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正常使用被保机动车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出现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比如车内人员因事故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但以下情况不在保障范围内:因违章搭乘导致的车内人员伤亡;驾驶员故意行为造成的车内人员伤亡;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斗殴、犯罪、自杀、自残导致的伤亡;乘客在车下时受到的人身伤亡。
通常,车上人员责任险在投保时,投保人能自行选择投保的座位,也能和保险人确认保险金额,一个座位的保额一般在1到5万。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仅对保障座位上人员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保额。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以国家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为准,以每人投保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不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还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维修时发生事故导致的车内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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