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新闻网5月24日抚州讯(王忠夫记者盛光云报道)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一名中年男子持血书向记者投诉,称其在一起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中,遭遇某司法鉴定机构恶意作假,致使他蒙受不白之冤,遭受巨额经济损失。中国江西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姜全标:鉴定文书逻辑错误
2011年4月20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汽运公司司机姜全标向记者出示了三份司法鉴定书,称这三份鉴定报告给他制造了冤案假案。
对于法医张博明的两份报告,姜全标认为其还存在其他明显的漏洞:一是张博明没有任何理由支持,就认定黄德民是乘车。二是在对姜全标做的伤情鉴定报告中,隐瞒了姜全标一些重要伤情特征不载入报告中,例如,姜全标下颌被硬物贯穿性刺穿,姜全标的裤子被司机座椅后面的木箱钉子划破两个裂口,姜全标左腿膝盖处被木箱钉子挂伤,这些伤情特征根本不符合案情中坐在司机位置的伤情特征。三是,这两份报告极其简陋,两份报告合起来只有4页内容,内容空洞无物,没有照片,没有因果推理,只有结论。这也是造假的特征之一。
姜全标还向记者提供了另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针对该案争议而重新做的鉴定。记者看到,虽然也是对该案的两项内容做检测,但是,天剑司鉴中心的鉴定书与景盛的鉴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天剑的报告长达25页,照片、证据、因果推理等一应俱全,其结论正好与景盛的结论相反,认为姜全标在此次事故中不处在驾驶员位置。
记者暗访:当事法医一人拥有5枚印章
记者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本案的焦点人物——江西景盛司鉴中心的法医张博明长期在抚州市上顿渡桥东路(原派出所院子后面)一家民房里办公。在办公地点,有两张办公桌,配有电脑桌和5枚鉴定用章。该办公点一名自称是被聘请的打字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办公场所就是江西景盛司鉴中心设在抚州的一个点。
记者在暗访时发现,张博明为申请做鉴定的伤者家属盖的印章中,既有名称为“江西景盛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专用章”的公章,也有名称为其他人名字的编号用章。
张博明为什么会在这间民房长期办公?这个机构是不是景盛司鉴中心在抚州设立的分支机构?景盛司鉴中心的公章为何会长期放在张博明这里?
5月4日,记者陪同姜全标来到南昌,在江西景盛司鉴中心重新做了一次伤情鉴定。鉴定书拿到之后,记者发现,司鉴中心本部鉴定文书上的公章及鉴定人编号章与张博明出具的鉴定文书上的所有用章在大小与字体方面都不一样。很明显,张博明拥有的用章与司鉴中心拥有的用章,是不同的两套版本。
在江西景盛司鉴中心,记者还发现,并非公务员的景盛司鉴中心工作人员,为姜全标做验伤鉴定的法医周国平却身着标准的制式警服,在该机构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