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歌唱、热爱、不满及批评的权利!
自我鉴定
一生食素,喜欢粗茶淡饭
不杀生也不想混入什么天堂
有米充饥有水止渴就挺好的
活得散淡,喜欢三尺清水
养一片闲云。至于卑微和清贫
就不说了,相似的人太多
而我属虎,还藏着低吼长啸的花纹
像两色笔,黑的犯错红的改正
我喜欢这样写诗这样抹掉身后脚印
留下一片白,正好隐去我的姓名
献辞
把米粒给蚂蚁。露水
给玫瑰;把向阳的巢窠
给投林的鸟雀,苜蓿与青草
给反刍的牛和咩咩低唤的羊群
把宽恕给仇隙,仁爱给邪恶
淡泊与宁静给欲望和虚荣
把从容一笑给灾难给胸中块垒
把一封旧信给白发老人
他会读到青丝依旧的爱情
即兴判断
雨落在旱地里叫甘霖
痛苦却流不出眼泪叫伤心
既暗淡又明亮的寂寞才是孤独
不要任何理由喜欢可能产生爱情
南辕北辙是古老的讽喻、教训或错误
也暗示一条路至少有反向的车轮
比方一边是庄严工作一边是荒滛和无耻
其中的界线、对峙就是提醒
我是忧天的杞人老旧的典故
请原谅!我诗里的一小片阴影
(“头条诗人”总第405期,内容选自《草堂》2020年第12期)
创作谈:随意道来
文/周所同
爱诗容易写诗难,话虽俗却是真的。爱上诗于我是个意外,几十年居然坚持下来,应是盲目的意外。像在石头里点灯,流水上刻字,赤脚踩着蒺藜去拜佛,一直做着这等无望的无用功,全赖盲目热爱。曾经这样表述过我的诗:“不仰视不低头不想假声歌哭/不以茶饮兑换咖啡,任由泡沫泛滥/无雨的云太闲,多糖的话太甜/唯美或审丑只差半步,不想用脂粉/掩去雀斑;我就是一件旧衣服/不缀流行纽扣,也不系时髦领带/更不想换成昂贵而拉风的丝绸/拒绝越多喜欢越少。我的诗/是一块布满擦痕,裂纹与苔藓的石头/只想从下面翻出一个啼哭的婴儿”。态度端正,也努力过了,可惜,我还未能翻出那个啼哭的婴儿,还不能“像一根细弦为一大群声音说话”。
诗人一生都在寻找自己,什么时候找到了,什么时候才能与别人区别开来;诗人还必须具备一种能力,即能否将日常情感上升为审美情感?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最考验一个诗人综合实力;此外,从及物及事具象表达到抽象而智慧表达,更见一个诗人的精神气象,那些具有哲学背景和认知高度的诗才得以产生;前人留下经验之说不过短短几句,却概述了诗歌创作的全部要义与秘密;要命的是这些为诗的经验与秘密,具体到个体诗人的创作实践,不可仿制或排异力十分强大,如果没有足够的反作用力,绝望将是注定的。许多流行诗,就是因缺失了反作用力,不由自主泛滥成灾的。
与西方诗人相比,中国诗人一到年龄稍大便写不动了。原因也许很复杂,不便细说,在深感吃力之余,如果还不忍舍弃,就应虚心地向年轻人学习,向书本学习,向不断的实践学习;要克制名利和虚荣,要端正姿态,放下身段,打碎守成习惯,或许多少可以延缓创作寿命。就题材领域而言,从有新诗以来,我们依然停留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写作;其实早在五、六十年之前,西方就有人开始实践以自然为中心的生态写作;从这个角度去看,我们的诗歌理论是滞后的,似乎放弃了倡导和引领的作用;基于这一想法,我试着写过一首《自然诗人》,企图发出一些自己的声音,但毕竟微弱,相当于自己又消音了。严格来说,每首诗的生成,都有其秘密,每首诗与前一首诗都有区别或不一样才好;这是创造与仿制的分野,我一直告诫自己应这样做,总因力所不逮,只能遗憾了。
美国诗人马特·兰德在他74岁生日时写了一首诗:“我与谁都不争/与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用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该走了”。我喜欢这首诗并抄在床头,他说出了我没有说出的话,实践了“我有你没有的”应是诗歌的意义;好诗或好诗人的标准应是如此。现在,我就是一张写满潦草字迹的废纸,记载着瞎子摸象和刻舟求剑的盲目和愚钝,但我毕竟来过、活过、爱过,曾有的不平、恩怨、甚至敌意变的宽容;我像小路是大路的错误,像老虎也有吃草花纹,更像一只蜗牛背着唯一的行李,一边攀爬一边寻觅一边向死而生,当某一天离开这个世界,我把留下的带走,把带走的留下,如果有谁还在意这只空无的贝壳,谢谢!你就是我此生唯一的知音。打住,是为记。
文/卢辉
“当今中国,诗是寂寞与孤独的,似乎比黄花还瘦,然而,诗毕竟是语言的极致,它在人类喘息中透出了生命。”
这是周所同在《读诗琐记》的一段话,在他看来,诗从寂寞孤独中透出的生命力,是一种作用于语言的效果,是一种对于语言的特殊审视,是从各方面拨弄语言,是语言的一种翻滚,是语言的生命基因。通过这一过程,诗储存语言,促使语言发生“有机性”变化并使之合法化。因此,就严格意义上的诗人而言,心灵的内视与拷问,永远无法穷尽,也永远无法止于顶点,内宇宙与外宇宙构成了一个矛盾统一的世界。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周所同,走进他为我们构建的世界。
“反差性”的思维与诗意的“弥漫性”
“暗物质”的发现与诗意的“命名”
给事物及其事物之间的关系进行命名,这无疑是产生诗意的“第一推动力”。周所同对“暗物质”的发现与命名有许多独到之处。他认为,就诗歌创作而言,命名不等于是非判断,不等于非此即彼,而是把无数现实现象,即最神圣的现象与最人性的现象、最崇高的现象与最卑微的现象等等全部纳入更加神秘莫测和更加难以言传的方向,也就是纳入被我们用一个“美”字来说明的方向。
在周所同的诗歌创作中,他常常把诗意的“命名”当成是“暗物质”的发现。在他看来,看得见的景象还不是诗歌真正的客体,只有那些被遮蔽了的、被掀开来的“暗物质”才是诗歌真正的客体。因为,诗人的使命就是不断地给我们意识到的和相信的事物命名,而不是给我们看得见的事物命名。他认为,大千世界,作为诗人就是要把天底下的“暗物质”拯救出来,让它“重见光明”。也就是说,诗人要把那些不易“显形”的事物翩然掀开,把万物被遮蔽的一角用灵犀点亮,把日常意象分解为感性因素,并能重新将其组合成出人意料之物:“雨落在旱地里叫甘霖/痛苦却流不出眼泪叫伤心/既暗淡又明亮的寂寞才是孤独”“喜欢的书都是闲书/喜欢的事一般都是小事/喜欢的人身上大都落满草屑和尘土”“一直住在看不见的伤口里/不流血不喊疼,像一只黑山羊/有对峙的角”。这些诗意的命名以及暗物质的发现,貌似普通的道理但又不是,是把小道理变成一种快乐的发现,这个快乐的发现周所同把它当成“暗物质”的发现。在这个过程中,遮蔽之物被掀开,纷杂之物被重组,自成一体的小天地被打开,这就是周所同丰富的的情感、想象的自由,这就是周所同在万事万物或“暗物质”中制造出的命名之“酶”。
由此可见,周所同善于从“暗物质”的发现与诗意的“命名”中汲取自己的形象。他在洞察世界合理外壳下的“暗物质”里,从中捕捉转瞬即逝的形象和偶然的感受,并将其投影于现实的客体与心灵的住宅:“心中有块垒,血液里有冰川/想清扫耳廓噪音,眼前又涌来/障目的雾霾;想喜欢想热爱/却绕不过拒绝的东西/我是左手矛右手盾,是自己的敌人”。在这里,他充分地论证事物的多样性,矛盾性,也发现其始终不变的定律,并将“暗物质”重新送还给世界。的确,“暗物质”的发现与诗意的“命名”对诗人的创作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当人们对常态熟视无睹的时候,诗人却能熟视“有”睹,却能够在人们最需要的时刻能激发人们感知这一现象,发现这一现象,使处于“暗物质”结构中心的客体能在正常光线下被人看见,使“暗物质”身上的色彩能够完全折射出来,与世界产生广泛的关联。正由于“暗物质”可以“被感觉”,可以产生与永恒事物间的血缘关系,诗人才有了对“暗物质”命名的快乐。所以说,对事物的重新命名,并不在于它表现了一切新的可能的情节,而在于它在人们想像的时刻,能把现实中不可思议的东西,同我们现实生活的经验联系起来,从而产生诗意“弥漫”。
心灵气象与生活现场的“照应”
今天,诗有何用?从周所同的诗歌创作实践,我们欣喜地看到:在生活日益碎片化的时代,作为“无用之用”的诗歌,就是为了人们去感受一点活力,竭力保持生活的感召力。特别是当一切置于我们于网络之中,一切都欲使我们失去活力、变得标准化的时候,诗歌以其特有的方式构成了一种“解码器”,促使我们变得清醒,变得有活力,变得美妙异常,变成完美的自我。就拿周所同的这组《蓝调》来说,生活的现场与心灵的气象总是彼此“照应”,一次次“照应”成生动的自我。
如果说生活是一个大熔炉,那么,生动的自我就必须在“大熔炉”里炼就“心灵气象”。据了解,在中学读书时就开始写诗的周所同,他一开始写作就少有“吊书袋”的成份。他默默走进那块园地,带着山间泥土的清香,歌唱瓜棚豆架和苦艾山花,叹息着父亲的辛劳与爷爷的寂寞,讲述着山村里姑娘与小伙子们的故事。在他看来,自己出生的那个小山村,那块黄土地一切都是美的,只有在那里才有诗。后来诗禁大开,标签从诗园里撤退了,汹涌的外潮将朦胧和感觉带了进来,周所同也已从清风明月、哇唱鸡鸣的瓜棚豆架下走出,毅然掉头走进世界的深处,将自己成熟了的胸脯扑向广袤的土地,拥抱湛蓝的天空。如今,回过头来写自己熟悉的乡村,又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我喜欢米粒,是爱最小的/蚂蚁;喜欢白菜萝卜/是爱简单的叶子和露水/喜欢一个人,是爱上他的/缺点和失败;喜欢虚幻的美/是爱尘世中深陷的足迹/偶尔,也会自己喜欢自己/是平庸的人爱着平庸/是记住我和忘记我一样容易”。
从清新明丽走向稳重豁达,从讲究技巧走向散淡素朴,周所同的诗完成了一次次的“蜕变”。正如他自己所言:“诗是慢是虚无,只能暗自生长,只有翻书的手指,能使喧哗的世界安静。”从故乡的一隅放眼世界,从个人梦幻般的往事升华到人类命运的思考,周所同的诗路越来越宽,终于以自己“垂长的坚韧和比孤独更虔诚”的执着追求,在新时期的中国诗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一生食素,喜欢粗茶淡饭/不杀生也不想混入什么天堂/有米充饥有水止渴就挺好的/活得散淡,喜欢三尺清水/养一片闲云。至于卑微和清贫/就不说了,相似的人太多/而我属虎,还藏着低吼长啸的花纹”。这不,周所同的“自我鉴定”像是自嘲,但更多的是自省。是的,“粗茶淡饭”属生活,“三尺清水”属心灵,生活现场也好,心灵气象也罢,对诗歌创作而言,二者之间从来就没有谁轻谁重的掂量。因为,诗是直达我们全部的身心,它以生活来充实我们的思考,以激情来释放我们的筋肉,以心灵感应我们的语言本能,引领我们走向深远宏博、优美完好的世界。
总之,不管是“反差性”思维,还是“暗物质”发现;不管是生活现场,还是心灵气象。周所同那熔铸于诗中流动不息的生命意识,那一颗卜卜跳动着的对生活,对故土的爱心,对人类命运的独特思考与体验,特别是他对“暗物质”的发现与命名,给了我们全新的艺术视觉与思考,产生出一种有机的生活现场与精神幻觉,也就是“生命形式”的幻觉。这就是周所同,一个孜孜不倦努力攀登诗歌高峰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