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操作考核、一级综合评审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考试等级
1、本职业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考试科目:
助理物流师:《现代物流概论》、《物流实务》。
物流师:《现代物流概论》、《物流管理》。
高级物流师:《现代物流概论》、《物流系统工程》。
认证方式:
助理物流师(国家三级):分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两部分,均采用全国统一的卷面考试的方式进行。
物流师(国家二级):分系统知识和熟练技能两部分,均采用全国统一的卷面考试的方式进行。
高级物流师(国家一级):分综合知识和高级技能两部分,综合知识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的标准化卷测试方式,高级技能采取论文答辩或物流系统方案设计的方式进行。
适合人群:
三方物流、公路与铁路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仓储、配送等企业的操作、业务、策划及中高层经管人员;
交通、航空、铁道、航运、外贸、物资等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报名入口
(一)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各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物流员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助理物流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物流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高级物流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