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高性价比,18-49周岁均358元/年;2、全国通赔,意外医疗100元以上即可报;3、覆盖人群广:从事1-4类职业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人士均可投保;4、附加公共交通工具保障。
伤残特约: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伤残,经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保险人仅承担主险条款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中意外伤害残疾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保险合同中其他条款与本特别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
1、本产品仅承保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生活的18-49周岁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应为1-4类。本产品限购一份,多投无效,投保成功后第4日零时生效。
2、本产品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应依据保险公司的职业分类表如实填写职业信息。若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批改。理赔时,保险公司将依据以下规则对被保险人职业类别进行判定:(1)工作期间出险,职业类别以出险时被保险人所从事工作对应的职业类别为准;(2)非工作期间出险,职业类别以被保险人日常从事的主要职业为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按上述判定规则确定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疾病住院医疗责任如下比例赔付:(1)意外医疗免赔额100元。经社保赔付后,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100%赔付;未经社保报销,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80%比例赔付;(2)疾病住院责任:经社保赔付后,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0免赔100%赔付;未经社保或任何第三方赔付,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按200元免赔后60%比例赔付;(3)本产品的医疗责任不扩展自费医疗。
3、本产品对于18岁含以上女性被保险人,如在投保前已经被医院确诊患有盆腔炎症、乳腺结节、乳腺增生、宫颈炎,对于上述既往疾病以及所导致的并发症,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责任等待期为90天。
5、本产品《平安产险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版)》承担意外伤害以及意外医疗保障责任;《平安产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A款)(互联网版)》仅承担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