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资金投入少,杠杆作用不明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财政资金投入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投入,二是间接投资。调研发现,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中,保定市财政资金较少有直接投资。2014年,安新白洋淀省级农业园区获得了一笔400万元的园区建设专项经费,据了解这是配合保定市白洋淀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的一笔投资,用途严格限定在农业科技园区生态环境改善方面。从财政对园区的间接投资来看,有两条投入渠道:其一是农开办以“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对科技特征较强的农业企业给予大概500万元/年的财政补贴(要求企业有配套资金);其二是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以项目立项形式给予的资金补助,年补助金额不到1000万元。上述财政资金的间接补贴方式,不论是从规模上还是方式上,对农业科技企业自主创新投资的吸引力并不大,致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二、保定市农业科技园区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
(二)财政补贴方式缺乏创新,对金融资本吸引力不足现有的财政补贴方式主要是农业开发项目补贴、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补贴、少量贷款贴息,其中,前两种补贴方式均起到了调动企业自身筹集配套资金、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的作用,但这两种方式均未起到吸引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的作用,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杠杆效应不明显。目前,我国财政资金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有多种创新模式,包括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农业科技推广基金、商业性贷款担保基金等等。在此方面,保定市财政部门还有待解放思想,创新思维,积极尝试能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的财政支农新方式。
(三)财政资金补贴的配套任务过重,反而加剧了企业融资负担几乎所有的项目都要求实施单位进行资金配套,配套任务相当繁重,往往资金不到位,建设项目就不能按合同进度分步实施,有的甚至不得不缩小规模,使项目工程的投资效益受到很大的影响。其中,昌利农业科技园区就曾发生过因配套资金不到位而错失项目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园区建设融资服务平台缺失调研发现,所有的农业科技园区均未有过政府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进行融资推介的经历。这说明,保定市各个农业科技园区管理部门,还未主动搭建金融服务对接平台,建立园区主体与金融服务主体之间的对接机制。由于信息不对称,园区主体与金融服务主体之间缺少相互了解的沟通渠道,也是导致金融服务不能顺利进入园区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对策建议
(二)搭建科技创新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农业科技金融内部化截至目前,保定市拥有国家、省、市三级科技创新平台120家,包括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这些创新平台涉及到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据现有资料分析,保定市创新平台建设中并未建立起与之配套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基于此,建议保定市借鉴江苏等地在高新技术园区建立金融服务大厅的经验,建立一个服务于全市创新平台的金融服务大厅,为创新项目(包括农业科技园区项目)提供投资咨询、产权评估、企业估值、银行信贷、商业保险、抵押担保、股权转让系统交易推荐、企业上市培育、风投推荐等在内的一站式金融服务,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角度看,使农业科技与金融实现深度融合。
关键词:
农业科技;金融支持;融资;对策建议;湖南
金融在现代农业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起到重要作用。从国际经验看,农业科技金融模式主要分为美国式的市场主导型和日德式的银行主导型。从我国实践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制度、农村经营体制、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多元文化特色等因素决定了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模式具有一定复合性和区域特色[1]。即科技贷款、创业风险投资、科技资本市场和科技保险等市场机制起到基础作用,政府对科技金融市场起引导、服务、补充和监督作用,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的拆借、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等社会机制起重要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湖南是传统农业大省,拥有实力雄厚的现代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但是依然普遍存在农业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农业科技保险缺失等问题。因此,针对湖南农业科技发展实际,深入研究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机制,对于解决我国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的融资瓶颈,提升农业技术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机制
1.1市场融资机制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
1.2政府支持机制发挥引导和规范功能
1.3社会参与机制对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有效补充
在农业科技金融活动中,完善的社会网络是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6]。首先,农业科技信息的共享、农业科技企业的信用评级、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的拆借、农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天使投资等融资网络的构建依赖农村社会资本参与。其次,诚信和鼓励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治理农业科技金融市场的失灵。如民间农业科技贷款市场的建立有赖于各主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农业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增进相互信任和合作,为农业科技主体之间的联保、互保奠定基础。最后,社会参与机制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普及和宣传。村委会、农业科技企业、农业技术推广的中介组织和农业科技人员等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成果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尊重农业科技创新的意识,可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将社会机构引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环节,逐步探索和完善农业科技与金融互动融合的统筹联动机制。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机制应该包括以上三种机制的协同,即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解决农业产业链融资问题需要各种科技金融机制之间的配合和协调发展,同时在农业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中需要各种机制之间的高效融合。
2湖南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现状与融资需求特点
2.1湖南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现状
2.1.1农业科技创新水平较高,农业产业综合效益逐步提升
近30年来,湖南共获得24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的成果近千项,年创效益超过30亿元人民币[7]。在杂交水稻、经济作物栽培技术、大水面综合开发、牲猪品种改良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与农业产业发展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有力促进了农作物种业、茶油产业、牲猪饲养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在隆平高科等农作物种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下,超级杂交水稻、油菜、棉花等农业科技领先技术,主要农作物良种推广率达95%以上。如油茶林总面积达133.2万hm2,占全国油茶林面积的47.1%,改良后的油茶产油量比未经改良的油茶增产超过5倍,2014年全省油茶产值达213亿元,形成了有代表性的产业集群,现代农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逐步提升。
2.1.2现代农业科技普及率较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待转变
与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不相适应的是,湖南农业科学技术普及率和成果转化率不高。根据湖南省乡镇企业局的数据,2012年湖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55%,农业科技贡献率53%,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则仅有20%,低于全国30%的平均水平。以鲜销为主要销售目的的农产品达到80%,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率为1∶1,低于全国的1.4∶1,更低于山东的2.3∶1,可见湖南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不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亟待转变。
2.1.3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不足,投入结构和经费分配有待改善
由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投入存在资金投入力度不足、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经费流向分配不均等问题。如湖南农业科研机构人均经费1万元左右,不到全国农业科研机构人均经费的一半;全省农业科学领域的研发机构只占全省所有研发机构总数的7.5%;湖南省农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个环节资金投入结构为1∶0.3∶100;而发达国家这3个环节投入比例为1∶10∶100。这些都导致湖南农业科技的前期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投入不足,影响农业科研水平的提高[8]。
2.2湖南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融资需求特点
2.2.1农村小额信贷需求萎缩,现代农业科技推广需要多元化金融支持
首先,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对资金需求旺盛。据人民银行长沙支行的调查显示[9],由于种植和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农户+基地”“、农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始涌现,传统农户小额信贷需求日益萎缩,例如某农村信用社5000元以下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在2004年为50%,2012年减少至27%。一方面,对于农业科技企业而言,贷款融资远远不能满足其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许多优质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实现规模持续扩张。以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的隆平高科为例,公司融资规模逐年增长,2013年末资产总额达38.4亿元,比2003年增长近4倍,为公司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技术升级而产生的融资需求越来越大。其次,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信息化网络建设、技术支撑和组织运行都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维持。如平江县近年通过各种渠道整合资金2000多万元,新建和改造19个农技站,搭建“农技宝”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和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2.2.2农业科技小微企业期盼引入风险投资
第一,对于初创期的农业科技企业和孕育期的农业科研项目而言,前期资金基本来自自有资金或者少量的科研经费,急需风险投资基金,特别是天使投资。第二,对于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而言,虽然能够通过金融机构获取一定数额的贷款,但是资金有限,自身条件又不能支持上市融资,发展与壮大阶段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2013年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对1200多家中小企业进行融资需求调查,其中541家企业提出了120亿元的融资需求。许多中小型农业企业急需提升技术竞争力,资金缺口较大,期盼能引入风险投资。第三,风险投资不仅能够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通过投资参股参与决策,提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企业发展咨询,缓解“种子期”和“成长期”农业科技资金困难和发展困扰。
2.2.3农业的脆弱性需要农业科技保险支持
一方面,农业科技企业投资周期长、预期收益难以估测导致了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难度大、风险大,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农业科技保险来实现风险转移,保证现代农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同,这对农业科技保险的种类和服务范围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保险机构提供能满足企业不同阶段需求的复合型保险种类。
3湖南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现状
3.1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状况
3.1.1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1.2农业发展银行逐步增加农业科技贷款
截止2014年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累计发放农业科技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等867.1亿元,择优支持金浩茶油、金健米业等农业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1560家,其中支持国家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26家,省级龙头企业187家。通过支持隆平高科、雪峰种业等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推动了制种、农机、化肥等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为湖南农业科技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
3.1.3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服务农业科技新模式
3.1.4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涉足农业科技金融领域
截止2013年底,湖南省村镇银行达30多家,涉农贷款余额为68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7%。村镇银行推出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抵押贷款等新的农村金融产品,极大地减少了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难度。另外,农业科技龙头企业纷纷入主村镇银行。2008年成立的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发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占股51%,隆平高科、克明面业等本土农业科技企业出资占股49%,其中,隆平高科为桃江建信银行第二大股东。隆平高科充分利用其农村科技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农业科技融资方案,农业科技信息、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咨询等优质服务。
3.2农业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状况
湖南农业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饲料、种植、牲猪养殖和谷物加工等传统农业科技较强的产业。如正虹科技、金健米业、隆平高科、新五丰、大康牧业和唐人神等农业龙头企业都得益于上市融资,但上市融资比例较小。据统计,2013年湖南企业通过上市直接融资达1860亿元,但农业企业融资不足5%,这与湖南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目前,湖南加大了对农业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政府加大力度引导重点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建立“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通过组织严格审查,筛选具有一定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入库,其中不乏像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河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春云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农业科技企业[10]。另一方面,长沙产权交易所、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和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等在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3农业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融资状况
3.4农业保险发展状况
在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推动下,湖南农业保险发展较快,具体表现在保险的品种不断增加,覆盖的保险范围和保费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0.11亿元,居全国第5位、中部六省第1位。2015年上半年全省农业保险赔付支出2.39亿元,同比增长5.59%。累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69.29亿元,受益农户1262万户次,为度过自然灾害提供了坚实保障。2014年湖南省又推行了特色农业保险试点,资金专项用于特色农业保费补贴。依托湖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农产品保险、农业保单质押融资等使农业科技企业受益匪浅,提高了承担风险的能力、拓宽了融资渠道,充分满足农户和农业科技企业的需求,农业风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3.5农业科技园区的金融支持状况
截至到2015年4月,湖南省拥有8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总量在中部地区位于前列。其主要采取由地方政府牵头管理、与科研院所共担科研项目、农业科技企业独立发展的运营模式。目前,农业科技园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首先是农业发展银行对湖南农业科技园区中的多家农业科技骨干企业发放了大量科技贷款,有力带动园区的建设发展。其次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农业银行2013年提出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项目的方案,湖南省多家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园从中受益。
4湖南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存在问题
4.1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农业科技金融有效供给不足
4.2农业科技金融的政府机制未充分发挥
4.3农业科技金融的社会机制存在不足
5对策建议
5.1建立农业科技与农业金融的协调机制
首先,由省级科技部门和农业部门联合设立湖南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引导母基金,并鼓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的特色农业设立不同类型的子基金,充分发挥其引入社会资本的杠杆效应。其次,农业科技部门与金融部门要联合制定农业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政策及实施办法。再次,农业科技规划和项目申报与农业科技贷款政策协调。农业科技规划和项目申报要为农业科技贷款提供项目引导和发现机制,金融机构要加强农业科技贷款的绩效考核。最后,加强农业科技的财政投入机制和农业科技的市场投入机制的协调。
5.2鼓励与现代特色农业科技和科技园区农业项目相结合的金融创新
第一、加大农业科技园区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农业科技园区设立融资服务中心,为农业企业提供“一揽子”融资服务。第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业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产品。具体可以推行农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围绕核心农业企业的产业链融资产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链贷款等。第三,加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上市培育和准备,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权交易市场,依托湖南现代生态农业科技优势,建设现代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建立中部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第四、鼓励农业“产学研金介”模式的发展。要推进现代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在实施农业科研院所分类改革的同时,创新农业科研院所运行机制。建立以农业产业化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将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纳入产学研,强化农业“产学研金介”协同创新机制[17]。
5.3营造良好的现代农业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建立农业科技金融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农业科技金融联系会议制度和农业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举办农业科技金融政策与信息会和项目对接会。二是健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业科技信用制度。加大对农村非法金融活动的司法力度,维护农村科技金融市场秩序。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要通过出台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征信网络建设和行业自律等协同推进农业科技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建立农业科技金融绩效考核和风险监控机制。通过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增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给予服务农业科技的知识产权评估、信用评级、成果转化、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优惠和鼓励政策。
5.4大力培育和建设农业科技金融人才队伍
一要加大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建议依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农科院、湖南林科院等高校院所农业科技和经济管理专业教育资源,设立农业科技金融、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等专业课程,培养本地农业科技金融急需的创新与管理人才。二要建立农业科技金融培训和人才交流制度。定期主办面向湖南特色农业和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与金融人才招聘和人才交流专场,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农业园区创业孵化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对农林院校毕业生、基层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人员业务持续培训机制,通过农业科技金融展示和交流会等形式鼓励农业科技和金融人才的交流与合作[18]。最后,加大农业科技金融人才的引进力度。对农业科研人才、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型人才以及金融人才的引进和交流给予政策支持,稳定农业科技金融人才队伍。
作者:寻舸尤文佳朱婷婷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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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现状;发展思路;保障措施;辽宁海城
21世纪,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随着加入WTO,有效解决产量与品质、增产与增收的矛盾,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已十分迫切。因此,加速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满足新阶段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将是我国农业现阶段的重要任务和历史使命。
海城作为一个县级市,农业发展在全省较为领先,各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农业成果转化速度慢、产业化程度低、科技对生产贡献不高,因此,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显得更加重要。根据国家实施“科教兴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海城地区对农业科技推广的重点和方向进行了相应调整。
1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基本现状
1.1取得的主要成就
(1)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保证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序进行。海城市现已初步建成了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龙头,29个镇区为龙身,各行政村为龙尾的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农技推广人员300多人,其中市级占30%,乡级站70%[1]。
(2)推广应用了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加快了农作物新品种的更新换代,使海城市农业由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过渡。
(3)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通过广播电视讲座、现场讲授示范、科技宣传栏、技术咨询点、科技大集等形式,把科学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1.2主要经验与做法
(1)加强政府部门在农技推广中的主导作用。海城市目前农技推广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政府部门推广;二是农业技术市场或科技企业,通过技术交易或新产品推销,实现技术成果转化或技术服务;三是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农民自主参与,引进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而从实施规模及效果、组织力度及社会影响来看,政府占主导地位。
(2)加强推广体系建设和发挥推广队伍积极性是保证农业科技推广发展的关键。推广体系的建设,一是满足农业科学发展需要,有利于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二是农民自身需要,引导农民接纳新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生产管理能力,实现生活改善和收入的增加[2]。
(3)有重点地开展重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全市每年有大批农业科技成果出现,在组织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有重点地选择一批技术成熟、实用,覆盖面广、转化力强,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进行推广应用,可以从整体上较快地推进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如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配方施肥技术等,均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措施。“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可为带动大范围区域发展,提供成熟的模式、技术和经验。这几年,全市建成了农业中心高科技示范园区、腾鳌四位一体示范园区等,都发挥了较好的带动作用。
2农业科技推广面临问题与困难
(1)农民对新技术接纳能力差,基层推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影响农业新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首先,由于环境及待遇不好,基层农村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知识学历人才、非专业人员进入,造成推广队伍中整体知识水平低;其次,基层推广部门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和操作能力不够;第三,推广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与高效农业多样化发展,对农民缺乏足够的权威感。此外,广大农村普遍存在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的问题[3]。
(2)加入WTO,农业产量与品质、农民增产与增收的矛盾更为突出。目前生产的主要农产品,由于品质差,不仅在国际市场竞争优势不强,在国内市场也受冲击。
3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发展思路
(1)突出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和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实现重点突破、全面带动。在大批农业新科技成果中,选择一批针对性强、辐射面广、带动力大,并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业技术进行推广示范。尤其抓好一批特色和优势明显、生产与市场需求大的关键技术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初步建立海城市农业科技推广的体系框架和发展模式。
(2)以政府农业科技推广为龙头,带动和引导不同层次及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推广发展。抓好国家级重大农业科技推广计划。
(3)坚持实施大面积推广与建设科技推广示范、产业化示范基地并重发展的原则。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是一项长期性任务,通过基地建设,可以实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和科技教育等综合功能。
(4)坚持技术推广与科技教育并重的原则。发挥农、科、教部门联合优势,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向纵向深入发展。协调农业推广、科研、教学部门,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从单纯技术推广向技术普及和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与能力发展。
(5)立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兼顾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转化。
4农业科技推广的保障措施
(2)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农技推广资金投入。一要增加农技推广资金的投入,并保证专款专用。二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技推广力度。
(3)加强推广体系建设,更新观念和鼓励创新。农技推广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它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主要载体,是新阶段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依靠力量。必须加强以政府为主的推广体系的建设并把服务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同时各级推广机构在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兴办经营实体,实行“一站两制”、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管理运行机制[4]。
(4)加强科学普及和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方式加快人才培训。一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编写当地的农业推广技术系列丛书;充分发挥农业广播学校作用,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科普宣传;组织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之间相互观摩、交流。二要对农民企业家进行农业技术、管理培训。三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掌握并能应用现代科技的新型农民。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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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
一、充分认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意义
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是科技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信息形态存在的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技术创新的成果。与其他信息资源一样,共享性是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最鲜明的特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就是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的重大课题。
首先,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体现了农业科技革命的必然趋势。当今时代,信息化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将进入中长期结构调整阶段,各国纷纷把信息化作为改造传统产业、助推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在农业科技领域,信息技术也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科技信息已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创新农业科学的重要战略资源。信息化正在成为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趋势和目标,而以信息化为特征的农业科技革命使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相互渗透,彼此促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农业科技资源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为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创造了基本条件;另一方面,涉农用户对农业科技信息及服务的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除农业科研人员外,农业推广、农业生产、农业管理人员甚至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的需求均有很大提升,另外,涉农用户对农业科技信息及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日益注重信息的全面性、综合性,更注重服务的迅捷性、高效性。可以说,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是当今农业科技革命的必然趋势。
其次,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十二五”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信息化具有极强的渗透、倍增和创新作用,是实现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选择。在信息化背景下,农业现代化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新的历史使命。我国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工业化为基础的农业机械化,更包括农业信息化。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这对于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用现代技术装备农业,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变,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在农业科技信息的开发、整理、传递、服务上下功夫。
最后,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是我省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十二五”期间,打造首都经济圈、推进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加快河北沿海地区发展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我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和竞争优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圈、一带、一区、一批”战略任务,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支撑。实践表明,农业科技信息化对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业科技含量、拉动农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通过对农业科技信息广泛采集、组织加工、与共享,构建适合我省的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开发一批实用性好、针对性强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河北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现状分析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已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不仅技术成熟,体系完善,标准规范,资源丰富,而且都建立了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传播网络,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已经从基础资源建设转向资源整合与共享以及多类型、知识化的信息服务,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一是从重建设转向重应用推广,二是农业科技网络从分散化、独立化向互联互通转变。三是农业科技信息服务重点从政府、科研部门向公共需求转变,四是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以上四个方面昭示了我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展。也应看到,由于我国信息技术、农业科技总体落后,加之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局限,我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从总体上来讲还不能够适应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长期以来,河北省非常重视农业科技信息共建共享。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取得很大进步,如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已经覆盖全省2000个乡镇、5万个行政村和40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河北农业信息网整合了12个涉农部门,建立了农经、农情、农价三级共建共享数据库,设立服务栏目近万个,数据总量达3760GB,连续五年荣获“中国农业网站百强”称号;研制开发了40多个农业专家系统,推广面积达2000多万亩,增收节支10多亿元;“12316”三农热线、“千万农民短信服务工程”等服务平台,提供了快捷、方便的咨询服务;完成了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覆盖25万户农村家庭。①上述措施推进了河北省各市县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和网络延伸,加强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整合,提升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尽管如此,河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五,人才队伍不适应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河北省农业科技人才匮乏,与其他省份相比有很大差距,从现有农业科技人才看,很多人对于农业技术比较精通,但对于网络信息技术则不熟悉,而网络技术人员对农业技术则不是很擅长,缺乏既懂农业科技又懂信息服务的综合型人才。由于农业科技人员和信息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的局限,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开展。
三、推进河北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措施
如上所述,河北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总量较小,缺乏规范,多样性、开放性和实效性不足,同时,在共享机制、环境等方面存在种种缺陷,这使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低下。针对以上问题,要从以下方面入手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
首先,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农业科技信息建设,加强农业科技与信息和金融的对接,按照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农业科技信息建设经费的投入,彻底改善农业科技信息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的状况,做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软硬件建设工作。
第三,优化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要加强对全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管理,进行统筹规划,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机制上的保障。一是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打破区域、单位、学科界限,对高校、农业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农技服务机构等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机制;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技术,破除区域、部门、行业等的阻碍,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关,构建农科教相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合作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整体进步;三是完善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构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层级限制,建立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监督层、咨询层组成的管理体制,引导、激励和促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
目前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均已开展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农产品贸易,美国、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在农业信息化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些国家从本国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国外农业信息化发展
(一)美国农业信息化
(二)德国农业信息化
德国发展农业信息化的方式是以农村为主体,从建立村庄、道路的信息系统入手,利用电脑软件来记录所属村落的每块地的规格和价值,并开发电子数据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向农户提供各类农业信息,如农作物生长情况、病虫害防治技术、农业市场信息等;为加大计算机网络技术普及力度,促进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德国几乎所有学校均开设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课程,这不仅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方面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还可以使农户通过网络得到最新的农业信息。同时政府还着眼于农业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如农业模拟技术、计算机决策技术、精确生产技术等,这些技术的有效利用,有力地保障了德国农业信息化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了德国农民增收,达到了发展农业的良好效果,并给其他国家带来了先进的经验。
(三)日本农业信息化
二、国内农业信息化发展
三、国外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
(一)美国模式
(二)日本模式
为保障农业信息化的有序和顺利运行,日本政府首先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充分和专门的研究,并制定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及国家农业发展政策。其次,利用网络优势完善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该体系分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联合会”主办,即市场销售信息服务系统,这个系统属于国家所有;二是各种农产品的生产数量和价格行情预测系统,由日本农协自主统计数据并进行,这系统由各农协主管;这两个系统相互配合,使每一个农户能及时了解国内外市场行情、农产品价格以及生产数量,从而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有的放矢,确定和调整生产,使自己能够比较明晰地掌控生产。
(三)法国模式
(四)印度模式
印度也是一个农业相对较发达的小国家,其农业人口较多,他们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历经沧桑,最终找到了适合本国的发展合理的发展模式。该国发展农业信息化是由中央政府主导,依靠政府的基本发展项目,获得农民帮助;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农民协助工作。并实施的“知识信息计划”,其主要目的是将信息技术服务于广大农村。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由政府做,实施运行由农民完成,真正做到政府与农民互帮互助,同时又培养了一批农民信息技术人才,为国家发展农业信息化铺平了道路。
四、国内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主要成功模式
(一)北京模式
北京因为历史地位和地理位置的原因,始终把“整合”放在发展农业信息化最重要的位置。北京所倡导的“怀柔模式”就是在充分利用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将宽带、光缆遍布到各村各镇的各信息化点上,各信息化站点再利用无线通信网将信息和反馈到农民手里,这样就构造了一个“(无线通信网)+地网(宽带数据网)+人网(信息服务员)”有机整合的农业信息化网络环境。主要支持点:企业为主体、信息员为骨干、农村信息驿站为结点。
(二)河南模式
河南省实施的“宽带和电视机入户”模式,该模式主要基于省际卫星的功能,由基站统一接收卫星信号后,再利用网通传送,采取机顶盒技术,以电视机作为信息接收终端,通过IPTV技术实现农户的远程互动视频点播。这种模式也可以称作为“网通模式”,即利用“河南网通”或利用的宽带网络资源来传输农业科技信息等,拓宽了农民的信息视界,实现了一网多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