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生育二孩、三孩孕妇分别发放500元和1000元的孕期检查补助
1.申请孕期检查补助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孕妇:
(1)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是上虞户籍;
(2)生育的子女均为上虞户籍。
2.办理程序:女方向二孩、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办提出孕期检查补助申请。
3.申请材料:
(1)《上虞区孕期检查补助申请表》;(2)女方身份证;(3)结婚证;(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生育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5)二孩或三孩的生育登记服务单;(6)围产期保健卡;(7)其他资料:如终止妊娠资料等。
4.其他规定:孕妇在围产期保健建卡后,因出现医学上确须终止妊娠或婴儿落户前夭折等特殊情况的,可以享受孕期检查补助。
(二)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300元和500元的消费券,直至孩子3岁(36个月)
1.申请二孩、三孩消费券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
(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
(3)二孩或三孩年龄在0-3岁(36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消费券发放范围:
(1)二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2个的;(2)三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3个的;(3)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
三孩家庭有子女减少或户籍迁出上虞的,则按现存上虞户籍子女数认定。
2.办理程序:二孩、三孩夫妻一方先通过百观新闻客户端进行消费券申领报名,并向二孩、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办提出二孩、三孩消费券现场申请。
(1)《上虞区二孩、三孩消费券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结婚证;(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生育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5)二孩、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单;(6)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由二孩、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三)在婴幼儿2-3岁(24-36个月)期间,对二孩每月发放500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每月发放800元托育服务补助
1.申请托育服务补助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3)二孩或三孩年龄在2-3岁(24-36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托育服务补助发放范围:
2.办理程序:二孩、三孩夫妻一方向二孩、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办提出托育服务补助申请。
(1)《上虞区二孩、三孩托育服务补助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结婚证;(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生育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5)二孩、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单;(6)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4.其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托育服务补助由二孩、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四)在孩子0-3岁(36个月)期间,参照上年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
1.申请三孩母亲生活补助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女性:
(1)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3)三孩年龄在0-3岁(36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生活补贴范围:
(1)现存子女数少于3个的;(2)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
2.办理程序:女方向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办提出补助申请。
(1)《上虞区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申请表》;(2)女方身份证;(3)结婚证;(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生育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5)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单;(6)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4.其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离婚后生活补贴仍由女方申领;女方死亡的,生活补贴由法定抚养人申领。
(五)对0-3岁(36个月)的三孩及其母亲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商业保险保障
1.申请理赔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3)三孩年龄在0-3岁(36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日起不再列入商业保险享受范围:
(1)三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3个的;(2)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
(1)《上虞区三孩及其母亲商业保险理赔申请表》;(2)三孩母亲身份证;(3)结婚证;(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生育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5)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单;(6)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4.理赔责任:
保险险种
母亲
婴幼儿
保险内容及赔付方式
赔付金额
意外身故险
80万
10万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按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后,一次性给付身故金保险。
意外残疾险
30万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给付。
意外
医疗费险
5万
2万
遭受意外伤害事,在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费,有医保免赔额50元,90%赔付。
住院津贴险
1.8万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期间按每天约定津贴100元给付,每次住院最多90天,一年最多180天。
交通意外险
90万(飞机40万、水上交通30万、道路交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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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指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按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后,一次性给付身故金保险。
2023年9月1日-10月8日工作日期间接受各项补助政策乡镇、街道现场申请(保险理赔除外)。
四、资格确认、待遇计算和发放方式
(一)资格确认:各项申请(保险理赔除外)由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对审核确认的对象和金额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待财政资金到账后进行发放。
(二)待遇计算:孕期检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二孩三孩消费券、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母亲生活补助均按月计算,从政策印发之日(2022年11月4日〈含〉)后符合条件当月起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
(三)发放方式:孕期检查补助、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母亲生活补助发放至申领人的市民卡内。
二孩、三孩消费券发放至申请对象百观新闻客户端个人账户。个人可以凭消费券在使用期限内到有关商家使用(具体规定、商家详见百观新闻客户端二孩三孩消费券活动要求和说明)。
五、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向同一乡镇街道申报多个政策补助的,重复的证件材料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保险理赔另行提供)。
附件:1.2023年二孩、三孩消费券等优化生育政策乡镇街道现场审核办理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
2023年二孩、三孩消费券等优化生育政策乡镇街道现场审核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