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第一至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1+X证书改革是国家职教改革重大制度创新。为保证此项改革顺利进行,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第一至四批全国共300个培训评价组织、446个1+X证书(详见附件1-4)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院校和专业积极参与试点。
二、申报对象
中职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
三、报送要求
从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通过系统平台进行填报和提交。
(二)审核和遴选。
我厅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及参考2020年度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审核系统平台1+X证书申报情况,遴选试点单位及认定试点数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