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送餐途中撞人,谁担责?骑手、平台、代理公司,还是保险公司?
另,今天说的案例并没有经过审判环节,在诉前调解阶段就终止了。法院将这起调解案例当成了典型案例进行了宣导,也在山东省高院的自媒体号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宣传。
2021年9月,某外卖平台A的骑手罗某在送餐过程中将孙某撞伤,后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孙某家属起诉,被告有四方:外卖平台A,外卖平台在青岛的代理公司B,和骑手签订合同的劳务公司C,承担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D。(注意这里面并没有骑手,这是什么原因我并不清楚,可能是该行为属于工作内的行为,理应由背后公司承担责任吧,或者是骑手本身就赔不起,家属就直接放弃了)
梳理了这个骑手背后的法律关系,如下图
外卖平台A运营app,事故发生地的配送业务由被告B代理公司实际完成,A只做算法分配业务,不从事线下配送,B属于A的合作方。
骑手罗某和劳务公司C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至代理公司B处工作。(原文用的是劳动关系,这里我不太理解,暂时略过去)
代理公司B在保险公司D处投保雇主责任险。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骑手是在外卖的配送途中撞死的孙某,那么理应是接受派遣的代理公司B承担赔偿责任。虽然骑手和劳务公司C有劳动关系,和代理公司B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影响这个责任的划分。
基于此,在法院的调解下,B代理公司及D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孙某家属60余万元。
这个案件是将责任归到了代理公司B上,保险诉讼127期里面,法院是将责任是归到了工资实际发放方处。同时由于案件中都有保险公司的介入,所有保险公司都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我们留意一下,在前几年的类似案件中,这个赔偿方往往是一笔糊涂账,也没有保险公司的参与,伤者很多时候在索要赔偿的时候非常为难。而现在的撞人事件中,由于有了保险公司的介入,往往会承担掉大部分赔偿,所以相对简单了许多。
法院在这个案件的推文提到了这么一点,就是“部分外卖平台公司及代理公司缺乏风险意识,对保险不够重视,这些因素导致骑手撞人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且发生事故后极易发生理赔难问题”,为此,法院建议“投保范围可覆盖配送员人身意外、配送车辆财产损失、配送途中致他人或他物损失等赔偿项目,代理公司应为骑手投保其他补充保险,补齐可能发生的保险缺口。”
法院在这里呢,就提到了商业保险的重要性,涉及了配送员自身的意外险、配送车辆的财产险、配送途中致他人受伤受损的责任险等三类险种,其实呢也就是专属于外卖行业的雇主责任险下的三个保障责任。
其实除了外卖行业外,所有的行业都有购买雇主责任险或者团体意外险的必要,一方面是对企业员工的基础保障,防患于员工受到意外伤害,另一方面也是减轻企业自身在面临巨额索赔时的损失,广大老板们都可以考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