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管理的关键工具,在社会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增长,保险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和经济功能日益显著,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及低利率环境等因素,对保险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构成了挑战。同时,频繁的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也考验着保险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在此背景下,确保保险业的稳健运行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这不仅有助于应对各种挑战,充分发挥其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还能通过提供广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障民生需求,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业稳健运行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保险业发展仍呈稳中向好的稳健态势。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在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保险业总资产从27.8万亿元逐步增长至35万亿元,整体呈现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
在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我国保险业整体原保费收入、财产险原保费收入和人身险原保费收入月度变化均稳中有进,保险业整体、财产险和人身险均呈现出形稳质优的发展态势。
人身险原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率在8.3%至15.9%之间稳定浮动,整体呈上升态势;财产险原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率在2.9%至6.1%之间稳中向好。
由以上数据可见,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呈现出稳健发展、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这一趋势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相吻合,同时也反映出随着生活质量的提升,人民对风险分散和权益保障的需求日益强烈。
风险防控措施有力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自然前提,保险是最主要的风险转移手段。做好风险防控与管理,实现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是保险业稳健运行的重要条件。当前,保险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偿付能力风险,即保险公司的资本与所承担风险不匹配的问题,受承保过度、市场竞争、通胀及投资亏损等多重因素影响;利率风险,特别是在低利率环境下,对寿险业预定利率、产品定价和准备金评估构成挑战;以及气候变化风险,它降低了保险标的可保性,增加了保险公司产品设计和精算定价的难度。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新“国十条”明确“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此背景下,前移风险处置关口,持续完善风险处置机制,正成为保险业遏制增量风险的重要着力点。具体内容包括:严格市场准入,审核保险机构、管理人员及股东资质,优化市场布局;强化持续监管、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强化“报行合一”也已成为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推动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以往,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相对较高,可能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备案时的水平,影响公司稳健经营。2023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2023年10月,又发布《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报行合一”。2024年1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提出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在半年内三次就“报行合一”发文,凸显了强化“报行合一”落实责任的监管理念。
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稳定
在全方位多角度的风险防控措施下,保险业的风险整体可控,可以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和风险综合评级两个指标进行衡量。数据显示,自2023年第一季度以来中国保险市场整体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都处于较稳定且较高的水平,这也是我国保险业风险防控措施取得的成效之一。
风险综合评级是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综合评价,衡量了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综合评级整体考虑量化风险及非量化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健全,涵盖战略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等。按照综合评级,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个监管类别。数据显示,自2023年第一季度以来A、B类公司数量在中国保险市场占绝对优势且占比逐渐提高,体现了风险防控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保险公司风险整体可控。
下一步,面临诸多挑战,笔者建议应继续增强保险行业抗风险能力,提升全球竞争力。持续深化金融改革,推动保险业在保障功能和投资效益上实现双赢。深入研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促进提升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精算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