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答复情况汇总

2015年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答复情况汇总

第1号:民进上虞基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扶持,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服务业发展局办复结果:A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已经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也是推动全球产业升级的主要驱动力量。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呈现出融合互动、相互依存的共生态势,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由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由制造化向服务化、现代化的生产体系转型。当前我区政府正着力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来推动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加速“双轮驱动”。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不断加强政策扶持

要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必须建立强有力的政策扶持机制,从政策体系,扶持重点、绩效评估等方面入手,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对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推动作用。在现有政策框架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人才培育体系建设等方面专项政策意见。在未来三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扶持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行业提升、重点平台搭建等。

二.大力发展重点企业

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推行连锁扩张,提升行业领先地位和标杆示范作用。物流企业重点培育以电子商务物流为发展方向,公路港、海河航运和城市配送等方面专业化能力强的物流骨干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服务水平较高、管理理念较新、经营规模业绩较好的生产性服务企业。

三.大力培育重点平台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技术服务业的意见》为指导,以建设技术服务平台为重点,以浙大网新上虞科技园、惠普全球软件外包服务研究院等项目建设为发展契机,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电商物流城建设,努力打造成为辐射长三角的区域性物流枢纽和电商配送示范基地,把综合性电子商务园区作为全区电子商务发展主阵地,把构建伞件、童装等特色电子商务应用基地作为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的粘合剂,推动制造业和电子商务联动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同时积极打造金融服务平台和商务服务平台,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依托上虞良好的制造业基础,挖掘和扩大生产性服务业的有效需求,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产业链形成有效的发展和集聚。

第2号:九三学社上虞区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建议》

贵单位在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服务业发展局设立电子商务科室,并且编制了《上虞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策意见》(区委办〔2014〕44号),落实了1500万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为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2015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电商换市”战略,积极搭建电子商务平台,致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商主体,力争完成以下目标:上虞电商物流城加快建设,中国智能骨干网一期建成投用;新建综合型电商园区1个,产业特色型电商园区1-2个;培育电商专业村5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50个以上;中国网库“绍兴电商谷”项目建成投运,搭建行业单品网20个以上;培育电子商务企业100家以上,引进第三方服务企业10家以上;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500名以上,普及电子商务知识3000人次以上;实现电商交易额增长30%以上,其中网络零售额增长40%以上。

围绕工作目标,针对贵单位的问题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推进上虞电商物流城建设,以打造区域辐射型电商园区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电商物流城规划布局,抓好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中国智能骨干网、新华定制两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国智能骨干网一期三个仓储设施建成投用,吸引一批高端物流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入驻,初步形成电商物流生态圈。继续加大招商选资力度,确保电商物流城在谈项目尽早落地。

启动上虞电商产业园建设,利用原东舜地块闲置厂房,建设综合型上虞电商产业园。完善扶持政策,创新服务模式,创建拎包入住式电商创业环境,吸引电子商务企业进驻。引进集聚一批信息技术、代运营、培训、设计等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上虞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综合型电商服务。力争7月底前建成开园,年底企业入驻率达到70%以上。

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特色产业和专业市场集聚区,推进特色产业园新建、扩容,促进特色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在崧厦镇建设伞业电子商务园区,为伞件企业开展电商提供服务平台,争取年底前初具规模。帮助汤浦童装城电商产业园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拓市场,培育销售千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5家以上,园区电商销售额增长40%以上,童装产业电商销售率提高10%以上。引导石狮商贸城电商园区完成二期扩容,园区面积及入驻企业增加一倍以上,并探索实体市场电商化经营模式。

二是抓好重点行业平台建设。建设“绍兴电商谷”,借助中国网库B2B渠道优势,结合我区行业特色,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单品网络交易平台,开展大数据营销。确保全年组建单品平台20个以上,培育有影响力的单品平台1-3个。

做精特色上虞馆。抓好1号店特产中国上虞馆、淘宝特色中国上虞馆提升发展,扩大业务覆盖面,创新运作模式,引导农业企业、基地、合作社开展QS产品质量认证,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建设标准化质检包装系统、冷链存储运输系统和自动化物流包装系统等配套设施,打造优质诚信特色馆。全年合作企业、上线产品数量增长20%以上,组织大型网络促销活动3次以上,日平均点击量增长30%以上。

推广O2O发展模式,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搭建同城网络购物平台,为传统商贸企业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电商服务,打造O2O新型商业模式样板。继续办好网络购物节,丰富浙东新商都购物节内涵,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搭建农村电商平台,全年新建集快递收发、网络代购、农产品代销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50个以上。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培育,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努力创建“电子商务专业村”。结合“四季仙果之旅”,应用电子商务引导开展乡村智慧旅游,打造上虞旅游新亮点。

三是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大电商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新发展电子商务企业100家以上,鼓励电商企业“个转企”、“下升上”。培育、引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10家以上,争取引进1-2家物流快递分拨中心,提升电商服务能力。

加强电商人才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建立由政府、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企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系统性开展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各类电子商务培训班、专题讲座、电商沙龙等活动,全年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500名以上,普及电子商务知识3000人次以上。

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成立上虞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沟通政府、联系企业、行业自律、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职能,把握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谋。筹建上虞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争取到年底建成联络点5个以上,为当地企业提供专业化电子商务业务咨询和联络等服务。创新邮政快递服务方式,新建“E邮柜”电子商务投递终端70个以上。

第3号:杨广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经信局办复结果:A

您的提案很重要,切中了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潜力所在区域。您说的很对,中小微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后备力量,是企业家成长的摇篮,扶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看我区现在的中小微企业普遍是积累少,抗风险能力低,产品科技含量低,综合成本普遍较高,在发展过程中确实比较困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想办法、出政策给予有力的支持,始终以积极的减负措施和优惠的奖励政策来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并且把重点慢慢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一是减负支持。近年来,我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各项企业减轻负担政策措施,其中,增值税转型减轻政策,出口退税政策,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减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等。

三是融资方面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中小企业贷款难、上市筹资难,资金供需严重脱节,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我区对这方面一直很重视,主要做法有:

(一)加大引导信贷支持力度

1、考核引导。市政府连续实施《上虞市金融机构信贷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将“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小企业贷款占工业贷款比重在20%以上”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市内银行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传导影响,市政府还出台了《上虞市金融全面创新支持经济发展优胜银行评选办法》,引导鼓励市内银行加强对全市百强以外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表外业务,化解中小企业贷款中担保、抵押困难。

2、活动引导。为应对信贷紧缩与金融危机,由上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发改、经贸、财政、人行等市级有关部门与市内银行(小贷公司)结对开展“金融创新服务专题调研月”活动,以“真诚服务中小企业,着力构建生态金融”为主题,以“排出一批企业、开辟一条通道、实施一些创新、完善一套机制、支持一批项目、营造一种氛围”为载体,激励市内银行为广大企业“送信心、送资金、送服务”。

(二)加大金融创新服务力度

1、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我区小贷公司有5家,注册资本15亿,自成立以来,累计投放量达481.34亿元。

2、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目前我区己组建三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政府参股的2家,注册资本5.32亿,2014年为中小企业担保达到12亿。

4、区内银行进一步拓展金融创新业务。区内银行通过转让信贷资产、拓展网络银行业务、成立小企业专营机构等创新服务,努力为中小企业优化金融服务,如绍兴商业银行推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区财政出资5000万元,绍商行1亿元,专项用于全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到目前为止,累计投放中小企业1253家,累计金额3.35亿元;还推出了财政存贷挂钩贷款,发放2.1亿,对象均为中小企业。

四是提供培训支持。在组织部的统一牵头下,坚持以重培训、重教育、强素质、优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经信局、人社局、教体局、共青团、妇联、企业联合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了大量的工作,每年年初制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年底进行考核,并逐年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区累计投入400多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及各种形式的论坛和领军型人才等评审,共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5000多人次。

五是社保支持。关于“五险一金”问题,我区就“社保法”而言也是以最优惠标准来收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资总额5折计算,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总额6折计算,边际地区计算率更低,还有一年以下的临时工、季节工允许参加单一工伤保险。

六是诚信建设和流程简化支持。一是企业诚信度建设,这项工作我区工商部门一直在抓,为了有序推广我区信用联盟企业重点项目,陆续引导浙江纳特等一批在环保、节能、技术服务方面有推广价值的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成为信用联盟核心服务商,加入全省信用联盟,创建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近二年中我区经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重点对我区200家小微企业进行了信用评评级,促使小企业融资和诚信经营往前跨了一大步。二是精简依法行政工作。推行权力清单,梳理各部门职责简政放权。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部门职责,研究提出职权清理意见,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专门出了一本书发给中小微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让中小微企业少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

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来支持我们上虞经济更好地发展。

第4号:陈荣力提出的《关于表彰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入围企业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府办办复结果:A

一、明确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企业500强”的评选结果列入2015年度区百强企业评分内容,以单项加分形式计入考评总分,即获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企业500强”的加5分(与企业为上市企业的加5分附加分相同)。

二、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上虞区考核评比表彰项目报批制度》,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的原则,严格控制考核评比项目。对评比表彰项目坚持“突出重点、兼顾面上,体现贡献、激励干事”的原则,突出年度中心、突出财税贡献,结合每年工作重点,予以申报、审核、批复。2015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文表彰的各类先进项目已经确定。鉴于目前对企业表彰的项目已经精简整合,且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企业500强”基本已在表彰范围内,为此,参照获评驰(著)名商标企业等称号,不再单独予以表彰。

第5号:朱宝千委员提出的《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

为加快推进我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效率,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能力,我区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针对目前信息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中心机房建设。逐步完成整合迁移全区党政网站工作。为整合资源、减少重复投入,我办于去年提出了新建政府信息机房、集中全区党政部门网站、实施统一测评整改的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并付诸实施,目前行政中心机房已建设完成,正在安装服务器虚拟化软件,逐步迁入全区党政网站,再由专业机构进行测评并落实安全整改措施,也为下阶段整合部门其他应用系统打下了基础。

二是加强电子政务预审工作管理。由常务副区长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全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电子政务工作预审工作的意见》,全区电子政务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项目评审、监督管理等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建区电子政务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区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指导电子政务项目预审工作。

三是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全区机关统一了互联网出口,因二家运营商并存,使用电信、广电(联通)二个出口,部署了日志审计和防火墙设备。目前,正在逐步对上虞区政务外网网络进行千兆升级,实现与省、绍兴骨干网络设备和链路带宽相匹配。全区政务专网全部使用省里统一分配地址,各单位在我区政务OA办公系统中均分配办公室及信息员账号,实现部门间电子公文网上流转,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我办将不断征求各部门宝贵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政府OA系统各个功能模块。

第6号:共青团界别提出的《关于优化上虞青年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府办办复结果:A

二、加快平台打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便民服务中心增设青年审批服务,开通青年创业绿色通道,对青年创业审批事项只要确保社会稳定、环境安全,缴齐法定税费,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即进入绿色通道,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全方位为青年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2015年计划利用原东舜地块闲置厂房,建设综合型上虞电商产业园,创建拎包入驻式电商创业环境,吸引青年电商创业者进驻。在电商园区内开辟青年创业实训基地,引进集聚一批信息技术、代运营、设计等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上虞创业青年提供综合电商服务。在线上建立青年创业信息联动平台,在农村建立青年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优化农村青年线上创业环境。

三、加大政策扶持。由人力社保局线头起草制定《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为高校毕业生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允许创业者履行法定手续后将住宅作为办公或经营场所,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即时办理;从事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经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财政按规模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万元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进园区创业并经营满1年以上的,给予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租金的25%,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按进园创业经营的家数和规模给予每家3000元的创业引导资金。对高校毕业生开展网上创业,从事电子商务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经营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过综合评估,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3000元。制定《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鼓励创业青年在青瓷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创业。

四、加强金融服务。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上虞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户籍但创业地在上虞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他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符合条件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可申请贴息,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创业人员减半贴息,贴息期限最长3年,展期不贴息。

第7号:工商联界别提出的《关于简化企业单位名称变更手续的建议提案》

承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办复结果:A

提请协办的各单位反馈意见:

公安局答复撤市设区以来,已简化了刻制印章程序,企业单位一般只要提供营业执照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在公安治安办证窗口开具印章刻制妥托书,凭妥托书刻制新印章;

质监局答复撤市设区后,企业自愿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累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手续104家,未收取技术服务费及各类工本费;

经信局、服务业发展局答复其行政审批不要求企业名称变更,无协办意见;

环保局答复企业仅变更名称或投资主体的,名称变更前无需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工商部门办理名称变更后,即可到环保部门备案,不收取费用;

安监局答复行政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为形式审查,不涉及现场审查,形式审查符合后,基本能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于上级部门行政许可权限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只作基本的审查,资料齐全的,当日便可转递上报。

国土局答复企业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后,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更名),按基准价收取土地权属调查费和工本费,分别为机关团体用地200元/宗,企业用地100元/宗;工本费20元/本。

第8号:倪瑞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在经济新常态下,着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建议》

现在的小微企业积累少,抗风险能力低,目前综合成本普遍增加,利润减少,在发展过程中确实比较困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积极想办法、出政策给予有力的支持,始终以积极的减负措施和优惠的奖励政策来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并且把重点慢慢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一是减负支持。近年来,我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各项企业减轻负担政策措施,其中,增值税转型减轻政策,出口退税政策,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减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等,您提到的关于“五险一金”问题,我区就“社保法”而言也是以最优惠标准来收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资总额5折计算,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总额6折计算,边际地区计算率更低,还有一年以下的临时工、季节工允许参加单一工伤保险。

4、市内银行进一步拓展金融创新业务。市内银行通过转让信贷资产、拓展网络银行业务、成立小企业专营机构等创新服务,努力为中小企业优化金融服务,如绍兴商业银行推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绍商行1亿元,专项用于全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到目前为止,累计投放中小企业1253家,累计金额3.35亿元;还推出了财政存贷挂钩贷款,发放2.1亿,对象均为中小企业。

至于您提到税的减免问题不是区一级政府能说了算的事,请您理解。

第9号:李永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虞企中层员工素质提升的建议》

我们上虞区政府对这块工作一直以来是很重视的,在组织部的统一牵头下,坚持以重人才、重培训、重教育、强素质、优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经信局、人社局、教体局、共青团、妇联、企业联合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政策引人才。上虞区委区政府为了留住人才,近几年来出了不少好的人才政策:2009年出台了《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41号)、2011年出台《吸引领军型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扶持引领型高新技术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虞政发[2011]25号)、《人才住房补助暂行办法》(市委[2011]15号)、《人才子女入学安排暂行办法》(市人才办[2011]3号)、2012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市委[2012]2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2]27号]等。

三、服务留人才。去年工作主要做了:一、建成已投用政企通信息服务平台,较好实现了人才工作信息共享,提高了服务效能。二、召开服务人才专项会议3次,主要是协调解决6位海外人才工作生活中实际困难和问题。三、开展高层次人才走访慰问。四、组织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活动。五、协调解决13名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六、新评选优秀专技人才25名,开展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在绍兴日报、上虞日报宣传报道人才先进典型12次,七、及时抓好政策兑现落实。全年累计投入人才专项资金8381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1.8%。基本完成首期人才公寓建设,2015年底可交付使用。兑现2013年度人才购房补助、人才租房补助、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政策资金2365.7万元。

第10号:赵卫国委员提出的《努力打造上虞“四季仙果之旅”升级版——智慧景区建设》

承办单位:区风景旅游局办复结果:A

非常感谢您对上虞旅游事业的热爱与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过近几年培育,上虞“四季仙果之旅”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打响。2013年,我区成功创建以“四季仙果之旅”为特色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今年又被评为浙江省名牌。如何充分结合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并积极打造以“四季仙果之旅”为核心的乡村休闲旅游新模式,是当前我们正在思考和积极探索的新课题。

提案中“努力打造上虞“四季仙果之旅”升级版——智慧景区建设”,是提升发展以“四季仙果之旅”为核心的乡村旅游的重要方向和手段。从总体而言,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智慧仙果”建设:

一是构建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资源共享的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做好水果采摘基地GPS地图导航,在樱桃、杨梅、葡萄、猕猴桃、丁宅等水果基地重要路段沿途设立LED,建设服务平台,实现导航、导游、导览和导购等基本功能。

二是打造智慧旅游管理平台。以上虞旅游资源信息数据库作为信息支撑平台,通过办OA公系统和景区实时监控等设施,实施智慧化管理。

三是完善智慧旅游营销平台。通过整合区内景区、饭店、基地等各类旅游资源,建立与OTA等各类网络中介的渠道,建设智慧旅游网络营销服务体系,实现智慧旅游新媒体营销。

2015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实施游客流量实时监测。与中国移动合作,在主要仙果采摘和旅游黄金周期间,通过浙江动态人口信息行业应用平台,实施人流量实时情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预警和提醒等信息。今年“五一”已在覆卮山景区试点,效果明显;第二,“四季仙果”主要采摘基地实现地图导航。赵委员在提案中也提到这点,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们已与百度地图合作,全区现有22个星级基地即将全面登陆百度地图;第三,无线网络免费覆盖。去年开始,我们已在驿亭真山杨梅基地、张家岙杨梅基地等进行试点,效果比较明显。今后,我们将继续推广,使更多的“四季仙果”采摘基地有免费的无线网覆盖,方便广大游客。

第11号:姚爱芝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上虞旅游商品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复结果:A

当前,浙江省提出了打造万亿旅游产业的目标,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迎来了好契机。随着“四季仙果之旅”、沪杭甬都市会客厅、虞舜文化游等品牌的不断发展,来上虞游客越来越多,可以说,具有个性、富有地域特色的上虞旅游商品市场前景广阔。

一、关于旅游商品开发。在总体开发上,去年,我们秉着推动旅游商品发展、丰富上虞旅游产业形态的宗旨,牵头组织了上虞区首届旅游商品博览会,内容主要包括上虞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和上虞区首届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几乎囊括了上虞知名地方性商品,共有食品加工类、传统工艺类、文化创意类、农副产品类、四季仙果类、旅游用品类等49家企业(协会)的800余种旅游商品参展,收到很好的成效。在深度研发上,规划建设中青瓷文化创意园,包含青瓷博物馆、秘色瓷研究所、大师工作室、艺术品交流、文化主题公园等,将青瓷文化创意园打造成集青瓷文化创意、文化展示博览、秘色瓷研发和产业融合于一体、国内一流的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相信经过几年努力,上虞青作为旅游商品的影响力将会更大更广。同时,我们也会指导有关乡镇在编制旅游规划时,能把旅游商品的开发与营销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来设计编制。

再次感谢您对上虞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第12号:长塘镇政协工委提出的《以点带面,促进长塘生态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

针对您们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长塘镇是生态型乡镇,辖区内的桃花源景区是上虞区首家国家AAA级景区,在上虞及周边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近年来因为交通不便、旅游资源开发深度等原因,桃花源景区以及整个长塘镇的旅游业发展受到制约。

为更好保护和利用虞南的旅游资源,虞南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出台了《虞南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办法》,进行专项资金补助,长塘镇天打石水库和桃花源景区列入其范围。

提案中“以桃花源景区为核心,以点带面,拉深做长生态旅游链”是一个很好的思路。为实现这一目标,建议推进以下工作:第一,启动长塘桃花源景区扩容提升规划编制,为桃花源景区提档指明方向;第二,根据规划内容,合理安排基础建设项目,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补助。第三,争取列入上虞区乡村旅游示范点,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第四,进一步做好景区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第五,做好景区的管理工作;第六,合理利用虞南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为长塘镇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第13号:陈金荣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四季仙果之旅”旅游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四季仙果之旅”品牌在长三角地区已有很大的影响力。2013年,我区成功创建以“四季仙果之旅”为核心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014年,盖北野藤葡萄公园被评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今年又被评为浙江省名牌。

一、关于“四季仙果”采摘圈和旅游线路。“四季仙果采摘游”是“四季仙果之旅”的核心产品,几年来形成的“浪漫春之旅、清凉夏之旅、喜悦秋之旅、浓情冬之旅”等12条采摘精品线路,让无数游客在上虞体验到“仙果”采摘的喜乐。在水果品种上,我们以“覆卮山樱桃、二都杨梅、野藤葡萄和舜阳红心猕猴桃”为主打产品,以“草莓、蓝莓、桑葚、水蜜桃、黄花梨”为延伸产品;在采摘区域上,根据《上虞市“四季仙果之旅”品牌提升规划(2013-2015)》和“一镇一品”为培育思路,以章镇、岭南、陈溪、下管、丁宅等虞南乡镇和驿亭、盖北等重点乡镇为主要区域,布局了“四季仙果之旅”培育发展格局。同时,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在“四季仙果之旅”总体品牌的影响和感召下,丰惠、梁湖、上浦等乡镇涌现了不少水果品种全、投入规模大、设备设施好的采摘基地或大型农庄,并有想纳入“四季仙果之旅”采摘精品线路的需求。对此,我们在2015年的工作思路中提出,积极实施综合型农庄培育工程,根据乡村旅游发展新常态,精心编制《绍兴市上虞区“四季仙果之旅”十三五规划》中。目前这两项工作都在实施中,届时,我们会把有规模、有潜力的综合性农庄纳入新的培育计划中。

二、关于“四季仙果之旅”采摘基地的内部规范和提升。上虞的采摘游起步早,发展快,但很多采摘基地参差不齐,发展目标模糊。针对这些情况,2012年我们与省旅游职业学院共同编制了《“四季仙果之旅”采摘基地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成为全国首个水果采摘地方(县级)标准。根据这个标准,从2013年起,我们对“四季仙果之旅”星级采摘基地进行指导建设和评定,整体实力有很大幅度的提升,目前全区共有四星级基地3家,三星级7家,二星级12家。2013年底,以《“四季仙果之旅”采摘基地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为基础的《浙江省果蔬采摘基地服务与质量管理规范》通过省质监局正式发文,我们的采摘标准也上升为省级标准。为了提升采摘基地管理人员的理念和能力,我们还组织采摘基地负责人到余杭琵琶湾、农夫乐园、金华佛手园等地现场考察学习,举行专题研讨会,今年还将通过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组织采摘基地负责人到台湾进行为期8天的专业培训。

第14号:徐志相委员提出的《助梦中小企业力推新三板》

承办单位:区金融办办复结果:A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经济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提案后,我们在同您深入探讨研究的基础上,对贵行提供的两家目标企业予以持续跟进与推动。目前,康隆达股份在会待审,处已受理阶段;皇马化工中介已进场,计划7月份完成股改,年底前报会。今年以来,区金融办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区开展省级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改革,筹备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全面启动上市挂牌三年倍增计划,新增上市1家、报会1家、辅导1家、新三板挂牌2家、新三板报材料1家,另有拟上市挂牌20余家。围绕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区金融办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营造新三板挂牌浓厚氛围

二、推进企业规范化股改

会同乡镇(街道)、两区及中介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常态化走访,增强企业股改意向。不定期挖掘拟股改、拟挂牌意向企业,择优推荐报送省市级后备企业20家。组织召开拟上市挂牌企业座谈会,掌握企业股改过程中遇到重大难题,研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协调解难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股改难题,加快企业股改步伐。上半年,全区新启动股改企业4家,完成股改企业2家。

三、推动企业新三板挂牌

四、支持挂牌企业发展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营造了新三板挂牌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一批优秀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意愿,也实实在在为挂牌企业解决了一些难题。下阶段,我们将围绕上市挂牌三年倍增计划,结合提案建议,继续抓紧工作进度,抓实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企业股改和新三板挂牌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好纽带桥梁角色,把政府的支持落到实处。

第15号:阮如根委员提出的《抓住机遇,抢先占领,加快曹娥江旅游开发建设》

曹娥江是上虞的母亲河,见证了上虞山河的变迁与历史的沉淀,孕育了无数动人的故事和璀璨的人文。开发曹娥江水上旅游是我们共同的夙愿。诚如您所言,曹娥江水上旅游发展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又逢绍兴水城建设的契机,利好空前,我们应当抓住机会,乘势而上,率先占领曹娥江旅游开发的高地,掌握主动权。

基于这份考量,去年,我们编制了《上虞区水上旅游专项规划》,以曹娥江为核心,将全区的江、河、溪、湖等水系资源进行系统梳理、整合,规划了“一轴、一带、四个区块”的功能空间,并将沿岸及周边的旅游景点、休闲基地、购物场所等通过水网、码头、绿道、驿站等串珠成链。同时,启动编制《上虞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从全区旅游产业升级、空间布局优化的角度,规划大旅游、大产业,为水上旅游等项目的推进构筑大平台。今年,我们正抓紧编制旅游项目招商手册,将包括曹娥江水上旅游在内的特色项目梳理、包装,希望通过系统性、针对性地推介,吸引有理念、有实力的投资商共同开发。当然,招商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您所提到的关于政策倾斜等方面的建议很有建设性,我们也一直在呼吁争取。在资金奖励方面,目前已有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用地指标方面,我们将会同区国土分局共同研究,争取在下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有所突破。

第16号:杨广宇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化企业新生代培养“爱创新、爱主业、爱家乡”精神的提案》

承办单位:区人才办办复结果:A

企业家队伍是推动区域发展的宝贵资源,而新生代企业家是整个企业家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整支队伍的朝气与未来,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十分重视企业家队伍特别是新生代企业家队伍建设,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是给予厚爱、寄予厚望。如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青年企业家培养工程,累计已培训企业家后备力量150余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区委、区政府部署举办“百年常青”新生代企业家培训班,又是一项提升全区新生代企业家素质的重要举措。

第17号:汪斌、丁奕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汤浦童装城电子商务创业园的几点建议》

承办单位:汤浦镇政府办复结果:A

镇党委、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召开党政专题联席会议,研究学习提案中有关童装电子商务创业园的建议和创新点,协调区服务业发展局和经信局召开联办会议听取专业人士意见,形成了提案办理共识。镇政府专门明确了董林苗副镇长为主办领导,资产管理中心王晓国和童装协会冯红军为主职承办的工作班子,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童装电子商务创业园的基本情况

二、童装电子商务创业园的定位与培育

汤浦的童装电子商务企业园的发展定位:建成区域性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电子商务创业园。发展模式从原来的“+互联网”向现在“互联网+”转变,在做实做精童装产业的基础上,引入“互联网+”思维,与我镇的童装块状经济相融合,形成共生共荣、互为依托的专业化童装电子创业园,并打造成华东地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产电商融合的新兴电商市场和第三方交易平台。

(一)政策支撑。汤浦童装电子商务创业园发展初期,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对入驻企业按年销售额200万、500万、1000万元三个等次,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对入驻中国针织童装城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地方留存部分前三年全免,后二年50%予以返还的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2011年以来,先后安排500余万元用于鼓励和支持汤浦童装产业的发展,对每家电商企业入住电子商务创业园半年以上的奖励2000元和零租金招商。

(二)平台构建。与阿里巴巴、淘宝等国内主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架构,构建国内外对接顺畅的童装电子交易市场。以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服务机构为主导,建设网上汤浦童装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与互联网的对接网络建设,保障童装电子商务平台与国内外信息高速公路的跨接,打造通达快速的童装电子商务的网络环境。

(三)P2P服务。童装电子商务园建设以来,我们重点抓好电商和厂商的对接平台建设。通过召开座谈会、洽谈会等多种形式为电商和厂商的对接提供便利条件和机会。产售对接是汤浦童装产业园的最大优势和最大特点,实现了电商货品“零库存”。入驻的电商在园区内就能找到供应商、生产商,可以以较低的价格配货,电商接到多少订单就配多少货,不用担心库存压力。电商专注网络销售,做活做透做大市场,形成电商优势;童装生产企业有了电商助力,专注童装生产,将精力集中到提质增效和创意设计上,形成产业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童装品质和区域竞争力。

(四)人才培养和储备。聘请浙江淘宝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专教授来园区讲课培训,提高园区电商人员的业务水平,从产品摄影、网店装修、图片处理、电商运营等方面,培养和储备人才。2014年,共举办电子商务培训班4期,组织电商厂商对接会2次,召开电商座谈会3次,组织外出学习考察2次,较好的储备了各类电商人才。

(五)综合服务。重点抓好各类配套服务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出台减免租金、物业费等,引入仓储、物流、快递、摄影、美工、信息技术服务。园区管理单位,为电子商务园的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培训、人才招聘、超市、自助银行、工商注册登记、网店注册、政策、项目申报咨询等服务。2013年上虞市汤浦童装城开发有限公司被评为上虞市现代服务业明星企业、园区被评为绍兴市示范电子商务园区,2014年获得上虞区级“大学生创业园”、上虞区级电子商务创业园等称号。

三、童装电子商务创业园的发展展望

电子商务是现代产业发展的必然路径,也是顺应产业信息化的客观规律,只有将产业融入“互联网+”时代,才能形成产业与电子商务的双赢。童装电子商务要从当前的碎片化、个体发展向系统化、融合发展升级,打造全新的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电子商务版本。因此,未来童装电子商务园在个体发展方面谋求做精,在融合发展方面谋求做强。

(一)在宏观主导上,谋划好三个方向的融合。

1.与区内其他块状经济的电子商务深度融合。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与区内其它电子商务体系的联合,形成区域性的经济带式的电子商务航母,构建专业化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并产生区域性影响。

2.与国内第三方主流电子交易平台深度融合。加强与阿里巴巴、淘宝、京东、腾讯、海淘等主流电子交易平台的联络联系,构建专业化的子系统,借助大平台,发展区域特色明显,产业特点鲜明的大型商务平台,形成特色特产型的电子商务。

3.与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深度融合。构建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产业发展融合的交互体系。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和人员的市场意识,及时将在商务发展、交易、市场拓展中发现的产业方向信息、市场导向信息、创意设计信息等前沿资讯,及时的反馈给产业体系,形成市场需要与生产要素的对接。通过打造电子商务等市场要素与产业要素对接平台,形成电商与产业的融合发展,达成互相促进,互为倒逼的竞争型的市场主体。

(二)在具体工作上,落实好五大服务。

1.童装节推介。围绕“生态汤浦,绿色童装”这一主题,继续做大做精“童装节”这个外宣平台,通过开展“秋季童装博览会童星选拔大赛、上虞区电子商务创业园杯童装设计大奖赛、秋季童装博览会新品发布会、秋季童装博览会童装发展峰会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展示“童装之城”的特色魅力,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客商参与,进一步集聚人气商气,拓宽市场销路,着力提高汤浦童装及中国针织童装城的知名度,推动汤浦童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3.信息化建设。引进高水平的网络维护人才,做强做精IT设备维修,引入摄影与视觉设计服务,提升网店的特色和品位,引入电子商务营销策划、代理托管等第三方服务企业,激活网店的活跃元素。

4.产电对接。搭建电商和厂商的对接平台,促进电商和厂家的融合,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形成汤浦童装产业支撑电子商务,而电子商务引领汤浦童装的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从“做什么卖什么”到“卖什么做什么”的转变。

5.特色小镇培育。鼓励引导现有的童装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实现“互联网+”的转型之路,进一步扩大网络销售的总量,二年内实现电子商务占据汤浦童装总销售的50%。在发展产业的基础上,融合汤浦地方文化、童装文化等元素,创建省级童装特色小镇,争取土地、资金、政策等指标、要素,扩大电商园区。

第18号:郑小英、张小丽代表提出《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承办单位:区财政局办复结果:A

加快结构调整,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这就要求企业加快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生产方式转变,从高投入、高能耗、低产出向低投入、低能耗、高产出的生产方式转变,从量的扩张转为质的提高。企业转型升级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占领市场制高点、赢得市场先机的必然选择,这需要企业增加投入,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需要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财政政策是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因此必须发挥好财税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我区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我区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在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上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资金规模日益扩大。随着我区财政实力不断提升,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规模日益扩大。2012年—2014年,各类涉企财政扶持资金总计为21.52亿元,其中区级专项10.12亿元;区定涉税政策奖励5.13亿元;各类省级专款6.27亿元。就专项资金看,每年安排生产性投入、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十几个,合计资金规模近5亿元;就实际兑现看,2012年兑现政策16项,金额18379万元;2013年兑现政策35项,金额38870万元;2014年兑现政策28项,金额43975万元。从上述数据可以反映出,不论是区本级还是上级,对企业扶持力度逐年加大,资金规模日益扩大。

(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我区现行财政政策按产业扶持可分为三大体系,即一产政策、二产政策和三产政策。一产政策以扶持农业产业化为重点,主要包括现代化农业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建设、粮食生产和促进农地承包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等政策;二产政策以支持工业经济为重点,是三大体系中规模最庞大、扶持力度最大、投入资金最多的,主要包括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回归经济、自主创新、科创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循环经济、工业功能区建设、“三个一批”企业培育等政策;三产政策以扶持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总部经济、旅游业发展、企业上市、人才培育等政策。其他还有独立于上述政策体系以外的,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议纪要等形式存在的,如为解决个别企业发展问题的“一厂一策”,以涉税政策为主,数量较多,涉及面也很广。

(三)支持方式不断丰富。我区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方式主要有三类,分别为直接投入、间接扶持、地方配套。直接投入就是以无偿资助、贴息、奖励等形式把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到需支持的企业。如生产性投入、自主创新、企业上市、循环经济等财政支持项目;间接扶持就是以奖励、风险补偿等形式把财政资金投入到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项目,如支持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中小企业风险贷款补偿、小额贷款公司、人才购房补助、科技平台建设等,通过财政对企业发展要素保障的投入,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地方配套就是对上级财政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资金,通过地方配套,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支持。

(四)财政绩效有效发挥。每年遴选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2012年以来,按计划逐年选取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军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上市、农村现代家庭工业和粮食收储财政补贴等政策列入年度绩效评价计划,通过绩效评价真实反映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和改进措施,从而促使财政资金绩效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完善调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使扶持政策更切合经济发展要求提供决策依据。

近几年,通过财政政策的激励,我区企业不断壮大,经济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但应该看到,现行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中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支持重点不够突出。现行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导向不够清晰,扶持领域过多、范围过广,有限的财政扶持资金就像撒胡椒面一样,形不成一个扶持重点,起不到财政扶持的引导作用;二是政策约束弱化。各职能部门为支持企业发展,纷纷出台政策加以扶持,部门出台的政策都从各自的视角出发,缺少整体的制度安排,容易产生重复交叉现象,削弱了政策的合力;三是投入方式较为单一。现有政策调控手段更多地依赖无偿资助、财政奖励和税收返还,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策的杠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存在着“重扶持、轻监管,重投入、轻绩效”的现象,缺少对企业财政资金实际用途的日常监管,不少企业对财政资金依赖性加大,财政扶持额度较大,带来较大的财政支出压力。

二、今后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现有政策体系经过多年的构建成为一个“大而全”的政策体系,为将有效的政策资源有效配置,发挥更大的拉动作用,需要对其进行“瘦身”。现阶段,要结合国务院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进行政策体系调整完善,对目前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区委区政府确定为发展重点的政策予以巩固完善,对与国家产业政策不一致和政策效益不明显的予以取消,对符合总体扶持方向,但部分奖励条款不合时宜的予以调整完善,从而构建一个与上虞经济发展、财力状况、产业特点和今后发展相适宜的政策体系。

(二)整合专项资金。在政策体系调整的基础上,在政府财力可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为原则,整合各类政策资金。一是资金清理。对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通过摸清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客观评价各类专项资金的存在的必要性、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整合的可能性;二是归并整合。按照资金功能分类原则,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归并为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生态环保建设专项资金等几大类,根据毎年的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各类专项资金规模,列入区级专项预算;三是集中管理。归并整合后专项资金实行专户集中管理,把各部门不同项目但用途及性质相似的专项资金集中起来,打破专项资金部门所有、部门支配的旧有观念,从而保证专项资金的重点投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创新投入方式。主要是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改变以往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方式,该“拨”为“投”。政府财政资金逐步从竞争性领域的分配中淡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有发展前景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发挥财政资金更大的效力。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前期摸底、调研和准备阶段。

(四)深化项目管理。一是全程参与。财政部门主动出击,全程参与,真正介入到整个资金申报工作去,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资金拨付到位后,要特别重视对项目的运行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出扶持资金最大效益;二是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市场运作方式,面向全社会所有企业,以评价项目绩效为依据,通过一定形式,选定最终扶持项目;三是管理信息化。开发上虞市财政扶持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使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财政扶持资金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来加强财政支持企业资金管理。

(五)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强化兑现管理。完善政策审兑机制,引入第三方审核,对兑现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实行资金直拨,提高政策兑现速度和效率;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财政资金日常监督制度,定期对企业财政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与调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三是建立问责制度。对项目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对项目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及违反规定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企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9号:郑小英等代表提出《如何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就您在“统筹规划、着眼长远、兼顾眼前”中提到的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保护和使用土地资源的指导。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规划执行期到2020年。在具体规划执行中,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和土地资源现状,从2014年9月份开始进行了本轮土地总规的调整完善,主要目的是确保土地总规能够更好地贴近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上虞土地资源,保证到规划期末各类用地需求,本轮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报绍兴市审核。在供地决策上我们将按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趋势,根据本地经济发展中的产业政策,编制年度供地计划,掌握供地节奏,确保政府土地收益最大化。

二、2014年,区政府发布了《上虞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虞政发〔2014〕47号),对征收土地的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安置措施、征地补偿费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进一步明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征地、土地储备、开发程序办法,逐步扩大净地出让范围,加大已征土地的管理。研究土地储备中心运作和宗地核算的可行性,切实提高土地管理运行的科学化水平。

四、在土地出让金使用上,国务院办公厅在2006年就制定了《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要求规范土地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倾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我区在2007年转发了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虞财综〔2007〕2号)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按规定足额提取农田水利、教育、社保等各项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教育、新农村建设和失土农民社保,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思想。

第20号:李子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城南区块建造农贸市场,方便居民生活的提案》

承办单位:国土分局办复结果:A

按照我区城市规划,城南区片菜市场布局在“城南N5-1”地块,位于岭光加油站南侧,南都花园北侧。该地块面积30.5亩,土地使用权已经由区国土局进行公开出让,并于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处于打桩阶段,预计在2016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之后,将会极大程度上缓解城南居民买菜难、生活不方便的难题。

第21号:民进上虞区基层委提出的《关于做强做大农村电子商务,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的建议》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积极支持,你们反映的我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考虑。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市民生活带来了便利,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阶段我区电子商务虽然发展较为迅速,但是各个行业领域并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工业方面,在农业领域没有得到有效提升,尤其是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正如你们所说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以个体经营为主、缺少集聚效应、产业供应链短板、新鲜农产品物流成本高、农产品的评价标准体系缺失、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缺乏,这些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今年4月,我们制定出台了2015年上虞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意见,重点提出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目标。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我们将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做精特色上虞馆。抓好1号店特产中国上虞馆、淘宝特色中国上虞馆提升发展,扩大业务覆盖面,创新运作模式,引导农业企业、基地、合作社开展QS产品质量认证,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建设标准化质检包装系统、冷链存储运输系统和自动化物流包装系统等配套设施,打造优质诚信特色馆。

目前,已成立绍兴大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1号店设立了上虞馆,其中1号店的特色中国上虞馆是浙江省首批开馆上线的10家县级馆之一。自开通运营以来,进驻平台的农副产品种类达104种,先后组织开展了杨梅、葡萄、红心猕猴桃、草莓等四季仙果专场促销活动,女儿红、醉鱼干、水磨年糕、咸鸭蛋等特色农产品促销活动和“虞人狂欢”、“一城一味”等主题促销活动,活动期间日均点击量达到19.6万人次以上。

截止6月底,已在驿亭镇贾家村等地组建23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完成农村电子商务特色村摸排,初步确定汤浦镇舜岸村、章镇镇章家埠村等一批行政村为2015年度电子商务特色村培育对象。

三是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针对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匮乏、引进困难的问题,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已建立由团区委、人社局、供销总社等单位牵头,针对农村电子商务多层次、系统化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今年计划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网店美工120人,结合农村创业创新实用人才培训,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员200人;农业基地、合作社等电子商务知识宣讲培训500人次,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技能认定400人。

截至目前,已先后组织了农村电商服务站上岗培训、农产品网络销售培训、青年网商培训班等多次培训活动,共计培养农村电商专业人才150名,普及电子商务知识1400余人次。

四是完善物流服务。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鼓励快递企业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个快递服务网点,鼓励村邮政开展快递代收代投。引导本地物流企业,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整合供销、邮政等优势资源,探索多种方式的物流配送服务,完善社区快递服务网络,争取全年新建“E邮柜”电子商务投递终端70个以上。

第22号:张建秋委员提出的《关于处置化解担保链融资风险的建议》

承办单位:银监上虞办办复结果:A

感谢你对我市银行业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和全省许多地方一样连受“资金链”、“担保链”两链风险困扰,一些企业把实体产业当作融资平台套取贷款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在融资过程中过度依赖联保、互保、连环保;个别企业经营者信用观念淡薄,不择手段地逃废银行债务;部分银行机构过分追求贷款回报和提高贷款利率加重了企业财务负担。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加上经济大环境等因素,致使我区“两链”风险事件频发,扰乱了正常经济秩序,破坏了金融生态环境,也带来了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

一是加强监管引领,增强服务功能。银监部门着力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自身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企业“两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对银行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稳健运行的深远意义,冷静分析当前局势,科学研判风险趋势,积极寻求有针对性、创新性的风险管理策略与措施,切实提升应对处置能力。同时,培育良好的信贷文化,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惩治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放贷、员工涉足民间借贷、不合理收费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多头授信、连环互保风险。指导银行业做好资金链风险处置工作,尽力避免单家企业风险产生连锁反应。

四是准确细分风险,积极实施救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能较好地分析涉险企业风险成因,科学评估风险类别,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对由于涉及担保、他行抽贷等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在综合考虑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灵活审慎办理企业转贷,不搞“一刀切”和“急刹车”,避免风险蔓延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对主业经营良好、由于过度投资造成资金链紧张的企业,在企业制定实施资产“瘦身计划”后给予合理支持;对产能过剩、环保不达标和市场缺乏销路等因素造成资金链断裂的企业,合理制定退出机制。同时,在处置企业风险时,积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方式方法,把提升企业潜能和盘活不良资产有机结合起来。在传统的催收、诉讼等手段基础上,综合运用资产置换、并购重组、以资抵债、减免表外欠息以及部分投资银行手段,推动行业重组、强强联合或者以强带弱。

五是探索管理模式,创新还贷方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完善信贷管理模式,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根据企业真实信贷需求,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实现信贷供应与企业生产周转所需资金的有机对接,避免期限错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因短期流动性不足而带来资金链风险。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理念和先行先试原则,在认真筛选、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适合企业客户生产经营特点的还款方式,增强银企之间的互信。

六是落实惠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针对当前“两链”风险集中爆发于中小型企业的特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致力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各种方式为小企业减轻负担。根据小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成本核算,灵活设定贷款利率;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积极取消不合理收费,并对小企业有关收费予以优惠;结合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设计一揽子融资解决方案,发展票据融资、贸易融资等融资方式,提供授信组合方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积极探索企业理财,增加小企业资金投资渠道,力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当然,上述措施的采取,在许多方面还有待于持续推进和逐步深化。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不断努力:

二、强化预警做到“防患未然”。首先是要强化互保的实质性分析与研判,尽量减少互保现象,既要避免直接互保,也要避免循环互保,更要重视确准有效担保能力;其次是互保准入上实行“错位策略”,防止同质同类互保,降低风险传导机率;再则要对互保企业建立完善以“掌控、预警、止损、化解”等环节为核心的长效反应机制,及时识别风险苗头,尽早采取对应手段。

三、区别对待实行“松绑解套”。银行不能对互保链条企业实行“株连九族”的“灭绝”政策。对行业前景好、企业家素质好、市场形势好的企业,在受到担保连累时,不但不能抽贷压贷,而是可以以信用贷款方式注贷来承接所担保债务,再辅之以必要减税、降息等手段,实现复苏和重生。对确实需要注资的企业,可以由债权牵头银行负责资金监管,封闭运作,约定增贷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在整个互保风险处置过程中,可以通过成立“债权委员会”等方式,实现高效步调一致,通过授信银行联手化解互保风险,既帮企业渡过难关,又较好地维护金融债权。对那些只顾自身安危落井下石的异地授信银行,则必须给以必要的坚决制裁。

四、帮助减负实现“断臂求生”。就是要对“着火”源头企业和与之互保的受连累企业尽快整治,以减轻给银行和互保圈其他企业带来的压力。首先要求企业老板信心不倒,重振企业信心;其次是积极开展企业资产核查,下决心砍掉与主业联系不大的资产,果断进行“资产瘦身”,通过变现还贷,减轻贷款“包袱”;其三是设法引进战略投资,实施股权重组,促使企业焕发生机;其四是与政府、银行保持信息对称,实行政、银、企紧密联动,通过政府和银行帮扶,保证企业“血源”不断,包括银行不断贷,原材料供应商不断货等,保障企业基本的流动资金和物资需求。

五、改善服务谋求“另辟蹊径”。一是积极深化贷款方式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如“年审制还贷”方式、银监会正在大力推行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等。二是大力发展专业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加大相应扶持政策和设立再担保基金等办法鼓励引导建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努力破解当前担保难、互保风险大的突出问题。三是积极探索融资方式创新,通过上市、私募、创投、租赁、债券等加大直接融资比例,分散银行贷款压力。四是健全“互助合作基金”等方式进行互保改良,企业经银行认可,认缴一定数额的互助保证金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便可向有关银行提出无需任何抵押、担保的贷款申请。即使互助合作基金会中某个贷款企业发生了风险,其他会员企业只需承担认缴的互助保证金以内的有限责任,不致于对企业“伤筋动骨”。

六、从严治理打击“逃废债务”。上虞政法委正在拟订出台《关于完善企业逃废债管控机制的实施方案》,从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测力度,限制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房地产过户、资产租赁、资产转移等手段逃废银行债务。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企业,建立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机构的联合制裁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从而大力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加强培育营造“诚信环境”。进一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创建全社会的良好信用氛围;通过公开通报、黑名单制度,完善防范企业家道德风险预警机制;对个别经营者因道德风险导致银行信贷损失的,除严格法律追究外,要以此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引导广大企业家诚实守信;按照“提升信用品质服务实体经济”主题活动要求,推动银行业着力提升自身信用品质,进而推动客户信用品质的提升和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优化;积极推进跨部门信息整合,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平台,为信用主体培育提供必要支持;积极开展对授信客户的金融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和帮助企业按照良好企业标准规范经营行为,理性投资,科学把握生产和经营节奏,促进企业提高资信、提升融资能力。

真诚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专此回复,请查收。

第23号:袁伟忠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以银行或担保公司保函替代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建设企业减负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财政局办复结果:A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履约担保制度,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项目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工程履约担保由法律法规或规章形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2005年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政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合同签订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项目业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一定金额的履约担保函。”2012年新修订的《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作了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合同签订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项目业主提供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出具履约担保函。”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履约担保方式为两种:履约保证金、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目前,项目单位在工程招标环节使用较多的是履约保证金方式,主要原因一是采用履约保证金方式操作相对简单,项目单位对合同履行控制较为简洁直观;二是较多项目的工程标的金额不大,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也能为施工单位所接受;同时,区财政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保证金后及时交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统一管理,保障保证金规范运行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规定,由金融机构出具履约担保函的方式在我区可以使用,但因项目单标段金额大的工程相对较少、履约担保的申请出具及后续管理相对复杂、工程工期变更导致担保函内容需相应调整等原因,目前使用范围不广。主要在我区的BT类项目及金额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如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吸纳型集中居住区工程、世纪新丘治江围涂(六标、七标)工程等项目就是使用银行履约担保函的工程履约保证方式。下步,要鼓励促进政府投资项目使用金融机构履约担保方式,规范担保函的使用、展期、履约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对BT、BOT、PPP等模式实施的项目建议区政府要求项目单位接受提供银行履约担保;对工程标的金额较大项目,提倡项目单位根据潜在投标人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可选择使用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履约保函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施工单位资金压力。

第24号:杨智良委员提出《关于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承办单位:人民银行上虞支行办复结果:A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农”融资难问题,近年来相继制定实施针对性措施,我区金融机构转变服务理念、加大支持力度,金融支持“三农”水平总体上有了较大改进和提升。2014末,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90.55亿元,其中涉农贷款129.66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6.4%。您在提案中的对策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下列措施推进:

第二,关于“构建失信惩戒机制”。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实施意见》,区公安局制定完善企业逃废债务管控机制,建立信息传递、案件会商、机构查询、警示谈话等工作机制,对触犯法律的逃废债务企业主实施依法打击,维护整体经济金融运行秩序。同时,我们将依托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涉及股权转让等影响企业产权情况的行为,实行债权银行征信函制度,防范极个别不良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发生。

第三,“关于拓展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支农力度”。2015年,我支行将会同区农办、农林渔牧局共同探索农房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两权”抵押贷款办法,探索“三农”贷款财政贴息模式,以进一步拓展“三农”融资渠道、降低贷款利率。

第四,关于“加大‘三农’信贷支持力度”。我支行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窗口指导、修订《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办法》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三农”倾斜。

“三农”金融支持问题是我区经济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突出强调金融系统勤勉尽责、履行社会担当,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切实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助推“三农”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第25号:赵新炎、黄康兴委员提出的《关于搬迁104国道狮子村水产蔬菜市场的建议的提案》

承办单位: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办复结果:B

狮子蔬菜水产市场成立于2011年4月,由许阿良等10人与市航运公司合办,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约18亩),营业房100间,摊位250只。该蔬菜水产市场由已拆迁关闭的原大厂蔬菜批发市场演化而来,主要为批发并兼营零售。由于市场内没有停车位,又加上市场外人行道摆摊较多,造成进村主要道路及国道两旁违章停车现象普遍,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同时,市场还存在经营场地偏小、卫生管理较差等问题。

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区域内目前仅有狮子蔬菜水产市场、天城农贸市场两家持证农贸市场,辖区内农贸市场规划布点少、市场规模小、无证经营多的现象已累积多年,居民日常生活买菜难、菜价高、环境差的问题困扰已久,这其中既有规划布局、投资建设等方面的因素,也有经营管理、拆迁改造等方面的原因。因为没有取而代之的规范市场,使得曹娥八村、徐家塘等无证马路市场有足够的生存空间,虽经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多次联合整治但收效甚微。

与此同时,将积极做好农贸市场的规划调整、改造提升、新建配建与最终取缔马路市场等工作。

第26号:谢建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农林局办复结果:A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科学、合理,对促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我局作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能,协调区级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切实抓好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全力推进,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工作机制初步形成。近年来,农林渔牧局在编办的支持下,列编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且通过政府和编委文件,赋予和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人员,初步构建了区、乡镇(街道)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等制度,凡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业主体一律取消各级财政的项目补助资金。

二是监测体系不断加强。2012年以来,我局以实施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为契机,开展了乡镇(街道)质检室建设,共投入资金200多万元,为全区20个乡镇街道配备了检测设备,具备了开展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能力,形成了区、乡镇(街道)两级监测网络。2014年开展区监督抽查抽样831批次,开展区风险监测1718批次,各乡镇街道共开展质量安全监测7281批次,配合农业部、省、市开展质量安全监测352批次,屠宰场“瘦肉精”抽样自检比例占屠宰量的10.3%。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林渔牧局以“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31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种养殖基地301家次,共查获农业违法案件14起,其中农药案件7起,肥料案件2起,兽药案件5起,立案14起,合计执行罚没款21168.5元,没收违法农资69.4公斤,涉案货值55795元。2014年还集中开展了茶叶、樱桃、杨梅、白对虾苗种、葡萄、猕猴桃等专项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但从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发现,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农产品生产主体众多,生产分散,而监测力量薄弱,存在监管困难;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问题农产品产生原因较多,源头追溯难;市场准入工作进展缓慢,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认识程度还不高;畜禽屠宰监管有空白,存在隐患。今后我们将从以下7方面着手:

一是大力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对照上级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区财政专门切出创建专项资金,由区政府制订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的考核,大力抓好专项整治、执法监管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以示范县建设为平台,使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新的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是抓好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因此,我们建议要加快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区级层面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稽查队;乡镇(街道)层面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社区)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要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建立区一级、突破乡一级”的要求,加快健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要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适时增加检测项目,同时要积极培训乡镇检测人员,使之尽快提高检测水平。加大投入,扩大监测覆盖面,要求乡镇基地和市场都有检测功能,加快形成不留死角的检测网络,真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作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力抓手,必须加快推进步伐。第一,要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加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有标可依;第二,要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为农业标准的最有效运用创造基础条件;第三,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基地环境条件,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生产过程,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进货和使用记录等标准化生产档案,确保生产规范化;第四,要加快品牌建设,通过加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力度,来不断提高名优安全农产品的比重;第五,要严格执行农产品在加工、储藏、运输、销售各个环节中的质量安全标准,确保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是加快完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产销对接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不合格农产品退出制度,加快推广产地和销售市场的无缝对接,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测制度。要尽快建立方便、简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查询系统,强化可追溯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是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考核制,强化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查督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七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氛围。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向农技干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增强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基础农技干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监督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监督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掌控技能,通过放心农资下乡、农业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借助电视专栏、网络平台、报刊资料等媒体,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理解和满意,并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27号:谢小刚委员提出的《关于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发改局办复结果:A

1.销售电价分类权限在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规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是指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的价格。其他农、林、牧、渔服务业用电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用电等不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3.你建议的对农副食品加工中的初加工用电和其他加工用电分开,其中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一事,我们将向权限部门反映。

第28号:钟百富委员提出的《关于顺应电商发展之势打响“四季仙果之旅”品牌的建议》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四季仙果之旅”经过近几年来不断深化培育,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打响,2013年,我区成功创建以“四季仙果之旅”为核心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今年又被评为浙江省名牌。如何适应时代发展,进一步打响“四季仙果之旅”的品牌,我们一直在思考和积极探索中。您提出的“关于顺应电商发展之势打响“四季仙果之旅”品牌的建议”,正是我们为打造“四季仙果之旅”升级版,克服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之一。

自去年开始,我们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办节的理念,与供销社等部门一起,以“政府推动、电商运作、产地直供”作为指导思想,通过“借力成势、借势搭台、借台串线、借线扬名和借名立信”等措施,使“二都杨梅、野藤葡萄、舜阳红心猕猴桃”成功入驻网络销售平台“1号店上虞馆”,既拓宽了销售渠道,也为打响“四季仙果”品牌注入了新活力。

目前,我们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与区供销社、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一起,正着手以下工作:

第一,拓宽网销平台。在“二都杨梅、野藤葡萄、舜阳红心猕猴桃”继续入驻“1号店上虞馆”基础上,将入驻另一网络销售平台——“淘宝上虞馆”。同时,会同供销社、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不断拓宽网销平台。

第四,加强电商培训。针对“四季仙果之旅”协会会员和星级基地负责人举办“四季仙果”电子商务培训,引导和指导好电子商务工作。

第29号:吴一笑委员提出的《关于实施清水河道行动,让水常清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水利局办复结果:B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环境(公厕)处置情况。经与区农办职能科室联系了解,自2014年全区“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区按照30%、40%、30%三年计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纳管、集中处理工作,目前第二年治理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待三年治理工作完成后,将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包括公厕)直排河道的问题。

关于建立淤泥利用的小微企业、出台相应奖扶政策。经咨询区经信局墙体办,答复目前经信局未出台淤泥利用奖扶政策。

关于河道清淤工作区水利局一直以来作为河道整治重要内容来抓,也作为河道整治项目立项的一项重要依据,水利局正在抓紧编制河道清淤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年),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有计划开展全区河道清淤整治工作,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将大大改善全区河道淤积现象,提升河道水质及水环境面貌。

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实际,区河长办(设在水利局)完善建立了“周巡查、月检查、双月考核、季度督查”制度,按照主体及职责分别由乡镇街道开展周巡查,区河长办、五水办开展月检查,委托第三方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开展双月考核,区政府抽调人员联合开展季度督查,做到巡查常态化,检查经常化,考核督查制度化;从实际操作来看,各级领导对河道综合管理工作更加重视了,河道巡查保洁更加及时了,河道水面及河岸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我局作为河道整治立项、资金补助管理单位,大力推进生态河道建设,以“水清、岸绿、流畅”为目标,支持乡镇、街道开展生态河道立项、建设及资金补助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整治建设,推进河道狐尾藻种植工作,并在全区进行推广种植,多举措改变河道水环境面貌,切实改善水质状况,让河水变清,河岸变绿。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30号:九三学社上虞基层委提出的《关于打造生态河道,建设宜居环境》

承办单位:区环保局办复结果:A

首先在此感谢区政协、九三学社上虞区基层委员会各位领导对我区“五水共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为该提案从我区“五水共治”实际出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对我们今后全区“五水共治”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也正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提升的方向。

一、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方面

3、努力推进农家乐污染整治。开展全区农家乐餐饮及污水、费油、垃圾收集等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普查,科学规划农家乐经营区域,严控农家乐总量,计划到2015年底,全区农家乐餐饮污水治理率达到80%。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由农办、市场监督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废水直排等违法行为。

4、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加大农村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结合绍兴市委、市政府“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三改一拆”工作对农村河道及周边区域开展清淤、砌岸、清除生活、建筑垃圾、违章建筑等工作。二是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严格督查考核,严禁在河道及河边倾倒垃圾,确保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回收、集中处理、集中填埋、集中焚烧。三是加强对农村居民宣传力度。结合2015年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加大对城乡居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强化全区人民环保、卫生意识。

二、关于“进一步实施工程建设”方面

2、定期开展河道清淤工程。按照逐步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开展河道清淤整治,今年计划清淤15万方、建设亲水河道30公里。对于“三河”整治报经区水利局立项并同意,按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决算审计价的70%进行补助。

3、积极实施断头河连通工程。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规划,杜绝新建项目在规划、实施中侵占河道、填埋河道的现象发生。对已存在的断头河进行普查统计,制定断头河连通实施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填埋河道的违法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方面

1、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推进河长制管理落实。经过多方调研,区委、区政府3月出台《关于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各部门、乡镇、街道的职责,实行“区、镇、村”三级河长制度,设置河长公示牌,结合绍兴市“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3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对断头河、垃圾河、黑臭河进行全面摸排,新发现“三河”12条,按“河长制”要求制定“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治理方案,于前全面完成垃圾河整治任务,6月底前完成黑臭河整治任务,7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内抽查验收并接受绍兴市对我区的验收工作。

2、优化队伍,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全区河道长效保洁实行以奖代补,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省、市、区级河道保洁补助标准为10000元/公里.每年。镇级、村级河道保洁补助标准为3000元/公里.每年。实行辖区内所有河道保洁工作全覆盖,每条河道落实保洁专业队伍或专人进行每日巡查保洁,要求不少于每4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曹娥江保洁委托专业公司博雅保洁公司对江面进行日常保洁。

3、加强督查监测,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区政府向全区21个乡镇、部门派驻工作督导组,各乡镇也成立镇级督导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参与、督导。强化落实“周巡查、月检查、双月考核、季度督查”常态化机制,其中区级“河长”要一月一督查、镇级河长要一周一检查、村级河长要一日一巡查。区治水办、河长办每月督查,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治水办、区河长办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发现问题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媒体曝光督查。全区水质监测断面由原来的37个增加到现在的50个,实行“一月一监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公示”制度,及时反馈河道水质动态变化,为我区河道水质提升、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第31号:朱国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曹娥江海塘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水利局办复结果:A

我局直接管护的海塘总长41.67公里,左岸蒿坝蒿壁山清水闸至绍兴界,右岸梁湖沙塘至嘉绍线跨江大桥。曹娥江右岸百官至沥海的海塘分二段,三环桥至吕家埠段是王公沙塘,全长5.5公里,属于我局管护范围;吕家埠至嘉绍高速桥(上虞区范围)叫百沥海塘,全长3.7公里,省管海塘,属于省钱管局宁绍管理处管护范围。

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除防汛抢险、海塘管理专用和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在海塘上行驶”。百沥海塘未兼作公路,不是正式的交通公路,水利局已在各上塘路口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社会车辆不要上塘行驶。因曹娥江沿线有不少村庄,海塘上社会车辆行驶依然频繁,安全问题突出。我局在管辖的海塘上设置了限高架九只,限宽墩三对,每个主要上塘口都进行了设置,并提示社会车辆禁止在海塘上行驶。王公沙塘因一江两岸施工,限高架被暂时拆除。百沥海塘上虞段限高架被交通事故撞坏,近期会定做安装。

我局高度重视百沥海塘塘面设置防护栏的呼声,2013年我局协同安监局对百沥海塘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落实项目对王公沙塘进行维修加固,研究设置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2013年起启动王公沙塘堤顶路面维修加固工程(城防三期至吕家埠),该项目总投资672万元,全长4846米,工程内容为塘面维修和落实安全防护,计划于2013年8月开始施工,至2014年7月完工。后因该堤顶路面维修工程位于“一江两岸”实施范围,故与“一江两岸”建设重复,而“一江两岸”景观工程已列入政府重点项目,并已于2014年8月动工建设,考虑到工程建设对路面的影响,并减少项目不必要的浪费,经区发改委同意,该项目暂缓实施。我局为充分尊重民意,经再三考虑,决定分二步实施,即王公沙塘堤顶路面维修加固工程待“一江两岸”景观工程完成后实施,五甲渡到吕家埠段列入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270万元,2015年8月工程开工,到年底结束,由我局实施。工程建设将解决塘面破损问题,同时海塘外坡设置安全防护墩,切实将群众呼声落到实处。

至于您提出的吕家埠至沥海段的海塘安全隐患(车辆行驶安全),属于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管理范围,我局已向钱管局宁绍管理处进行了反映,吕家埠至沥海段海塘安全防护栏应由钱塘江管理局考虑实施。沿线乡镇要注重道路建设和规划,权属交通部门,由交通来统筹考虑。

第32号:冯利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上虞区河道生态环境维护的建议》

您提出的“当前我区河道生态环境面临的几个问题”确实存在,有些问题已在着手整治中,如河道清淤、黑臭河整治、网簖地笼整治等;有些问题还在不断完善、不断努力中,如河道保洁不到位、河道缓冲带乱挖、乱种现象等。

河道清淤工作区水利局一直以来作为河道整治重要内容来抓,也作为河道整治项目立项的一项重要依据,水利局正在抓紧编制河道清淤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年),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有计划开展全区河道清淤整治工作,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将大大改善全区河道淤积现象,提升河道水质及水环境面貌。同时,大力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整治工作,2014年共对全区摸排出来的127条“三河”进行了治理,并通过了市、区的验收;今年,又摸排出12条“三河”,要求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垃圾河治理,10月底前完成工程措施。

我局下属水政监察大队在平时巡查中对乱挖、乱种现象也在依法打击处置中,但因为各种原因,这种现象目前仍然屡禁不止,我局将督促水政监察大队加强日常的巡查检查,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经常性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对网簖地笼处置我局将联合区农林渔牧局,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第33号:龚宏武委员提出的《一江两岸规划增加专用健身步道内容的建议》

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建设由我局实施。项目规划范围北起五甲渡大桥,南至赵家大桥,两岸均长约为5.6公里,景观工程设计全线布置有绿道和慢步道,绿道宽3米左右,慢步道宽2米左右。工程项目采用分期实施方案开展工程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三环大桥~四环大桥段,二期工程为赵家大桥~三环大桥段,三期工程为四环大桥~五甲渡大桥段。在具体分步实施时,我局将根据教体局对上虞区的体育设施总体规划,进行逐步修改完善。

第34号:周金弟委员提出的《政府要对死猪加大力度治理的建议》

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自2012年起,我区已研究制定政策,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和规模猪场必须兴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并严格落实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全区共投入财政资金515万元,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163座,容积达2万立方米。2013年5月20日起,全区全面实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每头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80元,惠及各生猪养殖场,不留死角,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

至2014年12月,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完成一期建设任务,并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对各功能区进行布局,对原区域进行改造,配备必要的消毒、冷库、破碎机、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同时,开展四个规模场和一个乡镇病死动物收集点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收集、运输、处置台帐。目前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并通过省农业厅的认可。为进一步增加病死猪处理能力,区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已着手开展项目的二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二期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和环评、设计的前期工作,正式操作要等项目立项之后。

上述是我们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开展的一些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第35号:九三学社上虞基层委提出的《坚持四位一体导向,推进养殖场所整治》

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提出了“城区禁养、虞北纳管、虞南农牧循环”的总体思路,推进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加大生态化治理力度。

一、政策保障有力度

二、目标明确有方向

今年,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主要目标是关停拆除禁养区内及限养区污染重、投诉多、治理不到位的畜禽养殖场,根据各乡镇街道调查摸底,计划拆除520家,污染治理52家,生态化治理达标验收254家,新增沼液利用量4.1万吨和配套生态消纳地7.9万亩。各任务数量均按照畜禽养殖量的多少分配至各乡镇街道,有利于各乡镇街道明确目标,有计划的推进,力争在7月底之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组织保障有力量

为有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农林渔牧局成立了“农业污染治理办公室”,负责农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方面,整合区农林、环保、国土、公安、行政执法、财政等部门成立了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徐耘副区长任组长,下设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林渔牧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关停拆除领导小组,分组、分片分配任务,责任到人。区级和乡镇级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关停拆除工作和生态化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政策宣传和定期通报,使工作推进有力。

四、工作推进有速度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拆除工作,具体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宣传,转变思想。加强“五水共治”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宣传,使群众认可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是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污染整治的迫切要求,使养殖户自愿接受,主动拆除。二是财政扶助,减轻乡镇压力。各乡镇街道在7月1日前完成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任务的,区财政按总补偿资金的5%给予工作经费补助,鼓励乡镇及早拆除。三是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对禁养区内拒绝拆除的养殖场,区关停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乡镇国土、环保、城建、公安等部门进行帮拆和强拆。

五、取得成效初显现

在去年拆了715畜禽养殖场的基础上,2015年,通过上下一心,多部门群策群力,截至6月底,全区共签订关停拆除协议688家,占任务数的132.3%,关停拆除畜禽养殖场共370家,完成目标任务的71.15%;完成污染治理92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77%;生态化治理达标验收170家,完成任务数的67%;落实生态消纳地8万亩,新增沼液利用量4.1万吨,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和100%。

上述就是今年我们对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的主要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第36号:张小丽、郑小英、陈培中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土地集中流转的建议》

2013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切实把家庭农场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主体,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环节,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来抓好、来培育、来发展。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在我区已逐步发展壮大。

一、基本情况。2013年5月崧厦镇丁泽村村民郑建江建起上虞第一个家庭农场,面积400余亩,主要从事粮食及水果种植。此后,家庭农场陆续出现。据统计,到2014年底,上虞区已经成立了105个家庭农场,注册金额从2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达9565亩,其中流转经营面积为6840亩,占总经营面积的71.5%。家庭农场经营主要从事粮食、蔬菜作物种植与牲畜养殖,2014年销售农产品总值达2313万元,其中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89家,占家庭农场总经营数的85%,其中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有7家,占6.6%。

二、政策扶持。上虞区农林渔牧局等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对有意向开办“家庭农场”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前期登记手续指导、业务咨询服务,并在办理过程中给予全程指导;为已登记设立的“家庭农场”提供合同规范、订单农业、支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帮扶指导。同时也以区政府的名义出台一系列发展扶持政策文件,从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扶持政策和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中心,组建县域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点),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一系列服务,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合理价格流转。

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上下功夫,加大培育发展、指导服务、规范提升和制度保障力度,切实把家庭农场这一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抓紧抓好,全力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

第37号:章云斐、张建秋委员提出的《关于扶持初制茶厂,稳定茶叶生产》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茶叶生产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对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将深入开展“阳光农业”建设,切实转变农业管理和服务方式,要求下属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深入基层,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为茶农、茶厂提供技术、信息,组织参加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提高我区茶叶品牌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为我区的茶产业健康发展做好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加快平台建设工作

第39号:甘彩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应用新型光源技术,助力生态农业发展》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关于应用新型光源技术,助推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研究,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围绕中央、省、市、区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化”同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稳粮、提质、增效、生态、安全、改革”六方面工作。

在生态循环农业上,围绕“一控一扭两减三基本”这个目标,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基本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在完成17条区级河道两侧禁养区清养任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养工作,今年计划关停拆除520家以上;继续加大限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力度,完成77家中小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和23家规模场的标准化提升。二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继续开展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和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普及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努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三是继续实施平原绿化。重点突出“三改一拆”、“一户多宅”和“养殖场关停拆除”后地块的绿化工作,今年要完成平原绿化7500亩,新创建20个森林村镇。四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今年计划推广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3000亩、稻鱼共生轮作减排3000亩,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术面积1万亩,实施池塘清淤改造面积2万亩,并加强对电、毒、炸鱼及使用地笼等违法行动的查处力度。

为深入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促进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今年区政府出台了虞政办发〔2015〕99号《关于支持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意见》,重点对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品牌培育、推介等方面进行扶持。扶持设施农业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农业生产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用于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开展科技创新及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开展农业领域“电商换市”,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展销会、“农批对接”、“农商对接”等活动,加大农产品的宣传推介,提高我区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开展葡萄、杨梅、猕猴桃、樱桃、果桑、板栗等地域品牌的宣传和节会推介活动,对农产品宣传推介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40号:任岗、赵新炎、曹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生猪集中屠宰、鲜肉统一配送”》

承办单位:区农林局办复结果:B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局党委对你们的建议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我区实施“生猪集中屠宰、鲜肉统一配送”工程,很有必要。

二、在我区实施“生猪集中屠宰、鲜肉统一配送”工程的条件基本具备。

首先,我区早在1999年就已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被生猪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和各乡村的屠工屠商普遍接受。其次,我区已有一家规模较大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能力和检疫检验规范等都能符合全区鲜肉统一配送的要求。第三,作为生猪定点屠宰服务的主体对实施“生猪集中屠宰、鲜肉统一配送”工程有较高的积极性。

三、实施“生猪集中屠宰、鲜肉统一配送”工程需要区政府的大力支持。

目前,我们已与商贸国资总公司等单位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建议稿,做好区政府的参谋服务,待区政府同意后,将切实推进此项工作。

以上答复希望你们能理解和满意,并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41号:周金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上虞滨海湿地保护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围垦局办复结果:B

我局党委对你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拟定承办方案,落实承办科室,明确负责人,并及时与区农林渔牧局及滨海新城办等协办单位进行联系沟通,专题研究,当前正在抓紧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开展上虞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全区根据《浙江省县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纲要》要求,区农牧局已经从去年10月底开始,抓紧开展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此项工作将在2015年7月上旬完成。

二是认真做好湿地保护名录的确定公布工作。根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浙江省重要湿地及县级湿地保护名录确定条件,我区将在2015年12月底前,将曹娥江河口等我区重要湿地作为首批湿地保护名录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公布社会。

根据《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环保局牵头)拟将曹娥江河口总面积为72.37平方公里划定为湿地保护区,开展生物多样性的维持和湿地水环境保护,严格按照《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控。,区政府组织召开了《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意见征询和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与会各单位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区划编制单位对区划内容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年6月1日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并发文实施,文号为[虞人大(2015)11号],《关于同意<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的决定》。

若上述有关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的确定及一系列湿地保护措施的实施,必将为上虞营造美丽和谐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42号:俞辉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经济开发区越秀中路、鸿雁路等防洪排涝工作的提案》

承办单位: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办复结果:A

治理经济开发区的涝水问题,是这几年我们区街十分注重的一项工程,去年以来,我们一方面通过对原有管网的检测疏通,来提升排水的速度;另一方面通过在雨季的积水点摸牌,新实施了一批管网铺设及泵站建设项目。一年多来,我们共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实施完成了越秀路雨水管网改造、三环线两侧雨水管网改造、舜秀路涵洞雨水泵站建设、江西路雨水管网改造、通江路雨水管网改造、东三路雨水连接管建设、博文路雨水管网改造等管网工程建设,同时,实施完成了西湖村河道工程、滨江河开挖工程、西郊花园东侧沟渠开挖等项目建设,有效扩大了开发区的集雨范围,加大了雨水排放能力。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实施涝水治理方面的建设,目前已完成舜秀路雨水泵站集水池改造、春晖互通出水管建设,正在实施赵家大桥雨水泵站、天打池排涝泵站及光明河修复等项目建设,下步将抓紧实施白米堰排涝泵站、中塘环塘河一期、江西路(人民大桥以北)雨水管网改造、永兴路雨水管网改造、通江路(三环以东)雨水管网改造等,计划到年底之前完成上述项目的建设。通过上述民生项目的实施,开发区的大雨后积水严重问题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实际情况的调查,特别是在雨季,要加派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积水点,解决一处积水点,更切实的做好涝水治理工作。

衷心感谢政协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第43号:九三学社上虞区基层委员会委员提出《关于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续管理维护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农办办复结果:A

第44号:甘伟光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正如你所说,我区房地产形势受大环境影响,自去年以来持续降温,新建商品房库存持续增长,保稳定、保增长的压力很大。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新政策陆续出台,我区房地产形势有所回暖。但还有几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1、价格风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相对柔性的办法,引导企业合理定价,不以降低价格、降低品质等恶性竞争办法来赢得市场,防止了整体区域价格的断崖式下降,得到了大部分房地产协会会员单位的支持,取得了较好效果,与周边同类县市区相比较,我区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还算是平稳的。但是,在无法可依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价格“柔性管控”只是治标之策,“供求平衡”才是市场真正健康的基石。当前的价格稳定关系相当脆弱,一旦个别企业因去化不良,资金链紧张,无奈低价销售的话,那整体区域价格将会出现短板效应,存在推倒多米诺骨牌的价格风险,进而导致财政税收减少,土地价格下降,刚需观望心态上升,消费进一步萎缩等一系列更为严重的问题,造成市场“滞涨通缩”的严峻局面。

2、容量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性住房在失去投资、投机价值以后,就只剩下使用居住功能,而居住功能具有长效性,住宅是属于一次性购买、长期性使用、不可移动的商品。如果一个城市开发过度,空置房产太多,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损害,更会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伤害。在一个人口流动性较差的区域城市,某一时期商品房的市场容量是相对固定的,超容量的投放市场要素,会导致供求关系变得更加失衡,最终必将会受到商品本来属性、价格规律的制约和惩罚。

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3、科学把控土地出让。在当前商品房库存高企的情况下,不再推出纯住宅性土地供给出让,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探索进入养老地产等新业态。严控在“主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实施新的“退二进三”项目,避免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新的冲击。合理把握土地出让节奏,去年以来,区级层面基本没有新增建设住宅用地。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45号:卢一勤委员提出的《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亟待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建筑垃圾由于其特殊的属性,目前,循环再利用的比例很低,大部分情况下往往是一弃了之。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旧城改造、楼房拆建等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量巨大且日益增多,资源化利用却严重不足,建筑垃圾“超负”现象已成为城市“顽疾”,特别是随着“三改一拆”的持续推进,建筑垃圾随意处置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亟须破解。

提案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危害、原因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是提出了七方面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具有极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专门组织建设、执法、规划等部门对这七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并从中借鉴学习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现具体就七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反馈。

1、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目前,具体由执法局(渣土办)负责对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监管等工作,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重点查处偷倒乱倒等问题。特别是“一户多宅”整治开展以来,区委领导明确提出“建筑垃圾处置到位”的要求,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专门制定出台”一户多宅”整治建筑垃圾处置到位考核验收配套政策。

2、关于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目前,我区已在杭州湾园区建成垃圾填埋场一座,专门用作城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垃圾填埋,要求每个乡镇选择两到四处非耕地和废弃水塘作为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区政府要求规划、执法、建设等部门共同协作配合,在调研借鉴其他县市先进经验基础上,纳入2016年度专项规划编制内容,启动我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区建筑垃圾处置提供规划依据。

3、关于部门在建筑垃圾管理、处罚等方面职能不清、机制不畅等问题,区政府已对此内容进行研究,下步将结合权力清单职责划分,进一步明晰建设、执法等部门在建筑垃圾管理上的职能,确保各司其职。鉴于目前机构、人员已经设置、运行的现状,下一步将结合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推进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4、关于建筑垃圾再回收问题,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我区目前在建筑垃圾再回收上基本处于空白阶段,主要原因还在于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成本偏高,无法凸显成本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建筑垃圾再回收使用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们正在计划探索将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产业的培育列入“十三五”规划,同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试点工作,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区政府出台配套扶持政策。

5、关于建设“建筑垃圾供需平台”问题,建筑垃圾的处理也成了开发建设和城市管理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难点问题。建筑垃圾处置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部分,有理由也有条件纳入“智慧城市”的建设范畴,目前我区正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区政府已要求执法局负责与科技局、建设局等部门对接,探索将建筑垃圾共享平台融入“智慧城市”、“数字城管”等平台,并纳入执法局网站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有效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

6、对于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等现象,区政府已督促执法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力量,努力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技防力度,通过“天网”、GPS等平台,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日常监管。

7、关于加强宣传的问题,区政府已要求建设、执法部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于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的理念进行深入宣传,让群众逐步了解、接受和支持。

下步,区政府将以此次提案办理和区政协九届四十次主席会议关于“加大城乡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全力创建无违建区”课题协商为契机,围绕“摸清底数建好档、彻底处置扫好尾、落实责任控好新、后续利用发好力”四方面要求,创新方式、注重实效,继续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第46号:范文卫、吴建平、金永坚、陈建夫委员提出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感谢四位委员对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关心支持,和对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所开展的问题分析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一、民间资本参与我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简要情况

民间资本参与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正如四位委员所分析的那样,存在着“观念误区、体制障碍、政策制约和动力不足”等问题,与民间资本的资产规模及民间资本参与生产性、服务性领域的规模相比显得比例小、规模小,没有形成气候。这就需要如四位委员建议的在舆论环境、投资准入、分类引导、政策支持等方面加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

(三)做细工作,分类引导,争取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新突破。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多个领域,要专门分类研究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不同类型的民间资本主体、不同类型的政策补助标准,以社会效益为主导,确定合理投资回报,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新突破。

第47号:无党派界别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建设“精致城市”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办复结果:A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城市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管理的期望也越来越高,传统粗放的管理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积极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形成“指挥有力、运转协调;网络健全、管理到位;责任量化、指标精准;处置有措、反应迅速”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清洁美观、功能完善、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现实要求。2015年是迎接验收之年,在指数测评体系中,城管工作占有很高的分值。通过前期工作的努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时有反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求精”、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仍未形成、部分市民文明意识有待增强,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两创”目标的实现。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城市提升年”活动要求,我局将着力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第48号:贾萍娟、何军民委员提出的《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居民私家车停车难问题》

承办单位:区建设局办复结果:B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区私家车保有量在近年来急剧上升,但城区有限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实际需求,停车难现象不断加剧,日趋激化。近年来,我局着力破解城区行车停车难题,通过“开辟停车场、增设停车泊位、小区绿改停”等措施,先后在爱弥儿幼儿园南侧、市民大道滨江一号、灵凤新村北侧、赵家大桥原花鸟市场、江东路、妇保医院前等处建造停车场,对恒利、西横河等老旧小区进行绿改停增设停车位,在城区主要道路边增设漆划停车位,近二年已新增停车泊位300多只,漆划临时停车位约500多只。下步我局将进一步与规划、公安交警、执法等部门对接,采取“辟”、“划”、“改”、“建”多种结合的方式,有重点、分区域,快速增加泊位数量。一是进一步对城区道路、社区、主要公共场所等周边的停车情况、泊位设置和供求矛盾开展了深入调研,分析症结、研究对策;二是充分利用城区空间,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停车场建设;三是通过对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扩容停车位数量,四是交通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在有条件停车人行道路两侧漆划临时停车位;五是对城区开放式小区进行绿改停。以逐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今年我们计划在对金鱼湾老旧小区二期改造的基础上,加强与各开放式社区沟通对接,加大老旧小区绿改停宣传力度,要确保小区绿化覆盖率前提下,实施绿改停工程。同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确保小区车辆有序停放。

同时,我局将积极向政府反映,通过统筹整合资源,要求政府部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鼓励和倡导在晚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提高利用停车效率。

第49号:章幼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处置“一户多宅”整治建筑垃圾的建议》

“一户多宅”整治专项行动是我区“无违建区”创建的一项重要抓手,自去年10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各乡镇、街道积极行动,大力推进控违拆违,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正如你所说的如何妥善处理大量的拆后建筑垃圾成为摆在区、镇、村面前的一大难题,我们一直在思考好的办法和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收到你的提案后,区政府专门组织国土、执法等部门对提案中的五方面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如分类处理、合理设置堆放点等建议都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在前阶段召开的“无违建”创建业务培训会议上已向乡镇、街道作了介绍。

目前,拆违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去向有这么几大类:一是就地覆土复绿,如长塘、岭南等山区、半山区乡镇,建筑垃圾往往难以用机械清运,使用人工清运成本又居高不下,因此结合当地实际,通过覆土形式就地解决。二是镇、村设置集中堆放点。部分乡镇、村庄借用废弃矿山、废弃池塘等低洼区域,将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掩埋,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覆土后新增耕作用地。三是对建筑垃圾实行再利用。如用于农村机耕路、村庄内部道路路基铺设,通过这种方式消化一批建筑垃圾。四是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针对城区建筑垃圾(包括拆违产生和装修产生),具体由建设局或百官街道负责清运,目前已结合“两创”工作,在多个小区新增设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近期,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已对20个乡镇、街道的乡镇“无违建”创建、“一户多宅”整治和农房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督查,重点检查建筑垃圾清运情况和拆出空间利用情况。下步,区政府还将根据“一户多宅”整治“五个到位”要求,即违章建筑应拆尽拆到位、缓拆建筑处置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建筑垃圾清运到位、拆出空间利用到位,制定具体的验收考核办法,于6月底前完成对各乡镇、街道的验收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收委员的意见建议,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去。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50号:姚勇坚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专项整治”后续管理的建议》

“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一直以来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先后开展了一户多宅、轧石轧沙、废品收购点等多种内容的专项整治,整体效果较为明显。考虑到“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的持续性,为有效巩固治理成果,今年区政府也加大了对上述工作的后续的推进和管理力度。具体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关于控违拆违方面。今年重点是以“无违建区”创建为抓手,确保6月底前20个乡镇、街道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实现“无违建”全覆盖。根据上述目标,今年拆违任务明确为71万平方米(绍兴市下达任务为60万平方米),目前已分解落实至各镇街。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①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无违建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度“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住宅小区常见违法建筑情形分类处置细则的操作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完善制度来规范对违建的管控治理。②对“一户多宅”整治中的82个落后村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在6月底前实现“五个到位”,即违章建筑应拆尽拆到位、缓拆建筑处置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建筑垃圾清运到位、拆出空间利用到位。③继续实施区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包干主抓、镇村干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区里专门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于5月上旬对镇街“无违建”创建、“一户多宅”扫尾、农房确权登记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2、关于“五水共治”方面。今年来,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力打好治水攻坚战。

第51号:孙云苗、胡立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部门的建议》

正如你们所说,城市的地下管线是一座城市的血脉,是体现城市品味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城区地下管线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机构建立方面。在规划局分局设置了管线办公室(编办已于6月中旬批复同意设立管线办),负责城市管线规划、测绘和管线的普查、整测,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等管理职能,目前管线办工作已在实质性开展中,成立以来已协调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线实施工程,如城市门户靓化管线、金鱼湾老小区管线改造、区污水南线建设工程、燃气中高压管在建设工程、赵家大桥改造工程、军用光缆迁移等等;同时牵头召开管线运营单位每月例会,交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传达各类管线管理信息,协调各管线建设单位建设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3、管线日常管理方面。近三年累计投入1600万元,启动并完成了“一江两岸”、“中心城区”、“全区骨干网”等20余种4000余公里综合管线测绘普查,对中心城区的所有管线情况及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各类主干管线进行了一次“家底”清理,同时在行政区域内重大跨境油、气管线进行了标注定位,确保跨境管线在我区境内的的安全埋设。在所有管线普查的基础上,建设了基于“数字上虞”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全区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协助自来水、污水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发了管线专业子平台,并要求各管线单位通过专网接入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还开发了基于管线数据应用之上的消防出警移动平台信息系统。目前各类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初步实现了综合管线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动态管理。

第52号:区民进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强化统筹规划,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果》

“三改一拆”一直以来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先后开展了“一户多宅”整治、“无违建”创建、农房确权登记等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工作的持续推进,一些问题也持续显现,如你委在提案中指出的“改拆”不平衡、拆后土地规划滞后、控制新增违建压力日益增大等问题,都是我们工作中面临的较为棘手的问题。为此,区政府也进一步加大了“三改一拆”工作推进力度。

2015年是“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区全面推进“无违建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关键之年。要破解的难题更多,啃的“骨头”更硬,工作任务更繁重。今年,我区将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行动总体部署,以“无违建”创建为主要抓手,依法依规强势推进,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落实长效控违机制。对新违建“零容忍”。1、加强控违机制建设。按照“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体系。2、开展科技控违。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用现代卫星遥感技术,实时监控发现违法建筑,及时处置,做到控新无盲区。3、强化部门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规划审批监管,深化完善对违法建筑的断水、断电、断气和房产权属限制机制,建立开发、建设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小区物业企业准入制度和等级管理,合力推进违建长效管控。4、建立基层机制。整个国土、环保、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力量,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并在人员配备、执法资质和行业资质上给予充分支持。

二是全面完成存量违建处置。全年计划完成拆违71万平方米以上的违法建筑,做到应拆必拆、依法依规依政策推进。1、推进“一户多宅”拆违。结合农房登记发证工作,做实“一户一档”,抓好农村拆违工作。2、推进住宅小区拆违。制定出台分类处置办法,重点依法依规拆除一批小区非法占地、屋顶加层、影响市容市貌、社会反响强烈、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违法建筑,做实“一幢一档”。3、推进“四边三口”拆违。开展“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入城口、车站口和要道口”等为重点的违建拆除工作。4、推进信访举报拆违。做到投诉必查、应拆必拆。

三是切实加大拆后建设力度。1、重视拆后建设。拆后处置率达到60%以上,以项目化为抓手,区级层面确定17只面积较大的拆后项目建设,做到拆前有规划、拆后有处置。2、开展“拆后清洁”行动。重点清理拆后建筑垃圾,做到即拆即清。3、加大拆后建设考核。区控拆办将按照《控违拆违考核办法》,抓好对各责任主体拆后建设的考核,推进拆后建设工作。

四是加大区本级指导监督力度。1、强化行政推动。继续把“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等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2、继续抓好“十大违建典型”重点突破。以“四边三口”为重点定期遴选确定十起违法建设列为区级“十大违建典型”。3、强化监督检查。组建“一户多宅”整治扫尾验收组,6月底前重点对“五个到位”情况进行验收;组建“无违建”创建督查组,9月底前重点对“无违建”创建和“三改一拆”情况开展督查。同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民群众的作用,探索建立市民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组织纪律监督互为补充、互为支持的监督机制。

第53号:徐胜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搬迁曹娥煤场,保护百姓健康”的提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基本情况

上虞火车站老站区目前使用的煤炭堆场共有五个,年平均堆站量为25万吨,主要为上虞及新昌、嵊州地方经济服务,租赁的单位有五家,分别为嵊州燃料公司、新昌燃料公司、绍兴市长三角能源有限公司、上虞市强舜煤炭有限公司、上虞区工贸公司,煤场的土地产权单位为萧甬铁路公司,其土地租赁业务分别为萧甬铁路公司、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上虞铁路火车站、绍兴货代物流公司等单位,场地租赁由来已久。

二、处置情况

对曹娥煤场的搬迁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2015年2月4日,区领导牵头在开发区管委会专门召集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局、交通局、道墟镇等单位,研究搬迁、处置的方案,其间也多次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目前正在落实中。我区将从两方面着手:

两者同步推进,力争在搬迁前尽量减少煤场的影响。由于搬迁问题涉及面广,涉及单位又非上虞管辖,我办将积极协调,特别是求得铁路部门的支持,力争尽快解决搬迁事宜。

第54号:罗其洋委员提出的《住宅小区的火灾隐患急待破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防范火灾隐患事关国计民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更是推进平安上虞建设、打造幸福和谐生活的重要保障。对你反映的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问题,我局结合部门职能,重点做好以下4方面工作:

一、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物管企业的指导督促,推动安全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要求各物管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落实专职安全监管员,专职做好所驻小区内消防设施日常维护检修、火灾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管理到位,各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排查和及时整改。二是抓好责任传导落实。6月上旬组织召开了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与在虞家物管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三是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重抓高层民用住宅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以“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为抓手,牵头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企业自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抓好隐患整改落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坚持建管并举,规范小区停车行为。一是结合城区“停车难”问题治理,会同社区通过“绿改停”增加停车泊位、拓宽路面单边停车等工程措施,缓解小区内停车难题。二是抓好小区内停车规范管理,开放式小区由社区落实人员做好规范停车管理工作,物管小区由物管公司负责做好规范停车管理工作,确保小区车辆规范停放,消防通道畅通。

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通过楼道黑板报、宣传栏、楼宇电视等形式及平台,加大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使小区居民了解掌握如干粉灭火器等简单消防设施操作使用及家庭防火逃生技巧等知识。

第55号:阮水龙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绿化建设的提案》

承办单位:区建设局办复结果:A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如何做好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及人文建设,都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针对性的意见,这对我们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水平、建设精致上虞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2、抓好品质。园林建设是绿化品质提升的关键,前几年城市的大规模拆迁和扩建,推动园林绿化建设的快速增长。线路长、面积大、工期短成了园林建设的主要特点,造成了在设计和建设上的品质下降。在今后新建绿地中,我们将放慢脚步,严把设计关,做细做精每一项绿化工程,注重将亭、廊、雕塑等多种形式融入上虞独有的人文精神。去年年底竣工的24处凉亭文化楹联、外环南路雕塑小品群等都较好的展现了上虞孝德文化特色,这已成为一个良好的尝试和开端。另一方面,对现有绿地的提质改造将成为今后园林绿化工作的一个重点,从去年开始,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市民中心组团绿地进行针对性的改造提升,着力打造樱花园、大草坪区、溪流区等几个有特色的区域,增加市民中心组团绿地的观赏、游玩功能,为广大市民增添市内游好去处。今年,我们将以草坪、花镜改造等形式完成大三角转盘、赵家电坝及城中村周边区域的绿化提升,改善城中村周边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园林绿化是优化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需要我们用心去慢慢磨砺,更需要得到像您这样有识之士的关心,期盼今后能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第56号:叶维坤委员提出的《治理污水,造福百姓》

你在提案中提到的新河江沿九浸畈河道对面的排污口即凤山社区周边排污口,该排污口我局已在2014年排查时发现,并安排凤山社区截污纳管工程项目,列入2015年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60万元,分泵站土建和管道铺设两大项目。具体改造方案为:汛期雨污水经管道预留口溢流直接排出百崧河;平时雨污水经管道排至泵站,通过提升泵站排至凤山路,最终沿凤山路雨污管网排至人民东路污水总管。工程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建部分建设,即将进行泵站调试工作,计划7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届时,该排污口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区“五水共治”总体要求,按照2015年度城乡生活污水纳管工作部署安排,以污水纳管1500吨/日为基础任务,力争2000吨/日,全力推进城区污水纳管改造,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城区排水检查整治。一是围绕2014年排查出的难点问题—“永利大厦、星辰首府等楼盘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开展重点整治。目前永利大厦排水整治已完成,星辰首府排水整治项目正抓紧地堪,计划于6月底开工。二是4月下旬,我局组织环保、水务、执法等部门,重点对老百沥河及支河周边开展“回头看”现场检查,通过现场取样检测,初步查出问题5处。三是配合环保、曹娥街道,开展了渡江路、南三环等道路沿线排水情况调查,排查发现多处污水接雨水管直排河道问题,下步将抓紧落实整治。

2、加快推进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根据2015年上虞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计划,我局着力推进城镇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5只,建设城镇道路配套污水管网3.52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春澜路(三环东路—王充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启动实施岭光水库路、蒋丰路(江环路—四环)、江环路(石狮市场—蒋丰路)、望山路(三环—四环)等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完成管道建设2.2公里。

3、抓紧实施城区截污纳管改造。按照区“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截污纳管改造建设。凤山社区截污纳管工程和园林中心、绿洲山庄截污纳管工程2只项目已完成施工。城南新村(拆迁安置小区)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前期准备,即将进场施工,预计8月底完工。九浸畈和凤鸣山庄截污纳管排涝工程由水务集团和建设局共同负责实施,其中水务集团负责截污纳管部分,目前项目已完工。半山小区、凤山路两个点的管网改造工作已全部完工,共计修复管网1900米。

截至5月底,百官城区已完成生活污水纳管量1800吨/日,已超额完成污水纳管1500吨/日的基础任务目标。

第57号:吴一笑、董明祥、章婉珍委员提出的《治理装修污染,优化城市环境》

针对近年来违规装修、偷倒乱倒装潢垃圾现象比较普遍的情况,区建设局根据工作职能,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落实新建楼盘垃圾堆放定点设置。参与新建楼盘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督促开发商及设计单位按要求落实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确保小区装潢垃圾定点堆放,同时要求物业公司督促业主垃圾袋装按要求堆放。二是加强商品房屋违规装修执法管理。由局房地产执法大队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做好商品房屋违规装修案件查处,信访处置及矛盾协调工作。同时要求各物业公司积极做好小区违法装修的配合管理、查处工作。三是及时清理整治各类建筑装潢垃圾。组建基建垃圾专业保洁队伍,增加设备、人员投入,加班加点做好城区各楼盘内定点堆放及楼盘周边、城郊结合部、断头路偷倒的基建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城市整体环境面貌整洁。

区行政执法局根据职能,落实三项管理举措加以规范:一是加强违规堆放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沿街商铺装修业主有序堆放建筑材料和装修垃圾,对巡检发现的各类违规堆放情况,责令当事人进行快速整改。二是加强装修扬尘管理。要求业主及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管控防护举措,文明科学施工,减少装修扬尘污染的,对存在问题的,责令当事人落实整改。三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各类偷倒乱倒建筑装潢垃圾、违规清运基建装潢垃圾、沿途抛撒滴漏等违反市容市貌管理的违规行为。

针对城区各类房屋店面装修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的实际,你们的意见建议给我们加强管理提供很好的指导性意见,我们将充分吸收,抓紧落实,加强公益宣传和教育,开展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尝试建立申报奖惩措施加强信息征集等手段,进一步抓实这项管理工作。

第58号:梁业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区小区地下停车场安全措施的建议》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辆保有量迅速增长,由于小区内地面空间有限,地面停车泊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缓解小区停车难题,城区大部分新建楼盘建有地下停车场,作为居住区重要配套服务设施,小区地下停车解决大部分静态交通,其重要性和安全性也应越来越受到重视。对此,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履行物业行业监管职责,推动小区规范管理工作。

二、强化督促,抓好小区地下车位管理。针对小区地下停车场安全问题,积极督促物业公司抓好管理工作:

2、提高技防水平。增加设备投入,重点是监控设备,根据需要进行及时更新、改造及增设,提高监控清晰度,消除监控盲区。落实专人做好监控设备、车库道闸保养检修,确保正常使用。同时加强对设备操控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技防水平。

三、加强指导,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依托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平台,抓好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以岗位培训为基础,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技能轮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第59号:戴阿华委员提出的《请尽快消除对城南中学校园环境污染,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承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办复结果:A

城南中学周边区域属于我局城南大队管辖范围,经我城南大队调查,在城南中学周边,即岭光嘉苑东南角确实存在焚烧垃圾的问题,不仅污染环境,同时也影响了师生的正常教学与身心健康,干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将加强对城南中学周边市容市貌的管理,主要落实以下措施:

再次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对我局今后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提出意见建议。

第60号:杨柳委员提出的《用现代科技的力量,破解环保难题》

第61号:江海囡委员提出的《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配置需要规范的建议》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非住宅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为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同时,正在制定出台的《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中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千分之三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千分之四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规范物业管理用房建设、管理,关系小区后续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有责任做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62号:邵亚娣、范敏建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城区公厕建立考评机制的建议》

关于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参照有关城市开展一年一次最差卫生公厕评选活动”的建议,我局环卫中心将结合城区公厕管理情况,适时推出该项举措。

第63号:谢列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增设城区老小区监控探头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公安局办复结果:A

根据上述情况,我局建议由区安委会牵头,召集安监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乡镇街道等职能部门,对定点定时燃放烟花爆竹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尽最大努力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行为。同时,切实履行好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力争通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规范和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第65号:王素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中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办复结果:B

我局已与区公安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建管局、区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讨,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工程车辆管理方面。

1、进一步增强治超联合执法力量。在现有4个执法中队基础上,再增2个中队20名人员,重点解决夜间建材车辆抱团上路后相应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2、加快科技治超进度。加快实施我区建设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自行称重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规划,已完成前期调研,需要在104国道、329国道、百悬线、人民西路、百红线、谢马线、边沥线、章路线、丰永线、滨海大道等主要公路设13个点计66个车道上,建设自行称重检测设施,总需投资约3300万元。计划在2015年度先开展104国道、329国道、百悬线、谢马线4条公路计20个车道自行称重检测设施建设(投资约1000万元),并在2016年底建成全区非现场执法系统。

以上二方面措施,将对我区公路治超工作带来突破性进展,极大提高对建材和工程上路车辆规范装载的管理。

其次是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工作。区行政执法局已开展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擅自运输、运输过程中撒漏、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一是实施规范审批,凡运输处置废土车辆必须办理核准手续;二是建设消纳场地,解决处置难问题;三是开展日常管理,落实专人专车每日巡查,同时对运输车辆实施GPS定位和全程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区行政执法局已设想出台《绍兴市上虞区城区工程渣土管理暂行办法》,拟在征求意见并完善修改后报区政府审议。

二、榨菜、雪菜运输管理方面:目前我区的榨菜、雪菜生产企业集中在盖北等区域,运输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以外籍农用车为主,车况较差等问题。上个月我局会同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专题就农用车辆管理问题进行探讨磋商,因目前国家法规对农用车辆异地经营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规上空白,在此情况下,我们一是结合公路治超执法管理,将打击农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列入治理范围,将农林局作为公路联合治超单位。派驻专人参与,专门负责农用车辆违章登记及与车籍地农机部门联系工作。同时三部门将在榨菜、雪菜运输季节加强路面管理,避免超载和污染现象。

第66号:阮水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辆运输规范管理的提案》

我局已与区公安局、区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讨,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区建材及工程运输车辆发展迅速,车辆超限超载及抛洒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群众投诉较多,影响了城市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为解决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计划通过进一步加强公路治超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切实加强规范和管理工作。

2、加快科技治超进度。加快实施我区建设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自行称重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规划,已完成前期调研,需要在104国道、329国道、百悬线、人民西路、百红线、谢马线、边沥线、章路线、丰永线、滨海大道等主要公路设13个点计66个车道上,建设自行称重检测设施,总需投资约3300万元。计划在2015年度先开展104国道、329国道、百悬线、谢马线4条公路计20个车道自行称重检测设施建设(投资约1000万元),并在2016年底前建成全区非现场执法系统。

二、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工作。区行政执法局已开展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擅自运输、运输过程中撒漏、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一是实施规范审批,凡运输处置废土车辆必须办理核准手续;二是建设消纳场地,解决处置难问题;三是开展日常管理,落实专人专车每日巡查,同时对运输车辆实施GPS定位和全程监管。

第67号:朱琴委员提出的《关于路边摊位综合治理的建议》

针对城区流动早点、夜排档、蔬菜水果、小百货等摊贩问题,目前我局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1、堵疏结合,落实措施。

2、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对城区流动摊点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定点人员“一天一记录”、巡查人员“一天一巡视”、督查室“一天一督查”、辖区大队“一周一整治”、分管领导“一周一检查”、全局“一周一通报”的“六个一”制度,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马路摊点反弹,确保城市环境始终处于有效管控状态。

3、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马路摊点的存在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影响我区对外形象;挤占城市道路,阻塞城市交通,影响车辆和市民出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所售食品没有检测,食品安全构成隐患;对规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流动摊点的存在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影响我区对外形象;挤占城市道路,阻塞城市交通,影响车辆和市民出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所售食品没有检测,食品安全构成隐患;对规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我局一是密切联系公安交警、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从现场管理到食品源头各方面协同整治,积极引导流动摊贩进入规范市场或集中经营点内经营,努力消除各类隐患;二是主动对接规划、建设等部门,及早落实放心早餐、四季鲜果、夜排档等集中经营点的规划定点工作,推动各类集中经营方案顺利实施;三是配合各乡镇街道,对乡村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第68号:张永鑫委员提出的《力争把上虞创建成无违建区》

“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是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内容,也是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我区始终保持“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强劲势头,确保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在上虞落地生根。2014年,全区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62.2万平方米,完成绍兴市下达52万平方米拆违任务的504.2%。全区5个乡镇成功通过“无违建乡镇”验收,124个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

2015年,我区“三改一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力争创“无违建区”。我们将继续保持去年无违建创建的良好势头,以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后续工作、城区高档住宅小区整治、“四边三口”、养殖场、个私企业(经营性用房)整治、“城中村”违法建筑整治、农房登记发证五项工作为重点,全面打响“无违建区”创建攻坚战。同时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创建成效。通过创建,达到“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一户多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等基本要求。力争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及其所属村(社区)全面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

第70号:陈尧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区夜排档集中经营点的建议》

上虞城区夜排档目前以临时集中经营点为过渡措施,分别位于上百万和城南面、鸿天工业园区新建庄村和三环与凤鸣路交叉东北角。我们对上述临时场地内的夜排档统一规范摆放,统一通电通水,统一回收垃圾和污水,还设置了简易公共厕所,从业人员全部执健康证上岗经营。同时,由我局牵头推动,在城北保驾山路华维公寓对面区域,高起点建设夜排档固定经营点。该地块宽约30米,长约285米,总面积约8900平米,场地内设备齐全,功能配套。目前该固定经营点已完成规划设计,并由建设局下属浙江省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近期内即将动工,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完工并投入运营。在固定经营点正式投入运营后,我们将取消临时经营点,将三环以内建成为零星夜排档的禁止区域

第71号:王桂兰委员提出的《关于文化广场区域环境整治的建议》

文化广场区域属于我局城南大队管辖范围,经城南大队调查,文化广场区域确实存在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针对这一状况,结合职责分工,我局将加强对广场周边市容市貌的管理,主要落实以下措施:

1.开展市容市貌规范整治行动。对文化广场及周边加大市容市貌规范化管理力度,取缔擅自占用广场摆放的游乐设施和其他占道经营行为。现已完成对节假日设置于广场内游乐设施的取缔,并对广场周边的流动摊进行了教育劝离,对沿街商店占道现象做到有序管理,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保证周边交通通畅。

2.严格把关审批文化广场内各种展会。对需要在广场内设置的各种展会进行严格把关,并要求展会举办方作出对广场周边市容环境进行维护的承诺。对申请举办食品方面展会的,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场环境的整洁有序,食品安全可靠。

3.对广场周边人行道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广场周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劝导和处罚力度,确保广场交通顺畅有序。

第72号:徐光炎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农村垃圾清理整治力度,加快美丽乡村、宜居城乡建设》

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努力完成绍兴市级以上精品村、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乡镇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可看、可学的美丽乡村典型。根据城乡发展一体化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新启动培育20个组团式中心村,继续抓好2个重点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和5个精品村建设。利用我区现有的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特色,结合美丽乡村精品村、精品线路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民宿休闲旅游,既让游客体融入乡村生活,验当地文化民情,又能盘活农村闲置住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我们相信,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农村的环境面貌一定能显著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一定会得到有力提升。

第73号:张永鑫委员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规划布局要确保实效》

上虞区以“标准先行、对接到位、图审严格”为抓手,科学规划、启动试点,抓实抓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工作。

一、科学规划。结合省、市要求和上虞实际,坚持“农村治污,规划先行”和“高起点、接地气、贯到底”的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等因素,聘请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学编制《绍兴市上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同时根据掌握的全区20个乡镇、街道的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充分考虑各村的基础条件、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等因素,先行启动20个试点村(各乡镇街道一个),为全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建设样板、技术规范和管理经验。

三、对接到位。镇村两级在提供好地形图、附近河道常年水位、最高水位和该区域的排放等级的同时,安排专人陪同设计人员或设计单位聘请当地熟悉村情的群众一起细致做好现场勘察,确定终端处理池位置,把好入户调查关。确保设计方案更加契合村情民意,坚决防止设计单位在不熟悉村情民意的情况下盲目开展设计。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74号:邵苗根、张海君、郑小英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75号:刘燕敏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农村公共停车场的建议》

区委、区政府已在2014年对原有的《关于加快村庄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进行了调整,重点围绕“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积极实施“八大”工程建设,明确提出了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场地,积极实施绿化、停车场、户外健身场所、公共厕所和农村生活污水等公共设施。

第76号:谢建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智慧上虞建设的建议》

一、目前智慧上虞建设情况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IT基础设施以及充分整合现有的各类应用,做到资源充分利用,降低重复建设。目前上虞区IT信息化已经从基础网络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旅游信息化、天网工程等多个方面展开。

在政务方面:上虞启动全省首个中介监管网,将所有服务于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中介机构,都纳入到电子网络监管之下;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全区各乡镇和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内网按省里要求接入“两办”、纪委、组织部、信访局。全区机关单位按要求使用互联网统一出口。

在城市管理以及安全体系方面:上虞5年投入5000余万元的“天网工程”,建成前端监控点1268个,视频监控探头1853个,治安卡口30个,四向监控20个,公路智能卡口31个,三位一体电子警察17个;上虞“数字城管”正式启动以来,已受理问题信息106168条,立案派发98592条,处理率99.10%,办结率99.06%。目前无论“天网工程”和“上虞数字城管”都还需要完善智慧化的内容,实现对各类视频信息的分析,如视频摘要、视频报警、大数据分析等内容。

社区养老方面:全区共建立起27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10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96345社区服务平台,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农村信息化方面:开展了新农村信息化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达标村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示范乡镇(街道)4个,示范村12个成功;绍兴市级示范乡镇(街道)7个,示范村83个和达标村154个。农村地区互联网不断普及,截至2013年底已有农村宽带用户数98568户。

另外,在民生、电子病历、网格化管理、地理空间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总体来看,上虞城市具备了较强的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化基础。

二、智慧城市建设进度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提升我区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是深化“精致上虞”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年为全区的“城市提升年”,全区正着手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其中重点提出以“数字城管”为基础,结合城区治安网格化管理,引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城市管理新技术,实现高新科技与城市管理融合发展,形成城市各类资源高度共享,部门反映快速有效的新格局,全力打造“智慧城市”。

目前“智慧城市”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由朱润晔副区长牵头分别调研了诸暨、杭州等地,筹划我区的智慧城市建设。2015年3月,区委区政府正式成立了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长王慧琳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发改局,从组织上给予了充分保障。目前已经委托了上海复旦大学编制上虞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2015年---2020年),同步“上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根据建设内容,上虞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是:在重点领域向纵深进行深化,探索业务模式创新,推动企业外部资源整合,促进各参与主体的合作关系,磨合并夯实政策和机制基础。

主要举措为:选择重点领域进行试点,摸索信息化带来的新业务模式创新并在上虞区推广;通过各个领域智慧应用使上虞内企业获取更多外部资源,推动上虞企业全面发展;借助平台为上虞企业提供更多服务,促进合作关系,挖掘集群效应;创新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并制定引导合作的政策,持续改进提升并夯实政策和机制基础。优先安排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照明等六大工程建设。

三、两化融合方面

另外,在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方面,目前全区“两化融合”水平不高,电子信息产业不够发达,已成为制约我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瓶颈。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培育发展信息经济,自2013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的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建设工业信息化项目和软件信息化产业项目、争创信息化示范或“两化融合”类示范及企业信息化领域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等,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我区成功创建为省首批“绿色安全制造信息化示范区”,4只项目被列入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计划,1只项目列入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重点项目,2只软件项目列入绍兴市扶持软件产业重点项目;2015年又有4个项目列入全省2015年度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计划。

我们认为,发展信息产业将是“十三五”期间上虞实现“两化融合”上新台阶和完成从工业化中后期迈入工业化后期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我们将对接全国和省、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结合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现状,把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作为提升“两化融合”水平和提升产业层次的重要途径。同时我们将以“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拓展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提升上虞制造业的智能制造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上虞经济社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加强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帮助。

第77号:朱锋、王慧芬和丁桂君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上虞滨海新城科教园区的建议》

承办单位: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复结果:A

一、规划情况和发展现状

新城规划控制面积31.5平方公里,位于嘉绍高速东侧,是2013年7月通车的嘉绍跨江大桥的“南桥头堡”。

围绕“生态型、低密度”的主要特色,建设具备现代产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高端城市功能的长三角新兴科技城,上虞城市副中心,积极打造大桥经济先行区、产城互动示范区、品质生活新城区。

新城规划有行政商贸、企业总部、教育科研、生态居住、旅游度假五大功能区。其中教育科研区分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区和科创区,高职院校区用地规模约3700亩,适合大专院校特别是各类职业技术院校落户;科创区占地约2000亩,适合同大专院校结合度较高的研究机构、高新技术研发机构落户。

目标到2020年,集聚10万人口,新城将建设成一座产业协调、服务发达、生态和谐的宜居创业新城。

自2010年启动建设以来,上虞滨海新城已完成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门户节点设计、核心区城市设计以及河网水系、综合管线规划工作,滨海大道、南北中心大道和经十二路已建成通车,东西中心大道、经八路、纬四东路、医院西路和纬五路等道路也在抓紧建设,新城“三纵二横”的主干道路路网框架已形成。基本具备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道路、绿化、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九通一平”投资发展环境。

新城坚持“以点带面、条块结合、滚动开发”的建设理念,重点打造产城互动及休闲度假两大区块,一大批重点服务业项目正在陆续启动建设和投入运行。

二、科教园区建设情况

下一步我们会将您的建议认真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上虞滨海新城发展。

第78号:华土木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舜江西路向南延伸至舜耕路,缓解三角站交通拥堵的提案》

2、为解决汽车西站及三角站区域交通拥挤问题,今年,我们一方面积极实施104国道门户靓化及南环线交叉口渠化改造,这一项目完成后,可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从而缓解汽车西站等区域的交通压力。同时,腾飞路下穿涵洞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当前正在报批连接线项目的施工许可,下步,在获取上海铁路局的施工许可后,立即进行连接线施工,计划年底之前全部完成。该项目完成后,可适当分摊车流量,从而缓解道路通行压力。

另外,我们将进一步将强与交警、路政、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对道路上乱停乱放、违法运营、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整治,以有效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缓解道路拥堵现象。

承办单位: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办复结果:B

自2004年起,为指导城南片区的开发建设,我局先后多次组织编制规划。2013年4月,市政府正式批复了《上虞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北起龙山山脚,南至梁湖大道,西至曹娥江东岸,东到百丰公路的4.3平方公里范围作为规划区进行整体开发控制。规划居住用地总量约176公顷,预测人口容量5-6万人,除居住用地布局外,规划还包含对道路交通系统、公共设施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系统、绿地系统、河道系统等的整体布局与控制。

1、教育设施:①已运作的教育设施有城南中学、张杰中学及部分住宅楼盘配套的幼儿园;②正在建设的项目有城南小学(预计2016年9月开始招生)、金色家园南侧幼儿园(预计2015年9月开始招生);③尚未启动建设的有城南中心幼儿园(原梁湖小学改建,预计2016年启动建设)等。

2、商业设施:①目前城南已有部分住宅沿街零星商业在城南陆续建设;个别项目已经完成建设,但正在店铺招商阶段,如金色家园东北侧集中商业设施,拟建设综合性超市;②已有两个规模化、集中化商业设施用地完成土地出让,一个为城南N5-1号地块,建设大型综合市场(包含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净菜超市)及办公、零售商业为主的商务综合体;另一个为城南N5-2号地块,建设一幢高层酒店,底下1-2层设置零售商业及餐饮配套用房。③为更方便周边群众休闲购物,除部分沿街商业设施外,另规划一处集中商业设施,位于上源路西侧,消防中队东侧,作为社会性项目,列入近年出让计划。

3、医疗设施:现城南片区有梁湖医院一座,规划拟结合梁湖卫生院,建设城南医院。

4、体育设施用地:滨江湿地公园的健身器材经咨询教体局、水利局,获悉今后水利局拟在城南城防景观带改造时结合设置。同时规划在博学路建设一处体育场馆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约1.00公顷。

根据城南发展实际情况及社会反馈,今年我局将启动城南拓展区控规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从规划上更好的保障城南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第80号:徐光仁委员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的建议》

承办单位:国土分局办复结果:B

我区自2014年10月开始,集中开展了农村“一户多宅”整治工作,通过全区各乡镇合力攻坚,农村“一户多宅”整治工作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根据各乡镇街道自行上报的数据统计,至2015年1月30日,共拆除违章建筑24096处,建筑占地面积为1686031平方米,建筑面积1898661平方米。通过对乡镇“一户多宅”整治的考核验收,并在今年报经区政府审定,全区尚余82个行政村确定为落后村,要求继续做好整治工作,截止6月8日,全区82个落后村,新拆除违章建筑面积为92317平方米,目前已有75个行政村人均拆除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或拆除比例超过40%,目前落后村整治工作仍在实施中。

下一步,我分局将督促各乡镇抓紧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督促指导乡镇及时启动拆后地块利用,按照宜建、宜绿、宜垦原则,因地制宜安排项目,优先考虑农村私人建房,尽量保障建房需求;同时根据乡镇要求,积极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等立项工作,建立拆后土地动态监管台帐,严防新增违建产生。

6月底,我区将对“一户多宅”中建筑垃圾清运到位、拆后空间利用到位二个方面进行专项考核;7月底,我区将对“一户多宅”82个落后村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第81号:胡根夫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使用中压蒸汽环保多元化的提案》

经与区环保局对接,了解到2012年起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计划开展了印染企业煤改气工作;,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印染企业“煤改气”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103号),文件再次明确:全绍兴市范围内,须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印染企业煤改气工作,其中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印染企业必须实施煤改天然气。您的公司位于天然气覆盖范围内,已完成煤改天然气的改造任务且已经享受区政府燃煤导热油炉淘汰更新补助资金40万元;另,考虑到企业煤改气后运行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为减轻先行改造企业负担,省财政厅联合环保厅发文调整了2012年中央排污费重点城市燃煤锅炉治理资金,调高了先行改造企业的补助标准,您的公司按规定享受中央补助资金30万元,也已予发放。综合以上情况,同时考虑到改用生物质等燃料锅炉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和污染减排要求,区环保局不同意您的公司改用生物质锅炉的要求。

目前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正在对杭州湾开发区企业中压蒸汽需求情况和管位进行调研,如您的公司有中压蒸汽的需求,请及时与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对接和协商。

第82号:朱锋等三位委员提出的《加快启动建设百崧河城区段景观带改造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水利局办复结果:C

2009年,为改善西横河、百崧河环境,提升上虞城区品位,在原已经改造的西横河、百崧河(二号桥梁-华维中学)基础上,对西横河的景观绿化提升、百崧河华维中学—四环路段景观绿化进行了规划,并已经区发改局立项,2011年完成了西横河的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但百崧河华维中学—四环路段的景观绿化工程由于区政府建设重点的转移而未能实施。

近几年来,在百崧河沿岸,由于城区建设弃土堆放及附近居民种植,给两岸的环境带来了影响,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宜居环境,百崧河城区段将尽快启动景观绿化工程。

第83号:沈国良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汤浦镇生产、生活水价实行特殊优惠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水务集团办复结果:A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1998]14号《关于汤浦水库移民安置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统一安置的移民目前享受移民水价,库区搬迁企业的水价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第84号:蒋云委员提出的《关于改造龙山电视塔设施,兼顾百姓游览需求的建议》

承办单位:广电总台办复结果:C

龙山发射台建台于1979年,承担着上虞电视台和上虞广播电台节目无线发射任务。2008年根据中央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的需要,又承担起中央广播电台(一套)和中央电视台一套、七套电视节目的无线转播任务。同时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2014]311号文件的要求,即将承担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的任务。因此该发射台在目前和今后的广播电视无线转播和发射中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

龙山发射台遵照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GY5068-2001《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广播电视发射机房1间约(有电视1KW发射机一套和电视300W发射机二套,电台1KW调频发射机二套和电台300W调频发射机二套;同时即将增加电视数字DTV1KW发射机二套)。通讯机房2间约,以托管我区公安系统无线对讲基站的发射设备为主。发射台管理用房5间,约。

您的建议中提出的涉及我台的“发射机房搬迁至远离发射塔“的要求,暂不符合广播电视信号无线发射的技术要求。因为广播电视发射机与发射天线的距离技术上要求尽量短(一般尽量控制在以内),如果距离过长,发射机产生的发射功率均损耗在连接发射天线的传输馈管之上,而龙山发射台铁塔本身高度已接近。

您的建议中提出的涉及我台的“管理用房搬迁建议方案”的要求,目前也暂时难以实施。因为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且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为确保安全播出,龙山发射台配备了2名专职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设施的安全监管、设备的开关机、系统设备及发射信号的监听监看工作。建在发射塔下的房子,除了值班人员的生活用房外,其余几间分别是发射机房、通讯机房和技术管理、保障用房。搬迁管理用房,会给日常机房维护管理造成影响,而目前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形势严峻,如果管理用房远离发射机房不利于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工作。

有鉴于此,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2.在规划出台前,我们将根据本台的实际,本着广播电视播出、发射安全和市民观光相结合的原则,今年打算对龙山发射台部分围墙进行改造,在增加安防及边界防护设施的前提下,降低部分区域的围墙高度,达到围墙安全与周边景观的一致。

再次感谢您对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第85号:袁伟忠委员提出的《关于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的建议》

承办单位:便民中心(招投标监督办)办复结果:A

“一办四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按照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直重视对本地建筑企业的保护与培育。2009年我们出台了《上虞市制止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若干规定》,对一些挂靠企业、借资质企业进行了打击和管理。2011年我们又实行了投标企业会员制度,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进入上虞招标投标市场的外地建筑企业进行办公场地、人员配置方面的审查,防止一些“皮包客”参与投标。这些工作在一些数字上得到了反映,据初步统计2010年后平均每年上虞公司中标项目占总数的70%左右,中标金额占总中标金额的75%左右,5000万以上的大项目上虞公司中标项目的个数和金额,基本上都在85%以上。从这些数据来看,应该说充分体现了我市建筑强市的实力。

下一步,在扩大招投标项目公示范围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2、继续加大对挂靠、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依靠、借助纪委、公安等力量,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查处。

3、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培训,教育,同时建筑施工企业也要洁身自好,做到不出借资质,不串标、不围标。

第86号:叶祥伦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通舜江西路(小宾馆)十字路口的建议》

第87号:龚宏武委员提出的《关于经济开发区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管理的建议》

3、关于根治占道经营及城市脏乱差问题。今年以来,区街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契机,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会同执法局城西大队、开发区环保分局对沿街店面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长期的整治,清理了影响行人和市容市貌的杂物及占道经营和违规经营现象,规范了早餐经营,统一实行了定点定时经营。对沿街的餐饮经营户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烟管接入地排。规范了开发区内二手车市场,并设置了临时二手车停放点。通过一系列的整治,极大的改善了开发区的市容市貌,提升了沿街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城市的品位。接下来,区街将联合市场监督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商议并出台对开发区舜杰路夜市进行统一集中定点管理和更新开发区范围内所有陈旧报刊亭的可行性方案,以此来提升开发区的城市品味、加强城市管理。

第88号:任岗委员提出的《关于实施曹娥运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的建议》

第89号:邵亚娣委员提出的《关于沥海镇旧城老街改造的建议》

承办单位:沥海镇政府办复结果:B

你们在上虞区政协九届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沥海镇旧城老街改造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1、针对路面拓宽事宜,老街两侧均为高密度住宅,影响面广,拓宽工程实施难度大,目前暂不宜实施改造拓宽。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破损严重的路面,镇政府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修复。

2、针对夜市问题,镇政府会同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等部门多次对老城十字街头的夜市开展联合执法,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前夕进行重点整治,引导至两边空畅处,确保老街通行顺畅。

3、针对消防问题,根据“百千万”消防队伍工程建设要求,沥海镇近年全力推进消防建设,建立了镇专职消防队,配置专用消防车,并组建各村消防志愿者队伍,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网络基本覆盖全镇村居。每年,镇委托水务集团对全镇范围内所有消防栓进行检查维修,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并加强居民消防宣传,全面提升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关于老街两侧的建筑形态改造工程,目前正作为绍兴滨海新城“十三五”规划中的一项重要项目做进一步调研,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第90号:孙伟琴委员提出的《优化公交班线、方便群众出行》

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办复结果:A

我区于2013年底全面完成公交公营改革、实现既定改革目标后,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要求,于去年着手编制并评审通过《上虞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和《上虞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上虞实际出台了《上虞区村村通公交实施方案》和《上虞区村村通公交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

我局按照相应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启动实施了虞南大环线建设工程及农村路网提升改造工程,不断加快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完善公交综合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全区路网通行保障能力与公交通达覆盖范围。

我们根据路况条件、即有客流、群众需求、流向流时、始发终到等特定条件,在保持既有主线公交线路基本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全面施行区内城乡主线公交2元、城区与支线公交1元全程票制,大面积更新投用双开门、大容量公交车型,开发应用公交智能调度监管系统与网络信息服务系统;还通过合理优调线网结构、安排调度线路班次、增开夜间公交线路班次、执行冬夏时令公交班时等有效措施,努力为城乡居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

正如您所提出的,我区公交客运行业还存在线路布局不平衡、运行路段多重叠、始发站场不合理等实际问题和困难。造成类似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城区现有路网结构瓶颈、城区公交始发站场制约以及如何转变群众公交换乘理念、科学规划优调线网结构等多层环节。

为有效破解存在问题,我区公交客运事业将始终秉承“公交优先、公交优秀”发展定位,深化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基础配套设施投入,科学优调布局公交线网结构,有效提升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努力为提升公交出行服务保障能力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作出应有贡献。

针对提案中的规范公交站台名称建议,我局将在今年结合绍兴三区公交线路编号整合调整的契机,重新梳理、核对并统一、规范的命名区内所有公交站台名称;针对尝试打破东站集中始发终到线路和统筹安排城乡公交进城线路的建议,我局将结合城乡公交规划的实施与客运北站的建设启用,充分分析研究上虞路网结构与群众出行需求,适时选址投用城西南等公交站场与普调城区、城乡重点线路,尽力方便乘车群众公交出行换乘,努力发挥政府宝贵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91号:王玠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教育力度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建议》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所提到的,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驾驶人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导致出现一些不文明的开车现象,如乱鸣喇叭、随意抢道、违法停放、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等等,这既有损文明城市形象,也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此,我局交警大队结合城市治堵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占用公交车停车位等不文明违法行为。今年1-5月,共查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5164起,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155起,违法占用公交车停车位600余起。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引发的交通安全管理难题,我局交警大队积极探索,在中心城区建立“一路一人一方案”的“路长制”管理新模式,将城区23条主要道路及30个路口分解到各下属中队,形成“路长”牵头管,责任民警具体管,协警协助管的组织管理架构,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严管,全力提升城区交通道路管理能力。同时,针对部分机动车违法占用公交车停车位的现象,专门成立违停整治小分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公交车辆进站(位)停靠。

三、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结合全区正在大力开展的“人人崇尚美、个个奉献爱”主题教育活动,会同区委宣传部、团区委、文明办等单位,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通过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到路口协助执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风尚。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92号:陈淑燕委员提出的《关于电瓶车管理要动真格的建议》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明显增多,由于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现象日益突出,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我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采取了以下几项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电台、上虞论坛等日常主流媒体,结合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街分发资料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我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团区委、区治堵办等单位,在时代广场联合举行“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个个崇尚文明出行”大型交通文明公益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多媒体大屏滚动播放交通事故案例视频,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上了很好的一课,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

二、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对城区电动自行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突出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每周两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守法率。下步,我局还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93号:李文军、何一帆委员提出的《关于329国道交通拥堵的建议》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们所提出的,329国道由于车流量大,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边沥线路口、裘皮城路段、迎宾大道百官工业园区路口尤为严重。为此,我局已于年前会同交通运输局、小越镇人民政府专门进行了协商,并对现场进行实地踏看,就改善拥堵现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在迎宾大道百官工业园区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通过信号灯控制改善秩序混乱的现状。

二、对329国道边沥路口的交通设施进行如下调整:一是百官至小越方向,原车行道导向箭头从左到右分别为左转、直行、直行,现调整为左转、直左、直行。二是边沥线右转驶入329国道方向,增设交通信号灯,高峰时段为交叉口联动红绿信号灯,非高峰时段为持续黄闪信号灯。三是交叉口信控方案根据车道标线作相应调整,路口信号灯相位配时采用单向放行方案。

三、对裘皮城出入口部分中间开口进行隔离,改变车辆乱穿现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在早晚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加强对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道路通行畅通。

再次衷心感谢您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94号:刘燕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对上虞市区红绿灯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所提出的路口信号灯绿灯闪跳后直接转红灯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主要原因是在交通高峰时段,为确保道路交通更加顺畅,我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流量情况,会实时调整设置信号灯配时模式,而在信号灯配时模式转换过程中,会出现绿灯闪跳后直接转红灯的现象。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将对全区信号灯路口进行再次排查,及时优化升级信号灯,确保运行正常。

对您提出的取消信号灯倒计时的建议。鉴于信号灯设置人性化角度考虑,我区信号灯设置均采用倒计时的模式。倒计时可以让司机更好地判断行车方式,同时可以让路口等候的司机提前准备启动,增加路口通行能力,此模式在南方城市使用较为普遍,有一定的合理性。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少数驾驶员绿灯末几秒加速猛冲,存在交通隐患,但从总体来看,信号灯倒计时模式利大于弊。

第95号:杨广宇委员提出的《规范使用远光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所提到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不文明开车现象的确存在。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我局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宣传。将正确使用远光灯列入驾驶员理论学习教育内容,从源头上解决部分驾驶员不会使用远光灯的问题。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途经,广泛宣传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危害,倡导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二、加大查处力度。我局交警大队结合酒驾整治等专项行动,每月1-2次,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已累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275起。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常抓不懈,努力营造良好交通氛围。

第96号:释永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区候车亭前限时禁止非公交车停车的建议》

第97号:王水堂等2位委员提出的《在路东龙虎山路段增设“君悦龙山”临时停靠站》

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即落实运管所、公交公司现场踏勘路东沿线公交站点设置。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路东至外严路段内,在“君悦龙山”楼盘前后站点间距900余米,按照《上虞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可以增设公交站点。

我局计划在年内组织实施公交线路编号调整工作中,结合您的建议,在沿线途经的城区127路和城乡317路公交线路中增设“君悦龙山”站。

第98号:田雨兴委员提出的《关于驿五公路要求设置护栏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办复结果:A

一、现有护栏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经现场查看,驿亭和尚桥至马慢桥路段路基两侧高差在4米以下,现有刚性护栏设置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部分路段增设刚性护栏。鉴于和尚桥至马慢桥路段易发生事故的现状,为进一步提升该路段的安全通行环境,拟对弯道处、路基两侧落差相对较大地段安装护栏。

三、加强安全教育及宣传。进一步加强来往群众,特别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区交通局将配合驿亭镇做好沿线群众的安全通行教育及宣传。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第99号:朱加林委员提出的《打通交通瓶颈,方便两岸通行》

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办复结果:c

一、作为城市快速通道,三环路连接了城北片区和开发区,原则上应严格控制两侧开口。

二、2012年6月,区规划局与区交通局专门就三环路与江东路交叉工程组织召开了方案评审会,会议邀请了省交通设计院、杭州市规划院的专家。会议认为,三环路与江东路南侧接线受用地限制,其平纵面线型无法满足规范最低要求,且接线与景观大道和市民二路等两处道路交叉,机非车冲突点较多,机动车速度较快,极易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安全隐患较大。专家建议,南侧接线暂不实施。

三、就您的提案内容,区交通局专门与区规划局再次对接,认为开通三环路同规划展览馆东侧道路同样存在上述安全问题,目前不具备开通条件。根据现有路网,三环路经称山南路可至市民大道;经称山北路可至崧厦、沥海方向,也可由称山北路左转至江华路、江广路至江东路。

第100号:阮如根委员提出的《要求恢复绍兴至道墟肖金的公交班车》

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办复结果:C

我区于2013年相继实施并完成城乡公交公营化改革和毗邻县市客运班线终止承包经营工作。其中,包括“肖金至绍兴、丰惠至绍兴、龙浦至绍兴、上虞至绍兴”等客运班线完成终止承包经营并终止线路运营。

上虞撤市设区融入绍兴都市圈后,为加快实施绍兴大公交网络建设,尽量减轻改革给沿线特别是道墟群众出行带来的影响,绍兴市和上虞区二级政府、交通运输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于2014年5月1日开通越城区(迪荡公交站)至上虞区(火车站)的7路、7A路公交线路,线路按照普通公交、快速公交运行模式,公交低票价、IC卡优惠、免费乘车等政策同步施行。停运班线影响到的道墟肖金方向市民,需要通过乘坐上虞城乡公交在“泾口”站下车后,再选择跨区公交往返。其中,肖金始发公交线路日发45个班次,跨区公交线路日发72个班次。

绍兴市审议通过的中心城市公交发展总体规划和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加快融合、疏密布空、缩线增班、截弯取直、换乘提效、区域改善”原则,逐步理顺公交线网层次结构,科学均衡线网分布,基本形成“快速公交线路+城市骨干线路+城市普通线路+区域二级线路”的公交线网框架,构建形成与市民需求相适应、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公交服务网络,实现线网层次多元化、换乘衔接便捷化。上虞启动实施的上虞城乡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方案,也已经明确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逐步消除城乡公共交通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通过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布局,构建以上虞城区为中心、各乡镇为节点的布局合理、衔接有序、换乘方便的城乡公共交通网络。

停开绍虞二地间的客运班线,势必影响到道墟肖金方向居民群众的出行。但是公交改革与线网整合的工作出发点是考虑大多数群众出行,积极构建较为完善的公交运营服务保障体系。为此,绍兴、上虞二级政府正在抓紧规划并启动实施跨区路网建设,在上虞人民西路延伸工程竣工后,将按照公交规划重新设计一条跨区公交线路,努力满足和方便当地群众出行。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第101号:汪斌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上虞公交线路的一点建议》

我区全面完成公交运营体制改革任务后,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公交优先发展和统筹城乡公交发展总体要求,相继编制并评审通过《上虞城区公交优化调整方案》、《上虞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和《上虞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

在组织实施公交线网特别是城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工作中,我局研究分析城区百官、曹娥、东关等三个街道推进城市框架发展和城市道路建设实际的同时,还着重考虑滨江新城、开发区西片发展和沿线市民群众出行需求。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期间,我局还及时联系当地乡镇街道和沿线部分企业、学校、社区,听取征求意见建议并做好线网优调解释说明。为此,于2014年8月开通了曹娥经人民西路、五星中路至沥泗的131路公交,又于2014年12月开通了火车站经104国道、四环、人民西路、五星中路、三环至高铁北站的102路公交。

目前,途经人民西路的公交线路包括城区102、113、131路和城乡601、602路公交,其中,城区102路公交日发42班、113路日发84班、131路日发37班,城乡601、602路公交日发38班,基本能满足沿线市民群众出行需求。

我局在开通102、131路公交时就考虑到沿线企业员工出行需求。并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在后期继续重点考虑开发区以西片区的的公交线网优调布局工作,努力为城市建设、企业发展和员工往返、师生出行提供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环境。

第102号:朱晓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城乡公交,方便山区群众出行的建议》

我区于2013年底全面完成公交公营改革、实现既定改革目标后,交通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要求,于去年着手编制并评审通过《上虞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和《上虞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启动实施了虞南大环线建设工程和农村路网提升改造工程。

公交公营后,交通部门继续加快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交运行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公交通达覆盖范围。为努力缓解虞南山区乘车难问题,我们将东站经丰惠、下管发往岭南的216路公交原19座统一调整为29座公交车型,东站经章镇发往岭南的218路公交也由原19座统一更换为最高核载62座的双开门公交车型;相继开通岭南至下管、陈溪至丰惠等多条城乡二级公交线路,适时加密218路公交线路班次和加开山区高峰加班车次,通过努力,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虞南片群众出行难问题,你所提出的出行难问题主要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

受虞南山区现有道路安全通达条件限制,下管至岭南方向目前无法通行长车身公交车型;我区公交行业还受到驾驶员住址原因而影响公交班线早晚往返发班的问题,以及城乡主线公交集中在城区东站始发而造成线路优化调整困难、运行路段严重重叠、首未班次无法加密等实际问题。

我们将根据虞南大环线建设进度和当地群众出行习惯,积极优调公交线网、合理调配人员车辆,适时新开或增加岭南山区二级公交线路(班次),有效缓解山区群众出行难问题。

我们还将在后期布局规划公交场站、优调公交线网、加密公交班次、更新公交车型过程中,分析采纳您的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政府各级部门支持,努力为城乡居民特别是虞南山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

第103号:张海君委员提出的《关于重启‘农村康庄工程’的建议》

一、乡村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章公路规划第十四条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乡村道建设

1.村村通公交道路建设。根据市委办[2013]12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区于2013年启动了村村通公交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通公交道路建设和公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通公交道路基本以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截止2014年底,已完成53.94km通公交道路的建设和改造。2015年已完成章镇越星村、汤浦蒋村通公交道路建设。

同时,上虞区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已列入2015年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2015年建设计划(虞市交发[2015]69号)涉及全区17个乡镇(街道),42条道路,共计58km,已于5月底下达至各乡镇(街道)。截止目前,初步设计工作已全部完成,施工图正在抓紧编制中。

三、资金保障及政策处理

第104号:戴慧琴委员提出的《开通各中心镇之间公交班线的建议》

针对提案中的缓解公交线路重叠和统筹安排城乡公交线路的建议,我局将结合城乡公交规划的实施与客运北站的建设启用,充分分析研究上虞路网结构与群众出行需求,适时选址投用城西南等公交站场与普调城区、城乡重点线路,尽力方便乘车群众公交出行换乘,努力发挥政府宝贵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105号:江海囡委员提出的《关于延伸122路公交至天香华庭的建议》

我区全面完成公交运营体制改革任务后,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公交优先发展和统筹城乡公交发展总体要求,相继编制并报经区政府审议通过《上虞城区公交优化调整方案》、《上虞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和《上虞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

在规划、方案中,也明确要求积极通过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布局,基本形成“跨区公交+城市公交+城乡主线线路+镇域二级线路”的公交线网框架,构建以上虞城区为中心、各乡镇为节点的布局合理、衔接有序、换乘方便的城乡公共交通网络。

随着城南天香华庭及区政府统筹位于梁湖的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居住的群众入住率的升高,对要求开通城区公交线路的呼声日渐强烈,结合江委员提出的延伸122路公交至天香华庭的建议,我局与交通集团已经进行了多次会商。

6月初,区政府主要领导在调研城南控制性规划内的道路建设、功能布局、商业开发、设施配套工作时,要求充分考虑梁湖与城区的融合发展,并原则同意城区公交延伸至“水岸新城”。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及时与梁湖镇政府联系落实公交回车站场后,适时选定并延伸一条城区公交线路。

第106号:楼红尧、许小丽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310省道规划线路改道过境长塘的建议》

长塘镇位于上虞西南,目前有新三线和五长线两条主要县道公路,两线路沿线村庄密集分布,拓宽改造实施难度较大。近几年,人大、政协提案也多次反映长塘地区的交通问题,我们交通部门也一直在积极探讨、谋划长塘地区的路网规划,以期助推长塘镇的经济发展。

第107号:楼红尧、许小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对五长线道路进行拓宽的建议》

一、五长线改建工程主要工作

1.等级提升。区交通局积极申请将五长线由乡道升级为县道。2013年区交通局行文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将五长公路升级为县道,鉴于各种状况,省交通运输厅未予以批准;2014年区交通局再次申请,但随着省交通运输厅对全省县道审批体制的调整,暂停了县道规划的审批工作;2015年区交通运输局又专门就此问题向省公路局、绍兴市交通局申请,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五长公路于2015年6月正式升级为县道。

二、长塘镇其他道路建设

区交通运输局一直致力于改善长塘片区路网结构,提升道路状况,村村通公交农村道路会蒋公路、后庄至湖田段道路目前在建;长塘湖田至东关马山道路已列入2015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计划于年底完成。上述工程完工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三线通往蒿坝方向的交通压力。

此外,新三线长塘至广陵段改建工程2015年也将开始实施,计划2015年完成路基工程的80%,2016年实施路面工程。2015年5月,路基工程施工图已编制完成,目前修改完善中。

第108号:孙立金委员提出的《加强城区出租车运行管理水平的建议》

我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自90年代起步发展至今,为促进上虞城市建设、繁荣实体经济、方便群众出行以及打响“浙东新商都”品牌、解决社会再就业等方面作出应有贡献。不可否认,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固有经营体制、从业队伍素质、经营行为陋习的影响,已经在市民群众中留下的负面感观直接冲淡了行业贡献印象分值。

为努力纠正和改变行业经营服务行为,我局在近年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落实了较为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如,通过引导创建一支省级文明出租车队、推荐获评行业首位上虞孝义人物、每年择优评选三十辆区级文明出租车、常年开展高考爱心助力活动等措施提升行业服务行为,通过控制从业人员频繁流动、提高从业准入考核门槛、建设应用出租汽车监控管理系统、增强客运现场周边管控力度、从严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等手段强化行业管理力度。

我局在收到您的提案前,也在思考研究提案所述的创新管理手段、新增投放运力、建立呼叫平台、加大黑车惩治等工作。其中,加大非法经营行为惩治已经列入我局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而其它三项工作也作为年度课题要求年内提出适应上虞实际的可行方案。

今年4月底、5月初,我局专程赴金华、绍兴、诸暨等城市考察调研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电召)系统与出租汽车新增运力投放方案。计划在年内拟定方案初稿、开展第三方调查测评后提交区政府研究,在确定系统建设资金落实渠道、组织召开运力投放座谈(听证)程序后,按照政府决策意见分步实施智能应用平台建设、运力扩容投放计划。

我局已经制定了非法客运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打黑目标任务和集中整治区域;确定在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复评(创建)活动中,组织开展客运出租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顿活动。力争通过严打严管措施,努力净化行业经营环境、规范从业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质量。

第109号:范敏建委员提出的《关于拓宽百横公路路面的建议》

百官至横塘公路,县道,四级公路,路面宽6米。现阶段的堵车为季节性堵车,主要表现在杨梅节和清明节以及学生开学期间。

针对现阶段具体情况,我们主要从两方面统筹解决。

一、加强管理

1.加强日常养护管理。该路段为县道,日常养护工作由区公路段负责。区交通局将督促区公路段加强该段路线的日常养护,确保该路段的通行质量;

2.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区交通局将积极配合区公安局,做好上下班时段、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以及节日期间(特别是杨梅节、清明节和春节)的交通引导和指挥,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堵车现象。

二、路网建设

从长远看,百横公路拓宽改造确实存在必要性。但工程建设涉及土地、资金等因素,目前区内在建项目较多,百横公路周边现有两个政投项目,分别为人民东路延伸工程和三环东路快速路建设工程,资金压力较大,土地指标更是吃紧,鉴于种种压力,百横公路暂不具备拓宽的条件。

为缓解该路段的交通压力,现阶段主要以完善周边路网,进行车辆分流为主。

1.村村通公交道路建设。区交通局将连接百五线和百横线的和尚桥—下闸村道路、横塘—五夫道路列入2014年上虞区村村通公交道路建设项目,线路以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目前,已完工通车。该线路可分流百横公路至城区、城北方向车流。

3.三环东路快速路建设工程。连接百横公路和城东、城北交通的三环东路快速路建设工程也已正式启动,该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实施。目前,已完成工程便道施工,下步将签订铁路上跨立交桥的代建协议,计划7月份启动桥梁部分建设,待桥梁建设完成,连接线道路也将立即跟紧实施,全线可望于2017年年底竣工通车。

第110号:章又立、夏火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拓宽改造老百崧公路四环至华镇裴家段的建议》

一、关于老百崧公路的主要工作

区交通局曾多次考虑对该路段进行改善,2015年交通局领导会同崧厦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门的调研商讨,并进行现场踏看,谋划改善崧厦片区域的交通路网结构,但老百红公路施家堰至华镇段沿线房屋布设密集,且大部分紧挨塘路,拆迁工程量巨大,投入资金多,土地指标落实困难;同时崧厦镇今年工程项目建设任务重。经区交通局和崧厦镇党委政府商定,2015年计划对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区交通局已委托交通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待方案设计完成后再进行研究并向区政府汇报。

二、周边道路建设

交通运输局历年来十分重视对崧厦镇的交通建设项目的投入,致力于完善崧厦片区的路网结构,提升道路等级,逐步实施完成了长海公路、长海公路与百红线连接线工程,江东北路延伸工程也于去年动工建设,百红线杭甬高速下穿至崧厦中学段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近期也将动工建设,基本形成了崧厦片区的交通路网骨架,有力地缓解了当地的交通压力。

2015年,交通运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下,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崧厦镇时华村至章家村道路已列入2015年度农村公路提升工程,路线全长1.137公里,起点位于百红线,经时华村委,向南沿老路至章家村市场。老路由路面3m拓宽为路面6米,路基6.5米,计划2015年底完工。该项目的完成将方便周边群众的出行,一定程度上缓解老塘路的交通压力。

第111号:郑立秀委员提出的《关于拓宽百官至二都公路的建议》

百官至二都公路,县道,四级公路,大部分路段路面宽度为6米,局部段(主要为穿村段)路面为5米。现有路况满足日常交通流量,现阶段的堵车为季节性堵车,主要表现在杨梅节和清明节期间。

一、加强管理。

二、路网建设。

从长远看,百二公路拓宽改造确实存在必要性。但工程建设涉及土地、资金等因素,目前区内在建项目较多,百二公路周边现有两个政投项目,分别为人民东路延伸工程和三环东路快速路建设工程,资金压力较大,土地指标更是吃紧,鉴于种种压力,百二公路暂不具备拓宽的条件。

1.村村通公交道路建设。区交通局将连接百五线和百二线的和尚桥—下闸村道路、横塘—五夫道路列入2014年上虞区村村通公交道路建设项目,线路以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目前,已完工通车。该线路可分流百二公路至城区、城北方向车流。

3.三环东路快速路建设工程。连接百二公路和城东、城北交通的三环东路快速路建设工程也已正式启动,该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实施。目前,已完成工程便道施工,下步将签订铁路上跨立交桥的代建协议,计划7月份启动桥梁部分建设,待桥梁建设完成,连接线道路也将立即跟紧实施,全线可望于2017年年底竣工通车。

第112号:岭南乡政协工委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岭南—覆卮山公路扩建一米的建议》

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较为关心虞南片区尤其是岭南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建项目有虞南大环线综合整治工程和东澄村通公交道路建设工程。

一、主要建设项目

1.虞南大环线综合整治工程(路面及交安工程)

本项目起于丁宅集镇十字路口,经县道百悬线、井枫线、章路线,终于章镇卫生院门口,路线总长45.826km,总项目投资2.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拓宽改造23.1公里、改线约2.9公里、大修18.3公里,其中设置会车道35处。总体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路面及交安工程。

2.岭南井枫线-东澄村道路建设工程

岭南井枫线-东澄村道路工程为上虞区村村通公交农村道路项目,道路主线起点在白虎山脚,终点在东澄村,路线全长5.85公里,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度6米。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一期工程于2014年底完工,二期工程在建,计划2015年底完工。

3.井枫线—卢村道路建设(提升工程)

井枫线—卢村道路,全长0.9km,现路面宽度3—5米不等,计划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对原道路进行拼宽,总投资350万元,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二、岭南—覆卮山道路

岭南—覆卮山公路,即县道迳路—芦田、蒋山—前岗,大部分路面宽6米,部分地段为4—5米。

目前,考虑到岭南乡几只主要项目的建设实施,暂时没有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该道路的拓宽改造。

第113号:刘燕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安装百红线部分地段路灯的建议》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路况,交通运输局2014年向区政府提交了改造百红线崧厦至沥海接壤段公路的专题报告,但由于资金等多方面原因,未能列入政府投资项目;2015年,我们再次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并提交了2个整治方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协调,百红线崧厦至沥海接壤段公路2015年列入2015年政府投资前期项目,2016年计划列入政府投资实施项目,具体由区交通集团实施。

为提升该路段的通行质量,道路照明设施同步实施。道路亮化设立单边照明,照明亮化方案由区供电局编制,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114号:吴文权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市公交113路增设恒安站和卧龙站点的建议》

我局在组织实施公交线网特别是城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工作中,在研究分析城区百官、曹娥、东关等三个街道城市框架发展和城市道路建设实际的同时,还着重考虑滨江新城、开发区西片发展和沿线市民群众出行需求。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期间,我局还及时联系当地乡镇街道和沿线部分企业、学校、社区,听取征求意见建议并做好线网优调解释说明。为此,开通曹娥经人民西路、五星中路至沥泗的131路公交,开通火车站经104国道、四环、人民西路、五星中路、三环至高铁北站的102路公交,调整129路公交讫点、更新113路公交车型和陆续改造沿途公交候车站亭。

目前,途经人民西路的公交线路包括城区102、113、131路和城乡601、602路公交,其中,城区102路公交日发42班、113路日发84班、131路日发37班,城乡601、602路公交日发38班,基本能满足沿线市民群众出行需求。开行的公交线路均有其保障的主要客源和出行方向,如,城区113路公交重点保障上虞高级中学和文理学院、上虞中学师生出行。如果延伸113路公交,势必会延长线路发车间隔或者影响学生高峰出行。

我局在开通102、131路公交时就考虑到沿线企业职工出行需求,并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建议,在后期继续重点考虑开发区以西片区的的公交线网优调布局工作,努力为城市建设、企业发展和员工往返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环境。

第115号:崧厦镇政协工委提出的《关于将百崧公路白改黑工程延伸至祝温村的建议》

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向区政府提交了改造百红线崧厦至沥海接壤段公路的专题报告,但由于资金等多方面原因,未能列入政府投资项目;2015年,区交通局再次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并提交了2个整治方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协调,百红线崧厦至沥海接壤段公路列入2015年区政府投资前期项目,2016年计划列入政府投资实施项目,具体由区交通集团实施。

同时,为提升该路段的通行质量,道路照明设施同步实施。道路亮化设立单边照明,照明亮化方案由区供电局编制,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116号:王玠文委员提出的《加快丁宅至陈溪公路拓宽维修进度望早日按期完工》

承办单位:交通集团办复结果:B

丁宅至陈溪公路建设为虞南大环线综合整治工程的组成部分,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虞南大环线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13〕128号)文的要求,路基工程由各乡镇实施,路面工程由区交通集团实施,至2014年底,已按计划完成大中修地段路面的施工。由于新填路基有一定的沉降期,为保证工程质量,拓宽地段待沉降基本稳定后,经各乡镇组织交工验收,交付区交通集团进行路面施工。拓宽地段计划从2015年4月开始到6月底完成路基工程的交工验收,到2015年9月底完成一期路面的施工,年底完成工程建设。

由于是边通车边施工,给来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了很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已在有关地段树立安全警示标志、进行交通管理及道路养护,并在部分沙尘较大的段落进行洒水作业,在后期的施工中,我们将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早日保质保量完成虞南大环线的建设任务。

第117号:周金弟委员提出的《关于公交车站牌要求移位的建议》

1.关于皂湖市场站点移址问题。站点位于百丰公路与潘窑村路口交叉处,客流主要以是沿线蔡蒋、黄家堡等村为主。因该区域人群居住集中、道路两侧经营户较多,行人、车辆进出频繁,交通组织复杂,2014年被公安交警部门列为省级事故黑点,并于年底完成整治。通过一是在道路中央设置了隔离栏;二是安装了限速监控探头,限速等措施,沿线交通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特别是进出潘窑村路口车辆均能减速缓行,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了车辆、行人能在一个安全、便捷、通畅的交通环境下进行有序的运行。

第118号:徐建中委员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虞绍公交换乘中心铁栅栏布局的建议》

承办单位:交通集团办复结果:A

自上虞融入绍兴都市圈后,根据绍兴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于去年5月1日起开通上虞至绍兴的跨区公交线路。考虑到汽车东站停车难及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将首末站设置目前的曹娥火车站。同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火车站站前广场进行了重新布局和改造,并增设进出口电动栏杆、增派现场管理人员,实现封闭式运营,确保该公交站场运行安全及管理规范。目前,火车站公交站共分区间公交候车区、城区候车区及出租车通道三个区域,并设置旅客进出口、候车廊、人行通道、引导牌等设施,为乘客提供了安全、舒适、便捷的候车环境。

前期,我们积极采纳了您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目前我区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设置完成包括火车站公交站共15个公交首末站的旅客导乘标识及文明上下客提示标语。交通集团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之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及时吸纳社会各界合理性意见建议,一方面通过加强设施建设、加大站场管理,进一步规范站场秩序,另一方面通过报刊、电台等媒介,呼吁广大市民文明乘坐公交车辆,共同营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环境。

第119号:俞采形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岭南(经下管)公交班次的建议》

城乡公交体制改革后,随着公交出行环境和服务的提升,公交逐步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方式,特别是虞南班线,在实施低票价后,百姓出行意愿大幅提高,客流剧增,乘车难问题日显突出。为努力缓解虞南山区乘车难问题,我们将东站经丰惠、下管发往岭南的216路公交原19座统一调整为29座公交车型,东站经章镇发往岭南的218路公交也由原19座统一更换为最高核载62座的双开门公交车型;相继开通岭南至下管、陈溪至丰惠等多条城乡二级公交线路,适时加密218路公交线路班次和加开山区高峰加班车次,通过努力,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虞南片群众出行难问题,俞彩形委员所提出的出行难问题主要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

第120号:王水堂委员提出的《建议把城区旅游集散点迁至汽车东站农批门口停车场》

确实如王委员所说,上虞剧院附近集散游客加大了城区道路的交通压力,使“堵点”更堵。这是部分旅行社自发的行为,而不是我局统一的安排。为实现既方便游客集散又减轻城区交通负担的目标,我局会对上虞区各大旅行社进行规范和引导。

通过前期考察,选择汽车东站农批停车场作为旅游集散与农批市场商户早晚装卸货相冲突,也不是非常合理。近期只能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引导旅行社灵活选择集散点,要求大巴司机文明驾驶,尽量错峰下客。

远期,由交通集团牵头实施的客运中心及上虞旅游集散中心已在建设中,旅游集散中心规划用地15亩,建筑面积6000平米,投资约5500万,目前已完成桩基础工程,预计2016年年底前完工。上虞旅游集散中心位于上虞汽车客运北站内,与上虞高铁北站也仅一路之隔,规模大、位置合理、交通方便,投入使用后必能满足我区游客集散的需求,从根本上解决游客集散加重城区交通负担的问题。

第121号:陈柳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河路边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

我局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及时与街道社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规划设计院等单位进行承办对接,通过现场实地踏勘,分析研究,为保障该路段车辆的顺利通行,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由交警部门加大日常巡管处罚力度;二是与百官街道及九浸畈社区沟通,寻找合适地段,采用“绿改停”的方式,辟建一些停车位,缓解该路段停车难问题;三是待辟建停车位实施完成后,在新河路沿线单侧进行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由交警部门根据设置对违规乱停车辆进行处罚。

第122号:陈淑燕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保驾山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设置红绿灯和交通探头的建议》

保驾山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作为贯通新老城区的节点,恒利路、保驾山路、迎宾大道等三条主要道路汇集交叉,交通组织确实错综混乱,时有交通拥堵现象发生,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和节假日期间更为严重。

为尽快改变这个现状,我们已组织交警、规划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进行了多次沟通、商讨,并逐步开展了改造工作:如在迎宾大道段设置中央隔离栏,漆划标志标线等。同时,在该路口新设红绿灯交通指挥装置工作也列入今年我局年度工作计划。接下来,我们将尽快排定项目,落实资金,尽早开工建设,力争年前完工。届时,通过红绿灯交通指挥装置的引导指挥,该路段交通混乱,拥堵严重的问题将得到缓解。

第123号:陈淑燕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人民东路延伸工程的建议》

一、项目概况

人民东路延伸工程(百五线改建工程),已列入2015年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前期项目,由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驿亭镇政府负责征迁工作。本项目起点与已建成的人民东路相接,向东沿老路经西陡门村,新驿亭村,跨过萧甬运河桥与杭甬客运专线上虞驿五公路改道段相接,长约4.31公里。本工程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采用沥清砼路面。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62亿元。

二、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报告已编制完成,工程线位正在确定中。

第124号:阮水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一号路延伸至道墟公路项目建设的提案》

承办单位: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办复结果:B

开发区一号路是建成区联系拓展园区的主要交通道路,今后也将是城区往来道墟的主要通道,所以加快开发区一号路延伸至道墟公路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从2012年开始,我们就着力推进该项目建设,通过与交通部门及省港航等单位的多次沟通,到目前已实施完成了一号路跨杭甬运河桥工程的建设。去年,我们在区政府及国土等部门的帮助下,完成了四环线—长海公路段的土地申报工作,并于去年年底完成该段项目的招标并启动建设,预计明年上半年可完工通车。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展长海公路—道墟公路段建设的前期工作,一方面向区政府及国土部门争取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指标,下步将根据全区土地指标落实情况,积极做好该段道路农转用指标的申报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前期可研的工作。在项目土地指标落实后,我们将尽快启动该道路项目建设。

第125号:吴德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上虞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建议》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在上级文化部门的指导下,以区委区政府“人文上虞”建设为主线,依靠广大文化企业的创新努力,发展思路日益清晰,产业规模逐年扩大,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

1.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办[2015]75号)已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出台,文件明确2015年区财政安排2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创建、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下步将切实发挥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第126号:陈秀春委员、徐伟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文广局办复结果:A

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文化强区”战略,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队伍建设,全区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文化人才结构及分布趋于合理、专业素质明显提高。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及文化队伍还存在诸如文化人才队伍配置结构不合理、文化人才培养意识有待强化、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尚不健全、文化人才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农村文化队伍需进一步鼓励扶持等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因素,有些是现实困境。归根到底,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取决于文化人才。多年来,我们一方面争取上级部门和其他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推出了一些措施进行探索尝试,总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专业文化干部队伍建设。近几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关心下,我局通过与人事、财政、乡镇(街道)等各部门单位的通力合作,在编制总数难以突破的情况下,我们目前在机构人员编制、福利待遇等问题上已有较大改善。如区文化总站明确定编27人,每年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安排文化站专业干部招聘,近三年已连续招聘7人,及时补充到各乡镇文化站,缓解了基层文化专业干部紧缺的局面,为乡镇文化站注入了新鲜血液。我区还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至少应有1至2个编制,并落实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中层正职待遇,宣传干事享受中层副职待遇。我局要求乡镇级文化活动中心至少选聘2名文化管理员,村级文化活动中心要求至少选聘1名文化管理员。文化管理员应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均由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到位,区财政还每年给予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文化管理员一定的财政补助。尤其是随着我区农村文化礼堂的建设,我区专门制定了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的考核和奖励补助细则。我局各下属单位也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积极招聘专业人员,特别是区文化馆目前的专业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是大力开展文艺骨干培训工作。近年来,我局大力实施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把文化指导员、文化志愿者、文化管理员的培训作为重点,每年对专(兼)职文化员、文艺团队负责人和文艺骨干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过去3年确保轮训一遍。同时利用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专业干部力量及社会力量开展大量的文化培训,2014年合计开展培训200余期,受益人次达1万余人次。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通过辅导学习、相互交流、参观考察等方法,进一步提升文化志愿者、文化管理员的整体素质。此外,我局还开展了示范性文艺团队的评选工作,近3年来每年评选出区级、乡镇级、村级示范性文艺团队80支,并予以相应的补助奖励。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激励的方式,有效提高全市各文艺团队提档升级的积极性。我们还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把文化志愿者、文化管理员的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文化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文化站的考核。在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上,我区也专门制订了文化产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三是为广大文艺爱好者搭建平台。近年来,我们通过虞舜文化节、“娥江之春”文艺晚会、文化走亲等诸多平台,让全区广大农村的文艺团队、文艺骨干有充分展示、提高文艺才华的舞台,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活动有:主题教育文艺巡演、优秀民间文艺团队大展演、乡土文化大展示、民俗文化大展演、文化走亲、民间吹打擂台赛、新上虞人才艺擂台赛等。同时,鼓励支持各乡镇办好乡镇文化节和村落文化节,每年进行评选奖励。2012年以来,我们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每年安排160万元的“阳光文化”配送专项资金,采购200场左右的公共文化产品,实施面向农村的配送计划。区农村文化礼堂每年安排送戏、送电影、送讲座等各类活动2600余项,极大地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也使农村文化爱好者的才能得到展示的机会。此外,我们还结合“民间人才万人计划”,积极推荐、申报四星级、五星级民间文艺人才。如去年,我们共向区推荐四星级民间文艺人才144名,向绍兴市推荐五星级民间文艺人才32名。

虽然我们在文化队伍建设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深深意识到,我区目前的文化队伍结构、现状与我区文化蓬勃发展的现状与要求相比,与老百姓和广大文化爱好者的需求相比,尚有不小的差距。有鉴于此,我们将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大胆改革、努力创新,采取措施,积极优化我区文化队伍结构现状。我们今后打算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积极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献言献策,从编制、待遇、招聘、户籍、职称、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争取较好的政策,进一步优化文化人才队伍。

二是加大文化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引进培养和使用当地人才、现有人才。同时通过举办文艺活动、外出交流、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为他们提供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对在文化创新、文艺创作、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从而使文化人才来得了,留得住。

四是规范文化指导员、文化志愿者、业余文艺团队、非遗传承人的管理,做到队伍管理严格化、队伍训练制度化、团队活动经常化、团队档案标准化,通过整合培训、充实骨干等手段,完善提升现有文化队伍。

总之,文化人才是我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区文化发展和提升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搞好文化工作的第一要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实施文化强区战略,加快推进“人文上虞”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等化,为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承办单位:区教体局办复结果:A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上虞区教体局牢固树立“为学生一生可持续发展奠基”的教育理念,要以“学校试点探索,园区实验攻关,全区区域推进”为基本思路,积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探索和实践,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章立制,强势推进奠基础

二、建设队伍,分层培训抓提高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我们继续坚持“三抓”:一是抓干部队伍培训。选派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及以上的分管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校领导参加省、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学习。通过培训,使学校领导率先学习心理学理论,掌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技巧和方法,从而有效指导本校教育。二是抓好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建设。分步骤争取在几年内达到所有高中及2000人以上的初中都配备有1至2名专职心理教师。同时提高兼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心理辅导能力,现在所有班主任都已持有省C证教师证书,正在逐步提高班主任的省B证、A证教师比例和二级、三级国家心理咨询师比例。同时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教师的教研工作和业务进修工作,提高心理辅导的理论修养和实务能力及待遇。三是抓好教师全员培训。把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2015年底使全体教师都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85%的教师通过C证考核,促进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素质的提高,从而为全区农村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三、创设载体,点面结合重实效

四、加强研究,求真务实促发展

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配合。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家庭、学校、社会及学生自身等因素作用的综合效应。因此,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价值观、人才观、发展观等教育观念和教育体制、教育方法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化大力气进行综合治理。

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开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适应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队伍,促进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持续、深入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又一代具有健全人格、健壮体魄的合格公民做出不懈的努力。

第128号:任岗委员提出的《传承道家魏伯阳文化遗产,促进人文旅游景点开发》

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保护开发利用各类文化资源,近年来深入实施“四个上虞”战略,大力挖掘地域文化,整合利用旅游资源,加快培育“四季仙果之旅”等特色品牌,上虞旅游正进入赶超发展的快车道。

1、加强规划引导。由区旅游局负责,加快编制全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旅游专题策划,就魏伯阳道家文化遗产作进一步挖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产品开发方向,在规划和策划中进行明确。同时,鼓励凤鸣山景区对人文旅游项目进行详细规划,统战部、旅游局、文广局、丰惠镇等有关单位尽可能予以支持。

2、鼓励凤鸣山景区提档升级。针对凤鸣山景区已由社会资本承包托管的实际,由旅游局、丰惠镇牵头,加强对凤鸣山景区提档升级的业务指导,进一步突出魏伯阳道家文化内涵,积极鼓励凤鸣山景区创建国家3A级景区,并争取列入2016年创建计划。

3、整合宣传推介。一方面,加强魏伯阳文化的旅游宣传,将凤鸣山景区列入全区旅游线路积极对外推介。另一方面,继续指导凤鸣山景区做好旅游营销,鼓励其参加旅交会、旅博会等各类大型旅游展览、交流活动,不断扩大凤鸣山景区人文旅游知名度。

第129号:长塘镇政协工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马一浮等长塘名人文化保护开发力度的建议》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保护开发利用各类文化资源,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加快“人文上虞”建设,把打造上虞特色文化提高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4年,完成地方文化艺术馆建设开放,做好省级文保单位胡愈之故居布展工程,进一步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了名人文化的传承发展。

1.由区文广局组织召开“长塘名人地域文化展示馆”建设研讨论证会,邀请文化、文艺界有关人士参加,积极出谋划策。

2.由区文广局提供建设创意、展馆布展构思、名士文化内涵挖掘等方面的支持,与区发改局、财政局、旅游局和新农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尽可能争取规划、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3.由区文广局和长塘镇联合举办“状元故里、精致竹乡”全区摄影大赛,邀请摄影名家拍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名胜古迹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内容的照片,为展示馆筹集影像素材。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文艺活动,积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第130号:董明祥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阳光文化行动”的若干建议》

承办单位:区文广局办复结果:A

推进文化发展繁荣,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我区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从2012年实施“阳光文化行动”以来,一直在不断摸索、创新、完善其运行机制。运行伊始,我们采取“文化订制”的模式,根据乡镇、村的需求,每年向区内外优秀民营剧团联合采购200场左右的公共文化节目开展文化配送,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去年年底,我们又开展了“阳光文化行动”节目审定评级活动,对参与该活动的民营剧团按照节目质量评选出甲、乙、丙三级,并确定不同的经费标准和演出场次,起到了奖励先进、鼓舞后进的作用。

您提出的在“阳光文化行动”演出中应加大“四个上虞”、五水共治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我们认为十分有理。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优秀原创文艺作品的创作展示,如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每隔一年举办一次区原创文艺作品大赛,在全区范围内动员民间文艺人才投身音乐、舞蹈、曲艺、视觉艺术等原创文艺作品的创作,鼓励多出新品精品。今年5月,我们举办的第三十四届“娥江之春”文艺晚会主题紧紧围绕“幸福上虞”这一理念,创新编排一系列的优秀文艺节目,为全区人民献上丰盛的文化大餐。目前,我们还在进行“人人崇尚美个个奉献爱”主题教育巡演宣扬政策的正能量。同时,通过剧团节目的审定评级和日常节目审看,鼓励参与“阳光文化行动”的民营剧团加强节目创作,抵制一些低俗不良的节目内容。

总之,我们将立足实际,不断完善“阳光文化行动”的运行机制,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我区“四个上虞”建设添砖加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131号:释印瑞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上虞青瓷研究学会建议》

首先,感谢您对越窑青瓷的关心与支持。也正如您所说:“越窑青瓷这四个字与上虞紧紧相随。”上虞不但是越窑青瓷的发源地,也是早期越窑青瓷的中心产地,五代北宋,上浦的窑寺前一带是吴越国三十六所官窑所在地,上虞与越窑青瓷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

越窑青瓷作为上虞的特色文化,区委、区政府大力进行倡导。如何传承好、发展好青瓷文化,这一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们。您提出成立上虞青瓷研究学会的建议,对破解这一难题帮助甚大。没有研究,谈何传承;没有研究,更无从谈论发展。

受我局管理的上虞收藏家协会曾在2011年成立了越窑青瓷专业委员会,其职责之一就是研究上虞的越窑青瓷,可惜自成立以来活动很少。上虞三雄陶瓷有限公司、上虞小仙坛越窑青瓷有限公司也成立了越窑青瓷研究所,开展的活动也不多。正在筹建的青瓷文化创意园也成立了秘色瓷研究所,但主要研究工作放在景德镇。

今后如果青瓷企业数量增加较快,我局再考虑成立上虞青瓷研究学会。

希望您今后继续对越窑青瓷予以关心与支持,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132号:姚爱芝委员、陈秀春委员提出的《加强政策扶持,发挥民营剧团在文化强区建设中的作用》

承办单位:区文广局办复结果:B

近年来,我区民营剧团的发展壮大,促进了农村文化的繁荣,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发扬以及我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但也存在鱼龙混杂、内容低俗等一些问题。当前,我局对各营业性民营剧团的管理大致上分为监督和扶持两种手段,一方面是加强对营业性民营剧团的演出内容、演员资格等的认证和督查,防止低俗、淫秽行演出发生,另一方面主要是通过“阳光文化”行动,向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民营剧团实行演出服务采购,从政策上予以扶持。应该说,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成效还是较为明显的。尤其是“阳光文化”行动的推动开展,激发了不少民营剧团的积极性,参与团队也从7支扩大为11支。对于民间自发组建的,以自娱自乐为主,甚至尚未取得社团登记同意的民间文艺团队,因数量众多,无法纳入统一管理,我局主要是采取鼓励、扶持的态度,也出台了相应的一些措施,主要是近三年来实施的示范性文艺团队评选表彰机制,每年评选出区、乡镇、村三级的示范性文艺团队80支,并分别给予每支8000元、4000元和1500元的资金支持,发挥了较好的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1、继续实施在政府举办或采购的“阳光文化”行动等送戏下乡项目和“虞舜文化节”、“乡镇艺术节”、“村落文化节”等各类重大节庆文化活动中,多选择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承担演出任务,并对优秀剧节目和演职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2、鼓励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与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建立联系制度,免费或低价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排练和演出场地,或邀请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与文化馆(站、中心)一起举办文化活动。

3、推荐有特色、高水准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对外演出和文化交流活动,对参加政府组织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给予资金补助。

4、争取上级部门或通过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帮助民营剧团协调金融机构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贷款,运用扶持资金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贷款贴息服务,对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实行以奖代补措施。

6、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保护,通过非遗传承人补助、建立非遗传承基地,保护抢救部分濒临灭绝的非遗剧目。

第133号:民盟上虞区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培养和鼓励民间文艺人才成长的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文化强区”战略,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队伍建设,全区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文化人才结构及分布趋于合理、专业素质明显提高。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区民间文艺人才培养还存在需进一步鼓励扶持等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因素,有些是现实困境。归根到底,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取决于文化人才。多年来,我们一方面争取上级部门和其他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推出了一些措施进行探索尝试,总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非遗人才的传习保护。2006年以来每年6月区文化馆非遗中心都会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以非遗征文、非遗知识竞赛、非遗摄影、非遗展览、非遗擂台赛等为主要活动形式,结合每年的活动主旨,选择性的开展活动。以2014年为例,组织开展“传承民间吹打擂响美丽中国梦”比赛、“绍兴师爷讲故事”比赛以及参与“浙江好腔调”传统戏剧系列展演活动。通过开展各类非遗竞赛,选拔培养优秀非遗传承人,并给予他们登上舞台、走出上虞的参演平台,提高传承人技艺才能,弘扬上虞区非遗文化。

自2008年以来,非遗中心每年开展“服务传承人月”活动,对传承人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发放一笔政府补贴: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次体检活动;举办一次技艺展示活动;组织一次专题采访报道;落实一项传承传习措施;制订一年传习活动计划等“八个一”系列专题保护传承活动,全面推动我区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保护、传承和弘扬。

截至目前为止,我区非遗项目国家级3项,省级11项,市级35项,区级153项。非遗传承人省级13人,市级33人,区级96人。考核验收基地省级5个,市级4个,区级31个。通过开展传承项目、传承人以及传承基地的申报活动,使得传统文化后继有人,特别是一些比较冷门的非市场型技艺项目,更是注重精准发力,通过以对传承人的走访慰问、开座谈会以及师徒结对等形式,来指导、支持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通过项目申报进入我区非遗保护的名录,包括狴犴龙舞、上虞马灯、木头人摔跤、敬酒姑娘等,而狴犴龙舞更是以上浦中学为阵地,通过学子们的届届传承,登上了绍兴市省运会开幕演出的舞台;哑目连作为上虞区东关街道的非遗项目,传承人众多,技艺非凡,已成功申报了“哑目连”浙江省传统戏剧之乡称号。仅2014年就参加了包括嵊州市黄泽镇前梁村绍兴目连戏专场演出、新昌“浙江好腔调--目连传奇”专场演出、金华“浙江好腔调—梨园撷英”传统戏剧系列展演专场演出等文化走亲和浙江好腔调活动,将非遗文化发扬光大。

第134号:徐张宝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体育健身锻炼设施建设苑点安装器材必须符合NSCC国家强制认证及承保产品质量安全险要求的几点建议》

承办单位:区教体局办复结果:A

为加强户外体育设施的监管,切实维护健身锻炼者的健身安全,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2013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全区落实了410名体育场地信息员,对全区78个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维修项目进行奖补,落实维修专项资金48.17万元。今年将对体育场地信息员进行轮训,进一步提升体育场地信息员的管理、维护能力,严格按照NSCC国家强制认证及承保产品质量安全险要求实施户外体育设施的维修与保养,确保老百姓健身锻炼的安全。

第135号:陈苗芬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建议》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区教师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也有个别教师,热衷于搞有偿家教,损害了教体系统的形象,加强教师队伍教师显得十分必要。近几年,教体局一直以“立德树人、教坛闪光”为主题,开展“三师”活动,全面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有效地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做法有:

1.深化“三师”活动,提升师德师能。

2.实现师能提升,加快教师专业成长。

一是开展教师教育网络学院学习。开辟教师教育网络学院,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学习平台、教师研修交流的服务平台和教师共建共享的资源平台。二是全面抓好90学时集中培训和各类专题培训。实行“自培”与“联培”、“委培”相结合,有效促进了全区教师的专业成长,深受学校与受训教师的欢迎。三是举办“班主任文化节”活动。开展“魅力班主任成长之路”培训、班主任基本功比武等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师风好、理论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班主任队伍。

3.加大教师调动、交流工作力度,促进教育均衡。

出台《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区、片区和乡镇内的交流工作,2014年,县区级支教交流人数98人,乡镇级支教流动人数39人。通过支教交流,有效地实现了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育均衡。

区教体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狠抓师德师风,特别是对有偿家教的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使我区教师的整体素质再上一个台阶。

第136号:范敏建委员提出《关于注重小学生身心健康,取消小学生毕业时升学调查测试的建议》

上虞区教体局一直以保障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围绕“轻负高质”这一目标,在广大中小学全面开展阳光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建设等一系列活动增进学生阳光活力、促进身心健康的举措。

第137号:陶秀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利用的建议》

为加强户外体育设施的监管,切实维护健身锻炼者的健身安全,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2013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2014年全区落实了410名体育场地信息员,对全区78个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维修项目进行奖补,落实维修专项资金48.17万元。今年将对体育场地信息员进行轮训,进一步提升体育场地信息员的管理、维护能力;同时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步伐,在贯彻实施虞政办〔2008〕308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开放学校的扶持力度,扶持资金从2009年的12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45万元,今年将招标一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门禁系统,保障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安全性。鼓励企业职工体育俱乐部向社会开放,着手编制上虞区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让老百姓有地方健身,且能放心安全地健身。

第139号:刘燕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的建议》

你的提案对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服务社会化、家庭小型化、生活现代化等社会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具有很强的洞察力,对于通过中职学校家政服务类专业的开设,改善当前家政服务市场的发展现状,满足社会需要和增加家政服务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当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短缺的现状,满足日益发展的上虞社区家政服务市场从业人员技能培养与人才储备需要,2015年,上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将新开设“社区管理与家政服务”专业,计划招收40人;同时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将继续招收“中餐烹饪”专业3个班共120人,“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2个班共80人,“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1个班40人,合计招生240人,一定程度上增加上虞本地的家政服务业人才储备。为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在“中餐烹饪”专业中开设3+2高职班,提高学历层次,培养高层次管理人员。同时将与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开展对中职学生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证工作,培养一批具有扎实技能的新一代家政业从业人员。另外,职成教学校每年开展家政培训,不断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

第140号:刘燕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家长培训教育的建议》

一、组织健全起步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虞就建立了家庭教育研究会,请县(市)领导担任顾问或会长,由妇联牵头,文、教、卫、工、青等部门及部分校长任理事,中小学中的德育教师参加这一组织,最多时有200多名会员,这在县区级城市可以说是领风气之先的。

二、活动丰富效果好。上虞家庭教育研究会虽然是个社会团体,但经常开展家庭教育研讨和论文交流,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部署工作、总结经验、学习参观、观摩交流;各中小学普遍建立了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新学年开学开办好新生家长学校课堂,学校重视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资料的积累和存档。一是积极开展“示范家长学校”创建。坚持区级示范家长学校2年一创评、5年一复评的评价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已拥有全国级示范家长学校2所,省级示范家长学校5所,市级示范家长学校53所,区级示范家长学校78所。二是每年开展“千万父母进家长学校”活动。2014年的活动中,区妇联组织送教到校25场次,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聘请区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讲课37场次。三是区妇联会同教体局组建了一支由四十名心理咨询志愿者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其中有国家职业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的咨询师25名),教体局专门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开展预约面询,正确指导问题学生家长如何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时代在发展,学生在发展,我们的家教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我们将加强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同,更广泛地发动家长参与到学校和社区等组织的活动中来,接受到更多的科学家教知识,让每一位家长朋友掌握最先进的家教理念,培养出更优秀的下一代。

第141号:阮爱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我区职业高中加大酒店服务专业类招生规模的建议》

您的提案对目前我区酒店业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很具实践性,对于上虞区饭店业的人才储备、培养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中职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满足上虞区宾馆、饭店业从业人员需要,解决外地员工素质低、留不住等问题,培养更多的本地人才。多年来,上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直致力于酒店服务类专业的培养,为全区各大酒店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今年学校将扩大旅游服务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其中“中餐烹饪”专业招生3个班共120人,“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2个班共80人,“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1个班40人,合计招生240人,一定程度上增加上虞本地的饭店业人才储备;为提高饭店业从业人员质量,我们还在中餐烹饪专业中开设3+2高职班,提高学历层次,培养高层次管理人员。同时我们鼓励星级饭店与中职学校合作,通过开办“冠名班”、“冠名邀请赛”、开展“企业百名技师进校园”等多种形式,为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技能培训拓宽渠道。

第142号:陈淑燕委员提出的关于《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四个上虞建设》

承办单位:区科技局办复结果:A

我区自2011年以来,围绕建设“四个上虞”特别是“创新上虞”的目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日趋凸显,科技成果产出丰硕,协同创新体系取得新的突破,截至2013年底,全区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4亿,占GDP比重达到2.25%,分居全省第13位和第25位;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根据浙江省科技厅、统计局的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13年,上虞区科技产出综合评价高居全省第2位,并被认定为全省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县、区)。为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必须进一步明确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和突破口,集聚创新人才,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协同创新。根据您的提案要求,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为重点,加快科技领域改革,创新科技投入、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科技创新的驱动力和创造力,着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大科技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投身于创新型城市建设事业。

2、全面加强政策引导。继续加大政府科技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推行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政府奖励导向,优化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的科技奖励制度。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果转化、专利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科技奖励办法机制。严格科技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机制,努力提高科技工作水平。进一步严格科技奖励政策执行到位,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监管,做到“事先立项、事后奖励、绩效挂钩”,切实做好绩效考评管理,确保科技经费及时拨付、高效使用。

3、多层次搭建创新平台。着力构建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在区域层面,要以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为目标,在建设“上虞科技园”硬件平台的同时,同步筹建“上虞虚拟大学园”软件平台,并实现两园合一,进一步强化区域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在行业层面,按照“一个优势产业建成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和“一个优势产业对接一所具有强势学科的大学”为目标,继续抓好绿色精细化工等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建设,启动伞件、风机平台建设,发挥好平台集聚和辐射作用。在企业层面,要全面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推进企业研发机构的分层次建设,支持企业针对技术瓶颈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抢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同时,加强产学研科技协作,要以与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复旦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为起点,逐步对接省内外知名高校,集中优势资源,助推企业科技创新。

4、大力支持创新创业。要继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重点组织好“引智强企”系列活动和“智汇上虞——英才对接”活动,为企业引才搭建好平台。鼓励支持虞商回归创办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引导和鼓励京沪杭等高校上虞籍硕士、博士回乡创业,吸引更多创新创业团队落户上虞。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的紧缺型人才,优先引进具有领先技术、对我市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项目,进一步拓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推荐、引进渠道。同时,要抓好开发区海创园建设、首期人才公寓建设管理以及“六有”人才政策体系的完善兑现落实工作,更好地集聚人才优势,推进转型发展。

第143号:杨广宇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办复结果:A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中所提建议,推行落实以下举措:

一是推行IC卡式居住证。试点推行新居民IC卡式居住证,符合两个稳定条件(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在虞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IC卡,享受配套政策待遇和卡载商业服务功能,为丰富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便利。IC卡式居住证包括行政管理、金融服务、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商业VIP等多种功能,其中文化旅游功能包括图书馆图书免费外借、绍兴市36个景区免费游、横店影视城看电影打折优惠等内容。同时,持卡新居民可享受社保、计生、卫生、教育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及机动车注册登记、申领驾照等多项便利,符合新居民积分制政策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持卡人,还可以享受携带子女入学等政策。持IC卡一年以上可申请居住地乡镇(街道)落户,三年以上可申请绍兴市上虞区公共租赁住房,六年以上可申请绍兴市上虞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二是深化新居民平台建设。围绕“共融、共赢、共享”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新居民平台建设。深化区、镇、村(企)“三级”和谐促进会建设,组织开展联谊、联欢、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和谐促进会“四融”服务作用。推进新居民党组织建设,按照镇级新居民党总支、“孵化器”党支部、村级新居民党支部的“三级”组织发展模式,不断推进新居民党建工作,吸收新居民技术骨干、道德模范和各领域优秀人物作为党员发展对象,鼓励、引导新居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新居民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深化家电维修、车辆维护、理发美容与五水共治、环境卫生整治等领域的新居民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新居民施展才华、服务社会搭建平台。

三是提升新居民服务待遇。坚持政策普惠、困难帮扶、先进激励的服务导向,围绕“三个突出”原则,提升新居民综合服务。突出公共服务,以绍兴市流动人口“十大项目”为抓手,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抓好待遇政策的兑现落实,提升完善新居民计生医疗、社保维权、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加大政策保障经费投入,服务创业守法人员。突出关爱工作,排摸、掌握新居民困难家庭和个人情况,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定期走访、上门慰问机制,切实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暑期安全教育、免费游绍兴等活动载体,继续加大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与帮扶力度;引导企业从改善生产条件、建立关爱基金、深化技能比武、改善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提升新居民员工创业软环境,丰富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突出激励导向,深入挖掘、广泛报道各行各业、各领域优秀新居民的先进典型事迹,弘扬社会正气,发挥优秀人物的标杆导向作用。

改善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化工程,我们相信,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定能使新居民真正融入上虞,成为真正的新上虞人。

第144号:陈梦瑶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乡镇文化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编办办复结果:A

第145号:经建美、徐菊南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核定教师编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的建议》

综上所述,在这次核编过程中,编委充分考虑到农村学校教职工普遍超编以及班小、生源少等实际情况,各学校都按照省定最高标准核定了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您们建议中的第一条我们确实是按师生比或班级比核定编制的,第三条反映的增配教师问题,10%的附加编制也已核定到位,从理论上讲不应该存在教师短缺现象。

此外,考虑到中小学校辅助岗位需要,按照定额审批、空编审批等原则,2013年核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用工713名,2014年根据增人实际调整为637名。

2、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问题。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浙政办发[2004]22号文件明确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每2年核定一次”规定,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004、2006、2011、2013年四次进行了大规模调整,中间还进行过微调,今后也将继续动态调整。与此同时,根据浙教人[2013]70号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区中小学编制总量内,按照班级、生源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精神,允许教体局每年底前,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班级、生源以及教职工队伍情况等,适当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按规定程序报区编办备案后使用。因此,您们建议中的第四条我们也已经落实在做,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师资不平衡问题。

3、严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问题。在按照标准编制核定到位的情况下,个别学校超编缺员现象的确还存在,特别是城区的中小学校超编严重,而山区学校师资结构性短缺,既有历史原因,也有近年来生源变化、素质教育、教师流动等原因造成的。同时,由于上级对全区事业编制进行总量控制,即一个事业单位要新增事业编制,必须通过核减其他事业单位编制解决的,在现阶段已按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的前提下,要再新增编制无依据、也不现实。因此,编委在重新核定我区教职工编制的同时,切实严肃中小学机构编制纪律:一是明确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编制,严禁“吃空饷”;二是要求区教体局根据中小学编制空缺情况合理安排年度增人计划,建立健全教职工梯度引进培养机制,近两年编办根据各校实际,也允许个别学校超编进人,解决师资结构性问题;三是要求区教体局做好超编人员的安置工作,积极引导教职工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体局做好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和管理,并积极向上级反映基层实际,建议上面修改完善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以更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第146号:丁桂君、朱锋委员提出《关于我区广电媒体融合发展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办复结果:A

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对我区推动电视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我们现正在研究落实之中:

三是进一步提高新媒体使用范围,为媒体融合发展奠定思想基础。积极开展网络民生服务,已启动“虞情在线”工作平台,探索建立网络民意的收集和回应机制。制订《绍兴市上虞区“虞情在线”实施意见》,建立“虞情在线”联络员队伍,出台具体的考核办法,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及时对搜索到的涉虞舆情和网民发布在平台上的舆情,采取“网上来,网上去”的有效方式,及时解答咨询、回应诉求。同时,在全区新媒体中组织开展优秀新媒体和创新网络活动评选、网络爱心活动、网评工作培训、网眼里的上虞等网络文化活动,切实树立和增强各地各单位利用网络、利用新媒体的理念和意识,为媒体融合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第147号:陈秀春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建议》

“文化礼堂”作为农村精神家园、文化乐园,不仅能极大地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添农村文化艺术气息,传递“向上、向善、向美”正能量,更是农民艺术的生动展示平台。

一、我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情况。

2013年5月份以来,上虞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政策出台,扎实做好工作规划,目前经过三年的建设工作,已经建成农村文化礼堂42家,今年在建农村文化礼堂20家。

二、农村文化礼堂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农村文化礼堂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

四、文化礼堂志愿者队伍建设的下步计划

目前的志愿者队伍已经初步形成,为了使志愿者队伍保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状态。下一步打算:一是扩大志愿者队伍,在原有的基础上,挑选有专业技能的人才,能服务农村社会。如大学生村官、涵盖计生、司法、妇女维权等各方面的专长人员。二是加强培训,对志愿者队伍,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提高对文化礼堂建设的认识,从而促进文化礼堂更好的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激励制度,让参与活动的志愿者有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自我成就的认同。

第148号:张关卣、徐景荣委员提出的《关于举办首届上虞东山文化节活动的建议》

对您们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东山景区作为我区三大文化旅游核心景区之一,是“虞舜文化游”品牌的重要载体,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举办“上虞东山文化节”的建议,符合现阶段景区扩大知名度、提升影响力的实际需求,对进一步弘扬东山文化,促进景区的快速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前,东山景区由区虞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结合当前景区发展趋势,我们认为景区活动的举办,正从政府主导逐渐向政府引导、民间主导的方向发展,根据近几年来景区管理方面的经验来看,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形成民间自发的、更具生命力的常态化活动,才能丰富景区内涵,提高游客的参与度和体验感。

三、若有社会团体或其他第三方单位有意举办“上虞东山文化节”或其他有益于东山景区发展的活动,我局将在场地提供、后勤保障、统筹协调等方面予以支持和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149号:鲁坚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上虞影视文化产业的建议》

影视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中的一大类,是具有巨大潜力的朝阳产业,已经成为有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影视文化产业也是一种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产业。同时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城市文化的发展中起着窗口作用和显著的带动作用

一、我区影视文化产业现状。

当前我区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是比较滞后的,特别是跟省内的东阳、象山、海宁等地相比,差距更为明显,目前只有一家影视制作公司,由于资金、人才等原因,也处于经营困难状态。上虞原创和参与的影视作品,除了纪录片《大围涂》外,寥寥无几。

二、影响我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三、目前我区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出台的政策。

我区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扶持影视文化产业政策为:

1.鼓励原创影视作品。原创影视作品获得国际A类影视节、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一次性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电影作品在国内院线或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播出的,在每部一次性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其票房再给予一次性50—100万元奖励。对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和八套18:00—24:00首播的电视连续剧,分别给予每集8万元和5万元奖励,在6:00—18:00首播的,分别给予每集5万元和3万元奖励;对在收视率排名前六名的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18:00—24:00首播的,给予每集3万元奖励,在6:00—18:00首播的,给予每集2万元奖励;在中央电视台其它频道6:00—24:00首播的,给予每集5000元奖励。每部作品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2.鼓励原创动漫及游戏。原创动画片获国际权威机构,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一次性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20万元;创作经国家文化部或工信部批准且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网络游戏,每款奖励10万元。原创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和少儿频道、中央电视台其它频道、其它国家级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16:00—22:00首播的,分别奖励每分钟3000元、2000元、1000元,在6:00—16:00首播的,分别奖励每分钟2000元、1500元、600元,每部作品奖励分别不超过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3.鼓励原创纪录片。原创纪录片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原创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中央电视台其它频道、其它国家级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每集5万元、3万元、5000元,每部作品奖励分别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10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4.鼓励原创广播剧。对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播出的广播剧原创作品,给予每分钟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鼓励原创出版发行作品。对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准的出版社发行或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原创文学、艺术类作品(转让作品除外),一次性给予8万元补助;对我市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或个人出版的产品获得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6.鼓励原创舞台艺术。原创舞台作品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演出,演出场次达到20、50、80、100场,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

7.鼓励其他创意作品。对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其它文化创意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第150号:社保福利界别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分级诊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承办单位:区卫生局办复结果:A

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是一项立足于缓解群众“看病难”、建立有序就医新格局的改善民生举措。自2009年实施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医改向“深水区”推进,体制机制方面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日益暴露,集中体现在区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机构服务能力不足、资源利用率不高。2014年,我局着手进行分级诊疗工作深入调研,在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积极协同下,制订了《上虞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从2014年11月起,在永和、道墟两个乡镇进行了试点,2015年在全区全面启动实施了分级诊疗工作。

运用财政投入、医保引导、药品设备增加、优质资源下沉、绩效考核激励等方式,探索“家庭签约、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新机制,让老百姓更多的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的“阳光普照”,将可以下沉的医疗服务回归到相应的、合适的基层医疗机构,不仅满足居民常见病、慢性病的便捷诊疗,还可以为区级医院节约出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为疑难重症患者服务,并使区级医院朝着集约化、体系化方向发展,实现双赢。

在认真学习借鉴您们提案的基础上,我们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乡镇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及合理布局,全面构建完善15-20分钟医疗服务圈,使群众就近就便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巩固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示范化创建和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成果。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设备和基础设施财政投入,重点对区级医院分院基本设施新建、改建和医疗设备增添实行专项财政投入,共投入14213万元,到2015年底,中医医院章镇分院新建综合大楼投用,人民医院丰惠分院主体工程结顶,提高和均衡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3.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推行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健康服务制度,全科医生签约对象为慢性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到2015年5月,全区已签约服务对象43214人,其中重点人群38871人,其他人群4343人。4家区级医院共接收上转病人1487人次,下转病人301人次。建立有效签约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有效签约人数每人每月10元标准安排专项签约服务经费,该经费不列入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通过全科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增进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赖,提高健康管理服务和基层首诊的数量和质量。

4.加强医保报销政策引导。加强与社保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差别化支付,拉开基层、区级医院、区外医院诊疗的报销差距。一是调整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对在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分别从55%、65%提高到65%、75%。二是调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从600元提高到800元、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住院起付标准400元,不作调整。三是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至5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在职、退休人员分别从80%、85%提高到85%、90%;5万元至10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在职、退休人员分别从85%、90%提高到90%、95%。四是增加特殊病种基层门诊定点,特殊病种人员区内就诊可选择两家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其中一家须为基层医疗机构。

利用医保政策杠杆调节,引导患者一般疾病基层首诊,逐步形成有序就医的习惯。2015年1-4月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门诊人次数较上年同比增长约16%左右。

5.加大绩效考核分配激励。探索有效激励的绩效分配实施办法,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合理提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深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等挂钩,突出社会效益、工作质量和数量指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增收节支、结余提奖,基层医疗机构年度有收支节余的,可按结余数的50%提取奖励基金,由各单位按照奖勤罚懒、优质优酬原则,对骨干医生、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限高奖励。

7.发挥卫生信息支撑作用。充分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化成果,新建双向转诊服务平台和资源共享互认平台,实现基层与区级医疗机构之间网上门诊和住院预约申请、受理等。按照“社区预约优先”的原则,各类门诊号源和住院优先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积极拓展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在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共享和交换。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信息网络,建成相对完善的医疗业务、健康档案、健康体检和公共卫生管理互联互通系统。

8.规范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制定双向转诊工作规范,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工作。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内诊、上转、外转”关系,重点做好基层上转至区级医院就诊病人的内部接受协调工作,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转出医疗机构主动与接受单位沟通联系,负责预约联系转诊事宜,确保转诊到位、方便患者。上下级医疗机构及时录入转诊信息,并认真登记、收集、整理、保管好各项转诊资料,区卫生局每月对分级诊疗、全科签约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9.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分级诊疗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政策措施的公告和宣传,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分级诊疗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第151号:田永波委员提出《关于将疫苗接种费用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新农合报销范畴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人社局办复结果:A

您从“传染病预防角度出发,阐述了强化计划外免疫的重要性”,提出了“关于将疫苗接种费用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新农合报销范畴的建议”提案,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意见》(浙人社发[2012]10号)精神,我区可以参照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规定,允许职工及其近亲属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列入职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支付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第152号:卢一勤主席提出的《关于公共场所配备心脏体外自动除颤器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卫生局办复结果:B

首先感谢您对上虞卫生事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提出宝贵的建议。

一是分阶段在公共场所配备AED。区卫生局与财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由区卫生局牵头制订工作方案,科学定点,明确职责,落实管理和专人维护。2015年在上虞区行政中心医务室、上虞高级中学、上百万和城等公共场所试点配备AED,11月底前设备配置到位(按财政出资80%,红十字会等部门出资20%的比例进行资金落实)。2016年继续实施公共场所配备AED工作,并争取将公共场所配置AED工作列入民生工程,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并动员红十字会等部门多方筹集资金,推广公共场所AED配置数量。

三是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公众使用AED急救有章可依。

积极向上级卫生部门反映,明确公众因抢救病人需要时,正确使用AED急救可以免责,以避免公众正确使用AED抢救病人不成功时,被病人家属讹诈等现象发生,倡导社会正能量。

第153号:姚爱芝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个体诊所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的相继出台,个体诊所的数量不断增加,在丰富医疗资源供给、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供多元化选择的同时,部分个体诊所诊疗行为不规范现象日益出现,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个体诊所的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在认真学习借鉴您的提案基础上,我们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和管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个体诊所的全行业管理,强化对医务人员执业的监督。在全区开展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按照医疗机构类别,采取“分级管理、分类推进、分线评查”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一是制定专门的评查标准,做到公正、公平。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人员和专家开展联合或专题监督检查。三是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按类别给予公告,重点突出执业规范、医疗质量管理、院感管理、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四是对检查中问题严重的,开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依法实施立案处罚,并建立负责人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干预量化问责措施。

第154号:朱卫娣等委员提出的《关于重视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力培养的建议》

2012年,我区对全区村卫生室重新进行规划布局,同时实施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至目前,全区正常运营的村卫生室有110家,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有140人,其中一半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现有乡村医生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医学基础知识薄弱、操作技能不强、待遇偏低等问题。

您们对我区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队伍存在问题的分析非常透彻,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对您们提出的建议区卫生局落实以下措施:

1.提高待遇,稳定乡村医生人员队伍。根据政策规定,2014年乡村医生收入主要包括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一般诊疗费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三方面。虞政办发[2012]41号文件规定:财政对村卫生室运行安排一定补助经费,其中服务人口1000-2000的,年就诊人次在3000以上,每年按2万元进行补助,服务人口在2000以上,年就诊人次在5000以上,且该村卫生室有2个以上乡村医生的,每年按4万元标准进行补助;2013年6月起,村卫生室收取就诊患者5元/人的一般诊疗费,全部用于村医奖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吸纳村医参加责任医生团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工作量和质进行补助。据统计,全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014年平均收入为3万元以上。2015年我们在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中,吸收乡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经费(区财政按有效签约重点人群每人每月10元,一般人群每人每月2.5元标准补助),至5月底,全区已有100名乡村医生签约9904名服务对象,更好地发挥了乡村医生在服务基层百姓健康中的作用,也有效提高了乡村医生个人收入。

3.注重培养,储备乡村医生后备力量。根据乡村医生队伍实际情况,编制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定向培养制度,逐步建立起基层医生后备队伍。到2016年定向培养农村基层医生100人,目前已定向培养32名,2015年定向培养35人,2016年定向培养33人,出台了培养农村基层医生的鼓励政策,实行医学院校招生和农村基层医生公开招聘并轨进行,并实施学费代偿,由区财政按本科生4.6万元、专科生2.6万元标准对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进行补助。此外鼓励退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下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多途径培养农村基层医生后备力量的有效途径。

第155号:九三学社上虞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确保“分级诊疗”顺利实施的几点建议》

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是一项立足于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建立有序就医新格局的民生举措。我区于2014年11月在道墟、永和两个乡镇试点实施分级诊疗工作,2015年全区全面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到2015年5月底,4家区级医院共接收上转患者1634人次,下转患者248人次,从目前推行分级诊疗工作的情况看,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不强问题确实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分级诊疗制度顺利实施。

您们的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在认真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区卫生局主要落实以下措施:

1.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综合服务能力

3.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配备

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设备配备和基础设施财政投入。2015年财政投入33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备,投入20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改善,2015-2016年投入470万元新建下管中心卫生院医疗楼(2015年投入235万元)。加大对两家区级医院分院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投入,2014-2016年投入1.1亿元异地新建上虞人民医院丰惠分院和扩建改造中医医院章镇分院(2015年投入4435万元),到2015年底,中医医院章镇分院新建综合大楼投入使用、人民医院丰惠分院主体工程结顶。2015-2017年投入分院医疗设备专项资金3213.08万元(2015年为618万元),为提高和均衡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奠定基础。

4.增加基层药物使用保障

4.优化医疗资源统筹配置

积极推行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和共享,卫生局对各区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实施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财政经费补助挂钩。加快区域卫生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已完成区影像、病理、检验、心电等中心建设并正常运转,下步将积极筹建区超声、内镜、消毒供应中心。认真落实区级医院医生晋升职称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到基层服务制度,切实缓解基层卫生人才资源缺乏状况。

5.探索建立全区性疑难病例大讨论制度

第156号:徐胜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村级卫生室建设,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

您们对我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非常透彻。2012年以来,我区对全区村卫生室进行了重新规划布局,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同时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大力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亟需改进。正如您们提到的乡村医生队伍年龄老化、医学基础知识薄弱、操作技能不强,专业技能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不够、待遇偏低等问题客观存在。

您们提出的建议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们解决村卫生室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学习借鉴您们的建议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落实以下措施:

1.注重培养,储备乡村医生后备力量。根据乡村医生队伍实际情况,编制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定向培养制度,逐步建立起基层医生后备队伍。到2016年定向培养农村基层医生100人,目前已定向培养32名,2015年定向培养35人,2016年定向培养33人,出台了培养农村基层医生的鼓励政策,实行医学院校招生和农村基层医生公开招聘并轨进行,并实施学费代偿,由区财政按本科生4.6万元、专科生2.6万元标准对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进行补助。此外鼓励退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下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多途径培养农村基层医生后备力量的有效途径。

2.提高待遇,稳定乡村医生人员队伍。根据政策规定,2014年乡村医生收入主要包括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一般诊疗费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三方面。虞政办发[2012]41号文件规定:财政对村卫生室运行安排一定补助经费,其中服务人口1000-2000的,年就诊人次在3000以上,每年按2万元进行补助,服务人口在2000以上,年就诊人次在5000以上,且该村卫生室有2个以上乡村医生的,每年按4万元标准进行补助;2013年6月起,村卫生室收取就诊患者5元/人的一般诊疗费,全部用于村医奖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吸纳村医参加责任医生团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工作量和质进行补助。据统计,全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014年平均收入为3万元以上。2015年我们在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中,吸收乡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经费(区财政按有效签约重点人群每人每月10元,一般人群每人每月2.5元标准补助),至5月底,全区已有100名乡村医生签约9904名服务对象,更好地发挥了乡村医生在服务基层百姓健康中的作用,也有效提高了乡村医生个人收入。

第157号:丁奕委员提出的《关于普及急救知识,提高我区公众急救技能的建议》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群众生命健康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化落实:

一、制定应急知识培训方案。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急救技能,争取“黄金4分钟”,是提高现场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但在我区目前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中,公众的自我救援意识和能力都还相当薄弱和欠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普及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需要政府、社会、民众长期的支持与努力。我局已与区红十字会进行沟通协调,区红十字会已在制定应急知识培训方案,我区120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安排医务人员对相应的急救知识进行培训。同时,我们也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急救常识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急救意识和能力,指导市民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日常疾病的紧急情况。

第158号:叶祥伦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基层的建议》

首先感谢您对上虞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就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基层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群众就医需求井喷式增长是“看病难”的症结所在。就我区而言,共有244家医疗机构,85%的床位集中在4家区级医院,医疗资源总量特别是基层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确实存在。同时,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城乡差别促使患者更加倾向于选择到区级医院就诊,进一步形成不合理的就诊流向,更加剧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资源闲置,区级医院超负荷运转。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委、区政府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对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解决群众“看病难”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区卫生局近年来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深入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深化区级医院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继续实施区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工作,4家区级医院分别与20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对口支援,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协议时限三年。丰富对口支援内涵,区级医院除常规派驻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外,根据对口支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需要,结合慢性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等,组织进行农村适宜技术推广和医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修、教育查房等,提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人民医院、二院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向基层卫生院推广适宜技术,使用率在80%以上。增强区级医院对分院支持力度,深化内部资源整合,实施“团队下沉”工作,进行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提高分院的整体实力。

第159号:徐伟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您们对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存在问题的了解分析非常透彻。2012年我区对全区村卫生室重新进行规划布局,同时实施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至目前,全区正常运营的村卫生室有110家,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有140人,其中一半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上。乡村医生队伍存在年龄老化、医学基础知识薄弱、操作技能不强和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确实已是相当紧迫。

对您们提出的建议,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落实以下措施:

第160号:林莉莉等委员提出的《实施差异性财政补助保障山区医疗队伍稳定》

虞南山区医疗队伍的稳定一直是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的问题。根据你们的提案内容,我们对虞南山区卫生院对照情况进行了调研。现答复如下:

根据新一轮医改进程的要求,2011年上虞区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上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虞政办发〔2011〕153号)的指导性文件。四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了基层医疗人员收入,稳定了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增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改革四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方式经历了以下调整。2011和2012年按照核定收支的原则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财政补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职工收入大体平衡,实施弊端是平均主义挫伤了工作积极性。2013和2014年实施差异性绩效工资制度,财政补助跟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考核成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级酬、兼顾公平原则,实施结果是较广泛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但虞南山区卫生院的积极性总体不高。

虞南山区卫生院因地域广、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的客观原因,人均工作量处于全区中等偏下水平。2014年底,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补助办法(试行)进行财政补助时,对虞南山区卫生院进行了特殊补助,并明显提高了山区补贴。2014年丁宅、陈溪、岭南卫生院职工收入与东关、小越中心卫生院职工大体相当。而下管中心卫生院虽然2014年业务增长,但总量和人均工作量依然较少,相应的职工收入也就少了,加上山区补贴,职工收入仍高于2013年。

稳定山区基层医疗队伍也是卫生局的重要工作,我局将继续秉承“效率与公平”相结合原则对2015年的财政补助办法做进一步的完善;与此同时,虞南山区卫生院也应在发展自身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上作进一步的挖潜提升,共同促进职工收入的提高。

第161号:何军民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式编制的建议》

城乡社区卫生工作一直是我区卫生工作的重点,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卫生工作,乡村医生队伍是开展城乡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要力量。

目前我区共有乡村医生200名,年龄最小36岁,最大74岁,平均年龄54.1岁;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人,执业医师资格1人,其余均为乡村医生资格;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2人,函授中专以上学历54人;其中59人已纳入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站工作,享受卫生系统非编人员待遇,其余在村卫生室执业。从现状来看,乡村医生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学历、职称偏低,专业知识老化。

从目前情况来看,将乡村医生全部转为事业编制有以下困难:

一是从政策规定看,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均应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第(三)条: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各地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从乡村医生的现状看,他们的年龄、学历、职称基本不符合目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条件。如果将乡村医生直接转为事业编制,政策上缺乏依据。

二是从目前空编情况看,到2015年底,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空编134名左右,到2016年我区共定向培养100名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将在2017年到2021年陆续到岗,同时每年我们都公开招聘40名左右卫技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如果将乡村医生全部纳入事业编制,今后新毕业的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将无编可入,这将严重影响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更替和人员结构。

三是从卫生系统编外用工情况看,目前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四百名左右的临时工,绝大部分是在基层卫生院站工作的卫技人员,如果考虑乡村医生转为事业编制,还需对这部分人员进行统筹考虑。

针对目前的情况以及您们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2号),做好乡村医生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工作,让他们在年老体弱、无法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时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安度晚年。

第162号:周坚勇等委员提出的《建议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并增加相应临聘人员编制数》

1、当前全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是编委在2013年底,按照《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浙编办[2007]58号)、《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浙编办[2009]1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3]133号)明确的“按中上水平从高核定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要求核定的。具体核编过程中,充分考虑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包括外来人口)、病床实际开放数等因素,其中包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编制(浙编办[2009]19号文件中并没有单独核编的政策)。重新核编后,全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定编制1272名,比2010年增加118名,除6个卫生院编制减少外(东关减7名、道墟减1名、章镇减7名、下管减5名、丰惠减5名、小越减9名,与提案中反映的数据有较大出入),其他卫生院编制都是增加的。

2、2013年在重新核编的同时,考虑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结构问题、空编较多以及卫生服务站力量薄弱等实际,按照定额审批、空编审批等原则,核定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编外用工516名(其中109名就是为了补充基层卫生服务站力量薄弱问题,每站1个),2014年根据增人实际调整为473名,与提案中反映的编外用工核定数据(164名)有较大出入,所以不应该存在超岗情况。

3、编制核定与调整需要有政策依据,当下尚无省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动态统筹安排使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所以无法操作。而且据我们了解,目前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式在编人员为900名(不包括崧厦),除东关存在超编20名外,其他乡镇都是缺编的,百官、曹娥等13个乡镇缺编甚至在5名以上,完全可以通过公开招录补充人员,用不着进行编制的统筹调整。对于东关街道超编严重、无法进人的情况,我们将区别对待,允许在超编情况下梯度进人,同时联合卫生局、人社局等部门,探索流动机制,将富裕人员分流到其他缺编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第163号:陈学军、陈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对社会救助进行了立法,我省也出台了《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对当前的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案中所提问题正契合我区社会救助机制的创新方向,特别是其中的四条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在今年我区开展的“救急难”试点工作中得到较好落实。

今年2月,作为绍兴市唯一的“救急难”工作省级试点区,我区出台了《上虞区“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旨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针对第一条建议,我区第一季度在小越镇开展了社会救助“救急难”三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是通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发现报告和快速响应机制,形成各方联动的机制。5月13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小越召开了现场会,全面推开“救急难”三大机制建设工作。随着“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相应机制在乡镇、街道逐步建立,政策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越来越规范,我们正努力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针对第三条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人财保障”的建议,我区已决定为每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配备一名专职人员。

第164号:王国友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宿问题的建议》

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股重要力量,特别是“两区”的开发建设,更离不开外来务工人员辛勤的付出。你所提出的外来务工人员住宿难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也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自2011年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地块位于位于经济开发区大三角区块,占地约40.6亩,具体建设内容为建设1030套保障性住房(含700套公租房、300套经适房、30套廉租房)。目前,该保障性住房项目已建成,并于6月份启动公租房申请受理,首批推出房源250套,除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外,还面向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为:(一)申请人在本区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一定年限;(二)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申请人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且交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满一定年限;(四)申请人的流动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五)申请家庭在本区范围内无房及工作单位无住房安置的;(六)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及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七)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加快推进企业员工宿舍建设。针对一批有实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大型企业,鼓励企业自行开发建设员工宿舍,政府在地块征用、出让和项目建设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目前已有企业实施。

3、探索推进新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村级物业增收项目等内容,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村庄探索建立新居民集中居住区,目前,已先行在盖北镇镇东村试点,项目列入村级物业项目,建成后主要用来缓解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今后还将根据试点经验,逐步有序推开,逐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的程度。

第165号:叶维坤委员提出的《关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要谨防出现“养老泡沫”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办复结果:A

2、突出公办机构与民办机构互为补充。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兜底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三年计划》,加快7家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积极探索公建民营,通过提档、升级、转型等形式,引进专业化管理团队,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同时面向社会开放,以低收费、优服务吸纳社会老人及低收入家庭老人到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另一方面,加快引进民办养老机构,全面落实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每年引进1-2家服务水平高的民办养老机构。通过公办机构与民办机构的同步推进,相互有序竞争,确保养老服务业的有序发展。

3、突出规划引导与部门支持同步推进。防止养老泡沫,最有效的手段是启动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以规划来调控产业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对《上虞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再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用地和设施空间指标的城乡平衡,力争早日正式出台。同时,在专项规划出台后,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作,确保社会资本能早日“落地”。

第166号:释印瑞委员提出的《发展高端养老服务,提升上虞养老事业建设》

第一、积极实施“1+7+X”计划。“1”是指继续做好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工作,把区福利中心建设成为专门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兼顾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综合示范性公办福利机构;“7”是指2014-2016年期间,实施敬老院转型升级三年计划,采用乡镇(街道)联建和单建相结合,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编制改造建设计划并积极实施,从硬件设施、软件服务两方面入手着力提升敬老院综合服务实力,促进向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同时,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制,通过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等多种方式进行改制试点,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实施“品牌输出”战略,鼓励支持品牌好、效益佳、服务规范的养老服务机构跨地区、跨区域兴办或托管养老服务机构,走集团化发展道路。“X”是指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建设慈善敬老院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单位、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敬老院,发挥其在筹集社会资金、组织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作用,走社会化发展的道路,积极吸纳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二、扩大普惠型养老。主要是通过制定各类政策,通过建设各类基本公共的设施,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对我们民政来说,就是通过建设一大批城乡社会养老照料中心,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各种不同的公共服务,拟在今年完成63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到2015年底,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2016年底,2/3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2017年底,农村社区基本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城乡社区形成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各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第三、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临终关怀、情感慰藉、文化娱乐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引导各类信誉好、懂经营、善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家政服务实体,在社区建立居家服务网点,兴办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

第四、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我们将依托各级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我区的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快培育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照料水平,不断改善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大力推动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认证制,争取早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养老服务业我局是牵头部门,是责任主体,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区委区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到实处,同时也希你们和全社会共同携起手来把这件事情做好,今天我们关爱服务老人,就是为了关爱服务我们明天的自己。

第167号:九三学社上虞区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区级网络慈善平台的建议》

人人参与慈善,人人关心慈善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让我们为建设“幸福上虞”同心协力、献计献策,为上虞区慈善事业的发展献出一片爱心。

第168号:林莉莉、李芳、夏江寿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下管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下管镇的殡葬管理工作一直比较规范,我们对你镇的村级公墓建设项目安排也已经作了充分的考虑。2014年全区镇村公益性墓地提升改建7家,下管镇的下燕村为其中一家,占全区的14%。2015年全区已排定镇村公益性墓地提升改建项目19家,其中下管镇振新村、芦山村、联新桥村已安排在内,占全区的16%。同时,我们也建议下管镇再对全镇公墓进行一次统一规划安排,下管的各镇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提升改建后公墓的日常管理,适当提高墓穴的档次,确保公墓经营有一定的利润比例,确保公墓的可持续发展。

第169号:王建龙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区内供热价格管理的提案》

承办单位:区发改局办复结果:C

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0]第239号)规定,供热价格已从《定价目录》中剔除,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协商价,即由供用热双方自行协商价格。《定价目录》是物价部门进行价格管理的基本依据,凡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物价部门不再实行直接定价管理,特别是在目前政府价格部门定价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更不宜重新实行价格管理。

二、柯桥区在政府层面成立专门协调监督办公室,审核每月用热价格,据我们了解其运作也不是很成功,供用热双方依然存在诸多矛盾及纠纷。

三、用热价格继续实行市场协商价为宜。

第170号:赵政伟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我区村卫生室纳入医疗责任保险范围的建议》

为及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2009年根据《上虞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我区制定《上虞区实施医疗风险金制度若干规定(试行)》并顺利实施,已将我区村卫生室纳入医疗风险金制度范畴。考虑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收入不高,业务量少,资金筹集困难的现状,资金筹集办法是由区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资金和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按每位乡村医生每年200元统筹(基本由当地卫生院支付),用于处置村卫生室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或事故。目前村卫生室医疗风险金筹集的确有限,实际抗风险能力较小。自医疗风险金制度实施以来,我区村卫生室尚未发生过重大医疗纠纷、事故赔偿事件。

根据您们的建议,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落实以下措施:

1.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风险金是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的两种形式,从目前各地运行情况看,医疗风险金在化解医疗纠纷中优势更加明显。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医疗风险金筹集办法,逐步增加村卫生室医疗风险金财政投入,提高乡村医生统筹水平,增强村卫生室抗风险能力。完善村卫生室重大医疗纠纷、事故赔偿补偿办法,努力保障患者利益和解决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2.认真学习余姚等宁波地区市、县实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做法,逐步吸纳机制市场化运行相应手段,推动医疗风险金从依靠行政手段保证实施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转变,不断增强其生命力和保障服务水平。

第171号:崔妙娟委员提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推进我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总工会办复结果:A

十分感谢您对上虞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在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我们非常认同,也非常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发挥工会服务职工的职能,创新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我们区总工会在经过一系列考察调研、立足上虞实际的基础上,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于2014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级统筹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截止2015年6月底,共计参加会员60123人次,会费近450万元。同时共接到补助申请865人次,发放补助金162万元。此外,于2014年底针对患重大疾病的16名会员职工在住院医疗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5000元的大病爱心互助。重点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力求思想到位。

认识是基础。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首先需要统一思想认识。工会互助保障尽管是一项好事、善事,但也是一种难事、烦事。特别是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大家深深地体会到工作的难处。如何让好事做好,如何破解难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今年4月我们召开了全区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推进会,基层工会干部及70多家重点骨干企业参加,落实了工作目标任务,力争年底前完成6.5万职工的医疗互助保障。同时要求各级工会干部增强努力做好此项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力求思想认识统一到位,尽快适应当前帮扶工作所面临的新特点、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力求组织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力求服务到位。

区总工会负责《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的制定与修改,一方面及时与卫生、社保等部门沟通,不断调整医疗互助办法,既保证与政府医保政策的有效衔接,又体现差异性和互助性;另一方面,认真研究职工大病、慢性病及困难职工医疗负担过重等问题,将医疗互助跟工会的困难帮扶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二者合一的救助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在一个保障期内住院医疗补助总额由之前的2万上升到5万,对于500人以上的参保单位若在一个保障期内补助金额为达参保费用的30%,那么剩余部分将予以返还。

四、进一步提升素质,力求培训到位。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求影响到位。

宣传是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把宣传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宣传教育水平,讲求宣传教育效果,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一是克服误区。当前,尤其要克服把互助保障等同于“商业保险”的认识误区,要努力扩大互助保障的“知晓率”,既宣传重要性,也宣传实惠性。二是精细策划。宣传工作重在策划,互助保障工作同样需要加强宣传策划。三是注重实效。在形式上,我们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利用宣传窗、企业报刊、网站等一切可用媒介进行宣传;在内容上,除生动、简约、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进行好政策宣传外,还要注重通过典型、鲜活的实际赔付案例进行宣传。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会认真采纳,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第172号:郑忠苗委员提出的《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理赔资金应及时兑现到位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人保公司办复结果:B

您所提的172号提案问题收悉后,于2015年4月7日下午,我公司派出2名工作人员到你处已进行当面征询意见,关于理赔提速问题,我司已在处理改进落实中。

2,理赔公示的规定。为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结果的准确性与公平性,应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3,根据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我省中央补贴品种特别约定如下:在能繁母猪、生猪、奶牛保险条款赔偿处理中增加一条:“投保人在提出理赔申请时须提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

4,共保体所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案在系统内部应逐级上报审批等。

基于以上情况,在处理日常的赔案操作中,我们尽量加班加点区别不同险种,按理赔金额的大小,科学分配,简化流程,尽快理赔。

第173号:民盟上虞基层委员会提出的《整合资源,多元参与,协同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

承办单位:区委政法委办复结果: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我区农村人口仍占主体,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活动、农民思想观念等发生剧变的当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不仅是农村的问题,更关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近年来,我区一直把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1.完善基层社会治理预警预防机制。一是推行“三色”预警机制。我区自2010年2月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社会稳定“三色”预警机制以来,在深化预警预防体系建设上取得较好的效果,得到中央维稳办、省委、市委的高度肯定。“三色”预警主要围绕“重点矛盾、重点事和重点人”开展,预警“七大”内容,覆盖全区20个乡镇街道,所有村居(社区)。2015上半年共发布红色预警17次,黄色预警62余次,发出整改通知书79余份,督促问题整改,并落实约谈问责制度,由区委“一把手”牵头召开了约谈会。二是推行“全员维稳”机制。从2013年初起,我区实施全员维稳工作,涵盖所有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一季一考核、一季一通报、一季一奖惩。按照得分高低,分别确定优胜、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今年上半年,共有4个单位考核不合格,取消了当季考核奖。三是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按照“扩面提质”及“程序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在全市率先创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模式,今年上半年完成评估项目29件,其中“第三方”评估5件。

2.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一是实行动态排查。落实乡镇街道每月1次、村居(社区、企业)每半月1次的经常性排查和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全区集中摸排相结合,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对排摸出来的问题,及时落实“三定一包”措施。今年上半年,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40件,调处2517件,成功2507件。二是规范联调联动。健全诉调、公调、检调对接机制,规范110联调联动工作。上半年,法院调解室共受理案件145起,实际赔付金额2108.7万元;检调对接工作室共受理案件起;110联动调解室共受理联动调解613起,全部签订书面协议。三是搭建专业调解平台。先后组建了区医调委、交调委、劳调会、家调会、校调会等专业调解组织,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我们在区级层面建立了大调解服务中心,在村居(社区)建立了203家“老娘舅”、“和事佬”、“老舅妈”工作室,承担了民间矛盾纠纷化解任务。

3.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建章立制、按章办事,深入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村干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的意识。一是强化制度管理。制订出台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促进村级组织规范运行。二是强化村务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支部纪检委员兼任,并落实报酬待遇。推行村监委“一监督三审查”工作法,即参与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强化村级工程的全方位审查、合同文本的有效性审查、财务票据的规范性审查。三是强化履职保障。建立健全村干部“三诺两考四关爱”履职保障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创业、辞职、廉政”三项承诺,全面实施村级班子“6+X”目标责任制和村主职干部履职两项考核,认真落实村主职干部“报酬统支、养老保障、退职补助、选拔任用”四项关爱机制,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4.深入开展“民情通”联心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落实民情通网下工作标准化细则,深化乡镇干部驻村联户住夜制度,规范“民情记事本”内容,并对走村入户工作实行“一周两督查一通报”,真正做到走遍走实,推动乡镇干部“受教育、增感情、解难题”。二是深化实施“四不出村”工作法。建立农村党员干部联网访户制度,每位村干部联系1-2个网格,每名党员联系本网格内3-5户农户,定期走访联系服务群众。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四不出村”服务规程,认真落实便民代理、网格联系、信息咨询、致富指导等四大服务机制,确保群众办事不出村、矛盾调解不出村、信息需求不出村、致富求助不出村。三是打造“杭兰英”式好书记团队。提出“有正气、有本领、有口碑”的选育标准,注重典型示范,着力形成杭兰英式“民情通”好书记团队。注重建设村干部培育选拔,深入推进“三个一百”村干部培育递进计划,落实分类指导、压担锻炼、结对帮扶等措施,全面推行村主职干部队伍标准化管理,明确履职规范、努力争创和底线管理23项具体要求,落实教育培养、监督管理、激励保障等10项工作措施,构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6.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实施网格专管员“一员多职”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集信息采集、录入、报送、流转、处置、反馈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网络平台。一是选好配优网格管理人员。根据“一格一员”和“一格多员”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层面配备了28名网格专管员;在村居(社区)层面,按照1:1的要求,配备了410名网格专管员;在网格层面,建立网格信息员队伍,向网格专管员提供信息,参与网格服务管理活动。二是落实报酬待遇。明确网格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工资报酬待遇,由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给予网格专管员基本岗位补贴,并落实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政策,对各级网格员和社会人士上报的有效信息,按重要类每条奖励50元至100元,重大类每条奖励100元至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切实提高各级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建设信息网络。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建立区、镇两级社会治理信息指挥平台,开通运行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PC帐号1025个,配发移动终端——“平安通”500只,基本实现了全区平安建设信息网络的全覆盖,采集了户籍人口、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等基本信息和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民生服务等事件。

尽管我们在推进社会治理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如,社会治理的理念仍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的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不同乡镇街道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优化配置行政资源。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的要求,推动“四张清单一张网”向基层延伸,理顺乡镇街道与区级部门关系,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履行必要的职权,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乡镇街道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提升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探索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

二是完善村级依法自治。坚持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推动建立和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不合格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退出机制,探索和完善罢免、辞职、停职程序。认真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全面实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民生问题和重大事项,全面实施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会、民情分析会和民情沟通日等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全面制订修订和实施村规民约,推广祝温等村的治村模式,不断提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整合乡镇街道各类资源力量,推进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健全基层“大调解”工作体系,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基层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生态保护责任制,深化“三色”预警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基层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保障。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五年计划,因地制宜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用地、信贷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从2015年起各村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年不少于20万元,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对村级民生实事工程的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工程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程,帮助基层干部办实事、树威信。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实行优秀村主职干部(含已退职的)列席乡镇街道重要会议、定期走访慰问、健康体检等三项制度。要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维护服务设施提供保障。

再次感谢你委对推进我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支持,真诚希望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

第174号:徐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承办单位:市场监管局办复结果:A

一、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4月,全区共有各类农产品规模企业103家(其中已经过认定83家);农业合作社44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9家;各类持证食品生产企业104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5家,已发证小作坊13家;各类持证食品流通企业5207家(其中小食杂店4135家,食品配送企业2家,大中型超市35家,农贸市场42家);各类持证餐饮服务单位2101家(其中大型餐馆66家,中型餐馆156家,小型餐馆773家,小吃店418家,快餐店156家,饮品店27家,学校食堂13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318家,其他食堂48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52家。

(二)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当前我区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近年来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也未发现重大制假售假问题,2014年共抽检食品3442批次,合格率达96.6%。2013年,我区成功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位列绍兴地区优秀等级。

二、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

(一)顺利完成食药监管体制改革。

区市场监管局于年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原食药监局与工商局合并,整合原质监局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新组建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起全区食品质量检测任务。去年6月底,全区所有乡镇(街道)组建完成市场监管所(分局)。

(二)建立健全三级食安监管网络。

2014年,区政府在绍兴地区率先出台《绍兴市上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健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十大工作制度。2015年3月,又出台了《绍兴市上虞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监管主体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责任。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配备419名行政村(社区)市场监管协管员,着力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区食安办对市场监管协管员组织培训,明确了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四大工作任务,并采取“一证三册”制管理。建立市场监管协管员工作报酬保障机制,待遇从原来的人均600元/年提升到人均1500元/年。今年,我区将结合“绍兴市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平台”建设,为市场监管协管员配备“食安通”手机终端,充分利用GPS定位和二维码技术,创新网格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三)组织开展多次严打整治行动。

区城管执法局结合卫生城市年度暗访等工作重点,按照“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相对集中经营”的工作思路,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城区夜排档100多处,通过相对集中管理,初步形成王充路延伸段与万和城两处夜排档集中经营点,推进巡查网络与督查机制的平稳运行,努力实现城区夜排档的有效管理。

(四)有序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程。

实施“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到去年年底,全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100%;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达到100%;品牌超市占校园商店总数的96%;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100%;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阳光厨房”工程实施率达20%以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从2012年起,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连续三年被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去年将盖北、谢塘、章镇新区、上浦、恒利等5家农贸市场列入改造提升计划,投入资金2400余万元,改造工作正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

建设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点。去年在区食安办的积极推动下完成了第一批共25个集聚点的建设工作,落实奖励资金160万元,全区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点共举办红白喜事2916次,受惠群众达46万余人次。今年计划新增10个左右的集体聚餐点。

(五)有效建立社会共治格局。

三、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尚未纳入监管视野。目前全区纳入到目录管理的小作坊行业有非发酵豆制品、年糕、干菜笋、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等,但全区实际发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只有13家。据调查,我区仅非发酵豆制品小作坊就有近100家,其余如卤味烧烤肉制品、熟食制品、虾干等大量家庭式小作坊尚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

(二)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存在安全风险。我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点多、面广、量大,广泛分布于城乡各个区域,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学校、菜场、商业区、大型企业的周边,即人群主要活动场所附近,以便利为原则呈散点状分布。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卫生设施设备缺乏,无证经营普遍存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老城区部分农贸市场发展滞后。以百官农贸市场为典型代表的城区老市场功能老化,设备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全,上下水及环卫设施不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不符合卫生要求,

2013年,百官农贸市场在省“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复评中因市场设施存在陈旧老化问题而被摘星。其他还有崧厦西街市场、汤浦市场等,急需对此类市场加强资金投入及改造提升力度,确保市场内的食品安全。

四、下一步措施

(一)集中开展“五小一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区政府出台了《关于重点推进“五小一市场”整规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5〕115号),下一步将全面铺开,重点推进。

1.全面实施全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肉类水产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和“五小”整规工作。加强对小养殖场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动物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按照“三个一批”(提升一批,整规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分类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以无证小餐饮整治为重点,实现小餐饮单位监管全覆盖,确保小餐饮单位落实食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餐饮具消毒工作有效开展;以校园及校园周边、车站周边、市场周边、各级公路周边、乡镇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规范小食杂店的“两证一照”,严肃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的行为。加强城市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的马路市场、食品小摊贩管理,对违章占道经营的各类摊点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确保市容整洁、道路畅通。

2.整治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市场举办单位落实各项制度,100%和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亮照亮证经营,定期开展市场经营户和市场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商品准入制度,开展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工作,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的全索证、全备案,完善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定期公布检测信息,发现问题农产品及时退市销毁;主城区市场严禁活禽交易,实行杀白上市;探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引入中介开展对农贸市场的暗访、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对纳入考核的优秀市场予以奖励,推动营造我区农贸市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与检验检测能力。

一抓执法办案,进一步完善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狠抓大案要案联合办理,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犯罪行为,有效发挥局应急联动小分队作用,做到遇突发事件及时到岗到位,调查取证和查封办案的物资齐全,确保及时处置率100%,正确处置率100%。二抓检验检测,加大投入力度,更新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检测能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作风正的检测队伍;注重检测信息共享,努力为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为食品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及时可靠的检验检测信息,不断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创新建立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正在积极建设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业信息汇总整合、分类存储,形成信息资源库,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为综合评判企业信用创造条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将监管关口前移。

(四)继续强化宣传教育作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第175号:顾金尧委员提出的《加强优秀外来人员培育管理助推我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承办单位: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办复结果:A

围绕“加强优秀新居民培育管理”课题,下一步,我们打算从三个“进一步”来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第176号:王建生、陈玄炜等2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及涉密单位安全防范及保密意识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委办办复结果:A

一、我区加强政府机关及涉密单位保密工作的做法

近年来,我区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及涉密单位保密工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有效杜绝了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较好地保障了国家安全。我区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2、强化保密宣传。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去年在全区组织开展保密委员会主任讲保密专题党课工作,30余个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任亲自讲党课,较好地宣传了保密工作,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去年,还在“两办”、组织部等一些重点部门,通过组织观看《全国窃泄密案例》专题教育片、讲保密课等形式,对机关干部开展了保密教育。组织参加绍兴市重要涉密岗位人员培训班,20余个部门的保密干部、文书等涉密人员参加培训。

3、强化保密检查。近年来,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保密检查活动。去年,根据绍兴市统一部署,先后开展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专项检查、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专项检查、涉密中央文件保密管理专项检查、“两办”保密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杜绝窃泄密隐患。同时,我们还每年开展保密普查工作,促进保密工作精准化管理。

二、下一步打算

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及涉密单位安全防范及保密意识的建议”具有借鉴意义。今后,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在工作中充分吸收委员们的建议,不断探索创新保密管理工作新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重预防,织密“宣传网”。今后,我们将继续广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一是全面宣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保密常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岗位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二是全员培训。重点抓好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广大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组织机关单位涉密人员参加保密培训班,确保实现涉密人员保密培训全覆盖;利用网络、影视展播等媒体平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在各个层面涉密人员中开展保密常识教育、形势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构筑思想防线。

4、形合力,织密“保障网”。一是强化队伍保障。配强保密干部队伍,区委保密办今年拟增加1名保密干部,并加强保密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班,增强保密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抓好机要秘书队伍,在区委办、区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等一些涉密文件较多的重点部门、单位,逐步推广建立机要秘书,加强对机要秘书的教育培训、保密管理,切实提高各单位管理涉密文件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财力保障。对一些事关国家安全的保密技术装备,财政将实行优先保障,切实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更好地为保密工作提供财力物力保障。

第177号:赵政伟委员提出《关于如何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建议》

您从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及建设领域存在建设方资金未到位、施工方工程款未及时兑现、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着手,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二、我区从2005年开始实行了建筑施工、市政、园林、交通和水利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至目前已筹集保证金约2985万元,都集中在财政非税帐户,但未实行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手续时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的担保制度,为此,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住建、建管和招投标等有关部门向区政府建言,待条件成熟时,出台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由第三方担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三、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施工项目,确实存在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层层转包,甚至分包给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等现象。应从总承包企业入手,加大宣传教育和查处的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建筑法》规定,予以曝光,限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加强对建设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实行农民工考勤记工卡和通过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区人力社保局继续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的检查力度,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借助“信用浙江”征信平台,建立完善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信用体系,把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现欠薪问题的企业记入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不改正的,列为劳动保障“黑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第178号:陈加强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区市场监管局于2014年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原食药监局与工商局合并,整合原质监局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新组建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起全区食品质量检测任务。去年6月底,全区所有乡镇(街道)组建完成市场监管所(分局)。

(三)老城区部分农贸市场发展滞后。以百官农贸市场为典型代表的城区老市场功能老化,设备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全,上下水及环卫设施不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不符合卫生要求,2013年,百官农贸市场在省“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复评中因市场设施存在陈旧老化问题而被摘星。其他还有崧厦西街市场、汤浦市场等,急需对此类市场加强资金投入及改造提升力度,确保市场内的食品安全。

第179号:钱兰萍、赵畅、冯柏长委员提出关于《做好普法宣传,为全面深化法治上虞建设助力》

承办单位:区司法局办复结果:A

一、我区普法宣传工作现状

“六五”普法以来,区司法局在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绍兴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上虞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上虞”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创设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设立“司法行政网(前称“上虞普法网”)。主要分“工作动态”、“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案说法”、“基层工作”、“社区矫正”等板块,每个板块每周更新一条内容,内容包括:本单位在一周中发生的主要工作信息;解读关于法治上虞建设的主要政策;各地、各部门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开通“上虞普法”新浪微博,不时更新普法信息。

2、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紧紧抓住“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实施纪念日等重大法治宣传节点,精心设计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以及在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法在心中”主题活动等节目,创新宣传载体,壮大普法声势。

3、“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坚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平安村(社区)”、文明村(社区)、小康示范村、和谐社区、“美丽乡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等创建的前置条件。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2个(崧厦镇祝温村、谢塘镇新戴家村);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0个。同时,研究出台《关于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细则》,不断提升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加强培训,不断壮大法治宣传队伍。

目前,全区共成立普法讲师团3个,讲师团成员45人,普法联络员43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1756人,法制文艺队伍2支,全区共聘请法制副校长95位,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不断壮大。积极开展“六五”普法骨干业务培训,在4月底联合教体局开展了一次全区法制副校长的培训,提升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拓展阵地,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1、创作法制文艺节目。创作《普法三步曲》,采用乡土题材,运用莲花落的形式演绎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故事,多次在文化广场、青春广场等场所演出。去年在区文化馆挂牌成立“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将以此为依托,面向社会或是特殊群体,不断推出形势发展以及受众需要的法治文艺节目。

3、开设《法制时空》栏目。从年5月1日起,在上虞人民广播电台开设《法制时空》广播专题,通过案例剖析、律师采访、律师评点、司法新闻、在线问答等形式,为百姓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截止目前,《法制时空》节目已经播放71期,听众普遍反映较好,取得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4、创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已建立的区法院、公安局所在的警示教育基地、区职业中专的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础上,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以适应青少年不同成长阶段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在青少年宫创设了以“童玩空间”、“法治长廊”与“青少年法制学校”为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外实践基地。这是绍兴市唯一一家被命名的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基地法治长廊展板内容设计中,突出《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宣传内容,并通过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你问我答等方式,让青少年在参观学习中感受法律的庄严,促进青少年群体形成信仰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

同时,注重以点带面,动员青少年参加省、市各类法制竞赛活动。2012年,区职业中专和实验小学在全省第二届青少年“法在心中”主题宣传、校园法制歌曲传唱比赛中分别荣获中学组特等奖、小学组二等奖。2014年,司法局与教体局联合审查把关,选送网上法律故事演讲比赛选手7人、校园法制微电影制作比赛2份,其中,百官小学的《搭车》荣获省法制微电影二等奖,华维文澜小学《一千五百个日子只为一个心愿》法制故事演讲荣获省三等奖,鹤琴小学《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故事演讲荣获省优秀奖。

二、今后普法宣传工作打算

2015年,是全面实施法治中国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七五”普法启动的关键之年。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与时借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普法宣传新形式,争取普法宣传新成效。

2、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司法局一楼大厅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完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借鉴嘉兴市司法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的运作成功经验,把服务中心大厅能办理的服务,分成“我要学”、“我要问”、“我要找”、“我要办”、“我要入”等五版块一并放在网络平台上,让群众足不出户也能满足各项法律需要,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也进入“互联网+”的时代。

3、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各级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团体、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的培训、管理、指导和宣传表彰,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重视发挥法制宣传志愿者的作用,通过成立各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吸引学习法律、研究法律、从事法律职业和立志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公民,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

第180号:丁奕委员提出的《关于依法行政,确保“三改一拆”顺利推进的建议》

一、背景和成效

“三改一拆”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2013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三改一拆”的决策部署,把控违拆违作为优化城乡环境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70多万平方米。

二、做法和问题

1.自拆为主。坚持自拆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上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尽力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努力寻求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主动拆违。

2.帮拆带动。对自行拆除力量不足的违建户,主动落实拆违人力和机械设备进行帮拆。如在天香华庭违建整治工作中,我局落实了大量拆违力量帮助拆除违建。

3.强拆推进。对拒不拆除的“硬骨头”,每月排定十大违建典型,联合国土、交通、水利、农林、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集中声势开展行政强拆,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三、下步措施

1.依法拆违。进一步提高程序规范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促使执法人员熟悉业务及法律法规,避免出现行政败诉案件。

2.鼓励自拆。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要求乡镇街道在拆除违法建筑时,做深、做细、做透违建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鼓励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既加快拆违进度,又避免涉诉涉访。

3.借鉴经验。积极与省、绍兴市及区法院、区法制办的沟通,寻求政策业务上的指导;同时借鉴周边县市好的做法,采取既合法、又减少行政诉讼的方法推进“三改一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和“三改一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对我局今后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提出意见建议。

第181号:朱加林委员提出的《简化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

一、关于房产证变更手续的办理。根据2008年2月15日建设部令第168号公布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办理下列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三)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第三十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在换发房产证时,只有存在权证上房屋部分灭失或全部灭失的情况下,才会重新丈量,如经窗口工作人员现场踏看无上述情况,就可以按上述第三十七条提供材料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第182号:张关卣委员提出《关于举办上虞首届“中华孝德”论坛的建议》

为进一步深化上虞“孝德文化之乡”建设,推动海峡两岸同胞孝德文化交流与传承,计划在9月份由区旅游局等单位联合举办海峡两岸首届“中华孝德文化论坛”,围绕“弘扬中华孝德文化、建设共同精神家园”这一主题,开展专家论坛、当代孝女表彰、两岸书画家笔会、参观“中华孝德园”等系列活动。以首届“中华孝德文化论坛”活动为契机,赋予孝德文化鲜明的时代特征,不断促进孝德文化的传承弘扬,积极推介发展上虞“中国孝德文化之乡”文化旅游品牌,提升上虞城市文化形象。

第183号:刘涌江委员提出的《关于试行农村“乡老会”的建议》

上虞是一个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齐头并进的地区,全区农村人口占六成多,加强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创新社会治理,难点在农村,因此在农村地区成立相应的群众性组织,协助党组织和村民组织组织,开展一些德育工作、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今年年初,区委、区政府立足全局、着眼区情,根据《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8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发挥传统宗族力量和群众主体作用,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协同共治的新路子,决定试点推广“乡贤参事会”。区级层面成立了乡贤参事会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农办、区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在充分调研,借鉴各地乡贤参事会建设的经验做法,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的基础上,乡贤参事会在丰惠镇、盖北镇的两个村进行了试点,深受村干部、乡贤和群众欢迎。

在完成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由区委办、区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指导意见》(区委办〔2015〕11号),明确参事会建设的具体举措。

1.明确功能定位。乡贤参事会是以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决策咨询、民情反馈、监督评议及开展帮扶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地域性、非营利性的基层民主协商和村民自治组织。乡贤参事会的会员是本村或姻亲关系在本村以及投资创业在本村,品行好、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热心社会工作的人,包含外来流动人口。

2.明确建设模式。根据村级实情和乡贤个数,确定三种模式:对乡贤个人会员30名以上的村,成立村乡贤参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对乡贤人数在5至30人的村,由村所在的乡镇街道统一成立乡贤参事会,村设立分会;对乡贤人数在5人以下的村,设立乡贤顾问,发挥其参政、议政、辅政作用。

3.明确职责任务。乡贤参事会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培育发展、开展工作,发挥其补位和辅助作用,弥补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不足。其主要职责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奖教助学和乡风文明;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开展扶贫济困等活动;积极引智引才引资,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村“两委”提供决策咨询;推动建立健全、实施村规民约,维护公序良俗;收集了解村情民意,反馈群众意见建议;协调邻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积极响应,行动迅速,目前我区已建有村级乡贤参事会91个,乡贤会员1732名,计划在年底前实现村居(社区)全覆盖。而从乡贤参事会的职责任务来看,乡贤参事会对参与乡村建设、服务基层群众、引领乡风文明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乡老会”所起到的“调解邻里纠纷、营造良好村风、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等作用是相一致的。

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鉴于“乡贤参事会”与您所建议的“乡老会”在具体功能上有较大的重合性,故暂不考虑试行农村“乡老会”。同时,我们也会将您的建议告知区乡贤参事会建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第184号:徐张宝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人民法院办复结果:A

司法公信力是一个国家的司法之基,更是人民法院的立院之本。我院历来重视司法公信力建设工作,近年来,通过严格依法办案、深化司法公开、狠抓廉洁司法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后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依法公正办案。进一步强化崇尚法治、忠于法律、严格执法的信念,不断提高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贯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基本要求,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守住公正司法的职业道德底线。进一步完善抵御金钱诱惑、人情关系干扰以及避免利益冲突的廉政制度,以审判权运行为核心,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感谢您对司法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司法工作!

第185号:林阳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落实对被失信人的信誉惩戒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您提出的加强宣传力度、拓宽纳入途径、注重法院与其他部门联动等建议,对指导本院的执行工作意义重大,也将积极推动法院各项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下一阶段,法院执行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执财产程序,强化内外监督,提高处置效率。继续深入开展特殊主体、涉民生类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全面落实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常态化,大力推进执行强制措施“流水线”适用,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强化失信被执行人曝光。依法将拒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我院将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分批在有关媒体、法院门户网站、户外大屏幕等载体上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老赖”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向有关协作部门发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三、强化联动机制建设。逐步增加网上“点对点”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协作机制的合作单位,努力实现“点对点”查询财产无盲区。加强与公安机关执行协作,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增强执行查控效率和效果。

第186号:徐建中、范敏建、顾金尧、邵亚娣、杨德意委员提出的《关于防范我区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诉讼的建议》

本院就财产保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查发现,我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总体上是依法和规范的,对确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自然人或企业尽量采取“活查封”的方法,对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的保全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只对其转让、处分等权利予以限制,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对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保全只到交通管理部门下发协助通知书,对车辆的转让、过户进行限制,一般不影响机动车的营运和使用。我院还规定,当事人提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10%-20%的现金担保或实物担保,以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调查中也发现不足,个别案件未进行严格审查,对无保全必要的被申请自然人或企业采取保全措施,有的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所急需的财产如资金、生产设备等进行保全,一定程度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措施,建立维护企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财产保全双赢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一、完善财产保全审查机制。民诉法规定“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因此,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要求申请人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的可能,或者若不采取财产保全就可能对申请人的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等情形进行举证,否则不予准许。

二、合理选择被保全财产。对被申请人有多项财产的,优先保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对生产经营活动所急需的财产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

三、坚持措施减轻损害原则。在采取保全时尽量采取“活查封”、不采取“死查封”措施,尽量减少对被申请自然人或企业的直接损害,尽量采取对双方有利的措施,将财产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187号:傅亚文副主席、黄建华主任提出的《关于定期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推动科技与资本结合的建议》

定期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有利于培育创新科技型企业,引进、培养新一代创新人才,加快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由团区委牵头,连续举办了多届,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2014年,由团区委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渔牧局、区文广新局、区服务业发展局、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等9家单位举办了“中行杯”上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共有69个项目报名,入围决赛26个项目,均获得了资金奖励、信贷扶持、导师结对、宣传推介、精英培训等帮扶。大赛成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实践、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进一步营造了青年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了我区青年创新创业的成果,有力推进了青年创新创业成果与资本的对接。

一、合力保障大赛举办。今后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由团区委牵头,制订工作计划,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每届大赛建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青年工作的区领导担任主任,宣传部、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服务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便民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大赛组委会,发挥职能,切实保障比赛举办。2015年,我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主题是电子商务,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提高参赛项目质量。由团区委共同牵头,会同科技局、经信局、服务业发展局,加强筛选把关,采用多级赛制穿插培训环节开发项目潜力,发挥在虞高校研究院作用,邀请专家担任评委开展评估,并设置大众评委,多角度评审项目,确保项目质量,提高比赛实效性。

四、加强与资本对接。由区金融办牵头,加强与区内外创投公司对接,邀请共同参与我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为青年创业项目出谋划策;由团区委牵头对接省青年创业创业资金,争取支持设立上虞青年创业创业资金;由财政局牵头,采用“风险基金”、“种子基金”等形式,为优质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座谈交流,引导青年创业者树立资本市场发展的理念和规范化发展意识。

五、开展赛后跟踪服务。搭建创业园区入驻平台,为优质项目推荐入驻园区,享受创业辅导、场地租用等相应优惠政策。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等平台,定期为创业青年举办技能提升班、分项交流会,促成合作共赢。

第188号:陈祥鑫委员提出的《强化政府性培训功能加快提升我区企业整体素质》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层面的教育培训,并将此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坚持以“重培训、重教育、强素质、优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经信局、人力社保局、教体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企业家联合会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第189号:杨广宇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创新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简化的提案》

承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办复结果:A

高层次人才是引领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是各地区竞相争夺的重要人才资源。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有效推动了高层次人才的快速集聚。

就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一问题,区委、区政府在制订人才政策过程中,既突出优秀个体人才的引进,同时又十分注重优秀人才团队的引进,特别是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开展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以来,区委、区政府更加重视优秀人才团队的引进培养工作,对入选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按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500万元)进行配套资助。同时,对领军型人才(团队)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项目,区里也有专门的政策措施予以支持激励,截止目前累计引进和培育绍兴市级创新团队15个、省级创新团队2个。

就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二问题,我们也向有关部门作了咨询沟通,因专家证办理是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在上一级人社(外专)部门,就目前申办手续而言,比以前已大大简化,且期满后的有效期延长手续办理也是比较简单的。就海外专家改一年期专家证为三年期就业证问题,因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证件办理,我们认为还是要视海外专家个人学术水平的高低和作用贡献的大小来定,相比而言有专家证的在出入境、人才政策享受上更优惠更便捷。

就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三问题,近年来,围绕服务人才宗旨,在优化人才工作、生活和社会环境上,我们力所能及做了一些工作:如在政策审批手续简化上,针对企业和人才反映比较突出的租房政策,今年我们简化了申报程序,在本区范围内租用商品住房并由本人实际居住的,凭租房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即可按规定享受租房补助,省去以往需要无房证明、社区证明等手续资料,而且在财政审批同意一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人才个人账户,省去以前资金打入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发给人才个人这一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政策兑现效率;如在改善人才居住环境上,对区首期人才公寓进行了抽签分配,累计127家企业分到449套人才公寓;如在人才个性化服务上,尽力做好人才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工作安排等工作。下步,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我们将及时对现有人才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完善,加强配套衔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兑现效率。

就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四问题,企业是人才集聚的高地,也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主体。企业主体作用发挥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人才的开发和集聚,更影响到全区“人才强区”战略的有效推进。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深入开展“引智强企”活动,不断深化“智汇上虞·英才对接”活动,加快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建设,精心组织“腾飞上虞”专场招聘会、春夏两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和人才集市活动,继续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努力推动各类人才优先向企业集聚。

再次感谢您对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190号:俞丽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组建成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编办办复结果:B

1、关于机构整合问题。今年3月,省卫计委、省编办已经联合下发《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5〕26号),明确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机制保障等工作要求。目前,我办按照文件精神和《上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区委[2015]9号)精神,起草了初步方案,原则上按照省里规定,将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和绍兴市上虞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生殖保健中心)予以合并,组建成立绍兴市上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牌子,实行人、财、物、信息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整合后原有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管理,不改变原有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新进人员按照整合后确定的人员编制管理。具体待区卫生局和区计生局的机构和职能整合后,区编办将与新组建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确定整合方案,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

2、关于人员编制问题。省两办印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65号)中明确: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机构编制审批的依据。因此,提案中列举的卫办妇[2010]201号不作为核编依据。浙卫发[2011]272号文件虽然有过妇幼机构人力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但2013年省编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13]133号)中明确:市、县(市区)所属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可参照本意见由各地结合医院等级及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因此如果重新核编要按照浙编办发[2013]133号规定,也就是根据核定的床位数和床位使用率结合门急疹人次进行核定。但2013年底,按新标准,我们测算了四个区级医院编制,都要比原先核定的少,如妇幼保健院只能核定编制319名,比原先要少61名,所以当时考虑到工作实际,最后未提交编委讨论,仍按原核定数不变。

此次两个机构整合过程中,我们初步考虑采取简单相加的办法来确定编制总额。

4、关于服务体系问题。此次资源整合中,还将同步整合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此外,还将原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咨询室)承担的职能纳入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村卫生室更名为村卫生计生室。通过区、镇、村三级机构的整合,实现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势互补,提高服务效能。

最后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

第191号:孙海明委员提出的《关于改进机关大院“快递包袱”接收方式的建议的提案》

承办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复结果:A

行政中心内有28家单位,每天送到各单位机关干部的快递包袱量很大,为规范行政中心快递接收管理,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会同区邮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区物流、快递企业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经审批,从月1日起12家物流快递公司凭《快递物流出入证》方可进入行政中心,我局安全管理科负责落实对进出行政中心快递车辆和人员的管理,改变了以往大院内物流、快递管理的无序状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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