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向恩施州交办第九批信访件5件(其中来电4件,来信1件),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4件,立案查处1家、责令改正2家。
边督边改情况
(一)D3HB202405160083号信访件
交办信访件内容:1.恩施州恩施市巴山春晓小区23栋,聚香夜市油烟气味,烧炭气味严重扰民,一楼店铺无设立专用烟道,且无油烟净化设施,污染空气。2.恩施州恩施市巴山春晓小区23栋一楼商铺的宠物店臭味熏人。多次与其协商没有结果,希望能够解决。
行政区域:恩施市
污染类型:大气
办结目标:1.规范设置油烟管道,确保油烟达标排放。2、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宠物粪污做好消毒,完善去味除蝇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
1.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州恩施市巴山春晓小区23栋,聚香夜市油烟气味,烧炭气味严重扰民,一楼店铺无设立专用烟道,且无油烟净化设施,污染空气”事项。经调查核实,投诉所涉“聚香夜市”实为恩施市聚世纪餐饮有限公司,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巴山春晓南大门23栋门面210—211,主要从事热食类食品销售,租赁经营场所面积111平方米,其门头招牌为“聚香夜市”。经营场所分烧烤区与堂食区两个区间,烧烤区设在距离店铺堂食区约3米的单独房间内。2023年12月,该烧烤间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器(JL-JXJD-4A),功率4000立方米/小时,但未进行过清洗,未建立清洗台账。烧烤间烧烤时有轻微油烟味,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自设烟道排向市政排水管道内。
2.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州恩施市巴山春晓小区23栋一楼商铺的宠物店臭味熏人。多次与其协商没有结果,希望能够解决”事项。经调查核实,恩施市巴山春晓小区23栋一楼商铺仅有一家宠物店,名为“恩施市遇见宠物生活馆”,为个体工商户,经营面积59.6平方米。该宠物店饲养猫12只、狗16只,均属小型类宠物猫犬。2024年4月初,该宠物店在宠物隔离间内安装一台“臭氧消毒机”去味消毒,店内宠物粪便分早晚两次进行清理。现场卫生状况良好,但有一定的臭味。
3.信访人反映的“多次与其协商没有结果,希望能够解决”事项。经工作专班询问两家店主,聚香夜市负责人表示有人与其协商过此事,遇见宠物生活馆负责人表示没有人与其协商过此事。
是否属实:是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聚香夜市烧烤间自设烟道排入市政雨水管中行为,2024年5月17日,恩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聚香夜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恩市城管责停(改)通字〔2024〕第12号),要求聚香夜市负责人于2024年6月17日前规范设置专用烟道,油烟达标排放。
2.针对巴山春晓小区23栋一楼商铺的宠物店臭味熏人问题,恩施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恩施市遇见宠物生活馆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宠物美容洗澡区积水、毛发要及时清理,毛发放入加盖垃圾桶;对犬、猫笼舍中托盘内粪污及时倾倒,做好消毒措施;2024年5月24日前在气味产生集中区域加装紫外线灯,并安装门窗防蚊蝇设施;每日下班前及时清理宠物产生的垃圾,对地面做好清扫和消毒。
目前,该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下一步工作:
一是由恩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聚香夜市整改后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由恩施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恩施市舞阳坝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加大对恩施市遇见宠物生活馆的日常监管,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并长期保持卫生洁净。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巴山春晓以及城区商住综合楼进行专项整治,加大餐饮油烟、臭味扰民的执法监管力度,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环境优美、宁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二)D3HB202405160075号信访件
交办信访件内容:恩施州恩施市崔家坝镇香炉坝村钉耙沟三组一养猪场,养殖规模300余头,占地10亩。1.该养殖场产生废水、粪污直排向旁边的河沟,造成河沟污染。2.污染防治设备不完善,产生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污染类型:水
办结目标:清理残留粪污,完善治污设施,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1.信访人反映的“恩施州恩施市崔家坝镇香炉坝村钉耙沟三组一养猪场,养殖规模300余头,占地十亩。该养殖场产生废水、粪污直排向旁边的河沟,造成河沟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投诉所涉“养猪场”由养殖专业户程将开设,位于恩施市崔家坝镇香炉坝村钉耙沟组,未办理营业执照,于2019年开始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总投资约50万元。建有猪舍两栋,占地面积643.66平方米,设计年出栏生猪420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版),无须办理环评手续。该养殖户2020年至2023年生猪年出栏约300头。现存栏生猪407头,其中肥猪27头、育肥猪80头、仔猪300头,2024年暂未出栏。建有500立方米化粪池,养殖粪污经化粪池收集发酵后还田。核查发现猪舍旁有一条长400米、宽1米的水沟,水沟内有粪污排放痕迹。经调查核实,2024年2月初,该养殖户化粪池管道破损,粪污溢流至猪舍旁水沟,崔家坝镇人民政府于3月2日要求该养殖户及时对破损管道进行修复,对河道内残留粪污进行清理。该养殖户于3月14日完成管道破损修复,但水沟内残留粪污未清理。
2.信访人反映的“污染防治设备不完善,产生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养殖户猪舍附近有崔姓7户村民,其中,崔某辉房屋距猪舍最近,约50米,崔某贤房屋距猪舍最远,约250米,信访人反映的水沟流经以上7户村民房屋旁。工作专班现场查明,该养殖户仅建设有500立方米化粪池,且未实行雨污分流,加之原溢流入河沟的粪污未及时清理,散发出臭味。
1.2024年5月17日,恩施市工作专班对该养殖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判,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由恩施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养殖户粪污处理技术指导,由崔家坝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该养殖户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2024年5月18日,该养殖户已组织人员对水沟内残留粪污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2024年5月25日前,将27头肥猪出售,减轻粪污处理压力。
一是由恩施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该养殖户改进清粪工艺,实行雨污分流,利用猪舍改建干粪堆积场,购置干湿分离机,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后,干粪作为有机肥提供给周围农户使用,水肥利用管道进行还田(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二是由崔家坝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养殖户对受污染的水沟进行清理(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并督促养殖户将粪污规范还田,建立还田台账。
(三)X3HB202405160093号信访件
交办信访件内容:恩施州恩施市城市中心地带“武建中港城”楼盘现场搅拌砂浆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大量粉尘、颗粒严重污染城市空气质量;现场搅拌产生的噪音和震动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信访原件)
经调查核实,投诉所涉“武建中港城”楼盘实为湖北武建富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武建中港城·璟园二期项目,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三孔桥社区,设计建设7栋住宅(8#、9#、10#、11#、12#、13#、15#及整体2层地下室),于2021年9月2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2280100000291)。施工单位为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7日,现场调查发现,在8#楼商业楼房侧有3台盘式搅拌设备,处于断水断电状态,存放少量袋装水泥,与搅拌设备均采用防尘布覆盖。经询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查阅施工记录,2024年3月,该项目在进行8#、9#、10#楼外墙施工时,因预拌砂浆供应量不足(砂浆总用量约3200吨,预拌砂浆供应约2700吨),遂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搅拌设备设置于8#楼商业楼房室内,至3月26日结束。目前,该项目“8#、9#、10#楼及地下室”已于2024年5月6日完成竣工验收。
1.2024年5月17日,针对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恩施市住建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恩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恩市建安监整字〔2024〕第(516)号),责令于2024年5月22日前拆除搅拌设备。截至目前,现场搅拌砂浆设备已全部拆除。
目前,该信访件已办结。
(四)D3HB202405160058*号信访件
交办信访件内容:恩施州宣恩县沙道沟镇安置点附近宣恩县永发印花服装有限公司,其印染废水从工厂三楼的下水管道直接排放至酉水河沙道沟镇流域河段。(信访原件)
行政区域:宣恩县
办结目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办理环保手续,完善治污设施并规范运行。
2024年5月17日,工作专班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投诉所涉企业实为宣恩县永发服装印花有限公司,已于当日自行停止生产。该企业位于宣恩县沙道沟镇松坪安置点创业致富园3期6号楼3楼,经营范围为服装、箱包印花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服装印花logo,现建有一条手工印花跑台生产线和一条椭圆机自动化印花生产线,手工印花跑台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刻模板—铺裁片—调配树脂胶—印花—自然晾干—成品,椭圆机自动化印花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刻模板—铺裁片—调配树脂胶—印花—机器烘干—成品。原辅材料主要为水性印花胶浆(每日用量约20千克),使用少量水性色浆、凹凸胶。该企业总投资36.5万元,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9月建成并投入生产。
经现场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印花模板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约0.2吨/日,建有9立方米三级沉淀池、500立方米三级化粪池,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加入聚丙烯酰胺沉淀,再通过PVC管接入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水沟,小水沟连接至酉水河,排放口至酉水河距离约2.1千米。5月17日,宣恩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沉淀池内废水及化粪池排放口废水进行了监测采样,监测报告待出。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水性服装印花logo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投入生产。
2024年5月17日,该企业已自行停止生产。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已于5月18日按程序报请恩施州生态环境局立案(恩州环法立字〔2024〕XE2号)。
目前,该信访件已阶段性办结。
一是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由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依法调查处理。二是由宣恩县科经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三是由宣恩县沙道沟镇党委、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同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五)D3HB202405160011号信访件
交办信访件内容:恩施州利川北门13庙南坪乡318国道上有大型矿山五六家,运输车辆频繁出入,破坏道路,周边受到粉尘污染,诉求是关闭矿山。(信访原件)
行政区域:利川市
办结目标:一是约谈所涉企业,对进出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严禁货物脱落、扬撒及超限超载运输。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严惩违法行为。三是对所涉路段进行常态化清扫、洒水抑尘,完成G318国道K1704+000—K1708+867(小柏杨至田湾)段大修。
2.信访人反映的“运输车辆频繁出入,破坏道路,周边受到粉尘污染,诉求是关闭矿山”事项。经调查核实,318国道为6家矿山企业产品运输的重要通道,K1697—K1714(凉雾小青垭—南坪齐岳山段)运输碎石、黏砂的重型货车相对较多,该路段每日约有200车次运输石料。部分运输车辆存在超限超载、加装栏板及装载不规范、遮盖不严实情况,路面两边及部分路段路面有散落的石料,造成扬尘污染,部分路基路面沉陷、翻浆、坑槽、裂缝。2024年以来,利川市交通警察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治超专班对该片区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办理超限超载、违规改型等案件27起。2024年5月,利川市完成K1693+700—K1699+000(大仙洞至纸坊坝)段5.3公里路面修复,正在组织实施K1704+000—K1708+867(小柏杨至田湾)段4.8公里路面大修。
1.2024年5月22日,利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前期查处的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及所涉矿山企业进行约谈,要求所涉企业对进出运输车辆加强管控,严禁货物防脱落、扬撒措施不到位及超限超载运输。
2.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K1704+000—K1708+867(小柏杨至田湾)段大修工程。
3.由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凉雾乡人民政府、南坪乡人民政府、柏杨坝镇人民政府对所涉路段进行常态化清扫、洒水抑尘,加强公路日常巡查、养护管理工作,强化路面病害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