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新通知!购房前需让购房人签订风险提示告知书

大皖新闻讯1月4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提醒购房人防范交易风险,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了《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购房风险提示告知书》。即日起,所有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含类似性质文书)前,应向购房人告知购房风险,并请购房人在《购房风险提示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警惕收取所谓“团购费”“信息费”“茶水费”等费用

警惕销售房屋时宣传赠送设备阳台、底层院子

凡是开发企业或第三方采取售后包租或承诺统一经营、支付租金等变相售后返租形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凡是开发企业或第三方对整层商业采取虚拟分割销售,并由运营公司统一管理,无法获得自主独立租赁权,无法明确房产具体位置的。凡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以商业办公改为住宅居住形式销售,同时要求购房人签订装修改造协议(如增加厨房、卫生间等),承诺可以生活居住、能够解决子女入学的。凡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在销售房屋时宣传赠送设备阳台、底层院子的。凡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仅作出口头宣传或承诺,未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的。凡是开发企业要求购房人购买装修包、车位等作为购房条件的。

警惕“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铺

此外,《购房风险提示告知书》显示,购房人缴纳的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首付款、按揭款、分期付款等)应当使用标注有“合肥市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设备刷卡或者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存入购买楼幢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的户名为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请不要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交存房款等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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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楼处买房收取服务费吗?买房的团购费能退吗?然而也有一些楼盘规定团购费是可退还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购房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选择购房、购房合同无法成立等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团购费。但是具体的退还条件和流程需要与开发商或相关机构进行协商,以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售楼处一般不会收取服务费,但与其合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可能会提供增值服务...https://zhishi.fang.com/xf/qg_1101156.html
2.北京中信城再发声明:从未收取茶水费定金团购费新京报讯(记者袁秀丽)6月1日,位于西城菜市口的中信城项目开发商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地产”)发布声明称,从未收取过“茶水费”“定金”“团购费”,也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拓客渠道进行过合作,请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不实信息,以免造成无端经济损失。 http://m.bjnews.com.cn/detail/1717228995169285.html
3.张雅新律师‖商品房买卖领域所涉“电商费”“团购服务费”的律...文章概要律师观点:无论案由是合同纠纷还是不当得利纠纷,涉及退还电商费或团购服务费的争议案件中,虽然目前的相关房地产销售监管政策中有相应的规定禁止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应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行政管理手段,但是,现实的司法审判中,如果就团购服务费或者电商费,有相应的书面合同,基本上会被法院确认合法有效,驳回返还电商...https://www.jianshu.com/p/c9ec48e1c242
1.“电商费”“团购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能退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因此,中介公司向购房者收取“团购费”、“电商费”,涉嫌变相乱收费,是违规行为。 二、购房者能否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团购费”、“电商费”? https://wenji.64365.com/34761/
2.买房收团购费是否合法?二、不合法的团购费去哪里投诉 买房收团购费直接到房管局投诉,按照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由此可以理解为,作为销售代理公司或中介服务机构方是不能收取团购费的。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https://mip.66law.cn/laws/2427033.aspx
3.开发商收取购房团购费是否合法?房产频道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购房团购费。购房团购费通常是指开发商为了促进销售,与第三方团购平台合作,通过团购的方式吸引购房者,并在此过程中向购房者收取的费用。这种费用的收取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它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价格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明码标价,公...https://house.hexun.com/2024-06-30/213364619.html
4.违规收取电商费,诉求退还违规收取电商费,诉求退还 本人于2022年10月购买保利沐华美苑小区(别名是保利水木芳华)房产时,楼盘开发商“广州市保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诱导购房者把“团购费”30000元整转入团购公司“和家互联(珠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收款账户(有开发商销售诱导购房者向团购公司支付“团购费”的聊天记录),而该...https://tousu.sina.cn/complaint/view/17374901399/
5.交4万这个费,可抵10万房价?小心!江门买不买房的都看看吧!某楼盘销售人员:“因为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是那么好,所以我们为了销售业绩,也要启动第三方(销售渠道),很多楼盘都在做,大品牌都在做,是普遍现象。” 实际上,在销售过程中,有很多企业打擦边球,实际收取“团购费”的既不是开发商,也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而是开发商的关联公司,以此方式来规避相关的规定。 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906/12/c2314063.html
6.贵阳市住建局集中公布一批房产中介违法违规案列今年3 月,花溪区住建局接到群众投诉,称贵州伟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房屋的过程中,违规收取 3 至 5 万元不等的团购费,目前,已核实涉及的户数 332 户,涉及资金 755 万元。 据查,贵州麒鑫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贵州伟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签订《独家委托销售代理...https://movement.gzstv.com/news/detail/101601/
7.中山售楼处买房团购费此外,购房团队也可能存在一些不诚信的问题,比如说收取团购费后不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优惠,或者将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因此,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要谨慎对待团购费的支付问题,选择正规、有信誉的售楼公司,并在支付团购费前仔细核对相关服务和优惠的内容和条件,以免遭受经济损失。https://zs.home877.com/news-44390.html
8.买房被收团购费,却不计入总房款,怎么破?国土房管局是这样说的...一市民今年5月购房时被收取了1万元团购费,希望可以退还。 沙坪坝区发改委给出的答复是:商品房经营者应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重庆市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通过第三方电(网)商或中介机构等进行销售房屋时,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如团购费,信息咨询费...https://www.cqcb.com/hot/2017-10-04/507346.html
9.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房款以外的费用...澎湃号·政务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房款以外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变相收取购房人佣金,不得通过第三方价外加价,向购房人收取“团购费、入会费、诚意金、服务费、电商费”等除预订款、预付款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应纳入购房人的总房款,且购房人所支付的用于购房的总价...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161392
10.你被房地产中介这十大“潜规则”坑过吗?快来对照看看解读:部分房产销售商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巧立名目以“团购费”、“优惠费”、“电商费”等名义吸引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捡到便宜,实则额外收取房价外的费用。 案例:广州消费者在中介销售推荐下,来到某楼盘售楼部咨询楼盘情况。销售人员以“购房可以享受团购费6万抵15万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在中介人员各种优惠的...https://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19-12/05/content_226786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