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于独立经纪人的规定与原先的保险代理人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独立经纪人可通过互联网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在互联网保险飞速发展、销量迅猛增长的当下,保险从业人员在利用互联网经纪公司的展业软件进行高效、快捷的保险销售的同时,《意见》给予了保险从业人员的互联网展业行为极大的支持。
2015年我国保险代理人已达500万,而代理人们常年受制于一条“行规”桎梏,即无论产品是否好坏,他们都只能推销自己所在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的产品。即便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性价比更高、保障内容更符合客户需求,他们也不可以推荐,否则就是违规的“飞单”行为,会遭遇扣分、罚款、降级甚至解除合同等处罚。这种垄断思维甚至堂而皇之地被写进部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品质管理办法》。
这种限制,出发点看似是为了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和业务品质,实际上是剥夺了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选择权。这会对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造成双向的伤害:一方面,销售人员会遭受到立场或专业性的质疑,容易丢单;另一方面,毕竟每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各有短长,如果只单纯推销自己家的产品,势必不能全面满足消费者的客观需求。
《意见》鼓励形成一个自主独立个人经纪人群体,这意味着我国正式向“独立个人经纪人”社会前进。这也是目前发达国家保险行业的常态——类似“个体户”形态的“最小保险中介”,因管理层级的缩减,签下同样一笔保单,独立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将会大大提高。这也将有力刺激更多保险从业人员成为尝鲜者。保险经纪人将会从现有的平台和模式中解放出来,而便捷强大的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将会成为他们展业平台的首选。
由于互联网保险没有明确的行业限制与地域限制,所以传统的“一步一个脚印”式的保险展业方式极有可能被互联网保险展业逐渐代替。经过了资源的重新分配之后,互联网保险成为了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销售正在逐步互联网化。而《意见》的出台正是给予了保险从业人员们政策上的支持。
互联网保险的出现将改变传统保险模式
独立经纪人《意见》出台之后,对于保险从业人员来说,首先要做的便是找到一家正规、可信赖、有口皆碑的互联网保险经纪公司为自己的互联网展业铺路。
作为业内成功跨界互联网的第一家,众安保险至今在线服务过的客户数量已经过亿。众安保险的CEO陈劲认为:传统的保险产品是基于“经验数据”来设计和定价,而互联网保险则是基于“关联数据”。众安保险的互联网化,并不是简单地把线下保险产品搬到网上去售卖,而是深度嵌入互联网背后的物流、支付、消费者保障等环节,改变传统保险行业的产品结构、运营形式和服务模式,并以此打通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从未松动过的屏障。
通过互联网的特性来为客户提供高效的在线保险服务,同时通过不断扩大的客户群体来收集数据、关联数据,从中判断出客户的核心需求,从而设计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如果说众安保险的互联网思维是站在保险消费者的立场上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那么作为互联网保险界的后起之秀,行家保险就是站在保险从业人员的角度,为他们的展业开拓了一片新的疆域。
在保险关系中,除了消费者以外,保险代理人其实是保险产品的另一类受众群。所以在整个行业逐渐互联网化的进程中,保险代理人的痛点和诉求一点都不比保险消费者来得少。因此,在众安保险之后,各类第三方保险平台也开始纷纷向代理人抛出来自互联网的橄榄枝。
行家保险CEO庞浩认为:当一个独立保险经纪人开始使用保险展业类软件,那他就如同是以“个体”的形式,开始“经营”一家迷你型的“互联网保险公司”。
保险展业类软件的出现,让独立经纪人可以如同众安这样的大型互联网保险公司一样,为客户提供包括在线投保、即时咨询、线上理赔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第三方展业软件让独立保险经纪人不再依赖于大公司的资源、平台和技术,同时也将他们从过去保险产品的局限性、展业空间的限制性中彻底解放。这样颠覆传统的销售模式与无限提升的市场规模,使保险展业类软件势必将成为独立保险经纪人不可或缺的销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