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什么意思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责任免除
一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二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四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二)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三)被保险人及驾驶人以外的其他车上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四)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自身伤亡;(五)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六)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七)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八)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九)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部分。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