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的影响之下,有些企业为了防止疫情购置了一些设备,而且涉及到的金额还较大,对此,一些财务人员不知道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案例背景
甲企业因为防疫需要,对部分员工进行了隔离,并购买了移动厕所、集装箱、空调、洗衣机等物品,这类支出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一次性入营业外支出
二、案例解析
本案例实际涉及到的问题包括两方面:
(一)防疫支出是否应该资本化
防疫支出如果是购买的消毒水等物质,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购置的设备应该根据其是否满足资产的定义来进行判断。
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这里的经济利益流入是广义的,不仅是直接可观察到的,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或者出售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或转让收入。
还包括间接的,比如说,我们的办公电脑,它们没有直接带来经济利益,而是间接的,在企业的整体经营中,最终通过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带来经济利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环保设备等,这些可以避免经济利益流出,比如环保不达标,被环保部门罚款。
所以,通常来说,资产的定义并不是太难达到。
针对本例,这些资产一方面用于员工的隔离措施,如果没有这些措施,员工可能增加感染的风险,一旦发生将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可以比照环保设备,参照避免经济利益流出的条件,达到符合资产定义的要求。
另外,本例中空调、洗衣机等都是通用设备,企业日后仍可以继续使用,并从中受益,集装箱这些也比较通用,如果企业以后不需要,还可以当二手设备来销售,也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流入。
(二)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
这实际是看该费用在甲公司是作为经常性还是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资产的需分期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不资本化而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该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
实际这个争议应该不大,我们倾向于计入管理费用。原因主要是,防疫支出是一项管理活动,是一项风险管理,当然具体到疫情,似乎疫情是非经常性发生的,但风险管理也不局限于防范疫情,比方说防火,很多类型的风险管理都可以纳入到这个风险管理中,而不认为是营业外的偶发活动。
另外,即使单纯就疫情论疫情,我们都知道疫情已经常态化,已经两年多,后续还不确定何时能够结束,这已经疫情防控常态化,而不是偶发了。还是应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营业外支出。
2020年2月的解析——
企业防疫支出财税处理探析
一:现金形式
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现金/银行存款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职工福利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二:非现金形式
2.1口罩类
属于非福利费的口罩类支出
会计处理
按劳动保护用品列支一次购入多次领用购入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用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劳动保护用品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用品
一次购入一次领用
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
A:按照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
劳动保护费分析
Ⅰ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的确因工作需要。若非出于工作需要,则该项支出不得扣除。二是为职工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
B:按照福利费税前扣除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月报(2014年6月总第54期)
C:按照正常企业管理费用列支税前扣除
此种模式下,认为口罩支出并不应该列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因为口罩支出严格来说不符合所得税法福利费支出,也不应该按照实发工资的14%税前扣除;同时口罩支出应该来说也不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当然你要往这个方向靠也不是不行。笔者认为口罩支出属于企业正常的办公费用支出,就相当于企业的办公日常支出一样,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企业管理的必要的合理的支出。
属于福利费的口罩类支出
所谓不属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口罩类支出,原则是劳动保护用品支出之外的,具体表现可能是公司购买口罩类支出给员工作为福利,员工领取后带回亲朋好友。比如是按照往年企业开工后,会发放现金开工利是,如果企业今年改为发放口罩、消毒液、洗手液。那么此种情况财税如何处理呢
会计处理(可有两种分录处理方式)
分录1购买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分录2购买时:(如果确定为员工福利,则进项不得抵扣)
借:库存商品
贷:库存商品
同时
以上两个分录,都需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有人刚看到属于福利费口罩类支出的会计分录,第一反映是认为笔者你这不是理论派吗实务中谁家企业把送给员工作为福利的口罩直接列支福利费呀,谁这么傻购进的口罩不抵扣进项呀。第二认为笔者纯属没在中小企业干过,类似的福利费谁还给你交税呀。对于这些情况笔者当然知道实务中存在这种情况,但是站在全面分析和合法合规的角度,笔者必须要这么写。至于你说的都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你说的谁会傻到,作为员工福利的购进口罩不抵扣进项。但不能把这种存在当做合理化,甚至拓展开把违法也当做合法。
有人甚至说:“企业购买口罩类支出就算真的属于企业福利支出,但是企业取得的发票是“劳保用品”,会计按照“劳保用品”处理,你税局也是检查形式,能咋办”,这种所谓发票万能说,是有点危险的税务意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实质并非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按劳动保护用品操作,应该按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当然有人会说:“我开票取得是劳保费、办公费、清洁费扥,谁还跟你走福利费列支啊,税局查了再说”。对此笔者认为这种税务风险企业自己把握。
2.2消毒液/洗手液等消毒用品
A:可以抵扣进项①
借:制造费用(生产部门)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
研发支出等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B:不可以抵扣进项②
C:当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借: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则不能抵扣)
以后按期间分期摊入
借:制造费用(生产场所)
贷:长期待摊费用
增值税:
关于消毒液/洗手液的支出,如果企业购买的消毒物品,分配给每个员工,作为员工福利带回家用,那么此种情况进项税额肯定不能抵扣。如果消毒物品是企业购买在办公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呢
有人说了:“消毒物品属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有人说了:“在会计上把消毒物品列入劳动保护费就可以抵扣进项了”;有人说:“消毒物品能否抵扣进项,要看用到什么地方,比如办公场所用可以抵扣,比如员工宿舍用就不能抵扣”。有人说了:“只分办公场所和宿舍还不细致,要分生产所用和非生产所用,生产用可以抵扣,非生产的比如办公室和宿舍等就不能抵扣”
以上每一个分析,看似都有其自洽的逻辑和道理。要解决消毒物品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办公室饮用水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201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答疑:办公饮用水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我公司在桶装水销售公司购买的桶装水,为职工工作时饮用,请问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职工办公时的饮用水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须的,那么应该不属于福利费的范畴。
对于饮用水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答疑,提到了办公饮用的定性。当然有人可能会问了员工宿舍的饮用水是不是就不让抵扣进项呢这个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在防控肺炎疫情企业购买的消毒物品,肯定不能在增值税上定性为福利费了,因为办公用水都能算增值税上的福利费,消毒物品更不算了,那么员工宿舍的消毒物品也应该按照办公所需可以抵扣进项。当然了企业在税务管控同时,会计处理上也要做好,比如你把饮用水和消毒物品会计计入员工福利,税局检查时可能会对对账务处理存在疑问,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关于消毒物品增值税上的处理,第一会计上不要计入什么福利费,虽然会计和税法是桥归桥路和路的关系,但是税法很多实际基于会计基础上判断,会计计入福利费面对税局企业会难以解释。第二增值税上也不是什么集体福利,第三也不要强行往税法上劳动保护物品支出靠,如本文之前所述税法上计入劳动保护用品支出有严格的要求。因为消毒物品就是属于企业为了保障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出于管理的需要,发生的一项合理的支出,所以可以抵扣进项。
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处理同本文购买口罩支出部分,此处不再重复。
2.3消毒设备/空气净化产品/设备
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进行则此进项无需做)
计入固定资产属于可抵扣进项
借:固定资产
计入固定资产属于不可抵扣进项
增值税:购置消毒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增值税分析,同购置消毒物品和消毒液进项税额分析,不再重复。但是如以上增值税分析一样,这确实是个争议的问题。有人可能就说了:“你员工宿舍购置消毒设备或者空气净化器,肯定是不能抵扣进项,你这个又不是在办公场所所用”。这个怎么分析呢
如果你非说用于员工宿舍的消毒设备和空气净化器不能抵扣进项,那么人家企业可不可以晚上消毒设备和空气净化器放在宿舍,白天把机器搬到办公室呢。这样算不算办公和非办公混用呢有人说这么抬杠就没意思了,但是你说宿舍空调不让抵扣进项还说的过去,再则你企业不可能说白天把空调搬到办公室晚上搬回去,还有办公室的奶茶机,如果你不是服务行业,奶茶机不是提供服务的设备,那么理应来说这个奶茶机也是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的。所以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税局和企业都不能死板硬套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