10/C.3/2023/37,建议将UN2862条目包装类别从III类包装修订为II类包装。原因是欧盟第18届ATP会议对法规(EC)No.1272/2008的附件VI进行修订,目前ECHA官方分类此物质为吸入毒性II类。
但是部分专家认为直接提高包装等级将会对部分企业运输造成障碍,这会导致限量例外数量减少;不允许使用大包装运输;中型散货箱须配备防筛漏内衬;便携式罐体说明从T1变为T3。
从不会影响运输安全角度考虑,德国专家决定保留原有III类包装条目;并为便携式罐体说明设置四年过渡期,因为最小壳体厚度、压力释放要求和底部开口要求不需要改变。
图5.新增II类包装条目和设置过渡期
谷物和饲料协会(Gafta)提议种子油饼的两个条目中删除UN2217,并修订相应特殊规定。
图6.种子油饼条目修订重点
Gafta认为现行法规对于种子油饼规定过于保守,提议删除UN2217和包装特殊规定PP20。旨在不做含量说明,简化和统一管理种子油饼分类;相应UN1386运输名称调整为:通过机械或溶剂方法从含油种子中压榨出的种子油饼(见图4的③)。
Gafta提供的附录资料显示大豆粕、菜籽粕、葵花籽粕和棉籽粕四种种子油饼含有不超过4%油和13%水时,可以降低微生物活动和防止油氧化,从而没有自热的危险。因此修订UN1386特殊规定142为:
图7.豆粕、菜籽粕、葵花籽粕和棉籽粕的豁免条件
德国专家提议删除氟苯胺列明条目,并给予其它适当的通用条目以匹配不同结构式的氟苯胺:
图8.删除氟苯胺条目
德国专家整理了19种氟苯胺在ECHA、PubChem和GESTIS数据库中的分类资料,并提交给委员会审查以证明其观点:氟苯胺排列方式不同(邻位、间位、对位),不同异构体的性质和分类会不同,因此需要对此类物质重新分类,不能一概而论。
比利时专家提议修订UN2372条目,新增次要危险和对可移动罐柜包装指南提供多种方案给委员会讨论:
图9.新增毒性和腐蚀性次要危险
比利时专家在附件里提供了OECD404测试结果说明该物质应为腐蚀II级;根据PubChem、NITE-CHRIP和RTECS的毒理数据资料说明该物质具有吸入毒性II级。因此建议新增毒性和腐蚀次危。关于可移动罐柜包装指南则给出了不同方案做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