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类看待动物在社会扮演的角色,以及跟人类生活的关联度,我们较常接触到的动物有伴侣动物、娱乐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和野生动物五种。
1.伴侣动物
一般被理解为“宠物”,是有陪伴功能性的动物,指因陪伴目的而被人类在家庭拥有的动物。目前在社会上被当作伴侣动物的,除了猫和犬,还有鸟类(如鹦鹉)、鱼类(如金鱼)、爬虫类(如乌龟)、两栖类(如蛇)等等。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1]仍处于专家建议阶段,因此伴侣动物保护并未被纳入到我国核心法律体系。
2.娱乐动物
为人类提供娱乐为目的,包括用于体育竞技、动物表演等的动物,一般有赛马用的马匹、海洋馆内的海豚、虎鲸、海狮,或者马戏团使用的老虎、黑熊、大象、猴子等。打猎和钓鱼也属于用动物为人类带来娱乐的方式。
动物园本来是让大众观赏动物的场所,但由于动物园里的动物表演大多涉及模仿人类行为,需要动物表演对它们而言不自然甚至危险的动作,所以在2010年,林业局颁布《关于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禁止虐待性动物表演。
同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城市动物园及公园停止动物表演。2013年7月,住建部再发布《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当中明确指出各动物园“严禁动物表演”,可见国家杜绝动物表演的立场[2]。
3.经济动物
狭义来说,指为获取肉、蛋、奶、皮草或其他经济目的而饲养的动物。陆上畜牧业中比较普遍的品种有猪、牛、羊、鸡、鸭、鹅等;捕捞和养殖渔业则使用鱼类和虾蟹等甲壳类动物。
2006年为促进现代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发布了《畜牧法》[3],是我国引导、保护和规范该行业发展的主要法律。
4.实验动物
指供实验使用或其他科学目的而专门培育的动物,具体使用的领域有生理学、病理学、心理学、产品检定、药物测试等。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小鼠、大鼠和鱼类。
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4]和《动物研究所实验动物管理办法》[5],由此可见政府希望透过这些条例让实验动物的使用能够有所规范。
5.野生动物
泛指“生活在野外自然环境而非经人工饲养的动物”,包括在沙漠、森林、雨林、平原和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自然繁衍的动物。但这定义在近代开始越来越模糊,因为人类日渐因各种商业所需,而圈养甚至繁殖本来“野生”的动物,用途有提供食物资源、御寒的物料、动物的皮草、手工艺品等,它们在生态旅游行业里的动物园和自然保护区也会出现。
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后,针对我国庞大的野生动物市场现况,及其所贩售的多种罕见野生动物,是否也受到相应法律规范的探讨,再次回到大众面前。
除了法律,社会各界也在思考,人类的生活还可以从自身做起、为生态平衡做出什么努力?
究竟我国的野生动物市场在哪里?人们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又用去哪里?请期待我们下一篇小文跟大家探讨!
行动亚洲(ACTAsia)
行动亚洲,于2006年发起,旨在以教育共建生命关怀的社会,聚焦同理心、责任感和慎辨性思维的提升,开展生命关怀能力养成方向的课程开发与教育咨询服务,主要面向5-13岁儿童提供校园、家庭及社区生命关怀教育方案,面向教育工作者、兽医及时尚业者提供同理心职业素养成长方案,面向青年消费者提供SDGs(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可持续生活实践方案。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生命关怀教育专项基金及中国绿发会-行动亚洲基金执行单位。让更多人学会尊重他人、善待动物、保护环境,有同理担责任,做生命关怀的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