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综合理论”为招收艺术教育、音乐学、音乐理论等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考试科目。
二、考试要求、内容与范围
分中外音乐史及艺术学概论二部分,试卷满分分值为150分,其中中外音乐史部分为120分,艺术学概论部分为30分:
(一)中外音乐史部分
中国音乐史:掌握中国古代、近代音乐史常识,了解各历史时期音乐历史的发展脉络、代表性音乐事项、人物和音乐作品,具备对音乐现象和材料进行分析的能力。
(二)艺术学概论部分
掌握艺术的基本性质及一般的概念范畴,了解艺术的流派、发展历程及主要表现形式,理解艺术创作与接受的基本原则,熟悉艺术风格、艺术流派、艺术思潮及其关系,知晓艺术基本问题讨论中的几种不同意见,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艺术文本与现象的能力。
三、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四、参考书目
1.《中国音乐史简明教程》(上、下册).刘再生著.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2.《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3次修订版).汪毓和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3.《西方音乐通史》(修订版).于润洋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2016.
4.《西方音乐史》(第六版).[美]唐纳德·杰·格劳特,克劳德·帕利斯卡著;余志刚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
5.《艺术学概论》.彭吉象主编;《艺术学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原标题: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公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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