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校方责任险购买,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编号:CQHGZYXY-202138。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磋商保证金
单价限高价
备注
2021年校方责任险购买
7.7
0.05
6元/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响应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资格条件装订要求: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四、磋商有关说明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3、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205(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五、保证金、标书费缴纳与退还
保证金和标书费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账号:50001120041052506322。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公司基本账户。
(3)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单笔一并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