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的使用单位,含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第六条;《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第九条;《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第三条。
五、实施机构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六、办理条件
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条件: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动物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检测人员;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的实验动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实验动物运输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运输器具应当符合微生物控制的等级要求,安全可靠;
七、申办材料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文件、物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特定要求
1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申请书
2
0
申请人自备
符合法定形式,单位名称、申请事项等信息准确。
实验动物机构的规章制度
符合法定形式,各类管理性规章制度齐全。
3
申请机构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图
真实、规整、清晰,标识规范齐全。
4
申请机构实验动物标准操作规程
符合法定形式,各类操作规程齐全。
5
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和体检情况
培训结业证书和体检报告真实、齐全。
6
国家或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其他
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真实。
7
五年工作总结(换证提交)
对上5年工作全面总结,内容全面、数字真实准确、文字简洁明了。新申请生产许可的不提交,换发许可证的必须提交。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书
八、办理方式
网上申报:
表格下载:
九、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总时限:7工作日。
特别程序说明:包括现场设施考察、技术检测、从业人员考核、业务知识考试等。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3个月。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快递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