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

1、原告不能起诉被告,因为有借款纠纷案在先,如果允许原告提起保险纠纷案,势必造成原告获得重复债权;

3、原告有权单独起诉被告。

笔者认为,对本案的正确认识和处理,涉及到一项很重要法律制度,即不真正连带责任。所以,笔者在分析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主体问题之前,首先必须介绍一下什么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以及其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含义及类型

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广义的请求权竞合,与狭义的请求权竞合相区别,狭义的请求权竞合是指权利人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责任人享有不同的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有权选择且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请求权作为其主张的依据。而广义的请求权竞合则是指权利人基于同一事实,分别对不同的责任人享有不同的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有权选择其中之一或者同时选择几个请求权作为其主张的依据。

不真正连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2、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而其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行为有因果关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如篇首提到的保证保险纠纷,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导致了保险事故的发生,从而使保险公司与借款人之间形成了不真正连带责任。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或不当得利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如某甲乘坐公交车与违章行驶的某乙相撞而受伤,对某甲而言,公交公司的违约行为与某乙的侵权行为形成了不真正连带责任。

4、因合同上约定的债务与其他法定义务的不履行行为竞合而成立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如甲与某学校合同约定由其负担某未成年人上学期间的学费,在该未成年人欠交学费的情况下,学样既可以基于合同约定要求甲支付,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要求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支付,甲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之间形成了不真正连带责任。

三、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有许多相似之处。如:责任人都为数人;给付内容相同;其中一个责任人的履行均使其他责任人的义务免除。但二者仍有显著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责任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责任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责任人对权利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连带责任具有共同目的,且各责任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责任只有各自单一的目的,各责任人之间对责任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相同纯属法律关系偶然巧合。所以有无共同目的是区分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关键。共同目的指的是各个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为满足权利人的权利及为权利提供担保而结成一体,各项责任均为达到此目的的手段,连带责任人任何之一履行给付就使设定的连带责任的目的实现。②

3、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由于基于同一原因产生责任,所以其承担的责任大小往往是一样的;而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导致产生同一内容的给付,所以其承担责任的大小经常是不一样的,如篇首提到的案例中,原告根据保证保险合同与根据借款合同所主张的债权数额并不完全一样。

5、连带责任人之间有内部分摊关系,据此关系存在着内部求偿权;不真正连带责任人之间不存在内部分摊关系,故即使其内部存在求偿也非基于分摊关系,而是基于终局的责任承担,其性质与连带责任人内部求偿不同。

通过上面的分析和比较,我们一方面要看到不真正连带责任各责任人系分别基于不同原因产生同一内容给付责任这一特性,同时又要看到各责任人在承担责任方面存在事实上连带性,这也是不真正连带责任这一概念的由来。

四、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

同连带责任一样,不真正连带责任同样存在多个责任人共存的特点,因此,其在诉讼程序方面也存在权利人对责任人的诉讼以及责任人之间的诉讼,笔者将前者称为外部诉讼,将后者称为内部诉讼,试图从内外两个方面对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进行分析。

1、关于终局责任人

由于终局责任人具备最终承担责任的属性,所以权利人对非终局责任人的责任免除的效力不能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责任却会导致非终局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其损失无法要求终局责任人弥补,所以在权利人免除终局责任人的责任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责任人的责任也归于消灭。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均包含终局责任人,由于不同责任人之间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基于不同的事实,在有些情况下,这些不同的事实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只是偶然地联系在一起,因而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存在终局责任人。例如两家工厂都向水库里排污水,致使水库里养的鱼死亡,两家工厂的排污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也都不属于终局责任人。

2、不真正连带责任外部诉讼中中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

由于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的相互独立性,权利人对某一责任的行为效力往往不能及于其他责任人,这一点与连带责任不同。在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对于单个责任人的责任免除、催告、时效中断等对其他责任也发生效力,但是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除非该行为系针对终局责任人,否则仅对该单个责任人发生效力。

3、不真正连带责任内部诉讼中的诉讼主体确定问题

当然,并非所有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均有终局责任人,在没有终局责任人的情况下,责任人承担责任后,无法将其损失再归责于其它责任人,自然也就不存在内部求偿的问题了。权利人的利益得从一责任人处得以实现后,即不能向其它责任人再行主张,否则会造成权利人实现双重权利的现象,为此,有的学者认为,这种结果会造成责任人逃避责任或减轻责任,会给人一种“加害人越多,加害责任就越轻”的感觉,这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的。对这个问题,理论界鲜有提及,笔者认为并不是该问题没有引起学者们的注意,而是因为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其最终归宿是权利人所受的损害的有效填补,而不是责任人利益的必然丧失,责任人最终是否因其责任而丧失了利益不是民事法律所强调的,而是刑事、行政法律需要规范的内容,尽管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确良性,但这已不是本文需要探讨的问题了。

五、结语

笔者在本文中并没有采用通常的行文方式对开篇提到的天桥区法院受理的保证保险案例进行分析,因为本文重在论述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主体问题,相信通过前文字里行间的分析,大家都已看出笔者对篇首案例是支持天桥区法院第三种观点的,银行根据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有权在起诉借款人之后再行单独起诉保险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涉及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但因为该制度并未见诸于具体法律条文之中,所以目前直接运用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的判决仍然极其鲜见,使得此类案件至今尚未形成带有普遍性的判例模式。这就要求法官在处理此类法无明文规定的案件时,能够将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的精神、各种法律解释学的方法运用于司法实践,主动顺应成文法与判例法日益趋同的世界法治发展趋势。

THE END
1.以案说险丨及时维护保单信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提出:在办理承保、保全等业务时,应认真审核客户信息,保证客户信息的真实、完整;明确告知客户不提供真实、完整客户信息可能带来的后果。对于客户信息存在缺失的,应要求客户补充更正,补充更正完整前不能核保或保全通过。如果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客户信息发生...http://xxsbxhyxh.com/news/27_2211
2.保险频道—保险案例—投保王先生: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王先生得到了全方位的高额保障,保证了家庭的财务安全; 王太太:拥有了包括寿险、意外和重疾在内的综合保障,也能避免自身的风险对家庭财务的损失,加强了对孩子的保障责任; 宝宝:在基本重疾和意外保障基础上,用保险补充可预测的、确定性的大学教育金。(来源:《北京商报》)...https://www.pingan.com/wap/baoxian/anli/72641.jsp
3.建工险的保险期间与保证期2005年,圈中人保险网作为唯一的保险类专业资深网站,跻身中国十大热门金融学习网站。圈中人保险网共设36个版块和栏目,内容齐全,数据权威,更新速度快。网站开辟VIP会员浏览专区。您成为本站会员后,可以以会员身份浏览会员中心的 【保险论文】 【保险营销】 【保险条款】 【保险案例】 【保险考试】 【保险实务】 【...http://www.qzr.cn/newsfile/bxjy/bxjykt/20100510120356.shtml
4.江苏高院:金融商事审判10大典型案例110网律师阅读提示:2015年8月20日,江苏高院通报2010-2014年金融商事审判情况,总结相关案件审判经验,归纳问题,研判趋势,剖析金融纠纷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了江苏法院金融商事审判10大案例。 10大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的类型包括 :储蓄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以下内...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594866.html
5.小微企业“政银保”合作贷款模式案例案例一:河北省“政银保”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创新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小微企业数量不断增多,现已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稳定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长久以来的难点问题。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河北省...http://m.sinotf.com/News.html?id=211338
1.什么是信用保证保险?什么是信用保证保险 初始化频道:信用保证保险知识https://www.chinalife.com.cn/chinalife/gsztc/bxyz/cxzs/xybzbxzs/231593/
2.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案例分析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案情]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贾汪支行(以下简称贾汪农行)。 被告王世猛。 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徐州市贾汪支公司(以下简称贾汪保险公司)。 2001年4月13日,贾汪农行与贾汪保险公司签订《汽车消费贷款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保险协议书)。约定:为培育汽车消费市场,贾汪农行为不能一次性...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3/08/id/74306.shtml
3.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意思案例二: 某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了诚实保证保险,保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该企业的员工贪污了120万元。保险公司向企业赔付了100万元。 结论 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可以降低贷款机构的风险,提高企业的贷款成功率。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保险产品时,应通过合法渠道,了解保险条款,评估自身风险,选择合适的保...https://www.51poswang.com/news/6274.html
4.以案说险案例介绍 2021年11月,投保人A工程公司(简称A公司)参与某地农业农村局(简称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投标,购买了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为农业农村局,保险金额20万元,保费不足千元。 2022年3月,农业农村局开标过程发现,A公司存在业绩造假行为,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当月,...https://www.ygxinbao.com/yurongCMS/news/newsContent122518.html
5.家庭保险规划案例分享怎么写保险,是家庭财务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涨,突发意外和疾病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在这里,我将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为大家讲解家庭保险规划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大家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一起来看看吧! 一. 子女教育基金保障 ...https://m.huize.com/study/detail-369859.html
6.阳光保险金融贷款逾期未还的影响及案例分析:是否产生利息罚息和...阳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用于保障贷款人在贷款逾期时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若干阳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逾期案例。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案例: 小明是一名年轻的职场新人,他在银行申请了一笔个人贷款,用于购买一辆汽车。为了避免贷款逾期后无法偿还的风险,他还购买了阳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https://www.jqcom.cn/2024baiqi/yqdongtai/102936.html
7.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一——保证保险贷款模式开辟...——保证保险贷款模式开辟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新途径 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武汉市通过建立“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风险分担机制,创新开展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极大地调动了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有力地缓解了“轻资产”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https://www.ndrc.gov.cn/fggz/cxhgjsfz/dfjz/201901/t20190107_1159376.html
8.警惕“高利放贷”!关于保险类纠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作出这些提示...保证保险中“高利放贷”现象应引起注意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对保险合同效力、保险赔偿范围、保险代位求偿权、涉车辆保险诈骗等保险领域常见争议的裁判认定标准进行了系统总结梳理,并在白皮书中列举了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机动车的认定、新冠肺炎疫情与保险理赔范围、保单中特别约定条款效力认定等多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211092555641642.html
9.民生人寿:讲解“代理退保”风险,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事后蒋甲及蒋乙对于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帮助表示非常感谢。在维护了自己保单财产安全的同时,也通过此次事件明白了“代理退保”的危害性。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客户以业务员代抄风险语录为由要求全额退保的投诉纠纷,该案例中,保险公司认真核对投诉人身份,发现与投保人不一致,及时联系投保人核实真实情况,从而揭开“代理退保...https://news.xhby.net/jr/jryj/202310/t20231012_8116041.shtml
10.反担保函是什么意思(反担保时效法律规定)《诉责论谈》公众号的创办人,发表包括诉责险承保、拒保、知识讲座、理赔案例、风控经验介绍及及企财险、责任险、意外险等在内的各类保险产品理赔案例分析等原创文章700多篇,并在《中国银行保险报》发表保险案例分析文章十多篇。 人身伤害的诉讼期是多长时间(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https://www.77cxw.com/fl/444461.html
11.银行数据分析案例6篇(全文)银行数据分析案例 第4篇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5日,总部设在北京。公司主要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snb84hp2.html
12.新保险法经典,疑难案例判解保险百科新保险法经典,疑难案例判解 文章简介:内容简介 《新保险法经典、疑难案例判解》内容简介: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民生改善,保险事业逐渐走进千家万户,向保险公司投保已经成为公众普遍选择的获得保障的途径。目前,中国保险https://m.dby.cn/detail-103142.html
13.《保险学》案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仅指货币资本金,这与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有密切关系,保险责任的承担是以货币给付为主要形式,对货币资本的要求可以保证保险公司在出现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理赔,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确保发挥保险的补偿职能。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到账率不足法定的最低限额2亿元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是该...https://doc.mbalib.com/view/ebf56fdcae66ca8921c017cd38bced7b.html
14.网贷借钱1400元,被捆绑买了近百元保险,律师:事先应明确告知保险投诉案例较少,利率过高是网贷投诉重灾区 网贷平台是坏账的高发区。为了规避风险,一些网贷平台会寻求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根据网贷之家报道,针对网贷平台的特点,设计的险种主要有账户安全险、借款人意外险、资金交易险、抵押物灭失险、履约保证险。其中,账户安全险和借款人意外险即属于伍先生在网贷平台上借贷时购...http://pc.nfapp.southcn.com/38/1399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