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国家法规政策法规食品法规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1.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

2.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合格的,不再收取检验费;复检不合格的,应当缴纳检验费。

3.《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时,要正确把握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界限。有严重质量问题是指:(1)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4)失效、变质的。(5)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除上述问题之外的,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1.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违法嫌疑的证据或者举报;(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必须合法。

2.按照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产品范围是法律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产品存在的瑕疵问题、标识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实施查封、扣押。

3.查封、扣押的期限为三个月;对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查封、扣押后的处理不得超过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因案情复杂等情况,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

三、关于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产品的监督问题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本法规定。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责任依据《产品质量法》对上述产品进行监督。对在施工现场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2.建设单位或者建设施工单位如实提供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3.建设单位或者建设施工单位拒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使用该产品。对建设施工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产品为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的,按照法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对建设单位购进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使用的,或者该产品已使用到建设工程中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理;并以此为线索,追究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

四、关于对产品标识的监督问题

1.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具有中文标注产品的名称,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企业的厂名、厂址,以及其他有关标识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法责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改正。

2.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标识应当使用中文,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等级、含量、警示说明等标识应当使用中文而未用中文标注的产品,应当依法责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改正。

3.为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有关标识的规定,国家局于1997年发布实施了《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目的在于引导企业正确标注标识。有关标识的具体标注方法,应当按照该规定执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区分标识标注不规范和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防止对标识标注不规范问题的处罚随意性。

五、关于销售者销售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销售者销售上述产品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应当根据以上情况对应法律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具体适用。

六、关于《产品质量法》与现行质量法规、标准化法规的关系

1.《产品质量法》是规范产品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活动的一般法。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药品管理法》、《种子法》等特殊法对产品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殊法没有规定的,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执行。

2.《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目前仍是有效的行政法规,在适用时应当遵循法的效力等级原则。对同一问题上述行政法规与法律均有规定但相抵触的,应当以《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为准;《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而上述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3.《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有关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处罚,与《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处罚不一致。根据后法优先原则,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实施处罚,应当适用《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七、关于对食品、烟草、化妆品、农药、兽药等产品的监督检查问题

1.关于对食品的监督检查问题:

食品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食品质量包括理化、感观、卫生、标签等项质量要求。对食品质量违法行为、食品质量和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予以查处。

2.关于对烟草的监督检查问题:

烟草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烟草专卖部门以外的法定部门,有权查处烟草专卖品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权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烟草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关于对化妆品的监督检查问题:

化妆品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产品标准,失效、变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化妆品冒充合格化妆品,无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以及化妆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对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当适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4.关于对农药的监督检查问题:

农药是工业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5.关于对兽药的监督检查问题:

兽药是工业产品,对兽药如何进行管理,国务院制定的《兽药管理条例》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涉及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问题以及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1999年以国法秘函〔1999〕41号文明确了《兽药管理条例》的执法主体问题。即《兽药管理条例》的执法主体是农牧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的案件,应当移送农牧部门、工商部门、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6.其他产品的监督检查问题:

对医疗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制定了专门行政法规的,对这些产品的监督检查应当适用行政法规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八、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认定问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应当认定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疗效不确、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日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指产品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应有使用价值的产品。

2.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指在甲地生产产品,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乙地的地名的质量欺诈行为。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指非法标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或者在产品上编造、捏造不真实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及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行为。

4.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指在产品、标签、包装上,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非法制作、编造、捏造或非法标注质量标志以及擅自使用未获批准的质量标志的行为。质量标志包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外的认证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免检标志等。

5.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的行为。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造假,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其结果是,致使产品中有关物质的成分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6.以假充真的行为。指以此产品冒充与其特征、特性等不同的他产品,或者冒充同一类产品中具有特定质量特征、特性的产品的欺诈行为。

7.以次充好的行为。指以低档次、低等级产品冒充高档次、高等级产品或者以旧产品冒充新产品的违法行为。

8.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作为或者充当合格产品。

九、关于在经营性服务活动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督检查问题

在经营性服务活动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是指在美容美发、餐饮、维修、娱乐等经营服务活动中,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在上述活动中经营者使用《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包括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以及失效、变质的产品,可以依照法律有关销售者的处罚规定对经营者给予处罚。发现经营者使用的产品存在标识标注的不规范、不准确,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要求的,应当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十、关于办案证据的确认问题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办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经过查证,可以将被假冒生产企业出具的鉴定结论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认定该产品真伪的依据。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若通过检验对产品的内在质量进行判断,应当以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十一、关于“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违法收入”的计算问题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货值金额是指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数量(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产品)与其单件产品标价的乘积。对生产的单件产品标价应当以销售明示的单价计算;对销售的单件产品标价应当以销售者货签上标明的单价计算。生产者、销售者没有标价的,按照该产品被查处时该地区市场零售价的平均单价计算。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

《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违法收入,指违反法律规定从事运输、仓储、保管,提供制假技术,向社会推荐产品以及进行产品的监制、监销等违法活动所获取的全部收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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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过程确认准则的确定和实施确认对象 化纤纺丝过程 确认时间 XXXX年XX月X日 产品批号 XXX/XXXX-XX-2222 确认参加人员 XXXXXXXXXXXXXXX 产品质量标准 执行GB/TXXXX-XXX标准,生产一等品 原材料情况 按企业原材料接受准则验收合格,质量指标如下: 含量:XX%水分XX%粘度:XXXX 设备状况 纺丝机已经检修,运转正常,压力表和温度计检定在有效期内 人员...http://www.360doc.com/document/19/0626/08/57869740_844892246.shtml
1.最新定制产品合同(6篇)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 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和样品的要求,甲方未提供相关技术标准时, 乙方可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2 双方在乙方制造加工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工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进行确认,符合要求后做成【承认书】,当质量要求等发生变更时也必须确认: 2.1 由甲方做成,正式...https://fw.chazidian.com/mip/fanwen1636474/
2.产品供货合同(精选16篇)符合产品技术条件,有特殊需求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产品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需方收到货物请当场验收,必需在材料员___或___验收后签字有效。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需方应在收货后十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第三条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交货...https://www.wenshubang.com/hetongdaquan/1967348.html
3.采购备品备件的方案12篇我方将严格按一下标准提供材料设备,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产品的规格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送货时需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出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每批货物进场,我方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甲方、丙方、监理方等签收后留存。 https://m.oh100.com/a/202301/5927844.html
4.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精选12篇)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https://www.jy135.com/hetongfanben/1269355.html
5.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2.1.3 企业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产品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产品设计平台基础数据、整车和底盘参数、总成部件设计参数、金属及非金属理化特性、设计计算和分析结果、对标车型产品信息等;建立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体系(包括产品图纸、三维数模、产品技术条件规范、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标准的内容和项目应覆盖整...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637556
6.产品销售合同范本(通用14篇)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https://www.ruiwen.com/hetongfanben/1333773.html
7.正规采购合同(15篇)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https://www.yjbys.com/hetongfa/caigou/1794095.html
8.ISA955层架构isa95层级mob64ca140b466e的技术博客生产产品时所需的所有资源和生产过程中的时间的列表。此外, 还列出了制造产品所需的关键资源, 并将其作为生产环节进行组织。它通常用于预测主生产计划中活动更改对资源供应的影响。 1. 3.6 检验报告 符合产品或材料质量标准或规格的认证。它可能会包括分析结果和过程信息的列表或参考。通常需要保管材料的转让。 https://blog.51cto.com/u_16213662/8901313
9.品质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0篇)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https://m.unjs.com/fanwenwang/gzzd/20211201085314_4479968.html
10.采购合同违约滞纳金标准是多少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 品种:___ 规格: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___ )项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https://www.64365.com/zs/1347785.aspx
11.销售合同范本(精选15篇)乙方根据甲方管理要求,结合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实际情况,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套___餐饮软件。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的___餐饮软件及其服务项目如下: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使用的___软硬件产品符合厂家相关标准,提供软硬件产品的所有文档及相关手册。https://www.cnfla.com/xiaoshouhetong/2622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