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保证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达到所从事鉴定业务的基本配置标准和要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司法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以下简称《配置标准》)。现将《配置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配置标准》按照鉴定类别逐项分别提出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既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具体标准,也是检查、评估的依据。对于申请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达到《配置标准》中对所申请鉴定项目具备仪器设备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登记;对于《配置标准》公布之前已经登记并公告的鉴定机构,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配置标准》的要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
一、法医类
(一)法医病理鉴定
表1.1
项目
仪器配置
单位
配置类型
备注
死因鉴定
死亡方式鉴定
伤病关系鉴定
致伤物推断
尸体解剖室
必备
尸体解剖台
台
尸体解剖及器官检查摄像设备
套
尸体解剖及器官检查录像设备
尸体解剖及器官检查器械
解剖器械消毒设备
生物显微镜
电子秤
X光机
建议配置
石蜡切片机
组织病理实验室
病理脱水包埋系统
尸体冷藏柜
尸体运输车辆
辆
组织学检验
组织病理学实验室
(二)法医临床鉴定
表1.2
一般活体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伤残程度鉴定、医疗纠纷鉴定等)
活体检验箱(血压仪、听诊器、叩诊锤、量角器、尺等)
活体检验床
张
身高体重仪
X光片观片灯
个
耳镜
眼底镜
鼓膜摄像仪
视网膜成像系统
听觉功能鉴定
纯音测听仪(听力计)
中耳分析仪(声导抗检查仪)
听觉诱发电位仪或神经诱发电位肌电图仪
视觉功能鉴定
标准国际视力表
验光盘
裂隙灯检查仪
直接眼底镜
视觉电生理记录仪或多功能电生理检查仪
性功能鉴定
神经诱发电位仪
阴茎硬度扫描仪(RigiScan)
超声血流仪或彩色多普勒仪
(三)法医精神病鉴定
表1.3
法医精神病鉴定
韦氏智力测验软件
韦氏记忆测试软件
瑞文标准推理测验软件
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软件
焦虑/抑郁自评量表
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
脑电图或脑电地形图仪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表1.4
法医物证鉴定
PCR扩增仪
离心机(6000r)
离心机(14000r)
振荡器
电子天平(1mg)
恒温水浴箱
电热干燥箱
低温冰箱
微量进样器(0-10μl,5-40μl,40-200μl,200-1000μl)
DNA定量检测设备
超净工作台
亲权(缘)鉴定
DNA自动遗传分析测序仪
至少具备所列仪器之一
DNA银染分析设备(电泳仪、恒温脱色摇床等)
个体识别
骨骼DNA提取工具(电钻、粉碎机等)
(五)法医毒物鉴定
表1.5
常见毒(药)物检验
普通化学实验室
气相色谱仪
薄层色谱设备
高效液相色谱仪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可替代液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可替代气相色谱仪)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气体分析仪
分析天平(0.1mg)
旋涡混合器
离心机(4000r)
微量移液器
恒温水浴锅
烘箱
制纯水设备
高速离心机(10000r以上)
酒精检验
金属毒物的检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在满足常见毒(药)物检验设备的基础上,需配置所列仪器之一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
二、物证类
(一)文书鉴定
表2.1
笔迹鉴定
体视显微镜
高倍显微镜(200倍以上)
比对图片制作系统(包括图片输入、处理、编排、打印、输出等功能)
测量工具(距离、角度和厚度测定,精确到毫米以上)
放大镜
比较显微镜
文件检验仪(包括紫外、红外、可见分色及荧光检验功能)
静电压痕显示仪
文件技术鉴定
普通化学分析实验室(能进行普通的酸、碱测试、染色、溶解、结晶、焰色等化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