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本质就是风险转移,保险公司在给风险定价后售卖给有需求的客户。购买保险也是在为未来的生活做储备,不买,可能,影响不是很大;买了,会更安心。
1、什么是重疾险?重疾险的诞生,本质上是为了解决收入中断的风险,站在患者及其家人的角度,为已在重病深渊的家庭提供雪中送炭般的经济补偿。
2、重疾险保什么?顾名思义,重大疾病险以是否罹患重大疾病作为保障责任。但问题是,什么叫“重大疾病”?什么叫“罹患”?
2006年之前,保险业关于重大疾病的标准并不统一,由于各家保险公司的定义存在差别,引发了不少纠纷案件,这促使保监会下决心制定适用于全行业的重疾定义及规范。保监会安排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2007年拿出了一版25种重疾标准,囊括所有高发重疾类型(其实,只要是重疾险就都包括这25种)。保监会设定的这25种重大疾病,其发生概率超过95%的疾病种类,当其他各项对比条件一致时,再去看重疾种类才有意义,否则只会因小失大。
用户在买东西的时候当然希望用最少的钱买到功能最多的产品,有的用户买了重疾险但是一辈子也没有用上,觉得回有点”浪费“,现在的重疾险产品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购买,商业模式上也做了调整。主要是如下三点:
在保险责任中新增了身故责任这种包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基本上都可以“提前给付”。所谓“提前给付”,并不是“我比别的重疾险赔付得快”,这里的提前指的是重疾、身故二者中哪个先发生,就给付哪个。所以,提前给付不过是一种产品设计罢了,千万别觉得它是一项独特的优势。
在保险责任中新增了轻疾和中症轻症和中症这两个词虽然拗口,但显然是相对于重症而言的。一辈子都没得病,消费者对自己白交保费有意见。如果一辈子得的病没有严重到重大疾病的程度呢?比如原位癌,作为癌症的早期阶段,原位癌相对容易治愈,属于轻症的一种。这时,消费者虽然很庆幸自己及早发现了癌症并且治愈,但没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却心有不甘。对此,保险公司表示,没关系,我们赔付给你。重疾险的保额是多少,10万元?好的,轻症赔付你3万元,中症赔付你5万元。但是,保费你得多交。
重大疾病的花样赔付方式比如重疾和轻症可以赔付多次,又比如挑出某几个病种额外赔付50%的保额,再比如投保后前10年享受保额额外增加50%,等等。
3、重疾险保额很重要选择重疾险时最重要的是充足的保额,一般是投保人年收入的3-5倍。患重疾后,患者普遍面临的是35年的治疗康复期,与此同时,重疾导致收入中断将为家庭带来更大的压力。因此,重疾险的保额应至少覆盖投保人35年的收入。
4、缴费方式和保障期限如何选?长期重疾险的缴费期往往有多种选择,既可以选择一次性交完,也可以选择10年交、20年交,少数产品甚至还设计了30年交的方式。保障期限是很多消费者纠结的,保终身吧,保费有点贵;保到60岁、70岁吧,那个年龄段正式重疾高发的阶段。保费和风险发生的概率是挂钩的。可以用组合相互补充的方式满足需求。在确保保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把保额拆成两个产品来实现,一个保到退休,另一个保终身。比如,对于需要60万元重疾险保额的小王来说,可以选择买一份保终身的3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再买一份保到70岁的3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这比直接购买一份保终身的6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花费更少。这种终身险和定期险搭配购买的方法,一方面可以解决人生关键时期(退休前)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确保步入老年后也有保障。
寿险的最优投保对象家里的顶梁柱、赚钱主力,想想遭遇不测后留下的房贷、车贷、父母赡养、孩子成长.....由于没有财富积累和生产资料,中产阶级的抗风险能力偏低,尤其是身故风险,因此,定期寿险是很有必要购买的。
2、如何选?1)保额保额的高低,决定了投保人身故后他的妻子、父母或者孩子能拿到多少补偿。定期寿险的保额,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
2)保障期限定期寿险还要考虑的问题是保障期限。到底要保到多大年龄呢?我个人建议,以退休年龄为标准,60岁或70岁皆可。至于缴费年限的选择,我建议尽可能拉长,20年交或30年交皆可。缴费年限越长,年均保费越低,从而做到用尽可能少的钱去撬动尽可能高的保额。
3)其他
3、定期寿险与房贷在贷款买房越来越普及的现代社会,最愿意看到定期寿险普及的其实是银行。道理很简单:银行是出借方,万一还款人不幸身故,还款的不确定性就会立即增大。如果真发生了严重的还贷逾期,按理说银行可以收回房子,毕竟房子是抵押物。但实际操作时这种做法往往不太可行。所以,银行希望通过定期寿险这类产品,把贷款人的身故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1、商业医疗保险存在的价值医保不是万能的,它有诸多限制,比如起付线、药品目录、自费药、报销额度等,商业保险既可在有医保报销时作为补充,也可在无医保时作为报销的主力。
2、商业医疗保险包含什么看似复杂的医疗险其实只包括两种产品:
包含门诊责任的商业医疗保险,可暂且称之为门诊医疗保险。这种产品保额不高,一般是几千元。有的门诊医疗保险会设置一个免赔额,比如单次100元或者累计500元。免赔额和政府医保起付线是同一个概念,都是为了减少理赔支出,实际上也起到了降低保费的作用。
包含住院责任的商业医疗保险,我们称之为住院医疗保险。这类产品的保额就高多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都很常见。
后者对消费者来说是性价比是最高的,这种产品也是医疗险中最常见的。
3、注意事项医疗险的健康告知,与重疾险、定期寿险同等重要,而且内容一点儿都不少。由于它的等待期更短,所以尤其担心客户带病投保,在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健康告知,确认无误才能买得安心。
等待期、健康告知、免责条款等的存在,是为了防止逆选择。把隐瞒告知、带病投保的“不守规矩者”挡在门外,说到底是为了维护规则遵守者的利益。没有上述这些规定,才让人担忧。
4、重疾险不能替代商业医疗保险首先这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重疾险有点儿像一锤子买卖,只要符合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就会把理赔款一次性打给你,无论是几万元还是几十万元。商业医保就不一样了,花多少才能赔多少,保额仅代表可报销额度的上限,而你不一定能花掉这么多钱。这一点其实和政府医保是一样的。
如果一个人罹患影响正常生活的重大疾病,那他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治疗费用太高,掏空家底;二是无法继续工作,失去收入。前者可以靠商业医疗保险解决,后者则只能靠重疾险解决,两类保险的功能不一样。此外,重疾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在定价和续保方面也有区别。长期重疾险每年的保费是恒定的,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则会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加而上调,有的是3年一调,有的是6年一调。调价的原因,可以简单理解为医疗费用和理赔数据的变化。
1、意外险的责任范围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杀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这段话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属于意外;第二,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杀及自伤,不属于意外。
另外,某些高危职业不保、某些行为不保(,比如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在意外险的责任范围内。)
2、配置意外险的几条原则原则一:必须涵盖意外医疗责任。意外导致的结果无非两种:伤残和死亡。因此,意外险保障的责任有三个必选项:身故、伤残、医疗,这是意外险的三大必备要素。
至于意外医疗的保额,一两万就足够了。如果是一两万元都治不好的意外受伤,一定已经严重到需要做手术或者长期住院治疗了,这时理赔的责任就可以交给上文提到的住院医疗保险了。
原则二:一般意外身故的保额应足够高。之前介绍定期寿险时我提过一组数据:在所有死亡案例中,意外死亡占比不到20%。所以,同为100万元的身故保额,意外险的价格远低于定期寿险。这是由发生概率决定的。所以我强烈建议各位,尽可能把意外身故的保额提高。花最少的钱,撬动更高的杠杆,这是意外险的真实写照。
原则三:不同人群的意外险,侧重点不一样。对于职场白领来说,意外险既要有足够的身故补偿(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也要保证受伤后有钱治疗;但对于孩子和老人来说,身故补偿就没有医疗费用补偿重要,毕竟他们不是家里的顶梁柱。因此,孩子和老人的意外险,应侧重于考虑提升意外医疗的保额,而没有必要追求意外身故的高保额。
上述只是说了主要的几款主要的保险,除此之外,还有车险、家财险以及理财险等,消费者在选购时,除了对产品本身认识清楚外,还可以从不同投保人、不同年龄段、职业特点等风险的不同来选择、组合性价比较高的产品。