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3060”背景下我国碳保险发展路径研究行业新闻行业资讯

近年来,绿色低碳转型的理念逐步为大众所接受,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重要共识。2020年9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指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作出更大努力和贡献”。此后,多个省份计划提前实现碳达峰,冶金、石化、水泥、钢铁等传统行业被重点监控,2021年下半年各省“能耗双控”成为热点。2021年10月24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中央总体部署,“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此前碳融资、碳信用等金融领域相对起步较早,而作为社会重要保障力量的碳保险也正破浪前行。

2.研究意义

研究在碳达峰碳中和“3060”背景下的碳保险意义重大,是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必然,碳保险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国履行减排承诺的重要助力。2015年,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中国作出了四大减碳承诺,为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在减排过程中,国内清洁能源装机量的提升、森林碳汇的增加以及新的碳捕捉、减碳科技的发展过程都具有不确定性,需要碳保险与其他碳金融产品一道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二是保险创新的必由之路。伴随着产业高质量转型、低碳化发展,现有的保险无法满足这些领域的投保需求,清洁能源技术的购买、碳汇的稳定输出、碳交易的履约等都需要纳入考量,有些碳保险领域的创新甚至可能是颠覆性的。三是保险业自我转型的提质优效。碳保险主要由财产保险公司承保,而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目前严重依赖机动车辆保险,尽管近几年在非车险领域有所探索,但非车险领域零散、不可持续、受众面窄的局限性较为明显,新的开源是当务之急,保险公司非车险转型恰逢碳保险巨大的市场前景下,这是一个绝佳的机遇。研究碳保险现状以及如何发展有助于高质量实现“3060”目标。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1.从绿色保险到碳保险

2.从碳金融到碳保险

二、国内外碳保险的

发展及运行情况

(一)碳保险的定义与内涵

国内外文献研究对碳保险的内涵存在较大差别,从“绿色金融——绿色保险”路径切入定义的碳保险内涵相对较为模糊,因为绿色保险当前缺乏准确的定义,并且如果单独摘取碳保险,则其他绿色保险的分类仍无明确的边界;而从碳金融角度切入的碳保险相对清晰,在碳保险是碳金融与其他碳金融细分并列的一个分支这一点上基本达成共识,只是在碳保险的内涵是否需要在碳排放权交付保障的内涵上进行拓展有所分歧,这种分歧还表现在例如是否把所有与环保低碳有关的行为都认为是碳保险。正如类似杨桂龙(2021)在绿色保险定义中指出的,保险机构本身的低碳运营与其他企业并没有显著差别,不应该纳入绿色保险,此处类似的情形也不宜纳入碳保险,过于宽泛的内涵定义反而丧失了碳保险应有之义。

本文对已有的类似概念进行了梳理,如表1所示。

参考上述定义,并结合碳保险发展实际,本文认为碳保险是为基于减少碳排放所产生的特定交易、技术和行为提供保障、降低损失风险的一种保险。若所进行的交易、技术和行为主要目的并非减碳,但确有形成减碳效果的,可以采用碳保险附加条款的形式加入到传统保险中。

(三)碳保险的分类

碳保险三个环节包括碳排放前的减碳环节、碳排放后的碳汇环节,以及打通这两个环节的碳排放权交易,核心是碳排放权交易。

三、碳保险在“3060”背景下

发挥的作用

(一)当前碳保险的运行机制

当前,气候变化逐渐加剧、资源消耗日益增多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严峻问题,对此,我国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解决对策。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发展循环经济有三项基本原则,即资源利用“减量化”、生产商品“再使用”和生产废弃物“再循环”,其中,“减量化”原则是最基本的,其要求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即通过技术改造等途径尽量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然而,在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阻碍。

碳保险的作用机制可以归纳为以下四项。一是预防机制。保险公司会联动专业的第三方公司为客户提供风险防控服务,实时监控投保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以预防和减少风险事故发生。二是赔偿机制。风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向受益人赔偿保险金或者等价的碳排放权,帮助投保人控制减排成本,增强财务稳定性。三是激励机制。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上一保险期间内企业的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的承保策略,如向未出险的客户提供费率优惠或附件权益,以提升企业的履约积极性,激励企业加快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四是增信机制。保险公司从经济制度上为碳排放权的交易、融资等活动提供风险保障,实质上起到了增强排放单位信用等级的作用。

(二)未来碳保险的创新方向

碳保险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为前提,以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下的碳排放权为基础,保护碳排放权核证交付、市场化交易。在碳排放权交易中,碳保险主要承保核证交付风险、交易信用风险、质押融资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目前在国内,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已经针对碳排放权的核证交付、质押融资创新推出“碳保险服务协议”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成功落地。未来,针对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我国可逐步探索相应的信用/保证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机制,以确保交易企业的基本运营不因碳交易市场波动而产生重大影响。随着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保护环境和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各个国家设置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也将随之升高,届时碳排放权的交易双方将不仅局限于国内的减排主体,而是世界上多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地区)主体,因此,碳保险的承保地域范围也可扩展至全球多个国家(地区)。在承保形式上,除了将碳保险作为主要险种外,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其他险种的附加条款的形式承保。

1.碳排放权交易信用/保证保险

为了按时向监管部门交付配额,企业会采取多种方法减少碳排放,但是由于技术设备、资金、经营策略等因素,总会存在一些企业无法达到碳排放标准,也会有一些企业的碳排放额度未用完,这时前者就可以通过购买后者超额的减排量降低自身的碳排放,碳排放权的市场化交易应运而生。

我国自2013年起就陆续设立了八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截至2020年末,各试点地区已累计成交碳排放权4.23亿吨,成交额达到98.1亿元。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截至10月29日已累计成交碳排放权2020.2万吨,成交额达到9.08亿元。在如此巨额的市场交易过程中,难免存在信用风险,买卖双方都有可能因故无法完成交易,以此为契机,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信用/保证保险机制为交易双方提供担保和承担风险。当有一方违约时,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之后再向违约方追偿,这样不仅保证了碳排放权顺利交付,同时也降低了违约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2.碳排放权价格指数“保险+期货”

3.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保险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在国家政策对碳排放的约束下,基于人为制度设计而存在的市场,而一个国家的气候政策可能由于战争、社会动荡、政权交替等多种因素导致变革,例如,美国曾于2019年宣布退出《巴黎气候协定》。这种政策的不确定性给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政治风险,此外,在国际交易中同样存在着信用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总体风险巨大且难以评估,因此,针对国际交易领域的碳保险在中国至今空缺。不过随着未来国际间碳排放权交易的逐渐频繁,数据积累逐渐增多,我国保险公司可选择适时进入该领域探索承保路径。

4.碳保险附加条款

四、我国当前发展碳保险

存在的主要困难

目前我国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同质化严重,商业银行推出的碳信贷、碳债券、碳排放权抵押融资等信贷融资类产品占据市场主流,保险公司推出的风险控制类产品仍处在推广阶段,以试点较早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例,2016—2020年保费收入虽然持续增长,但一直低于责任保险平均增速,说明碳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难题。

1.法律政策支持力度不足

2.交易市场有效需求不足

3.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不足

4.保险公司产品供给不足

五、结论及建议

一是加强碳保险的制度安排。加快推动碳达峰碳中和“1+N”体系中“N”的制度建设,使碳保险的风险承担机制和路径可以更加清晰。完善已有的保险法律体系中碳保险制度,修订和调整与碳保险相适应的法律条款,加强碳保险配套法律制度的出台,并且在制定过程中留下文义拓展的空间,改善目前很多保险实行中因缺乏上位法支持而无法及时创新的问题,充分借鉴欧美国家碳保险法律框架和创新制度试验的经验。强化环境信息的公开披露,在ESG框架下对企业信息进行监督、使用、评估,确保碳保险前期数据采集准确而高效。

二是加强碳保险的市场运作。在政府引导、监管推动的背景下,丰富碳金融工具,促进碳排放权全国性市场的活跃,使保险能在大数法则下进行精准定价、分类定价和定价回溯,并与其他金融工具积极有效配合。尊重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政府通过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公开信息,提升市场透明度,提升碳保险市场有效性。加强保险的分地区、分行业、分级定价。尝试在部分领域采用定额保险,通过银保合作等方式加强碳保险的金融活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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