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课堂,法伴成长护航——五(9)班家长进课堂《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
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冯绍南的爸爸走进了五(9)班的家长课堂开展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课,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了法治信仰的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介: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守护未成年人各个阶段
未满8周岁
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未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满8周岁未满16周岁
满8周岁未满16周岁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守护未成年人最重要权益案例分析
当“霸座”遇上《民法典》思考:
15岁的小明和家人出门旅游,在高铁上遇到有人霸座,而霸座的人却嚣张地撕毁了他的车票,该怎么办?
当高空抛物遇上《民法典》思考:
35岁的小明在小区楼下锻炼时,被一个高空坠下的烟头烫伤,小明大怒报警。
回答: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警方查明了责任人,小明获得了赔偿。
当宠物咬人遇上《民法典》思考:
45岁的小明在路上被忽然窜出的宠物狗咬伤,该怎么办?
回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小明可要求狗主人赔偿。
当胎儿权利遇上《民法典》思考:
当小明仍是胎儿时,姥姥姥爷把祖传手镯交给他父母,说是送给小明的。小明出生后,手镯归他所有吗?
回答: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当网络打赏遇上《民法典》思考:
9岁的小明用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用爷爷的手机给主播打赏8万元。该怎么办?
回答:根据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的规定,爷爷证明了是9岁的小明实施的行为,追回了打赏的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