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3,7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响洪甸路1750号,法定代表人吴庆隆,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二次充电动力电源正、负极材料(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十)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金丰大厦201A室,法定代表人张馨月,经营范围为: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16,191.9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9,114.60千元,2023年1-10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23,075.1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649.50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2024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座椅、锂盐产品、设备零部件及辅料等;
(五)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3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业务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人民币600亿元。
3、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
二、审议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2)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每季度末内审部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34
关于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集团”或“本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集团与公司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集团拟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00亿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上限为人民币12.8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比亚迪汽车金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项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
(4)法定代表人:周亚琳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7)经营范围:
(8)股东及持股比例:
■
(9)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1,013,644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403,350千元,2023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2,788,23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43,357千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经查询,比亚迪汽车金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
(2)存款利息额度上限:人民币12.8亿元。
(3)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4)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比亚迪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银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本次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该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八、备查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3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36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公司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计提3,767,831千元人民币,其中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1,596,422千元人民币,财务担保合同转回减值准备16,810千元人民币,合同资产转回减值准备56,634千元人民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2,244,853千元人民币。剔除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本次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影响2023年度当期损益(税前)共计3,767,831千元人民币。
二、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82,233千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722,584千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058千元,应收款项融资转回减值准备10,453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二)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2023年度转回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6,810千元人民币,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有变化,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并确认相应减值准备。
(三)合同资产
公司2023年度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6,634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四)存货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44,853千元,计提依据如下: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3年前度当期损益(税前)共计3,767,831千元。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3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38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吕向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89.5%和10.5%的股权,吕向阳先生与融捷投资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注2:融捷投资控股持股数量包含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的股份。
三、其他说明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张敏先生及喻玲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486,613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51,208千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35,546千元后,扣除2022年末期已分红金额3,324,525千元,2023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7,750千元。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不限于按出资比例),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含)及以上(按2023年末数据,下同)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804,769.59万元。
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在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二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2)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
比亚迪电子的董事会根据上述批准所配发及发行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根据购股权或其它方式配发)及发行的股本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比亚迪电子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当日比亚迪电子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的20%。惟根据(i)供股(按下文的定义);或(ii)根据比亚迪电子所发行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现有认股权证、债券、公司债券、票据或其他证券的条款行使认购权或换股权;或(iii)根据任何当时已采纳以向比亚迪电子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雇员或任何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或可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股份;或(iv)根据比亚迪电子的组织章程细则发行股份以股代息者除外。
“有关期间”指由比亚迪电子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比亚迪电子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比亚迪电子的《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比亚迪电子须召开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供股”指在比亚迪电子董事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内的比亚迪电子股份持有人(及(如适用)有权参与发售的比亚迪电子其他证券持有人),按彼等当时的持股比例(或(如适用)所持其他证券的比例)发售股份,或发行购股权、认股权证或赋予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权利的其他证券,惟比亚迪电子董事可就零碎股份,或于考虑比亚迪电子适用的任何地区法例,或该等地区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后,作出彼等认为必需或适当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十九、《关于召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6月6日(周四)在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布。
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594证券简称:比亚迪公告编号:2024-029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永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804,769.59万元。
公司监事黄江锋先生在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监事全票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