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工艺形态设计落后与成鞋设计市场相比,童鞋市场中产品的审美与消费都还在成长阶段,设计师在童鞋产品面料形态的需求和设计上缺乏经验,无论是在款式新工艺处理模式上,还是新工艺设计形态的创作上,与国际品牌相比都存在明显差距,没有形成完善的工艺设计技术数据平台。就国内制皮行业而言,高质量、高饱和的面料色彩工艺制作、加工、呈现形态以及不同质地、触觉的肌理感、多体编织单体穿搭等都还是皮革材料还在攻克的技术难题。
1.2外观款式设计手法陈旧国内童鞋市场,鲜有大师级的概念性作品出现,也没有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童鞋设计大师出现,没能打造知名的国际童鞋品牌,甚至少有个性鲜明的产品设计。根源在于很多童鞋设计师并没意识到童鞋是需要有积极的原创意识的,没有真正了解到儿童的消费需求,也没能深入地研究儿童的消费心理,造成童鞋产品的款式设计观念陈旧。
2童鞋产品外观创新策略
2.2创新设计理念与设计手法
2.2.1材质拓展童鞋产品材质的多样化开发,是改变产品形态造型单一的有效举措。例如,在童鞋雨鞋产品中的透明材质,不但可以与里面的鞋袜形成色彩造型的多样化,成就不同的形态造型效果;而且塑胶透明材质在童鞋产品中的一体成型既节约了成本,也在产品的防水性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使商品的用途更加多元化;再如近年来随着怀旧主题的回归,帆布、棉麻的面料经过专业处理后回到了产品的销售视线;经过专业处理的布类面料不但加强了耐磨度与抗污性,而且降低了产品的成本,提升了童鞋产品的舒适度和环保性,结合各种有趣的人造皮草打造不同形态,都是不错的材质拓展设计的实验。
2.2.2装饰再造设计师在童鞋产品中,应通过对面料的黏合、热压、车缝、补、挂、绣等工艺手段形成面料立体的、多层次的设计效果,可以丰富面料本身形态的变化,实现产品装饰再造的目的。拼接、缝合、环绕等设计手法,延伸产品仿生形体特征,扩大设计的空间,丰富设计效果;在童鞋产品上印刷图案、电脑刺绣图案、水洗油鞣图案、手工绘制图案等创作,对产品的整体设计有着积极的再造影响;各种装饰物件加入海绵体等混合材质的设计,创作出立体化及半立体化的处理效果,与平整的帮面形成了强烈对比,可以极大地丰富设计对象的物体呈现性;前期市场能有效开发符合儿童审美情趣的活泼可爱型鞋珠鞋花鞋饰等装饰配件,也有助于大幅度地推进产品的层次变化。
2.2.3样式创新童鞋产品样式设计比成鞋简单,较少采用水洗、油鞣、压花、镂空等传统工艺处理,也鲜有现代工艺制作的介入,造成了视觉审美上的匮乏。其实,童鞋产品借鉴成鞋的帮面分割体系,重建了帮面的设计体系。比如在产品设计中缩短帮面长度,加大弧度处理,简化裁断手法,使其符合儿童脚部生长规律和审美情趣;或选用鸵鸟纹、鳄鱼纹、蛇纹等名贵皮料,加工面料的颜色,采用粉嫩色系,呈现儿童的萌态;不同材质的混搭与不同颜色的拼接,都能够使鞋面造型呈现多元化,丰富装饰效果;或吸收轻纱、丝绸、蕾丝等成鞋常用元素,改良其花色和样式,创造出符合儿童消费者的心理特点的设计;再如条纹、圆点、英格兰格以及爱心、圆点等高频率出现的图案,奶牛纹、斑马纹等动物纹路,在形态上进行儿化处理,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3结语
第一个是上海的别墅,我觉得这个项目也是非常的成功,我觉得这个发展商很早之前找了我,和建筑师,还有一个很年轻的设计师,我们请建筑方案做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把它马上的进行协调,在过程里面我们提出了很多不同的意见,在建筑里面和室内的设计和园林的设计都会协调好,跟室内的配合都是要很好。
今天把这个平面介绍下,这个风格是现在中式的风格,建筑的风格和园林的风格和室内的风格也是非常统一,今天我们的设计是别墅的设计,别墅的设计和房子的设计不一样,它的空间的灵活度非常的大,我们可以改变一下,转变为改变的空间,挑空的部分,所以在不算面积的地库里面,可以做很多的功能上的设计,这是主房间的客厅的部分,包括门窗,包括做什么门,那个时候在很早以前已经沟通好了,在室内和室外的关系怎么去处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觉得这个项目做出来很有味道,而且非常的配合,这个情况是很多发展上已经了解到,在项目很早的阶段把设计师园林设计是定下来了,就是请不同的专家把这个设计做出来.
别墅另外的特质,一般都是独立的别墅,它是独立的,东南西北都有,所以在别墅它的方向的设计来说也是非常的重要,特别是在北方,中国,包括上海,北京,阳光从哪边进来,室内的效果怎么样,也是非常的重要,你看到这个卧室也是按照中国的风格来设计,有些家具业是用了我比较合作的喜欢的家具,有些做了变化。
这是一个地库上的家庭厅,另外的项目是在香港的项目,是在香港非常著名的浅水湾,那边我们做了几个房子,它不是新的房子,是改造的房子,它的外面有个露台,这个面积就是等于房子的面积,是非常大的露台,这个优点是非常宽,非常窄,我们把这个空间变为酒吧,然后是客厅区,然后是饭厅,还有家庭厅,这个厨房没有什么景观的,我们做完以后,我们全部利用,我们把很窄的空间做了一些功能,我们的颜色是非常的大胆,用米黄和黑色的配合起来,这是非常大胆的现代的设计手法,在墙上面做了木地板的墙面,这个厨房的设计跟它本来的设计改变了很多,本来是封闭式的厨房,我们做了开放式的厨房,把饭厅的墙壁也是玻璃墙,它烧饭的时候可以看到外面,因为在浅水湾景观是非常重要的里面,我们认为景观非常的重要,我们主卫生间就是这样来做,里面可以通过这个玻璃墙可以看到卧室,可以看到浅水湾的景观,这个卖点就加强了。
我们做别墅也好,其他的设计项目也好,每个项目有本来的特制,它的景观是怎么样,是山景,还是海景,园林的建筑是怎么样,我们室内设计不可能独立的来做房子,我们跟建筑,跟平面,跟总的规划,都是配合统一,才有它的效果,我们这个里面还有另外的房子,它的露台面子相对比较小,但是我们做了一个现代古典的风格,其实这个设计很多人说我做的是现代的简约的风格,现代简约的风格是个很大的框框,现代简约不是个设计的风格,是对设计的态度.
如果我的客户要求我做点古典的风格,我还是这个态度做成现代简约的风格,古典的元素可以和现代结合起来,我们有两个古典的沙发,可以放在现代的家具旁边,后面是个电视,这个很大的墙可以滑动,这是它的卧室,其实这种房间,我是特别喜欢比较人性化的设计方式,也是非常的高雅,非常的高贵,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也是追求自然,家的感觉,没有人喜欢住在皇宫里面,如果住在那里没有自由度,我觉得豪华和自然可以融合在一起,细节可以体现出来。
其实你看地毯虽然有这样的花纹,我们可以立体的来做,这个设计还是按照这个方式来做,我们可以用一些带花纹的墙纸,这个是搭配的问题,这是其中的书房,也是非常的自然,灯光和自然光的处理也是非常的重要,有时候利用镜子什么的可以变的更活泼,另外是在深圳的高尔夫球会里面做了别墅,它叫它做总部的会馆,现在无论国外也好,中国也好,企业需要这样的会馆,这个别墅是超过15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这么大的别墅住宅是不需要的,这是在高尔夫球会里面的会馆,这很多情况是企业买下来,变为接待客人,接待员工的地方,这个情况我们认为功能是不一样的,可以有很多活动的功能,按摩,红酒,台球这样的,可以做很多。
在这个会馆里面,我们要做的比较气派,我的客人要求我做一个带古典元素在里面,我认为在这个高尔夫球场里面,做的非常的豪华和好象和外面的景观不是非常的协调,要体现企业的品位,包括在里面是非常舒适的高尔夫球场,我提出了比较大胆的方式,我还是做古典,或者是现代的古典,把所有的金的颜色都没有了,我们做古典的离不开是咖啡米黄这样的颜色,我没有用到这样的颜色,我主要用白,银,灰这样的颜色来做,觉得做出来的效果很好,如果你在高尔夫球场里面,希望和外面的环境非常的配合,体现高雅的品位,我尝试用了银白灰这样的颜色,很多人看了觉得非常的特殊,而且非常的有个性,包括房间里面也是这样。这是地库里面的和喝红酒的地方,地库里面做了很大的按摩室,可以休息以下。
关键词:融侨文体中心;改造;设计理念;低碳环保
一、关于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设计总体说明
(一)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现状背景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于旧建筑外观改造的需求越来越大,如何在不改变原始建筑结构的基础上对其建筑外观进行改造,并运用简约的设计手法和先进的环保建筑材料,且采用尽可能少的装饰成为该建筑外观改造的重点。融侨文体中心改造前原始建筑外观如图1-1。融侨文体中心位于滨海城市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闽江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多科性本科大学,以“崇尚完美,追求卓越”为校训,背靠旗山,前倚湖畔,依山傍水,该建筑外立面以黄色为主,白色为辅,顶部为蓝色调,材质以瓷砖贴面及白色玻璃窗为主,整体布局与正对面图书馆结构相一致,均采用对称形式。融侨文体中心主要用于举行庆典活动、大型会议、迎新晚会及健身等场所。
(二)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设计存在的不足点
融侨文体中心从地域性、文化性、生态性、时代性着手分析存在的不足点,进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造。首先,从地域性出发,由于该建筑位于大学校园境内,大学生拥有着年轻积极向上且阳光活泼的形象,该建筑在表现形式上过于传统、单一,缺乏代表性;其次,从文化性入手,高等教育本着以教育为主的方针,营造充满书香之气的胜地成为重中之重,该建筑在表现手法上缺乏这种文化氛围;再次,从生态性而言,该建筑在材质运用不够低碳环保;最后,从时代性来讲,与时俱进正是当下大学生所应具备的精神,该建筑设计表现手法缺乏创新和现代感。
(三)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设计目的
校园是育人的空间,环境是无声的课堂,交流是最直接的老师。创造一个富有文化品位,且宜于交流的校园环境正是本设计努力的目标。在高校教育中,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情感和信息交流成为了主导,环境为交流互动的发生提供了场所,环境的积极与否会抑制或促进互动的发生,好的环境能够激发学生的热情和求知欲,起到环境育人的作用即“寓教于境”。
随着现代大学建筑的发展,在继承传统建筑风格的基础上同时也在不断的创新与发展。在我国各类大学建筑中,大学建筑已成为反映大学教育风格的一种特性。它不但影响着学校的环境,还肩负着一个时代、一个地区的建筑水平。通过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的设计,从而延长建筑使用寿命、节约能源,并使得建筑重新焕发生机。建筑应符合大学生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形象。打造成为既具有时代感、现代感,又具有文化气息的校园环境。在改造过程中只有把握了该建筑所处环境,才能发挥地域性优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修旧如旧,再现辉煌,才能在校园环境危机时期唤醒广大高校师生对环境的重视,才能在使校园的文化得到传承和发展。
(四)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设计理念
校园环境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场所,是体现校园文化的载体。同时,校园环境的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抓住校园这一地域特点,体现地域环境的独特性,是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设计的基本理念,这个理念在融侨文体中心的运用逐步加大。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设计反对大拆大建,从闽江学院的历史、地域、文化、环境以及现展理念等方面寻找创作根源、提炼设计元素。设计强调突出自身建筑的形象和特点,注重装饰性与实用性相结合。设计理念是“时代感、简约、自然、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从这几个角度展开。
(五)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设计材料运用
(六)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主入口改造设计
融侨文体中心主入口首先是人流量最大的区域,其次是整个建筑外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设计中应宽敞明亮,确保人流畅通。在改造设计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首先在原始的基础上延伸其入口,并采用立体构成中渐变的手法,给人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七)融侨文体中心建筑外观改造具体说明
融侨文体中心改造后的建筑外观体现为以下几点:首先,从地域性而言,闽江学院整体景观呈圆轴线分布,因此,在此改造设计中,以“圆”为切入点,摒弃了原有中规中矩的八边形建筑结构,采用简约的圆柱形替代,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的前提下进行外立面改造,起到节约能源的作用;其次,整体外观围绕“圆”的形式展开设计,以圆弧的顶部、圆柱形建筑、椭圆的玻璃门窗为主,无形起到相互呼应的作用。在色调上,舍去原有以黄、蓝色调,运用金灰色为主,大红色为辅,使得冷暖色调得到很好地结合,冷冷地外建筑面与入口处暖暖地大红色形成呼应,此时的红色同时起到点缀作用。
二、结语
参考文献:
[1]柳建华、顾勤劳编著.建筑公共空间景观设计.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年5月第一版,2008年5月第一次印刷.
[2]曹宏岗、高黎主编.立体构成.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第一版,2010年2月第一次印刷,书号:ISBN978-7-305-06717-4.
[3]李保峰、李纲编著.建筑表现技法.湖北美术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2005年11月第四次出版,书号:ISBN7-5394-1223-2/TU.4.
[4]张琦曼、郑曙主编.室内设计资料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年6月第一版,2009年6月第四十九次印刷.
离婚的方式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由于“协议离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由此产生的实质性的法律冲突较少出现,故各国出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对“协议离婚”的内容鲜作规定。本文着重就“判决离婚”中的管辖权冲突问题进行探讨。
一、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
由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审判结果,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本身的切身利益,同时还涉及到有关国家的社会利益,因此各国都采取立法的形式,尽可能扩大本国法院的管辖权。在管辖权确立的原则上,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属地管辖原则
这一原则主张以案件事实与有关国家的地域联系作为确定法院管辖权的标准,强调基于领土原则,对其所属国领域内的一切人、物、事件和行为具有管辖权,以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惯常居所地、婚姻缔结地等所属国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所有这些地域联系中以住所地和惯常居所地标准最为普遍采用。采用此原则的国家主要有英美和拉丁美洲国家。[1]
(二)属人管辖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一国法院对本国国民具有管辖权,对于涉及本国国民的离婚案件具有受理、审判的权限。采取这一原则的理由是离婚案件是属于个人身份问题,与本国联系最密切,所以应该由本国法院管辖。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瑞士、丹麦等国都采用这一原则。(现如今,这些国家也将当事人的住所或习惯居所作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扩大了管辖权范围。)
(三)专属管辖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一国法院对与其本国和国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密切联系的离婚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从而排除其他国家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为本国国民,无论该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该案件只有本国法院才有权受理,而不承认任何外国法院的判决。[2]如奥地利和土耳其等国就对有关本国人的离婚案件主张专属管辖权。
(四)协议管辖原则
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选择确定管辖法院。在几个国家对离婚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其中一国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行使诉讼权利。
综观各国的法律规定,采取单一管辖原则的已不多见,上述各国法律规定中主要就有以住所地管辖为主,国籍管辖为辅和以国籍管辖为主、住所地管辖为辅的两种模式。因此,总体来看,有关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正逐步走向灵活,向着有利于离婚的方向发展。
二、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协调
司法管辖权是国家行使司法的重要表现形式,各国对管辖权的争夺是导致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产生的基本原因。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在现有的立法水平下是不现实的。虽然国际社会就离婚管辖权制定了一些统一国际公约,但这些公约或是区域性的,或虽是普遍性的但参加的成员国屈指可数,影响力还很有限。所以目前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还是依靠各国国内法来解决:
(一)立法方面
首先,应尽量减少专属管辖权的规定。随着离婚案件的日益增多,各国对离婚的法律规定也越来越宽松。而强调专属管辖只会导致一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得不到其他国家的承认,这是与当前便利离婚的立法宗旨不符的。专属管辖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会损害本国国家或国民的利益,但是这种根本否定外国管辖权的做法有“杀鸡取卵”之嫌。而传统冲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并不排除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仅例外地赋予本国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与本国的基本制度与根本利益相违背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可以不予承认,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灵活的做法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秩序。
其次,应该考虑国际社会的一般做法,尽量使自己的管辖权规范能得到大多数国家的承认。通常的做法是采用选择性规范,采用这种折衷主义的立法例有着明显的好处,就是为当事人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择一提供了便利。
再次,由于协议选择管辖权能在具体案件中协调有关管辖权的冲突,因此在合理限度内尽量扩大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不失为有效方法。[3]住所地(包括婚姻住所地、夫或妻一方住所地)、惯常居所地(共同惯常居所地、夫或妻一方惯常居所地)、国籍国(共同本国法、夫或妻一方本国法)、婚姻缔结地均可以成为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权的连结点。
(二)司法方面
坚持国际协调原则是避免和消除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冲突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求各国法院基于内国的有关立法,在司法上充分保证有关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只要有关协议不与内国专属管辖权相抵触,就应该承认其效力。
其次,在外国法院依据其本国法律具有管辖权,且不与内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冲突的前提下,内国法院应遵循“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承认该外国法院正在进行或已经终结的诉讼的法律效力,拒绝受理对同一案件提起的诉讼,从司法上避免和消除管辖权的积极冲突。[4]
(一)我国有关离婚管辖权的现行法
《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20条规定:“普遍管辖”除本法规定的专属管辖权或者当事人依本法对管辖权法院另有约定的外,被告住所地或者惯常居所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对有关被告的一切案件享有管辖权。第41条规定:对因离婚提起的诉讼,如在国外有住所或者惯常居所的当事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而其住所地或者惯常居所地法院拒绝或者未提供司法救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享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23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惯常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外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来看,我国在涉外离婚管辖权问题上,选择性地采用了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原则:以被告方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管辖优先,兼顾原告方属地管辖,同时在限定的范围内(华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之间)规定国籍和婚姻缔结地等连结点作为确立管辖权的依据,从而避免消极冲突的产生,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立法建议
在跨国离婚的管辖权上,各国国内立法多以其传统的国籍或住所的管辖权为主,同时又规定了一些例外或补充性的管辖权。国际立法在力求融合国籍和住所的差别,对二者都予以规定的同时,提出了惯常居所这一新的管辖权基础并将其放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出于对本国当事人的保护等原因,各国的离婚案件管辖权基础趋向多元化,导致了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
从我国的现行立法来看,我国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基础也是十分广泛的,包括原告或被告的住所地、惯常居所地、国籍国等。在发生离婚平行诉讼时,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我国法院都有权管辖。这一规定与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不相一致,也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必须对该规定加以完善和发展。提出立法建议如下:
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在外国法院对同一离婚案件进行的诉讼已经作出判决或正在进行审理的情况下,我国法院一般不行使管辖权,已经受理的诉讼应予中止。但如果我国法院不行使管辖权会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无从保护或将有损于我国公共秩序的,则我国法院可以对同一离婚诉讼行使管辖权。
此外,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也应当在立法中予以体现。只要判决结果不违背本国的公共秩序,当事人选择的效力就应当得到承认。协议选择的范围不宜过于宽泛,应当以与离婚案件有一定联系为基本原则,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住所地、惯常居所地、国籍国等连结点供当事人选择。
[参考文献]
(1)欧斌,余丽萍.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J).东方论坛,2001(3).
论文关键词:字体字体工具字库字库软件外观设计
(一)字体
字体是从形体结构系统对文字符号系统所做的类型概括,通常一种字体具有统一的风格、规格等共同标准。一般意义上的字体是在书写汉字时保证字的根本结构、笔画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对笔画的粗细、弧度、局部结构、搭配、比例等方面进行的创作,当该种改变形成一定规律或规则并运用到其他汉字书写中,使得书写出的汉字都具备了一种统一的风格,这种具备统一风格的书写规则、书写样式就是字体。在现代语境下,字体与字型可同义替换,即字型是一系列具有统一规格和风格的字的总称,程式化、标准化是其根本特征。
(二)字体工具
实现字体的工具是字体工具,如字帖、铅字、字体软件等,这些都是实现字与字体结合的工具,只是随着年代和科技的发展而变得更简捷和功能更强大应用更方便。为应用于现代技术的工业使用,字库以字库软件的形式常常出现,字库软件是最常见的应用字体的方式。
(三)字库
通过字体工具的运用字体实现的结果是产生带有某种字体的文字,为了适应字体使用者的需求,字体研发最终将覆盖全部汉字,即形成数量众多的统一风格的字的集合——字库。字库是某种印刷字体之规模化数量的单字及字符等按照国家标准或者其他标准的规范性集合。豐字库是字的集合,是众多带有该风格的单字的数据库。一本字帖、大量铅字、拥有大量字的字库软件是字库的不同表现形式。
(四)单字
单字是呈现特定字体的少量个数的字库中的个体。单字必是字体的体现,如“飘柔”二字是使用了“倩体字”的两个单字。
二、字体保护的利益衡量
三、字体保护模式的探讨和构建
(一)国外经验之借鉴
1.独创性难以判断
3.法保护模式许多法律认定的难题
(三)外观设计保护的优势
1.字体与外观设计内涵相似
2.外观设计保护模式减少字体利用的阻碍
字体若采用外观设计保护模式就应该遵循“权利用尽”原则,即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又称专利权穷竭,其含义是指对于专利权人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或者与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他人在购买之后无须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就可以使用、许诺销售、销售。2008年《专利法》修改后明确规定了进口他人售出了专利产品也不侵犯他人专利权。专利法作出上述规定是为了符合专利法的立法目的即便利技术的流通和创新,减少传播中的阻碍。这点符合字体在利用传播上的实际需要,就可以解决如NICE公司购买了方正公司“倩体字”软件后的使用问题。
3.外观设计保护模式节约司法认定成本
专利法上专利权是国家审核授予的,所以若采用外观设计模式,字体若要受到保护就必须向有关机关申请其权利,得到批准才能获得权利。这样就在权利产生的阶段就严格审查其字体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要素,并且这样由同一机关用同一标准来进行评判得到的结果唯一,法院审理也有据可依,不必再行审查。
4.商业模式更易于操作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市纺织装饰用品科技研究所;中国家纺行业协会规划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