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邀回答拒赔的问题,这是一个百万医疗险拒赔的案例,比较典型。
19年11月有购买一份一年期的线上百万医疗,20年11月续保,21年1月底因脑梗死出险,三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为由拒赔。保险是我母亲给父亲在微医保上购买的,母亲文化程度不高,购买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健康告知里的条条款款,直接就勾选了。现在保险公司说在19年的时候父亲有在医院做过医学检查是超声还是影像来着,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查出有肾结石和肾积水,然后说有健康异常。健康告知也以首次投保为准。然后我后来仔细看了告知条款,说的是一年内未发现健康检查异常,我想问,这种保险已经买了一年,我看网上解说这种一年期保险第二年也是新的保单,续保第二年,按新的保险投保,还要按首次健康告知来核算吗?我出险的病情和健康异常的病情没有丝毫关联。这样拒保合理吗?
划重点
1、保险公司拒赔最常见的理由,未如实告知。投保时需要“完整”“充分”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否则会以此拒赔。
(若有人告诉你,你申报病况一部分就可以了不要全告诉保险公司,等拒赔的时候让他给钱)
2、文化程度不高,也需要满足如实告知的前提,否则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保险公司理赔时,不看客户是博士生,还是小学生)
3、第二年投保新医疗险,实际上是保险公司按照你上一年的健康情况承保新的一年医疗险,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这个雷,是延续的。不理赔是因为这个雷。
3.1最佳的补救时机是,在第二年投保时补充告知全部身体状况,而不是“图省事”让保险公司“惯性”承保。
3.2只有首次投保未完全告知的客户,才有这个“麻烦”即需要补充告知投保之前的情况。而且很有可能客户新增加病况,补充申报时只能全说(包括当前新增病况,因为保险公司需要重新审定该保障是否可以承保)。否则,又成了投保时补充告知不充分了。无疑这就增加了客户被加费、延期、甚至拒保风险。
3.3首次投保充分告知的客户,不需要续交保费时再补充告知当前身体是否新增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会接受客户续保期间新增疾病的备注说明,因为没有必要。
4、若有人告诉你,看理赔疾病与告知疾病是否有关联关系的话,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理赔经理从来不看“有无关联”,只看是否如实告知,切记!
简单说,保险公司认为“一开始投保时你骗了我(客观上未告知),合同签发都是不成立的,还指望我赔钱给你,没门。”如果非故意隐瞒病况申报理赔,拒赔后按退保处理。如果有故意未告知的证据,保险公司拒保后是可以不退还保费的。
5、找到专业保险顾问,协助你投保,这些情况可能会避免出现。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保险公司投保时要做什么申报,90%以上的客户申报不完整,都是给自己留理赔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