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六】
下一页
2020-01-2016:55
推荐访问
【liuxue86.com-证券从业考试备考辅导】
考点:反洗钱工作基本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管理;
2、建立健全洗钱风险管理体系;
3、积极建设洗钱风险管理文化;
例题
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基本原则中,()是指证券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洁的反洗钱措施。
A.风险相当原则
B.同一性原则
C.自主管理原则
D.动态管理原则
【答案】A
【解析】考察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风险相当原则指证券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洁的反洗钱措施。
考点: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基本要求
(一)客户身份识别的基本要求
证券公司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开展客户身份识别、重新识别和持续识别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证券公司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证券公司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证券公司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交易,证券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证券公司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持续与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1、持续识别客户身份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证券公司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2、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1)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2)客户行为或交易情况岀现异常的;
(4)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6)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7)证券公司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证券公司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釆取以下的一种或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1)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2)回访客户;
(3)实地査访;
(4)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5)其他可依法釆取的措施。
考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
(一)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1、风险相当原则。证券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2、全面性原则。除特定例外情形外,证券公司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
3、同一性原则。证券公司应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
4、动态管理原则。证券公司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自主管理原则。证券公司经评估论证后认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要求。
6、保密原则。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
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
证券公司应综合考虑客户背景、社会经济活动特点、声誉、权威媒体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户的组织架构等各方面情况,衡量本机构对其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难度,评估风险。
(三)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基本要求
1)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证券公司应在建立业务关系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收集信息、筛选分析信息、初评和复评的流程,划分其风险等级。
2)已确立过风险等级的客户:证券公司应根据其风险程度设置相应的重新审核期限,实现对风险的动态追踪。原则上,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低一等级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级客户审核期限时长的两倍。
3)对于首次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无论其风险等级高低,证券公司在初次确定其风险等级后的三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复核。
4)当客户变更重要身份信息、司法机关调查本证券公司客户、客户涉及权威媒体的案件报道等可能导致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事件发生时,证券公司应考虑重新评定客户风险等级。
(四)客户风险分类控制措施
证券公司应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五)委托其他机构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洗钱风险管理工作要求
证券公司委托其他机构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时,应与受托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并由高级管理层批准。委托机构对受托机构进行的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考点:证券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一)大额交易报告
证券公司与客户进行金融交易并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银行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对单客户多银行主辅账户划转、B股非银证转账外部资金进出等情形,如证券公司未发现交易或行为异常的,可以不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二)可疑交易报告
当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调查:
(1)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2)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3)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
对于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三)可疑交易后续控制措施
(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名单监控
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包括:
(1)中国政府发布的或要求执行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2)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调整的,证券公司应立即开展回溯性调査,并按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上述名单的监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点:其他要求
(一)反洗钱保密要求
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对依法监测、分析、报告可疑交易的有关情况,对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査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以及对采取冻结措施有关的工作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