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将合并
本报讯(记者陆先念、张丹)从本月15日开始,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费将得到规范,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费等成本将统一只收10元。日前,市物价局、卫生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向各镇区医院和各基层政府办医疗机构发文,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费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按次收费,每次10元。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仅收费不医治,违者将依法查处。
多项收费合并成一般诊疗费
根据昨日市物价局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关于制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市物价局、卫生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将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费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按次收费,每次10元。
其中,一般诊疗费的项目内涵包括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心内注射、动脉加压注射、皮下输液、门诊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而各类一次性输液器、过滤器、注射器、真空采血器、胰岛素专用注射器、三通管、延长管、留置针、留置导管、肝素帽、化疗泵以及留置静脉针使用的透明敷贴等除外。
同时,《通知》规定,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按疗程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而注射、输液均限门诊。另外,病历手册(16开以上)1元/本,其他0.5元/本。
本周五起执行违规收费将查处
根据《通知》,此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的规范将从本月15日开始执行。
不过,凡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规定的指导价范围内,自主确定一般诊疗费标准,其他规定仍按现行办法执行。而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将不得再另行收费或仅收费不医治。对不严格执行《中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擅自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在执行期间市民有何问题,可及时向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担忧:基层医疗机构收入或锐减
“这个政策的出台,我们也是顺应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至于效果如何,现在很难说,现在我们比较担心的是,可能会挫伤医务人员积极性。”昨天,记者采访了一位参与该政策制定的官员,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
“全国的一般诊疗费平均水平为10元,广东省在制定政策时,基本上参照这个全国平均水平。”这位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在实行一般诊疗费办法之前,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名普通住院医生或者主治医生的挂号费1元、诊疗费3元,肌肉注射费用约为1.2元至1.3元,静脉注射分为2元至2.24元,而加压注射、心内注射、皮下注射、小儿头皮针等特殊治疗,费用则更高,“现在用10块钱一脚踢,基层医疗机构的收入估计会锐减。”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砍掉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其他收入之后,相应的政府补贴政策需要尽快出台,这样才能保证改革成功。
目的:希望减少过度医疗
家住华柏园附近的金姨因患有脂肪肝,需要定期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取药,“我基本上不用打针的,现在每次看病要给10块钱,有点亏的感觉。”不过,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物比三甲医院便宜许多,她还是选择到社区门诊去拿药。
司法考试现场确认首日
138名考生冒雨领证
本报讯(记者李冀珩通讯员林泳雨、梁欣璇)昨日是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中山考区现场确认的首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山市共138名考生无惧风雨来到市司法局成功进行现场确认。
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确认现场看到,尽管天降暴雨,不少考生带齐了报名确认的资料,早早地来到了市司法局一楼大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还有不少考生是在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报名确认的。今年30多岁的刘女士在家公、老公和儿子的陪同下现场确认。她告诉记者:“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全家人的支持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据统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中山考区现场确认的首日就有138名考生成功领取准考证。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年网上报名情况基本与往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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