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养宠市民越来越多,因宠物产生纠纷时有发生。日前,清江浦区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宠物狗咬伤邻居案件,宠物狗的饲养人张某当庭赔偿邻居李某800元,双方握手言和。
2022年9月,张某和女儿牵着自家泰迪犬乘电梯下楼散步。就在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小狗挣脱牵引绳,扑向正准备上电梯回家的李某。后经诊治,李某狂犬病二级暴露,需注射疫苗,产生医疗费用410元。李某向张某索赔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费用共2800元,遭到张某的拒绝,一气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
接手该起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有些疑惑,原被告住同一栋楼,邻里关系还算和睦,且原告伤情也不算严重,双方为何会上诉至法院?联系双方后发现,被告张某觉得李某伤口没有出血,伤得并不重,就打了个疫苗就要2800元,心里接受不了。在李某看来,自己虽然伤得不重,但张某拒不赔偿的态度让他咽不下这口气。双方都赌着一口气互不相让,这才闹到了法院。
“原告起诉的目的不是为了赔偿,而是要出口气,讨个说法,本案标的额不大,又是邻里之间,化解‘怨气’才是最重要的。”承办法官说。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对该案优先采取诉前调解。一方面做张某的工作,确实是其小狗闯了祸,该赔偿还是要赔偿;另一方面做李某的工作,赔偿数额上再进行适当让步,不要伤了邻里和气。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来到法庭见面,原告李某作出让步,同意800元了结此案,张某当场转账,并向李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宠物闯祸,主人担责。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一定要依法履行对动物的管理和看护义务。本案中,张某作为伤人动物的饲养人,因其管理不善致狗伤人,虽损伤不大,仍应承担相应责任。■融媒体记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