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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安医院医患和谐办公室主任杨宇介绍,手术意外险在2005年推出后,外地一些民营医院与私营医院借此搞创收,做得很不正规。“医院与保险公司互相勾结,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因此后来被卫生部叫停。”杨宇说。
在几年前麻醉意外险的推广时,曾经出现过医院与保险公司相勾结的乱象。有媒体在2008年前后的报道中称,个别地区部分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帮助保险公司宣传、推销和代售“麻醉意外险”,并从中获利。
2008年12月12日,卫生部下发通知,禁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服务宣传、推销和代售保险产品,禁止接受保险产品经营单位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
医院的自发尝试
关于此次佑安医院推出手术意外险的举措,杨宇表示,这并不是北京市卫计委的统一要求,而是医院自发尝试的。
“通过近几年对医疗纠纷的数据统计,每年的医疗纠纷事件有60例左右,因为手术意外而造成的纠纷占据了三分之一。但是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病人并不这么认为,他可能会想,医生是不是没给好好做手术,认为医院有责任。如果有了手术意外险,病人获得一部分经济补偿,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部分的矛盾。”杨宇说。
佑安医院在推广的过程中,交由中盛融安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融安”)来寻找符合医院要求的保险公司,最终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签订了这方面的协议。
邢玉英介绍,在成立之初,本来是计划由医院与患者共同作为投保人与受益人,但保险公司不认可医院作为受益人,因此这一方案只能搁浅。“目前医院和个人共同承担保费的意外险设计起来是比较复杂的。”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如此表示,患者是个人,医院是团体,两个投保主体是不一样的,很难集中到一个保险中来。
“在这一过程中,医院只是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保险公司在我们医院设立销售点,患者和家属可以在手术前到医院里的保险公司销售点自愿购买保险。”杨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